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零靠脑洞破案[刑侦] 第13节
作者:
苟日新 更新:2024-05-14 15:46 字数:4741
办公室此时充斥着浓浓的泡面味,大家都忙得晚饭都还没来得及吃呢, 罗昊和王文光便在等大家回来的时候, 提前跑出去买了不少泡面、罐头以及火腿肠等等。
高建业和方宇大约早秦简和郭峰半个小时回来,估摸着秦简和郭峰回来的大概时间,罗昊张罗着,把泡面都泡了, 罐头也都开开, 这就是为什么, 秦简都还没走到办公室呢,便被浓浓的泡面味给吸引了。
其实秦简在图书馆外蹲点的时候, 饿得不行, 有垫过一个烤红薯,不过, 谁让她年轻消化快呢,没闻到香味的时候她还不觉得饿,这一闻到,她便觉得肚子空空了。
“回来了啊,正好,面也能吃了,咱们先开动吧!”王文光看见秦简和郭峰回来,赶紧招呼道。
王文光说完,大家便纷纷围了过来,各自拿走了各自的饭盆,围着桌子便吃了起来。
秦简是第一次吃到这个年代的泡面,说实在话,她并不觉得逊色于后世多少,也可能是因为她饿了,故而吃什么都比较香吧,事实上,她的确吃得挺香的。
不过,这个年代的泡面弊端也挺大,因为,桶面还没有问世,故而,吃完面,秦简看着满是油污的饭盆,无声地叹了口气:哎,这年头,吃泡面竟然还得洗碗,她找谁说理去啊!
秦简都吃完了,另外几个大男人自然也不会比她慢,方宇此时已经站起来了,他先拎了自己的饭盆,又去拎高建业的,很好,师父有事弟子服其劳嘛,秦简有样学样,也要帮罗昊洗,却被罗昊抬手制止了。
“给我吧,你刚回来不久,歇着吧!”罗昊一边说着,一边夺过了秦简手里的饭盆,大步流星地就往外走,丝毫没给秦简反驳的机会。
方宇见状,忍不住“啧啧”了两声,“师父,你看看人家是怎么当师父的,你再看看你。”
高建业冷冷睨了方宇一眼,毫不客气地说道:“我要是有一个既聪明又可爱的女徒弟,我也愿意帮她洗碗,谁让你不是呢!”
方宇夸张地嚎了一声,看着秦简,哀怨道:“持家,你看看,我的命有多苦啊,自从你来了,我可算是见识到了,什么是区别对待呦!”
“喂,我说,别演了,戏过了哈!”王文光拍了方宇一下,“赶紧洗去吧,一会罗队回来了,看见你还在这演,你看他骂不骂你。”
王文光说着,晃了晃手里拎着的他自己的和郭峰的饭盆,笑道:“走吧,哥陪你一起。”
一些小插曲过后,大家开始交流线索。
“临渠市的案子发生在三年前,跟本案最明显的共性便是,被害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女性,出事的时候都着红裙,都没有被侵犯过的痕迹,却都被挖了心脏。”
“不同之处在于,临渠市的案子,被害人并没有被肢解,不过,抛尸的手法却挺符合凶手变态的风格的,他竟然把尸体扔在了胜利广场的最中央。”
“我问过了,胜利广场是临渠市最热闹的广场,在市中心,每天晨练的人都有不少,可见,当年造成的影响是多么恶劣,不过,影响再大又能如何呢,到最后还不是变成了悬案,哎!”
说到这里,王文光忍不住叹了口气,才继续道:“临渠市关于这个案子的档案我已经借来了,加急邮寄,应该很快便能寄到了,到时候我们再详细对比一下,看看能否并案。”
罗昊点头,表示了解,又示意高建业说说他那边的情况。
“凶手比我们想象的要狡猾得多,我和方宇几乎跑遍了有可能会卖这种提篮的店,店主都说近期没有人一下子买很多个提篮,三五个的都没有,我想,凶手要么就是有其他的购买渠道,要么就是分批分次在不同的店购买的,所以我一回来,便详细比对了所有的提篮。”
“这一比我才看出来,这些塑料提篮虽然都出自同一个生产厂家,看似都长得一模一样,却真的不是同一个批次的产品。”
“因此,可以断定,凶手一定是分批分次在不同的店购买的,就是为了不一次性购买太多,引起店主的怀疑。”
听到这里,王文光一拍桌子,骂道:“这孙子还真够狡猾的啊!”
罗昊闻言,冷笑,“呵,不狡猾,三年前他就逃不过法网了,还能跑到我们这里继续犯罪吗,或许三年前也并非他犯罪的开始。”
秦简暗暗点头,罗昊的话她是非常认可的,凶手的犯罪经验如此丰富,应该是累积的结果,他犯罪的开始很可能更早,或许那时候他的经验还并不丰富,但是由于科技的落后,以及早些年警力的不足,才让他一次又一次的逃之夭夭。
轮到他们这里,凶手的犯罪经验更丰富了,无疑增大了他们破案的难度。
不过,凶手的手段也愈发残忍和嚣张了,这也就意味着,凶手的作案难度也增大了。
在这种情况下,凶手会不会留下什么漏洞呢?
也许这就是他们破案的关键。
秦简正想着,罗昊已经cue到了她,“你们那边是什么情况?”
秦简回过神来,答道:“图书馆的工作人员,除了韩荟之外,就只有保洁对这个鸭舌帽男有印象,因为她那天收拾卫生的时候,闻到有烟味,接着她就看见了一个鸭舌帽男从厕所走了出来,她说这个人帽檐压得很低,又低着头,只能看见下巴,看不见脸,整个人都奇奇怪怪的。”
“根据保洁的描述,这个人的身高应该在1米75左右,精壮,肤色黝黑,感觉不像个会读书的,却像个干体力活的。”
“图书馆外的小商小贩也有一个人跟鸭舌帽男有接触,就是卖烤红薯的大爷,大爷对鸭舌帽男体貌特征的形容,跟保洁类似,不过大爷还补充了两点,第一,听鸭舌帽男的口音似乎不是本地人,甚至都不是我们省的,第二,大爷说‘他的手怎么比我这个天天在炉子掏红薯的人的手还糙还黑呀!’,至于其他小商小贩,也有对鸭舌帽男有印象的,不过由于没有接触,所以印象都不深。”
罗昊问道:“鸭舌帽男的大概年龄呢,他们有没有看出来?”
秦简摇头,“没有,鸭舌帽男一直把帽檐压得很低,没有人看清他的长相,也无从判断他的年龄。”
罗昊点了点头,“嗯,下面我说一下,我这边的发现,这份地图,大家先看一看。”
王文光把地图接过来,展开铺到桌面上,大家都围过来看。
只听罗昊继续说道:“我分析了凶手抛尸的动线,大概圈定了几个区域,第一案发现场大概率就在其间,考虑到凶手割腕放血又挖心碎尸,一定会产生大量的血水,这个天气,血水如果处理不当,必然臭气熏天,我准备明天一早就跟局里申请警犬,看看能不能摸到凶手的犯罪地点。”
王文光听罢,一拍桌子,“着啊,罗队,真有你的,我之前怎么就没想到血水的问题呢!”
罗昊心道:那是因为现在还有其他线索可查,你没往这方面想,如果真的到了查无可查的地步,任何角度都有可能被分析到,到那时,不只是你,每个人都会想到血水的问题。
不过,到那时,凶手是否已经完美处理掉了血水,就不得而知了。
兵贵神速,警察跟罪犯之间永远都是争分夺秒的。
“今天已经不早了,大家先回去休息吧!”罗昊看了看表,又道:“也休息不了多长时间了,明天凌晨四点半,警局门口集合,我安排行动,都散了吧!”
“是,罗队。”众人应了一声,便纷纷起身收拾东西准备撤退,秦简却依然坐在座位上发呆。
刚才罗昊的话,隐隐在她的脑子的牵出了一条线,却怎么摸也摸不到头绪。
她皱着眉头使劲想,总觉得自己应该会想到什么。
“在想什么?”罗昊走到她的身边问道。
秦简摇了摇头,“没什么,师父。”
她的脑子还理不清呢,哪能说得清啊!
或许,也可能是错觉吧!她今天用脑过度,太累了!
“一时想不出来就先别想了,也许睡一觉就想出来了,走吧,太晚了,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师父,就几步路而已,我自己可以。”秦简拒绝。
罗昊轻笑一声,“发生了这种案子,自己走夜路,不害怕?”
秦简摇头,指了指自己乱糟糟的短发,又看了看自己的大t恤和松松垮垮的牛仔裤,意思是:她搞得像个假小子一样,那个不开眼的,劫她啊!
罗昊却是又笑了一声。
小丫头,你是真不知道自己有多好看呐!
大晚上的,白的都快发光了!
“走吧,送你,我正好吹吹风,醒醒脑,这总行了吧!”
第20章 提篮中的碎尸(七)
走了不到十分钟, 秦简便到家了。
罗昊的家也并不远,也大概是十分钟左右的脚程。
秦简到家便洗洗睡了,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还是等明天睡醒了再捋吧, 毕竟休息才是第一位的,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嘛!
一夜无话。
凌晨四点, 秦简被闹钟叫醒, 她猛地从床上坐起来,伸手拉开窗帘, 外面的天还是黑的。
她麻利地洗漱换衣服, 又光速把昨天半夜就扔进洗衣机里洗的衣服给晾了, 她甚至都来不及抖两下, 可想而知, 等衣服晾干了, 必然是皱巴巴的。
她又没有时间熨,所以, 她再穿上的时候, 估计就只能靠体温和汗把衣服熨平了。
果然,小说里描写的刑警,俊男靓女,衣冠楚楚, 都是骗人的。
艺术并非现实, 现实中的刑警, 在高强度的工作下,别的局的情况她不知道, 但是他们局, 真是一个个要多邋遢有多邋遢啊!
四点半,集合地。
秦简和一堆胡子拉碴的大老爷们比起来, 也算是衣冠楚楚了。
她从家里拎了不少面包牛奶,分给大家。
可以预见,这一个个哈气连天,甚至有的一看就是连脸都没来得及洗的男人,一定是想不起来给自己带早饭的。
这个时间,买也没处买,总要有人张罗吧!
否则,他们就可能一直饿着肚子,忙到行动结束了。
她觉得,这帮人的胃就是这么给折腾差的,时间和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她还是得注意养生的。
秦简分面包牛奶的功夫,罗昊也到了,他后面还跟着五个人和五条狗。
罗昊走近了,展开地图道:“我这里一共圈定了五个片区,你们四个负责这几个相对面积小的,秦简跟我,去城南,现在就开始行动,抓紧时间,咱们中午局里汇合。”
五路并发,哪怕是其中有一路提前有了收获,也无法联系到另外四路,无形之间,浪费了多少警力啊!
不过,这也是这个年代的刑侦工作,必然要面对的困难。
这个年代,移动通讯工具尚未普及,手机那是刚刚引入国内的新鲜玩意,价格贵的能让人惊掉下巴,普通工薪阶层,谁买得起来呀,别说自己买不起了,局里的领导也配不起啊!
刘局最多也就是刚配上了bp机而已,至于他们刑侦支队,上到队长,下到最新的侦查员秦简,近距离的联络基本靠吼,或者靠跑腿通知,一定距离范围的配合行动也可以靠对讲机,不过,一旦超过了对讲机的工作距离,比如现在,跨区域的行动,五路并发,联络上,自然受限,浪费警力,无可避免。
罗昊和秦简这一路因为有吉普车的辅助,他们负责的片区是最大的。
罗昊启动了吉普车,秦简依旧坐在副驾驶座,后面坐了一人一狗。
这个带犬民警名叫孙宁,他的狗名叫小安。
小安乖巧地坐着,因为天气热,它的舌头是一直伸着的,它的舌头粉嫩,眼神炯炯,膘肥体壮,皮毛油亮,一看便被喂养得极好。
秦简一直回头看小安,想摸摸小安的狗头,罗昊侧目瞧了她一眼,随口问道:“喜欢狗?”
“嗯。”秦简点头,罗昊却没有下文了。
秦简也不在意,继续看小安,然后问孙宁,他和小安要不要吃东西。
孙宁本想拒绝秦简,不过罗昊却说,“这么早,他和小安肯定来不及吃饭啊,咱们都抓紧时间吃的,免得一会没劲了。”
有了罗昊的话,孙宁便没有拒绝秦简,拿了面包牛奶,秦简也给罗昊撕开了一个面包,自己也老老实实坐正,吃了起来。
城南距离市局并不近,罗昊开车速度不慢,也开了将近半个小时,才抵达目的地。
几人下车,孙宁牵着小安,开始一条街一条街地排查。
据孙宁所说,小安经过训练后,对人血的味道极为敏感。
比如,用几个碗,混合着猪血鸡血等,在其中的一个碗里混入少量的人血,他便能准确地找出。
再比如,将人血稀释数十倍,倒入泥土中,48小时之内他也能够准备地找到这块泥土。
秦简心道:这不就是后世警犬队训练出来的血迹犬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