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1节
作者:番大王      更新:2024-05-14 15:21      字数:2459
  《潮热雨季未解之谜》作者:番大王
  文案:
  【你发过誓吗?你相信誓言会应验吗?】
  四年前,洪灾中幸存的我,遗忘了我的誓言;
  此后,每逢雨季的几个月,我都能再度看见灾难前的村庄和死去人们。
  这怪象纠缠我,令我失去了生活,迷失了自我。
  我独自一人苦苦挣扎,直到,在精神病院遇见了熟人,他能看到和我一样的异世界。
  我们本该成为一起摆脱灵异现象的队友;
  只有一点,我对这个男生的印象,并不太好:
  [老学校的窗外下大雨,看出去好像树呀房子呀漂浮在一片汪洋中。
  窗前的女生手指绕着校服的衣角,闷闷道。
  “你别喜欢她了,喜欢我吧。”
  “啊?”男生愣了愣。
  “我长大以后,会比林诗兰更聪明漂亮的。”
  “……”他没回话,没听见似的。
  她叹气,说:“我回家了。”
  待身影卷入呼啸的风雨声中,男生陡然清醒。
  “那好哦。” 他这一句,不知她能否听见。
  ……
  我也该为这对有情人感动。
  前提是,我不叫林诗兰的话。]
  阅读指南:架空设定,努力日更。
  内容标签: 花季雨季 欢喜冤家 现代架空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诗兰,谭尽 ┃ 配角:苏鸽 ┃ 其它:架空
  一句话简介:消失的下雨天,我不想再淋一遍。
  立意:誓死不渝
  第1章 神经病
  大地蒸腾着土腥气,天气急速变坏。
  雷声轰然大作,一场骤雨来袭。
  信号灯红了,要过街的人停在马路两边。
  有个推车的摊贩没有过来。他在等候的人们面前摆摊,大爷一口乡音,热情地吆喝生意:“热腾腾的糖炒栗子,好吃的糖炒栗子哟。”
  都市人有着相似的神色,木然的脸,疲乏的眼。等红灯,有人刷手机,有人发呆,有人盯着路对面。
  一辆起步的轿车速度飞快地撞向大爷的摊位,从左碾到右。
  紧跟着它后面,又唰地开过几辆车。
  而等灯的人们愣是对着这惊悚的一幕,眼都没眨;只有唯一一人,身形一晃,往后倒退了两步,被吓得伞都没拿住。
  这突然的动作,惹得好几个人都对她投来了异样的目光。离她最近的小女孩更是拉了拉她妈:“那个姐姐好怪呀?她怎么了?”
  她妈妈知道过了这街就是他们市的精神病院,赶忙冲她的孩子使眼色,小声说:“你别盯着人家看。”
  白日见鬼。
  马路,车流不息,一辆辆车飞驰而过,大爷和摊子却毫发无伤地呆在原地……他们不属于这个世界。
  没人看得见卖糖炒栗子的小贩,除了林诗兰。
  见她目不转睛望着他,大爷憨厚笑道:“小姑娘,来一份糖炒栗子吗?”
  大概知道当下的情况了,林诗兰捡起伞,别开眼,装作看不见他。
  绿灯亮。
  她匆忙路过摊子,赶往对面的街。
  走得快的行人路过她身边,背着的包勾住了她的手串。
  祸不单行。
  林诗兰感到手被扯了扯,随即,腕上松了。
  那串戴了好多年的珠子滚落一地。
  那人说了两声抱歉,瞬间便消失在人群中。林诗兰没有追究的心情,俯身去捡地上的珠子。
  珠子那么小,她又没戴眼镜。在地上找了一圈,整串珠子只捡回一颗。信号灯已经进入倒计时的读秒,只好先过街。
  等一轮的红绿灯过去,林诗兰戴上眼镜再去捡,根本已经无法再确定其他珠子的去向。
  对着马路发了会儿呆,她认了倒霉,把珠子丢进包里,放弃了。
  此时,如果你能看见林诗兰所看见的,你会发现,她伞沿雨水滚落的速度比旁人的都快,因为,有道细密的雨幕始终如影随形地缠着她。
  它耐心地等待能淋到她的机会,宛如一只流着口水等肉的哈巴狗;亦步亦趋地,一路跟到医院。
  林诗兰打着伞,目不斜视地穿过医院大厅,进到电梯间。
  后她一步电梯的大姐,狠狠地白了她一眼。
  “电梯是你一个人的?室内撑什么伞啊?神经病。”
  她话音未落,林诗兰的胳膊伸过她,按了电梯:2楼,精神科a区。
  大姐噤了声。
  出电梯,雨没了,林诗兰收伞。
  按预约取好号码,她坐在椅子等待排到自己的顺序。
  手腕空落落的,她右手搭着左手,来回摩挲着。
  ——不舒服,身体,心理。
  林诗兰打开包,扒拉几下,找到那颗仅存的手串圆珠。它躺在包底的角落,在药片药盒覆盖下,一个难以找到的缝隙里。
  她记得手串原本是灰蓝的。
  现在看来,只剩下灰色。
  肩膀好沉,她佝着背,缩着肩,两只手揣进帽衫的袖子。
  等候区的led电子屏刷新,机械声播报道:【请119号,林诗兰,到一诊室就诊】。
  她正要起身,后一排的位置咻地站起来一个人。
  “林诗兰?”站起来的那人叫了她的名字。
  声音有些耳熟,林诗兰回过头,他的声音再高了一度:“真是你。”
  她抬了抬眼镜,望向他。
  小伙是单眼皮,脸颊边有颗小红痣;头发没太打理,翘着几根乱毛,笑容倒是璀璨。
  这张脸被她在脑海中搜寻了几个来回,终于对应上了名字。
  “谭尽?”
  家住她家对楼的皮孩子谭尽。他哥是她认识的学长,成绩优异;这个弟弟,也挺聪明,但他太闹腾了,跟她打小合不来,没什么交集。
  “你记性不错。”被她认出来,他立刻不把自己当外人了,脑筋一转,和她开起玩笑:“不过,你还是想错啦。其实,我的名字叫——谭小明。”
  这个没头没脑的冷笑话没有逗到林诗兰。她沉默地看着谭尽,后者正捂着嘴扑哧扑哧乐。
  “患者林诗兰在吗?”护士来催人了。
  “在。”
  林诗兰举起自己的诊疗卡,利落地结束了与他的这次对话:“我先去了。”
  今天是每月一次的常规问诊,统共不到十五分钟,林诗兰出了诊室。
  她打算去一楼拿药。
  路过等候区的时候,再度被那个声音缠住。
  “林诗兰。”
  谭尽几个大步走到她面前。
  “好险,我就想着去买果汁的功夫,你会不会正好出来。刚才果汁打翻了,得亏我没先去洗手,不然你就走了。”
  “……”
  她生分地与他拉开距离:“有什么事吗?”
  他看她手里拿着药单:“你看完病了?”
  林诗兰点头。
  “医生说是啥病啊?”
  他们有熟到问这种问题吗?她不太乐意回答。
  “小病。”她说。
  他似乎对她微妙的不悦毫无察觉,哪壶不开又提了哪壶。
  “真有缘,能在新的城市碰到你,我出来以后再也没在现实碰见同乡。当初那场水灾太可怕了,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林诗兰实话实说:“我不记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