七零之炮灰首富早夭的小女儿回来了 第174节
作者:
月半弯 更新:2024-05-14 14:03 字数:4790
这高考搁在古代那不就是进京赶考吗?更别说孙女儿的班主任可是说了,他们家樱宝那可是要考状元的人呢。
知道老两口愿意留下来,时国梁和郑梅梅也开心的什么似的,两人一放假,也带着时南时北和两人又生的一个大胖小子搬到了四合院这边住下。
要说有什么搞笑的,那就是时樱也好,时婕也罢,两人都收到了来自郑梅梅的、很有纪念意义的新年礼物——
时樱担任主编的那套高考复习资料。
彼时正是除夕,身为三婶的郑梅梅除了给时樱时婕每人发了个红包外,还额外给了厚厚的一份神秘礼物。
眼瞧着上面扎的整整齐齐的牛皮纸时,时樱就觉得有些不妙——
不会是她想的那样吧?
这么厚厚的一摞,怎么看都有些像复习资料啊。
再然后后世某音的经典场面直接再现——
撕开外面厚厚的牛皮纸,一摞崭新的复习资料出现在眼前,偏是郑梅梅还喜不自胜的搁哪儿跟老爷子老太太邀功呢:
“……和我一个车间的大姐,他家不是正好有个闺女也读高三吗,我听大姐说,他闺女就是买了这套资料后,成绩真就往上提高了,原来地理老是不及格,这会儿距离及格就差一分……”
时樱听得哭笑不得——
归根到底,不还是不及格吗。
“……我就寻思着,这样的好东西,我得给樱樱和婷婷都给安排上,当天我就跑去书店那边买了,结果你们猜怎么着?硬是跑遍了中都,都没买着,人家说了,缺货!”
“……正好我爸之前有个徒弟,他老婆就在书店干呢,我又托着我那师兄找到我那嫂子,然后好说歹说,才好容易得到这两套,正好拿来给小婕和樱樱做生日礼物……”
要结束了,还不忘很有仪式感的各拿起一本塞到时樱和时婕怀里:
“开心不?看三婶疼你们不?”
“开心,”时樱默默的抱紧这套“畅销书”,好似已经感觉到不知多少高三学生的怨念——
不用想,收到这样有特殊意义新年礼物的肯定不止她一个。
就说这书怎么可能一版再版呢,合着全被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爸爸妈妈们给买走珍藏起来了。所谓送孩子、送亲戚、送邻居,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全都是复习资料!
时婕也接过来,拿着书时,却是无论如何也憋不住,笑得肩膀不停耸动。
到了这会儿,郑梅梅也发现了不对,诧异道:
“不会是你们都有了吧?”
她就是想着嫂子苗秀秀忙得很,怕是注意不到这个,难不成是她想得差了,其实大嫂已经给两个孩子安排上了?
“哎呦,这孩子怎么就会笑啊,这可是你三婶的一片心意,”时樱“出书”的事儿,老爷子老太太也好,包括苗秀秀,都是不知道的,瞧见时婕笑成这样,就有些莫名其妙,叠声催促,“还不快跟你三婶说谢谢……”
“谢谢,三婶……”时婕也有些不好意思,又担心郑梅梅误会,到底解释了一句,“就是这书吧,我们已经有了,而且爷爷奶奶,三叔,三婶,你们翻开目录前面,主编人员名字那一页,嗯,有惊喜喔……”
苗秀秀正好从外面进来,听见时婕的话,也愣了一下:
“什么目录,什么主编?”
“大娘回来了,”时婕和苗秀秀打了个招呼。
时樱已经冲过去,直接抱住苗秀秀就开始腻歪:
“妈,您可回来了。”
“都多大的孩子了,还跟小娃娃似的撒娇……”苗秀秀嘴里嫌弃,手却搂着宝贝女儿不愿松开了。
边拍着女儿的背,边拿起郑梅梅递过来的资料,按照时婕说的,翻到写有主编名字的那一页,排在第一位的“林时樱”三个字赫然入目。
苗秀秀惊讶的“咦”了一声。
看她神情不对,时宗义老两口也纷纷探头看过来:
“怎么了?”
“爸,妈,您看……”苗秀秀也给惊喜坏了——
旁人瞧着“林时樱”这三个字,或者还会想着,会不会是同名同姓啊,毕竟时樱眼下就是个学生罢了,怎么可能编出什么资料来。
苗秀秀却是只瞧见这个名字就觉得,这本书,应该就是女儿参与编的。
“何止是参与编写啊,”时婕又笑着加了一句,“爷,奶,我就这么跟你们说吧,这套资料根本就是以咱们樱宝的笔记为蓝本……”
“哎呦,小婕你的意思是,这套书,其实就是咱们樱樱写的?”后知后觉明白过来的时宗义激动的眼睛那叫一个亮。
“就是这个意思呢。”老太太也笑得眼睛眯成了两条缝,开心的不住摩挲着那套复习资料——
那不是说,她孙女,竟然出书了?
倒是郑梅梅,起先听时婕说这套她跑遍中都才买到的资料竟是出自时樱之手后,是不敢置信的,眼下得到证实,又有些不好意思,赶紧抬手就想把书抱到一边:
“……我还不知道这个呢,这书我待会儿再带走,你们想要什么礼物,尽管跟我说,我给你们再重新换个……”
却被时宗义半路截胡,抢先就抱到了怀里,一副怎么宝贝也不够的样子:
“礼物换不换我不管,这套书就甭带走了……这是樱樱出的书呢,是光宗耀祖的大事儿,明儿个大年初一给祖宗上供时,得跟祖宗说道说道呢……”
他们家世世代代都是种地干粗活的,本来觉得孙子孙女能读个大学已经是谢天谢地了,结果现在珩宝进了华大,他们家樱宝虽然还没有进大学呢,却已经出了书!
就是因为没读过多少书,才让老爷子对读书人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对于那些能出书的读书人,那就不是尊重,而是需要仰视的崇拜了。
结果现在,她孙女儿就出书了,还一下出了这么多本!
老爷子这一下倒是让时樱有些不好意思了——
其实这之前,她已经写了不少东西了,光长篇小说也有两三篇了,尤其是那篇写下乡知青生活的小说,因为够反映时代,还感悟了人生,又结合后世的众多思索,更加入了不少狗血,甫一在《小说家》杂志上连载,就叫好声不断,虽然比不上手里的复习资料受追捧,可也算得上挺受欢迎的吧。
就只是上一世写网文的思维使然,三次元里时樱并没有跟人提起,就是时国安和苗秀秀两人面前,也没好意思提过。
再者苗秀秀也对女儿很是尊重,平时有信件寄到家里来,也没有私拆过时樱的,这么久了,竟愣是没人发现这个。
眼下瞧着一家人就因为几本复习资料就高兴成这样,时樱甚至想着,不然她有机会了也把自己还真写了书的事儿,跟家里人说一声?
本来也就是个想法罢了,结果翻过年没多久,还真就“东窗事发”了——
闻阑的那个发小、也是时樱的笔友,闵晓程寄来了一封信,说是有重要的事情,希望能跟时樱面谈。
当初时樱的小说最开始在闵晓程手里连载时,两人通过一年多的信,只是后来闵晓程调动工作,再者时樱自己学习上也挺忙的,渐渐的就断了联系。如今对方突然又寄来信件,还说有重要事情——
这要是不知道闵晓程时闻阑的发小,时樱九成九会推了。
现在既然已经知道了对方的真实身份,倒是不好装不认识。
时樱略略思索后,便也就回信同意了闵晓程的提议,又给了对方自家的电话号码。
那边闵晓程刚一收到时樱的回信,立马就把电话打了过来,约定周末时到裕和茶楼见面。
放下电话闵晓程还嘀咕呢,怎么电话那边的笔友听着声音有些熟悉呢,好像在哪里听见过似的。
到了约定的那天,闵晓程特意提前一个小时,到了约定地点——
虽然当时也就通了一年多的信,闵晓程却是对曾经的笔友很是欣赏,觉得对方文笔老练世情洞达,每回通信,都有一种收获颇多、宛若多年老友的感觉。
如今要奔现,就要见到本尊了,闵晓程还是很有些激动的,会来的这般早,也是因为这个。
到了茶楼后,先让老板上了壶茶和几碟小点心,边慢慢啜饮,边静心等候,眼瞧着时间已经到了,也没等到要等的人,闵晓程不觉蹙起了眉头,还想着要等的人是不是要爽约啊,就瞧见了穿着身附中校服,匆匆跑过来的时樱——
附中学习也抓得紧,却还没像后世时卷的那么厉害。每周周日下午都是不上课的。
本来想着约在周日下午,绝对误不了事儿,不想老班临时加了一节课。
下课铃声刚一响,时樱可不是蹬着自行车就跑来了?
一路上骑得急,这会儿可不是脸上全是亮晶晶的汗意?
说起来从闻阑离开,闵晓程就再没有见过时樱了,只他和闻阑的发小情在哪儿放着呢,而且当初会所里见到时樱时,对小姑娘印象还不是一般好——
美的就和个小仙女似的,谁见了不想多看几眼?又娇娇柔柔的,让人见了就止不住想要好好护着。
也因此,一眼瞧见时樱这个“闻阑认的上高中的妹妹”过来,闵晓程第一眼就把人认了出来,怔了一下后,就有些吃惊:
“樱樱你不是该在学校吗,怎么跑出来了,你们老师知道吗……”
好像上次听闻阑说,这丫头正读高三呢。所有人的印象里,高考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马上就要进入战场的高三生自然不管什么时候,都应该出现在校园里、课堂上,才是正理。
瞧见时樱的第一眼,闵晓程下意识的就觉得,这丫头是不是逃学了?
就是胆子还挺大呢,逃学还敢这么光明正大的跑到茶楼里来不算,还大模大样的坐到他对面,就不怕他去跟闻阑告状吗?
不想时樱点了点头后却没有一点儿心虚的意思,甚至还径直拉开椅子,坐到了他对面,认真道:
“闵晓程同志你好,我是时樱。”
时樱自认为比较懒,也没有取笔名的天分,索性直接就拿“时樱”这个名字发表。
闵晓程就有些无奈——
他自然知道这女孩子叫“时樱”啊,甚至还知道,她姓“林”呢。可那又怎样?要是换个人,有这样漂亮女孩子这么过来搭讪,闵晓程或者还会为自己的魅力而沾沾自喜,时樱却是不同,即便也就一面,也知道她闻阑没有血缘关系,闵晓程却能看出来,他那发小心里,这姑娘的地位不是一般的重。
重到什么程度呢?怕是他真敢对女孩子有什么坏心思,多年的发小都没得做了。
既然已经答应了闻阑,会帮着好好照顾他这妹妹,闵晓程这会让也只得拿出当人哥哥的架势,谆谆教导:
“你现在读高三呢,正是最关键的时候,高考可是一辈子的大事,那可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学习再苦,也得坚持下去,一百步都走了九十步了,就差最后十步了不是……”
结果他这边说得唾沫都要干了,那边儿的时樱却就是慢吞吞的喝着茶,不时还会自来熟的挟一块点心,那优哉游哉的模样,明显根本就没把闵晓程的话听进去。
闵晓程和闻阑一样,也都是大院子弟,虽然从了文,可不意味着就擅长做思想工作,看时樱油盐不进的样子,就想吓唬她:
“你赶紧回学校,今天这事儿,我可以先帮你瞒着你哥……”
“你真要赶我走?”时樱听他这么说,也是好笑不已——
明明这次见面,是他闵大主编再三邀约,结果见了面后,却又要赶人?
“不是我要赶你,”闵晓程也是无奈至极,“等你高考后,想去哪儿玩,跟你哥说一声,我带你去……现在可不成……”
要是知道他竟然纵容时樱逃学,闻阑那脾气,到时候不定会怎么收拾他呢。
“晓程主编,您好,我是时樱。”时樱没办法,只得再次伸出手。
“我知道你是时樱啊……”闵晓程说了一半,终于意识到那里不对——
他今天约见的笔友名字,可不正是时樱?
当初在会所那会儿,听闻阑介绍了时樱的名字后,闵晓程也是想到自己笔友的,却是很快就做出了否定。
毕竟从时樱的文字里,他读出的是一个有着练达世情,还有成熟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睿智女子,在他想来,那位叫时樱的女子,年龄至少和他差不多,还有可能比他还要大些,毕竟对方有时还会自称“樱姐”,至于说本尊吗,应该是那种瘦瘦的,长相清秀却不张扬,沉默寡言而又自带温润书香……
怎么也不可能时时樱这样美的夺目,不管在哪儿出现,大家第一眼注意到的绝不是她的才华,而是她的外貌这样的明丽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