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节
作者:请叫我山大王      更新:2024-05-14 16:40      字数:2648
  过了好半天,他才问姜苏:“如果我选择不要呢?”
  姜苏淡淡的说:“我会继续收着它,等你的下一世。”
  这话对现在的翟靳聿而言有些残酷。
  但是对姜苏而言,如果没有翟靳聿的那段记忆,现在的翟靳聿也并不是完整的。
  她也许永远也无法像以前那样爱他。
  翟靳聿问:“那我是不是就变成他了?”
  姜苏说:“他就是你,你会同时拥有两段记忆,你前世的和你今生的,它们会互相融合,而不是吞噬某一部分。”
  “我还是我,对吗?”翟靳聿问。
  “当然。”姜苏说。
  翟靳聿深吸一口气:“好,那你把它给我。”
  ——
  记忆融合的过程非常安静。
  翟靳聿躺在沙发上,像是睡过去了一样。
  而前世发生的一切,像是在梦里一样,让他重新体验一遍。
  姜苏就跪坐在沙发边上等着他醒来。
  等着等着她就趴在沙发边上睡着了。
  她醒来的时候,对上了一双温柔深邃的眼睛。
  翟靳聿还有些青涩稚嫩的脸上,却有着一双温柔成熟的眼睛。
  她心里微微一颤:“翟叔叔?”
  “抱歉,让你久等了。”
  他低下头,深深地吻住她。
  原来的担忧和顾虑都已经消失了。
  他还是他。
  他是翟靳聿,也是她的翟叔叔。
  她是他的小姑娘。
  也是他未来的新娘。
  作者有话要说:
  正式完结!撒花!
  非常非常感谢大家能够一路陪我到现在。
  感谢大家喜欢姜苏,喜欢翟靳聿,喜欢我。(嘻嘻)
  这一章发五十个小红包。
  我的下本书,快穿《裙下之臣》会在年后开,希望大家继续支持我~感兴趣的话请先收藏哇。爱你们哟。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明年再见啦~~~~~~
  文案:
  乔桑在三十岁这年拿遍了国内外几乎所有权威的奖项,在演技上被封神。
  大概是因为演技太好,她被一个神奇的系统选中,进入一个又一个世界,用她出色的演技,完成系统的任务。
  是单纯不做作的清纯小白莲还是性.感.妖.娆的妖艳贱货,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乔桑的目的只有一个——攻略那些男人们,让他们为她疯为她狂为她哐哐撞大墙!
  最后甘心俯首,成为她的裙下之臣。
  (快穿版的人人都爱女主角。)
  苏到你心肝颤。
  你们想要的男人都会有。
  第 93 章
  说起来,成玉第一次见姜欢时,对她全无好感。
  她穿着缎面的贴身旗袍,身材仿佛还没发育完全,没什么曲线,画得乌黑的眉毛,大红的嘴唇,头发烫成时下女人时兴的盘卷发,下面穿着高跟鞋,像是等不及要长大变成女人的女孩儿,有些可笑。
  他知道这个人,是因为沈媛成天里嘴巴边上就挂着这个名字。
  姜欢长,姜欢短,听得他耳朵都起茧子了,但是自然的,就对沈媛嘴里这个千万个好的少女产生了几分好奇。
  所以第一次见她,竟是这样的形象,成宇心中难免有几分失望。
  她那双白软的手挽在文昭的臂弯里,白的有些晃眼。
  赵文昭倒是笑的志得意满的,吃饭的时候全然不顾席上的其他人,只顾着殷勤照顾着那个少女。赵文昭是个花心的,以前约在一起吃饭,陪在他身边的美丽女人每次都是不同的面孔,但是到底是北城来的大少爷,平时调子也拿的很高,都是女人巴着伺候他,端茶倒水夹菜,姿态谄媚,哪见过他伺候别人?
  这个姜欢的调子却比赵文昭更高,她只埋头吃东西,还嫌赵文昭剥的螃蟹肉少,赵文昭也不恼,被少女埋怨反倒是乐在其中的样子。
  成玉不懂。
  他也是第一次见到那么能吃的女孩子。
  他认识的别的女孩子吃东西,都跟小鸟似的,按粒吃,多吃青菜,肉食基本上是不碰的,她倒好,青菜碰也不碰,只挑肉吃,光是米饭,就加了四次。
  只是她吃相并不难看,也不狼吞虎咽,反倒叫人看着很有食欲。
  他喝了半天的茶,姜欢才放下筷子,冲他一笑:“不好意思,我吃的多。”
  她的笑容毫不吝啬,笑起来的时候露出洁白的贝齿,眼尾也往上翘,桃花眼里聚起笑意,笑的一脸的灿烂,吃完饭,她嘴巴上那红的刺眼的口红都被吃掉了,露出她原本水润红艳的嘴唇来,整张脸顿时看着顺眼了许多。
  成玉不期然被姜欢这个笑晃了一下眼。
  但是也仅此而已。
  之后两边告辞。
  路上沈媛还在解释说姜欢平时不这样打扮。
  成玉也只是听听,并未放在心上,毕竟不是什么重要人物,他不需要多留心。
  再次见面已经是一个多月以后,他几乎忘了还有这号人物。
  还是因为他的事。
  他去山上采药,无意间在一个陷阱里救下一只受伤的狐狸。
  谁知道那居然是一只狐狸精,还是只男狐狸,养好伤后,表示一定要报恩。
  而报恩的方式竟然是以身相许。
  成玉没有断袖之癖,自然谢绝,那男狐狸却赖在他家里不肯走了。
  沈媛听说了这事,立刻大力推举了姜欢。
  他才知道姜欢就是近日里在西城名声大噪的仙姑。
  据说极为灵验,捉鬼除妖也不在话下。
  他没有办法,就派人去请了。
  她开口便是七根金条。
  说是原本要十根,见他是沈媛的朋友,给他打了折。
  他倒不缺钱,而且那男狐狸精举止越发放浪,竟是在晚上脱光了躺在被子里,他颇为受惊。
  于是叫人请了来。
  这回姜欢没做上次那样打扮,而是穿着最近的新流行,从西洋传过来之后改良的小洋装,他这才瞧见她的真面目,在他眼中,女人的长相都差不多,只有顺眼不顺眼之分,她现在的装扮,脸上干干净净的,倒是比上次要顺眼许多。
  成玉回忆起来,也没想过自己后来竟会那样喜欢她。
  他认为那只男狐狸精不是什么穷凶极恶之辈,只叫姜欢把他赶走,不要伤他。
  结果姜欢直接把行李搬进了他家里,以他未婚妻的名义在他家里住下来了。
  他只能配合着姜苏在那男狐狸面前做尽亲近之事。
  他从未和女子这样亲近,和沈媛青梅竹马,却也从未有过半点动心。
  日渐一日,他假戏真做,动了真情,才知道原来女子这样可爱,她常常甜笑着叫他玉哥哥,他时常忍不住想,无论她想要什么,他都愿意给她。
  姜欢却在一个月后,赶走那男狐狸之后立刻搬出他的家中,对她而言,从头到尾都是生意,竟是半点留恋都没有。
  他之后越陷越深,却也只是他一人的独角戏。
  再之后,他替她身死,倒在她怀中,他终于能向她说出对她的爱意。
  不用顾忌她与自己好友。
  他死之后,去了地府。
  却不愿就此忘记,他往世有善行,于是成了渡亡灵过河的摆渡人。
  他日复一日的渡亡灵过河,他渡他的父母、亲人、朋友。
  从未想过,居然真的有一日,姜欢会上他的船。
  他忍不住偷偷看她,她的模样还和几十年前一般,只是望向他的眼神,却是全然陌生。
  她已然将他忘了。
  只是这样也好。
  从一开始,这就是他一个人的梦,而他守着这梦,永远都不想醒来。
  作者有话要说:
  这回真的完了。
  就是写一个成玉的小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