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热雨季未解之谜 第64节
作者:
番大王 更新:2024-05-14 15:22 字数:3002
第53章 暗恋史
林诗兰的世界,她与谭尽的故事,开始于这个雨季。
谭尽的世界,他与林诗兰故事的开始,得说回很久很久之前。
初二,14岁的谭尽跟随他父母,搬到石化厂新建好的宿舍,谭尽和林诗兰成了邻居。
同年,从小带大谭尽的奶奶,过世了。
奶奶,是对谭尽最好的人。
谭尽小的时候,她还没有老去,奶奶总在饭后带着谭尽,到处遛弯,给他买他喜欢的小零食。奶奶做饭好吃,再加上她喜欢花心思给谭尽做他喜欢的菜,小尽被她喂得白白胖胖,比他大两岁的哥哥,体重都没他重。
谭尽跟爷爷奶奶的感情也最深。小学四年级,他爸工作调动去到雁县,有了稳定的住所,便把谭尽从爷爷奶奶身边接走,和他们团聚。谭尽整宿整宿的不睡觉,问他为什么不愿意睡,他说他想回家。
爸爸、妈妈、哥哥,他们在的地方,对于谭尽,不是真正的家。
他们三个人讲着与他不同的相当标准的普通话,他们拥有一起发笑的话题,他们谈论着谭尽不懂的事,他们家的客厅挂着他们三个人的合照……他们客客气气地对待谭尽,有求必应,却不知道谭尽喜欢吃什么,喜欢做什么。
被带到一个他完全陌生的地方,他们还不让他回家,谭尽心中憋着气,在等待和爷爷奶奶重逢的念头中继续长大。他与父母哥哥中间,始终隔着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尴尬。
爸爸妈妈对谭子恒的学业很看重,但他们对谭尽的学业毫无要求。以前没把谭尽带在身边,他们心中怀着亏欠。谭尽要玩游戏、要出去吃饭、要零花钱,他们向来是连声应好的。他俩也从来不敢对谭尽说教,谭尽性子倔,总给他们一种他一怒之下就会离开家的感觉。
奶奶去世了,谭尽失去了他的家。
葬礼上,爸爸妈妈哥哥,全都哭成了泪人儿。
肥胖的小尽站在棺边,一声没哭,一滴泪没流。
棺里的尸体被化过妆,长得跟他熟悉的奶奶一点儿都不像。
嘴碎的亲戚们骂他没良心,亏得奶奶以前那么疼他。仪式还没办完,谭尽肚子饿,自己跑出去买东西吃了。
是在奶奶走后的那个新年,谭尽突然意识到她死掉的事。
那一年的春节,他没见到穿着新衣服满面笑容的奶奶,没吃到奶奶给他包的猪肉芹菜饺子,没和奶奶一起放烟花,没跟奶奶说“祝您健康长寿”的吉利话。谭尽跟着家人下了馆子,大家的脸上洋溢着新年的喜气。他望着丰盛的饭菜,感到格外冷清。
几天后,家人们睡着的深夜。谭尽带着烟花,还有他给奶奶写的信,偷偷跑出家。
他再也没办法打通奶奶的电话了。
要是她一个人过春节,还会放烟花吗?
在家后面的小树林,谭尽点燃了他给奶奶的信。
火光中,他双手合十,迟到的泪水淌满了他的脸。
再睁眼。
纸上的火,并未随着信的燃尽而消失。
火星,一路蔓延到脚边的烟花。
谭尽想去捡起烟花,已经太慢。外包装被点燃后,里头的烟花一起炸开了。他伸手过去,手指被火燎了一下,钻心刺骨地疼。
夜色中,爆开闷闷的一声响。
瞬间,地上的树叶也一起着火了。
小树林中火光更盛,局势一发不可收拾。
窜起的火苗,让谭尽慌了神。
他张大嘴,喊了几句“救火救火”,可是,深更半夜哪来的人呢。
陷入无助的绝望,他哑了声,呆呆地站着。脑中能想到的,只有找水过来灭火。他茫然四顾,黑漆漆的树林里不见水源。
硬着头皮,他赶紧跑回家拿水。
一路狂奔,谭尽吓得脚软,连滚带爬回到家。接水的功夫,他害怕火势加剧,把对面的房子全烧了,急得满头大汗。
当他拎着一大桶水,急匆匆地赶到小树林时……这里已经有人了。
英雄少女走路带风,冲向霹雳作响的灾难源头。
盛燃的火中,她举起湿漉漉的大衣,往火上猛力一扑。
发丝纷飞,少女挺直脊背,双眸燃着橙色星火。
她高高跃起,再流畅地一踩,轻而易举地将火扑灭,如此利落。
空气里弥漫着东西烧过的焦臭,她被烟呛得大声咳嗽。
便是这样。
林诗兰及时救下谭尽,于一场夜火之中。
新年刚买的衣服烧坏了,少女恨恨地叉着腰,在原地大骂。
“哪个龟孙子大半夜玩火?!缺德到家了!!”
阴暗的角落,谭尽摇摇晃晃地提着水桶,缩紧脖子。
捡起烟花包装盒尚未烧尽的残骸,少女有了罪证。
“被我抓到你,我非得把你浑身毛都拔了!放在火上烧!!”
谭尽怂了。
他悄悄看着那个勇敢的女孩,没有勇气出来承认,这火是他放的。
几周后。
林诗兰去谭子恒家,管他借书。
在他家的客厅,她看见柜子上放着几盒烟花,外包装很眼熟,但不像他们县里有卖的烟花品种。
于是,她随口问了谭子恒一句:“那烟花是谁的呀?”
“我弟的。”谭子恒说。
出了他家的门,林诗兰想起来,在哪里见过这种烟花了。
当时救火后捡到的纸片她没有保留。虽然觉得像,但她没有证据,也不能百分之百确定。
过了一阵子,林诗兰把这件事忘到了脑后。
但隐隐约约地,她对谭子恒弟弟的印象变得不太好。
凑巧的是,因为同一件事,至此,谭尽开始默默地关注林诗兰。
第54章 减肥史
初二将升初的暑假。
肥胖的谭尽宅在家里,不分昼夜地玩游戏。
林诗兰比上学时更忙,不是上辅导班,就是去图书馆自学。谭子恒和他的朋友们在图书馆附近打篮球。到了傍晚该吃饭的点,他俩常常结伴一起回家。
观察到这个规律的谭尽,开始时不时地去球场附近闲逛。
他也不跟大伙儿打球,只坐在旁边看。
要回家的时候,谭尽像个小尾巴,跟在谭子恒和林诗兰后面。
林诗兰和谭尽从来不会找对方说话。
即使是球场旁只有他们俩坐着,她会选择低头看书,而他总是和她隔着一段距离,捧着手机打游戏。
除了有一次……
意外地,篮球飞到场外,眼见就要往她的头上砸去。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谭尽,接住了篮球。
他随手一个高抛,球越过篮球架背板的最高处,竟然投进了篮筐。
林诗兰瞪圆眼睛,不可思议地看着他。
对于不苟言笑的她,这可是一个相当罕见的表情。她弯起嘴角,漂亮的脸上化出一个柔软的笑,冲他道了声谢。
八月的烈日,将他的双颊烧红。
恍恍惚惚地,谭尽体会到了投篮的成就感。
他放下手机,每天在场外等待着漏网的球,想要再制造进球的场面。大家休息时,他会捡起篮球,自个儿练上几下。
渐渐地,打球的人们也主动喊他过来玩。
每次,谭尽从新奇的角度投进球,都会用眼角的余光,扫向场外林诗兰常坐的位置;有时她在,更多的时候她不在。
后来,暑假结束。
打篮球成了一种爱好,谭尽没事就泡在球场。
林诗兰却再也没来看过了。
初,谭尽受到体育老师的邀请,加入了校篮球队。
运动会期间,他所在的篮球队,与他哥高中的篮球队,有一场比赛。谭尽和谭子恒作为对手,出现在球场。
还没上场,谭尽已紧张得手心出汗。
林诗兰来看比赛了。
偏偏,他们队发挥得奇烂,上半场简直被他哥的队伍碾压式吊打。谭子恒作为小前锋,更是不负众望接连进球,夺走了场上全部的光芒。
中场休息,谭尽的水喝完了,去拿他哥的喝。
才喝了一口,他耳边传来谭子恒队友的声音:“你怎么在喝林诗兰的水?”
“这是她的水杯?”
喉咙发干,谭尽尴尬了。
确实有可能,林诗兰和他哥的水杯,都是参加竞赛发的,长得一样。
“对啊,她给谭子恒送水去了,这肯定是她的水杯,”队友幸灾乐祸:“哈哈哈,你完了。”
在他们的印象里,林诗兰一直是一个不好说话的人。如果她知道,自己的水杯脏了,被别人用了,他们想象,她会脸色大变,大发雷霆地责骂谭尽。
林诗兰与谭子恒聊完天回来。
果然,她拿起了谭尽刚刚碰过的水杯,准备要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