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节
作者:
尤四姐 更新:2024-05-14 14:31 字数:6649
大家都有点慌,这种虫子连铁都能啃咬,普通的木船根本经不起它们的袭击。只是奇怪,以铁为食的东西却长了一身好皮肉。通体的透白,乍然一看是纯洁无害的,可是当它张开嘴,里面密密麻麻的黑牙足以叫人胆寒。
洞冥草只有一株,蛀铁虫已经汇聚成千军万马,令主忽然发现自己好像算错了,现在正是虫子繁殖的季节,它们从四面八方涌向这片阴寒的水域,运气不好的话,这场大集合要半个月后才结束。
他回头看了眼,她临风立在船舷上,长发漫天飞舞。广袖兜住了风,狠狠向上鼓胀起来,露出了一双纤纤的臂膀。腕上戴着的金钢圈,据说是莲师送给她的。莲师一个男人,对姑娘还真是关怀备至……他讪讪地想,忍不住再看一眼,金钢圈上佛光耀眼,照得那双玉臂如伎乐飞天。他开始怀疑,人间的那些壁画,不会是照她的样貌绘制的吧,简直像到骨子里去了。
蛀铁虫到底被惊醒了,慢慢分散开,如豆的小眼紧紧盯向这里,每一只都蓄势待发。
船在缓慢前进,桅杆上吊着洞冥草,光线所及的地方蛀铁虫都避让开了。可是一棵草的威力毕竟有限,个别愣头青被照见后化成了浮沫,更多的口唇大开,摆出了攻击姿态。
船还是驶入了它们的领地,被团团包围住了。这些东西生来邪气,如果不在它们进犯之前消灭它们,这条船顷刻就会被啃得一干二净。
令主撩起了袖子,准备发威,但他还没来得及施为,一团火球就从天而降,轰地一下点燃了船尾的虫群。
他讶然看着碱海上火光如浪,这两重相克的极端融合,沸沸扬扬照亮了半边天幕。她依旧站在那里,足尖一点,身姿轻摇。高擎的掌间蓄满风雷,原来是她引来了地火,把船周几里内的虫子都清扫完了。
煞就是煞,该果决的时候毫不手软。黑袍覆盖的肩背放松下来,让到一边,听见瞿如呱呱怪叫着,“师父,那里还有!那里……那里……那里……”
叶振衣相较沉稳得多,他问:“师父怎么知道地火能烧尽它们?”
无方偶尔有点糊涂,放下袖子说:“水上漂浮的不是空心就是油性大,我没有别的法宝,引地火试一试。”
结果歪打正着了,令主轻轻舒了口气,可惜离得有点近,可能被她发现了,那双眼睛忽然看过来,吓得他摒住了呼吸。
蛀铁虫损兵折将,大部分四散逃亡,剩下个别有气节的奋力啃咬船板,被瞿如执洞冥草照死了。伤痕累累的船从虫阵里出来,所幸底没漏,勉强支撑到了渡口,他们一上岸,船就散架了。
无方看着残骸和艄公,啧啧道:“果真像船主说的那样,有去无回了。”
“赁金都收足了,人家不会做亏本生意的。”振衣接过无方手里的包袱,背在了自己肩上。
再往前就到了梵行刹土的边缘,妙善界是一面巨大的门楼,分割开刹土和碱海,进入这里,便彻底进入了精怪的世界。
一路保驾护航领人进门,令主心里很高兴。蜥蜴追问他为什么不现形和她培养感情,他觉得不能太急躁,空口白话告诉她“我是你未婚夫”,她不拿大脚丫子踹你脸才怪,女人最讨厌光说不练。
“去问问大管家,婚礼是不是准备得差不多了。”他搓了搓手,“我要给她个惊喜,她发现自己一来魇都就做新娘子,一定很高兴。”
蜥蜴剔剔牙花儿,觉得有点悬。就照他这个自说自话的做法,别说灵医了,恐怕连只鹅都娶不到手啊。
☆、第 10 章
虽然没面子的事干了一路,但令主觉得为了顺利娶到媳妇,这点委曲求全不算什么。
善妙界的吞天,外界传得很厉害,其实这是种很蠢的怪,千百年来换汤不换药的招数,基本只能骗一骗路过的外地人。令主先行一步,入牌楼后正遇见它坐在地上摆弄沙盘。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的爱好有点像,吞天用沙子铺出一条新路,引人入歧途;他用两根筷子搭出一座城,魇都是他兴趣所致的产物。
他拿脚踢了踢那怪物,它抬起头,呆呆的两只眼,鼻子小得几乎看不见,一张阔嘴占据了脸的一大半,一开口,声如铜钟:“白准……干啥?”
梵行刹土上的妖鬼,见了他至少要尊称一声令主,只有这只吞天,多少次了,都是贼大胆,直呼他的姓名。
他喝他:“叫我令主!”
“我令主。”吞天咽了口唾沫,“干啥?”
那张呆脸,简直让人看不下去。他弯腰,居高临下问它,“你又在玩沙子,又想害人!”
吞天眨巴了一下眼睛,因为他的黑斗篷太大,从头到脚遮了个严严实实,它看不见他的脸,所以看得很用力,像在瞪人。
“我饿……你干啥?”
来来回回就是干啥干啥,没有别的话可说了。他叉着腰,凶神恶煞斥它,“走,到别处玩去!”
吞天似乎有点怕,看了他一眼,试探着伸爪拢拢它的沙子。
辖下的妖怪不听话,那还得了!令主生气了,一脚踩烂了它的沙盘,在它脑袋上狠狠敲了两下,“看什么看!走走走,不走还打你!”
吞天没有办法,像傻孩子遇见了恃强凌弱的孩子王,委屈巴巴抱起它的沙盘,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所以入妙善界必遇吞天,这种事不会再发生了。他回到那个队伍里,听他们谈起客栈伙计耳朵后面的痦子,沾沾自喜着。危险他已经为她扫清了,现在不论住哪里,都不用害怕。不过她是个比较谨慎的人,就算后来途经真客栈,也没有住进去。照她的话说,“人生地不熟,每一个妖怪都很危险,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和它们打交道。”
其实她太见外了,成见是因为没有深交。以后这里就是她的家,时间久了,她会发现这里的好。梵行刹土当初也是净土,后来被抛弃了,才逐渐变成了秽土。不过恶也恶得真实,不像阎浮,更不像中土,虚头巴脑的,人和人之间连起码的信任都没有。
夜风吹拂,今晚夜色很好。令主背着手,远远跟着他们,他不善交际,更不知道怎么和姑娘攀搭,所以就保持这样若即若离的距离,自己感觉很自在。
心情不错,悄悄踢了一颗小石子,力道没有控制好,滚得超过他们了。他一惊,忙看向她,她的脸上有难辨的神色,不知在想什么,可能已经发现他了。
这么揣度,愈发慌张,他裹紧黑袍跑开了,只听见身后有人喃喃:“妖的好奇心真是重呢,都跟了我们一路了。”
多嘴的人是振衣,令主觉得有必要的话,可以考虑一下杀人灭口了。
无方倒很宽容,她笑了笑,星光下的脸,从高处看下去尤其明艳。她说:“只要没有恶意,它愿意跟着就跟着吧。”看看,这就是区别,灵医见过形形色/色的妖精和鬼怪,知道如果要害他们,他们根本没有机会踏进梵行刹土。
三个人暂且还是要相依为命的,他们露宿野外,生了一堆火。刹土和瀚海的不同之处在于瀚海里几乎没什么野味,刹土上兔子獐子遍地走。可惜瞿如这怪鸟不靠谱,到最后只带回来几只田鼠。他看不过眼,赶了一群黄羊过来,叶振衣挑了其中一只,手起刀落把羊给宰了。
令主蹲在一旁看,发现这人像个干大事的。据说以前是道士还是天师?后来被吞了道行才投靠艳无方。照这手段,得亏落难了,否则肯定是个大/麻烦。
他对师父倒是很孝敬的,肉烤熟后撕下最嫩的那块递过去,师父的手不慎碰到他的,他不声不响转过头,在暗处红了脸,全被他看见了。
不得了,早就觉得女师男徒不是什么好事。作为曾经有过被悔婚经历的人,发现自己的未婚妻和别的男人走得太近,足够让他感觉天塌地陷了。
怎么办呢,令主垂头丧气坐在远处的巨石上,心里很惧怕,倘或再被辜负一次,那以后都不敢动娶媳妇的脑筋了。他抚抚自己的膝头想,不行就抢亲吧,明抢。女人应该比较喜欢有权有势又霸道温柔的男人,他觉得自己很符合这种人设。那个落难的徒弟和他比起来,差太远了。
啊,清风、繁星、还有落寞的令主……要是能把那个男徒弟扔进酆都多好。他怏怏收回视线,开始考虑设计一个什么样的初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正想得入迷,忽然山野间有婴孩的哭声传来,他支起身望向他们,他们果然都站起来了。瞿如鼓起双翅道:“有人作妖,师父稍待,我去看看。”
令主伸出手,想阻止已经来不及了,瞿如一个呼啸冲上云霄,循着哭声的方向去了。他们不懂,这梵行刹土和钨金刹土早就起了本质上的区别,这里生活着千奇百怪的妖物,有人性的至情至性,没人性的极端危险,尤其是夜里,好奇心会害死自己的。
那哭的是什么,他当然知道。荒山野岭哪里来的孩子,肯定是鬼母又在造孽了。艳无方说去看看,叶振衣不反对,抽出剑伴在她左右,他能怎么样,自己的未婚妻,难道交给别人保护吗?
他抢在他们前面上了山,哭声是从半山腰的一棵千年苍梧树上传来的,鬼母抢了别人的孩子都会带到这里来。洞冥草的光引领他们上石阶,哭声越来越近时他设了个结界,可以保证鬼母发现不了他们。
说起这鬼母,不是一般的鬼怪,她是先天诸鬼之一,因为受了诅咒,挣脱不出自食其子的噩梦。当爱子吃尽,母爱无处宣泄,就去掠夺别人的孩子。她应该是很爱孩子的,可惜夜幕低垂时无法控制自己,第二天发现孩子不见了,伤心失落之余又去抢夺,久而久之就声名狼藉了。
将近午夜了,天知道面对的会是一副什么样的画面。哭声微弱下去,时断时续。终于看到了,苍梧树欹伸的枝桠上蹲着一个鬼头鸟身的东西,体型庞大,没有羽毛。仔细分辨,浑身布满了奇怪的花纹,从脖子往下一路扩张,如同变异的梵文。
瞿如在上空盘旋着,呱呱乱叫。鬼母嫌她聒噪,抬头看了眼,狠狠喷出一口瘴气。张嘴的当口有东西掉下来,噗地一声正落在他们面前。令主看见未婚妻蹙起眉,抬袖掩住了口鼻——那是一条婴儿的腿,腿根切口整齐,可见鬼母的牙齿有多锋利。
无方活了那么久,本来也不是纯良的出身,什么妖魔都见怪不怪。可梵行刹土是个神秘的地界,距离酆都越来越近,许多以前只闻其名不见其身的鬼怪也逐一见识到了。
“那是鬼母。”她轻声对振衣说,“她会吞食自己的孩子,可她自己并不知道。明天发现不见了,她会哭很久,然后去抢别人的孩子,天一黑,再把他吃掉……”
“一直这样下去吗?”
她点点头,“有生之年,一直这样。”
“那何不将她杀了?”振衣有些愤懑,“那些孩子和他们的父母都是无辜的。”
她却失笑,“一方有一方的规矩,我们是过客,不能坏了规矩。况且鬼母来历不寻常,连佛都不杀她,何况你我。”她转过身,轻轻摆了摆手,“走吧,我们什么忙都帮不上,看过就忘了吧。”
这种大彻大悟的态度,令主觉得很喜欢。
结果那个男徒弟却语出惊人,“这片秽土上的妖怪都喜欢吃人,鬼母是这样,魇都令主也是这样。”忽然被点名的令主瞬间勃然大怒,他到底什么时候吃人了?好好的名声就是被这些人给糟蹋的。在外人面前造谣就算了,反正他也不在乎。在他的未婚妻面前抹黑他,是会影响以后的夫妻感情的。
真讨厌,要不是碍于无方的情面,叶振衣早被他当蚂蚁捏死了。到了人家的地盘上,还敢这么口无遮拦诋毁人家,这小子是个人才!
令主闷闷不乐,又束手无策,再多的不满暂且也得忍耐。等到了魇都,他就可以光明正大面对她了,到时候一定要和她解释一下,他的食谱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一三五吃荤,二四六吃素。
他巡视了一圈,今晚不会有什么事了,他们睡在界牌下,他睡在老树上。
蜥蜴艰难地爬上来,还是原型的状态,在他耳边嘟囔:“令主,您不该让魇后和别的男人睡在一起。”
他憋屈了半晌,“你是什么时候瞎的?没看见中间有瞿如吗?”
“那是只鸟,也算人吗?令主您可得小心,上一位夫人就是跟人跑了的。大千世界有一句话,感情都是睡出来的,属下觉得十分有道理。”
这样的手下,一直以戳他肺管子为乐,可恶的是还丝毫感觉不到有任何不妥,带着献媚的笑,森森的脸上硬挤出了个梨涡。
他一拳把它打下了树,“你觉得在本大王的眼皮子底下,还能发生那样的事吗?”
晕头晕脑的蜥蜴爬起来,知道他生气了,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嗫嚅:“中阴镜海上的红莲开了,令主还记得吗?九阴山的妖女越来越多,都盯着您的偶呢。恕属下多嘴,您捏偶的速度已经跟不上流失的速度了,再捏不出女人来,偶就要被骗光了。”
令主不说话,垂首的姿势看上去有点忧伤。
☆、第 11 章
所谓的“偶”,其实就是他捏出来的泥人。当初他选择在梵行定居,一个人独来独往,很是寂寞。后来从山脚舀了点青泥拌上水,照着自己的身体构造,捏了很多泥人和他做伴。中阴镜海,是一部分中阴身1奔走万里后途经的一片海,他在海上放红莲,然后养泥胎于莲,吸收了四十九天的灵识,那些泥人会生出骨肉来,就像真正的人一样。
原本一切都很好,他也喜欢满城热闹的景象,可是因为他不会捏女人的缘故,一些到了适婚年龄的偶开始蠢蠢欲动。加上附近山头的妖女不停引诱,他的偶走失得越来越多,多到令他头疼的地步。他们都不知道,魇都是他用自己的灵供养的一座城,偶在城内,可以天长地久活下去,可是一旦出城,三个月便耗尽灵力,最后变成没有思想的行尸走肉,直至灭亡。
他培养一个偶,很不容易。第一批是他亲自带大的,彼时满城小儿哭闹,他吃孩子的名声大概就是那时候传出去的。后来大的带小的,他就轻省多了,闲下来有时间喝一喝酒,种一种花,日子过得相当惬意。
可是如今生变故了,儿大不由爹,那些偶要女人……他自己都没有女人呢,怎么给他们捏媳妇!
每当这时候,蜥蜴看他的目光就充满怜悯。一位不了解女性身体构造的令主,是没有办法捏出像样的女偶来的。所以令主迫切需要娶亲,只要有了夫人,盲点就扫清了,到时候想捏多少女的就捏多少,简直不要太方便。
不过遗憾的是令主对待男女情/事,好像依旧一窍不通。咫尺之遥的未婚妻,他只敢远远跟随着,不敢现身,令蜥蜴很着急。
“等把她送到朽木山,我就回去。镜海红莲花开五十五天,应该来得及。”令主叹了口气,“朽木山距离魇都不算远,她走上三五天,也就到了。”
蜥蜴舔了舔长舌,重又爬上树去,趴在一边说:“主上,只捏男人,终究治标不治本,我觉得这次你可以试试捏女人。”
回想起以前失败的案例,令主沉默了。他转过头来,风帽太深,罩住了整张脸,帽口里面黑咕隆咚,什么都看不见。半晌道:“如果会害得她们见不得人,那还不如不要创造她们。”
这话确实说得剜心,蜥蜴还记得那个胸前长着一排肿瘤的男人,他的存在简直就是魇都的笑话。每一个偶在被赋予灵识后,都有自己的意愿,最后他央求令主销毁他,令主为此难过了好几年。
活着一辈子,走弯路在所难免,不要沉溺于过去嘛。今时不同往日了,蜥蜴说:“失败是因为之前没有好的模子,现在魇后就在眼前,令主何不想想办法?”
“想什么办法,跑过去说‘我想照着你的身体,捏一些女人出来’?这也太唐突了!”他丧气地撑着脸道。反正他已经想好了,在她面前必须表现得清高优雅,如此才能彻底改变她对他的成见。
蜥蜴想了想,也对,钨金刹土的灵医,绝对不是好轻薄的。忽然灵光一闪,它说有了,“明的不行来暗的,主上可以先偷看她洗澡。反正她将来要嫁给主上,提前看和洞房看都一样。”结果话才说完,又被一脚踹了下去。
怎么能偷看姑娘洗澡呢,这种事是一个好教养的人做得出来的吗?虽然现在魇都急需女人,也不能病急乱投医,做人也好,做魔也好,必须要有操守。
他遥遥看向沉睡的人,她真好看,好看的东西可以激发灵感,以后确实是要照着她的身段捏女人的。
原来女人和男人不一样,她们更加玲珑有致。碱海之上她引地火焚烧蛀铁虫,动静太大激起水浪,浇湿了她的裙子。他趁机看过一眼,腰很细,屁股比他大,当时他心头就小鹿乱撞了……
一整座城,阴阳不平衡,出事在所难免。因此他的婚事不单是他一个人的事,更关系到他三千年的心血,关系到整个魇都的兴亡。他曾经因为情伤,一度自暴自弃过,甚至不打算再娶亲了。但严峻的局势摆在眼前,没人做媒,他只好自己广撒网。
第一任抛弃他的未婚妻,是梵行金刚座前的小仙。梵行刹土沦为秽土之后,他就决定走出这片土地,上外面找媳妇去了。铁围山那边的南阎浮提,过去万年间他逛过几回,比起其他净土,钨金刹土最有人情味。于是他强行做客十六城,每一城都留下了聘礼,谁先拿了他的聘礼,谁就给他做媳妇,这是当时和城主们的约定。当然他这个人很讲究缘分,聘礼安排得一点都不刻意。比如那对血蝎,魇都的偶都拿来当宠物饲养,他就随便挑了一对,送到森罗城去了。谁知那么巧,灵医艳无方有需要,血蝎收下后用在她徒弟身上了。交易达成,落子无悔,令主觉得自己赚到了。本来只想找个好姑娘和他过日子,顺便供他了解一下生理构造,结果他艳福齐天,一个旷古烁今的大美人落到他的网兜里了。
穿着黑袍的令主当时得知消息,高兴得转成了一股黑旋风。再打听一下她以前和别人可曾有过婚约,结果是没有,他直接就乐飞了。
他决定先君子后小人,如果她能通过相处喜欢上他,血蝎的事就不提了。如果她看不上他,那他就凶一点,强取豪夺。一个男人,终归要有个家才像话,连酆都的大鬼头都娶了酆后,他的魇都,凭什么落于人后!
她看不见他,但朝夕相处好几天,到了要分别的时候,也难抑依依惜别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