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你的执念[快穿] 第624节
作者:淇泮      更新:2024-05-14 15:21      字数:4517
  颜华为她高兴:“是,做过的总会有痕迹,公道在人心。”
  赵愉乐低了眉眼一笑:“从前我是完全不信的,不过现在我信啦。”
  两人相对着笑。
  赵愉乐突然问:“大人,听说,像我这样的执念之魂,如果想要留下为你办事,也是可以的,对不对?”
  颜华诧异,挑眉看向她身后的大殿:“是颜青颜修说的?”
  赵愉乐机灵地眨眼:“我听他们闲聊得知的,你知道我从没疯过。”
  颜华想起,对她这份意志力的钦佩重回心头:“是,你想留下做一个执行任务的管事吗?”
  赵愉乐说:“嗯,我知道一旦投胎就会忘记这一切了,可是我不想忘,哪怕我父母都已经转世为人,可只要我记得他们,他们就一直在我心里,我不想喝孟婆汤。”
  颜华微怔,没想到赵愉乐是这样想的。
  不过当惯了十八部的执行者和部长,她的性子越发有边界感,等闲不会管别人的选择,所以对此也没有任何赞成或反对的意见,只安静听着,听完便尊重赵愉乐的想法。
  “做一个不断进入幻境的执行者并不是看着那么轻松,你要对每一个执念之魂负责,也要克服记忆不断增多情感却一次次被剥离的痛苦……你可以试一试,若觉得做不到及时告诉我。”
  赵愉乐一听,这就是同意的意思了?立刻高兴地双手合十,雀跃不已:“多谢大人!”
  颜华却再一次叮嘱:“你可以尝试,但是须时时刻刻记住,你进入每一个幻境,背后都有一个正在崩溃疯癫的执念之魂,你即便帮不到她也不能让她更加痛苦。”
  赵愉乐收敛喜色,郑重点头:“是,小女谨记。”
  颜华重新笑起来,轻轻拍着怀里的滚滚:“走,我们去大殿找两位小哥哥。”
  团队中新加入一个娇俏活泼的姑娘,颜修和颜青也挺喜欢愉乐,颜华索性多住了一些时间,陪着他们玩耍聊天,帮助大家熟悉、提升感情。
  直到滚滚也接受了赵愉乐后,颜华这才让颜修给她们挑选任务。
  她先给赵愉乐挑了一个最接近她的时代、事件比较简单的任务,把人送走后,这才打开自己的界面。
  “换个有点新意的世界吧。”她对颜修说。
  颜修摸着下巴:“有新意?”两条眉毛皱成了毛毛虫。
  “啊,有了!”突然,他仿佛想到了什么,低头捣鼓了一番,“姐姐,可以了,我重新归类了世界背景,现在你随便抽一个,都是你没去过的世界!”
  颜华眼中有了好奇,伸手点了那个开始抽签的标记。
  执念之魂的画像飞速滚动,她喊“停”,画像缓缓停了下来,定在一个人影上。
  屏幕前的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睛。
  颜青率先反应过来,一把捂住颜修的眼睛带着他背过身去:“非礼勿视,非礼勿视。”
  颜华哭笑不得地扭头看他们一眼,又去看图像上的女子――
  这是一个只穿了草裙,胸口围了一圈树叶,原始人打扮,肤色蜜色,头发潦草的女子。
  颜华点进具体的介绍,心中的最后一丝侥幸被浇灭,某个猜测得到了证实。
  这个执念之魂的世界,还处在原始社会……
  距离她去过的最古老的世界都有万年以上的时光。
  “真是好手气啊……”她喃喃自语。
  颜修扯开颜青的手跑过来:“姐姐,原始社会太残酷了,我们换一个吧,这个……这个……这个让愉乐姐姐去!”
  颜华被他最后这句话说得错愕不已,点了点他的脑门:“亏愉乐还挺喜欢你呢,你居然背后把不好的差事推给她!被她知道了,看她会不会揍你。”
  颜修噘嘴,哼了一声:“我是为了姐姐,姐姐最重要!而且你是部长大人,当然可以让被人去做嘛!”
  颜华哭笑不得,揉了揉他的脑袋:“不可以哦,颜修你虽然学了很多人的习性,但是这种推卸工作、摆官架子的行为不可以学,知道吗?越是当领导,越要以身作则,如此你的团队才会真心敬重你,跟随你,而不是将你高高供着,一旦另有机会就离你而去。”
  “而且,”她微微用力,敲了敲他的脑袋,“我们不仅是上下级,我也将她当成姐妹,姐妹之间怎么能损她利我?”
  颜青安静站在一边,眼睛半点不看屏幕上的画像:“那你真的要去这么原始的地方?连衣服都没有。”
  颜华笑笑:“正因如此,也只能我去。”
  她指尖轻动,那个穿着草裙围着树叶的执念之魂就缓缓从远处现形飘了过来。
  颜青一把捂住颜修的眼睛,拖着他迅速离开不见了踪影。
  颜华笑,嘀咕:“看到现代短裙姑娘也没见你这么大反应啊。”
  说着,抬头看向眼前的人:“你有什么执念呢?――唔,你说了我是不是也听不懂呢……”
  “赶走……赶走……”对面的魂魄出声。
  是一种从没听过的语调和发音,但是颜华却莫名听懂了,她在说“赶走”。
  她目露疑惑,突然想起自己这是在地府,多少执念之魂古往今来的发音都能听懂,远古人的语言自然也能在她耳边自动翻译,想到这,她忙又侧耳细听。
  “赶走……妖……赶走……妖……”
  “妖?”
  难道原始社会还有妖怪?
  多余的信息再也听不到了,颜华只能动用法力去探知这个女子的一生。
  那里的确是个原始社会,人类开始了群居,但依旧过着采摘狩猎的生活,他们与大自然的动物一样,随着气候的变迁移动着自己的群居地,在丛林河流间捕猎自己的食物。人们已经学会了通过集体力量抵御野兽的攻击,也会在生活中互相帮助提高个体的生存率。
  因为生产力低下,那里的人们每天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奔波一天换来生存所需的温饱,以及微薄的对未来的保障。
  在这样一个群居的人类群体中,人和人之间没有任何差异,所有人都要劳动,彼此之间要互相帮助以免群体人数减少,毕竟,他们所有人面对的问题是生存,他们的敌人是族群外的其他敌人。
  个体之间唯一的区别就是力量和智力。
  为了更好地保护群体,每个部落中都会有一个领头的人,和一个被所有人称为巫的老人。
  领头人在日常的狩猎、迁移中自然而然由集体公投能力最强的人担任,而巫则是上一任巫在人群中挑选继承人,巫死后便由继承人成为下一任巫。
  这个执念之魂名字发音是呦呦,正是她所在部落的巫。
  从部落存在开始,巫便存在了,如果领头人是部落的力量之王,那么巫便是部落里公认的,懂得最多,最聪明的人。
  巫能辨别季节变换,能感知天气晴雨,能给人们治病,能教人们从前完全不会的东西,一个部落拥有的巫越厉害,他们的日子就过得越好。
  呦呦是在十二岁那年被挑中成为继承人,三年后,上一任巫去世,她便担起了巫的责任,引领着她的部落族人为更好的生活努力。
  颜华很好奇巫是怎么挑选出人群中的继承人,她去查看了所有巫的挑选过程,已经他们选择的人具有的共同性。
  综合整个原始时代存在的部落,巫们挑选的继承人有男有女,有很小的孩子也有按他们说法已经成年的人,有的人身体残缺,有的人力量勇猛甚至兼职了首领之职……
  颜华看了很久,终于发现了共同点。
  这些继承人都是在展露出超越他人的智慧时,被巫发现继而挑中的。他们有的人善于总结,有的人善于尝试发明,有的人很小就能帮大人改良用具,有的人心细如发……
  所以,巫是部落里最聪明的人,这是真的,因为他们的继承挑选,挑的就是部落里的智者。
  颜华继续回到呦呦的人生影像中。
  十二岁在原始社会已经成人了,他们的寿命最高也不超过三十岁,有力量的男性七八岁就跟着成年人出去狩猎。
  哟哟的上一任巫活得很长,活了二十九年,挑中哟哟时,她的身体机能到了逐渐衰竭的阶段。
  哟哟用三年的时间,在巫身边学习历代智慧的巫们总结下来的各种经验,关于方向辨别、野兽查探、器具的使用和改良、天气预测、聚居地的选择……很多很多,都是聪慧的巫们一代一代总结下来的生存知识。
  这个社会还没有可以流传的文字,人们通过结绳记事,所以这样的经验只能口口相传。
  哟哟不愧是巫选中的人,她非常聪慧,不仅学会了所有知识,还在上一任巫去世前,就展露出了自己的能力,帮部落躲避了一次雷电袭击。
  哟哟成了众望所归的巫,并且牢记上一任巫的叮嘱,非常努力地用自己的智慧保护族群部落一年又一年。
  哟哟二十三岁时,她在部落里物色了几个候选人,打算再观察一年选定自己的继承者。
  这时,部落的族人外出打猎回来,捡来了一个奇怪的女人。
  这个女人不仅长得很白,而且穿着打扮和他们完全不一样,她全身被奇怪的东西包的严严实实,四肢柔弱得小孩子都能折断。
  颜华看着影像里的人,眼睛缓缓瞪大。
  穿越者?!
  第596章 在远古消灭阶级
  看到现代装束的女子出现在远古世界中的那一刻,颜华不往下看便大概猜到了后面的发展。
  一个现代人,一群原始人,哪怕这个现代人四肢不勤五谷不分,她也会给这个世界带来巨变。
  无论是使用火、工具还是农业、畜牧……现代人眼中像喝水一样寻常的事情,对这群原始人来说,都是几百年几千年才会发展出的文明。
  影像中的世界继续往前走着,颜华发现这个现代女子是带着一个野外生存包穿越过来的,她生存包里的许多器具每拿出一样便会震撼所有原始人。
  现代姑娘叫梁璇,刚来到原始部落时她并没展露所有现代物件,还非常惊慌。她是被部落里一个狩猎能力很强的年轻人阿古发现的,明明是人的模样却无法沟通,又穿着奇怪,还受了伤,阿古带着她来见呦呦,询问该怎么处理。
  这完全超出了呦呦的认知范畴,她自然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和当时的部落首领商量后,又经过大家集体表决,思维逻辑十分简单的原始人觉得这个柔弱的女人不会有什么攻击性,决定将她留下。
  在当下的社会环境里,一个部落是人越多越好的,无论男女,都在群体中担任着极大的作用,除非这人完全成了负担,不然很少会被舍弃。
  于是梁璇在这个部落里留了下来。
  因为阿古先发现的她,梁璇似乎也对阿古更依赖一些,于是,首领将梁璇交给了阿古照顾。
  起初,大家都只是好奇这个异常白皙柔弱的女人,但随着梁璇伤势好转,大家渐渐见识到了她的厉害之处。
  她可以用一种小巧的器具轻松点燃火,她教大家编织渔网轻松就能捞到很多的鱼,她还启发大家用类似的办法编织出了箩筐、席子、帽子……各种东西;她留下了狩猎来的活羊、山鸡,养在废弃的洞穴里,隔了几日,山鸡居然下了蛋;她在天气温暖的时候收集了很多盐土,用盐腌制肉干,哪怕大家一无所获好几日也不会饿肚子;她收集了种子播种,在迁移前收获了很多块茎……
  呦呦一度想将梁璇定为继承人,甚至已经表达出了这样的态度,因此,梁璇在部落里的威信越发高涨。
  这时,梁璇提出了定居的想法。
  人类之所以迁移,是因为他们像动物一样,要根据季节去气候最合适、食物最充沛的地方生活。当一地天气变冷、食物匮乏时,他们就要往温暖的、食物充足的地方迁移,等到春暖花开再回来。
  迁移的过程是很艰辛并且危险的,一路的食物问题、野兽攻击、和别的部落摩擦争夺、天气灾害……每一次迁移都会折损一部分人员。
  如果人类有了定居的能力,那么定居定然比迁移更好,更有利繁衍生息。
  梁璇给了大家这份底气,她的种植能力、肉干制作方法、房屋搭建的想法,还有这些年她陆陆续续展露出来的仿佛神器一样的器具,都给了人们信心。
  呦呦却开始紧张了。
  定居不是随口一说就能实行的,如果失败,结果很可能是所有人一起死亡,这个代价太大了。栖息地的冬季到底什么样,他们谁都不知道,也没有经验。而呦呦也看得很清楚,梁璇对这个世界是陌生的,她并没有定居的经验,种植、肉干、养动物……这些都是她不断尝试后勉强成功的,所以她并没有足够强的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身为巫,呦呦怎么能放心把所有人的命运放到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