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娇宠小知青 第50节
作者:
风轻歌 更新:2024-05-14 18:16 字数:5616
夏芙和郑倩倩两人窝在宿舍,郑倩倩也没有出去约会,实在是外面这么热,出门五分钟流汗一整天呢。
虽然宿舍里了,但好歹宿舍的位置避着阳光把门窗都关上,虽然会比较昏暗,但是这样也能阻挡一些外面散发的热气。
两人各自接了一大盆的井水在屋内,村里的井水可谓是冬暖夏凉,等到实在热的受不了的时候,把毛巾放在冰冷的井水中过一遍,然后拿出来擦脸上和脖子上的汗,整个人会清爽不少。
而且地上也洒了一些水,能给屋内降一点温度,怎么说也比外面凉快些。
无所事事的两人也是坐在宿舍的聊聊家常,这个天气大家都不会怎么外出,除非等到太阳下山接近傍晚的时候,那个时候室外的温度稍稍会降低许多,出门的话也不会那么热。
等到那个时候才是她们外出活动的时间。
太阳缓缓的下山之后,知青点这边的人早早的就开始准备做饭了,吃了饭之后就可以出去串门了。
因为知青们人数少了不少,所以做起饭来也快很多,等快速的吃完了饭,知青们也就准备外出活动了,白天高温的时候,大家都只愿躲在房间内,等到太阳下山才愿意出门。
男知青们那边率先就出了房门各自朝着自己的想去的地方。
郑倩倩也快速的出了门,一时间整个知青点就只剩下夏芙一人了。
夏芙本来也没啥事,想着最近这几天,因为白天的温度骤然升高,都没怎么去王雪家串门,净顾着待在宿舍内给陆志强做衣服了。
想想也不能这么颓废,天天待在房间内不运动便也打算出门了。
出门后将宿舍的门锁好,夏芙刚转身就发现不远处的一个人。
顿时不可置信地瞪大了眼睛,“陆…陆志强…”
陆志强此刻被晒黑了许多的面庞,锋利了不少,但因为见到了夏芙,脸上不自觉露出的笑容,化解了整个人硬朗的气息,显得温和了不少。
“我回来了~”轻轻的一句话,却让夏芙忍不住高兴起来。
“陆志强…”
夏芙大喊一声,激动地朝着陆志强所站着的位置跑去。
陆志强依旧挂着脸上的笑容,只不过眼中的情谊更加的浓厚,站在原地没有动弹,却是缓缓的伸开了自己健壮的双手,等待着自己外出这将近一个月,日思夜想的人儿扑入自己的怀中,了解自己的相思之苦。
短短几步路的距离,夏芙很快的扑进了陆志强早已为她敞开的怀抱。
纵使现在的温度两个人抱在一起会很热,但依然抵挡不住所见之人激动的心情。
陆志强怀抱着夏芙温软的身躯,仿佛一瞬间填补了内心的空虚,只得紧紧的拥抱住怀中的人儿。
夏芙也是内心充满喜悦,扑在陆志强的怀中,靠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才惊觉这个人的怀抱似乎更加的坚硬了。
“你回来了就好!”
夏芙轻声的说道,虽然只有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但是已经算是夏芙来到陆家屯四年时间里见不到陆志强的最长时间了。
以往的陆志强总会隔三差五的出现在夏芙的面前,刷刷存在感,这次可是一连一个月都见不到人影了。
陆志强紧紧的拥住夏芙,千言万语在这一刻都不重要了,只有自己怀抱中的人儿才是最重要的。
陆志强的薄唇附在夏芙耳边,“我好想你。”这不是甜言蜜语,而是陆志强这近一个月内心最真实的想法,出门在外,他想念的更多的不是亲戚朋友家人,而是夏芙这个他好不容易追来的对象。
此话一出,听得夏芙耳边一热,索性靠在了陆志强肩膀处,对方也看不见。
虽然内心有些羞涩,但夏芙还是积极的回应,“恩,我也想你了。”
陆志强内心激动,没有什么比双向奔赴的感情更让人内心感触到开心,这一切都值得。
这一次的一月之行给了陆志强很大的感官,外面的世界果然比白桃县陆家屯这边强上不少,外面的所有的一切都是新鲜的热闹的,白桃县还是比较穷苦偏僻的。
这次出门仿佛刷新了陆志强的世界,也让他更多的接触了这个社会的不同,想着夏芙来自大城市,将来如果有机会,夏芙是一定会回去的。
那么自己也不能落后,必须督促自己接受新事物,适应大城市的生活环境,脱离陆家屯落后的生活,努力追上夏芙的脚步,成为一个能配得上她的人。
“不让我进去坐坐吗?我还给你带了礼物呢。”
陆志强调侃地说道,外面虽然太阳已经下山了,但是借着夕阳还是有一丝热热的温度,陆志强敏锐的察觉到夏芙都出汗了。
夏芙这才把头从陆志强的怀中抬起,慢慢的退出陆志强的怀抱,这才发现陆志强放在脚边的袋子,外面是一个灰色的大袋子里面装的是什么看不清楚。
知青点已经没有其他人了,大家吃完饭都出门了串门去了,夏芙也没啥不好意思的,直接拉住陆志强的手,便向着知青点走去。
陆志强连忙拎起放在地上的袋子,跟着夏芙的脚步。
等把锁上的宿舍门再次打开,两人已经坐在了女宿舍的桌边,出门的时候夏芙将窗户都打开了,封闭了一整天,一出门的时候也该将窗户打开透透风了。
这会儿又回来了,干脆就连门也不关了,免得到时候有人突然回进来,看见他们两人孤男寡女共处一室还关门闭户的也不好。
索性这会儿连门窗全部打开,大门对着知青点外面,只要有人回来一眼看过去就能发现,当然回来的人也能透过门窗能看清楚房内两个人的情况。
两人坐下之后,一时之间相对无言,还是陆志强首先打破了沉默,将自己提子的袋子放在了桌上。
打开袋子口的结,陆志强首先取出的是一个包装精致的女士手表放在了桌上,然后又陆陆续续从里面掏出了两套衣服,还有两条围巾,最后又掏出了一只包装简单的口红,一一将物品摆在了桌面上。
陆志强先将包装精美的手表取出来,然后拉过夏芙的右手,“我听别人说男左女右,这块手表我看到的时候就觉得非常的适合你,很漂亮。”说着将手表戴在了夏芙的右手上。
经过了几年的劳作,夏芙再怎么保养,她的这双手也不如当初出来陆家屯时那般的白嫩细腻,虽然还没有到布满老茧沧桑褶皱的地步,但显然已经粗糙了不少,白皙度也没有原先那么透亮。
手心处已经有一些薄薄的茧子,不如当初的柔软。
此刻这块精美的红色女士手表被戴在了右手腕上,在红色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相配。
夏芙看过去,手表的指针都在转动,情不自禁的摸了摸手腕上的手表。
见夏芙看着手表上了时间,陆志强赶忙说道, “这块手表来的时候,我已经让老板换上了最新的电池,这个电池可以用两三年的时间,而且时间已经同步北京时间了,上面所显示的时间就是现在的时间点,一路上我对了几次时间,都是正确的,这手表上的时间被调整的很精确了。”
夏芙看了看手表,“这个很贵吧?”
当初刚来到这个时代的时候,她多么渴望能有一块能够看时间的手表,这也省得当初那么多次的迟到,可是这么几年过去了,这个想法在这一刻终于实现了。
陆志强道,“不贵,我们进货的那个地方有专门批发这种电子手表的,不要票价格也不算很贵,我和行天光靠着这个手表,就挣了不少钱。”
这个手表相当的精致,当然价格也不便宜,但比起在供销社和百货商店柜台里的手表,那就相当的便宜了,而且还不要票,他们当初带的资金不够,光这种手表就倒腾了好几次,每次一经拿出来就被销售一空抢光了。
夏芙在一旁静静的聆听陆志强这一路的艰辛历程,时不时的也是满眼放光的夸奖着陆志强。
随后陆志强又将剩下的礼物全部往夏芙面前推过去。
“这衣服摸上去特别的柔软,在当地是非常流行的布料制成的,还有这湿巾也特别的好看,特别的适合你,然后还有这支口红,这个颜色的口红就剩最后一支了,好不容易才抢到的,看到他的第一眼就觉得特别适合你的唇色,你涂上的肯定好看。”
陆志强指了指剩下的几样礼物。
夏芙摸了摸衣服,手感上比棉布衣服确实柔软了许多,还有就桌上的湿巾,居然比当初她送给王雪的那条摸上去还要好手感好,最后就是桌上的这只口红了,在这个时代口红还是稀罕物。
至少在这县城里夏芙就从来没见过,不过口红也是要看色号的,把包装打开,扭出口红,夏芙连忙走到镜子前,对比了一下,口红的颜色和自己的唇色还真的是相当搭配呢。
这桌上的每一样礼物都看得出来,陆志强是精心挑选过的,质量好不说还相当的适合夏芙,衣服也拿起来对比了一下,大小刚合适,收获太多礼物也太惊喜了。
一时间夏芙感动的扑进了陆志强怀里,“谢谢你。”
陆志强在眼中划过温柔的神色,对于夏芙的投怀送抱欣然接受,“我给我未来媳妇儿买东西那是理所当然的,我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最好的东西都摆在你的面前,任你挑选。”
这时候夏芙突然想起了什么,连忙回身翻找着衣柜,将自己给陆志强做的一身衣服拿了出来,还好陆志强去的够久,一个月的时间足够,她从一个新手慢慢摸索着能做出简单的一身短袖褂子的衣服给陆志强。
“看看这是什么,我也有给你准备礼物哦。”夏芙激动的将衣服捧到了陆志强面前。
这可是夏芙利用了自己所有的空余时间,扎破了多少个手指头,熬了多少个夜晚,才做出来的一身衣服。
是一套短袖短裤的套装,因为这个衣服最简单了,再难一点的夏芙也不会,毕竟她可是新手,以前从来没做过衣服的,为了这套衣服,她可是到耽误了王雪许久的空闲时间。
陆志强笑眯眯的接过衣服,仔细的打量了起来,还拿起衣服上身比划了一下,大小差不多,看着这像模像样的衣服,陆志强眼中划过一丝惊喜。
“谢谢媳妇儿,媳妇你真好,这衣服做的太合我身了。”手上抓着这套衣服,陆志强的内心充满了惊喜。
他知道夏芙不会做衣服的,来陆家屯这么多年,就没见过夏芙动过针线,就算有什么衣服破了,也是拜托王雪帮忙补好的,这也就间接说明夏芙根本不会针线,如今这套衣服很完整,除了有些地方的线条不太平整之外,其余没什么缺点。
这就说明了夏芙的用心,收到夏芙这么用心的礼物,这比陆志强自己赚了一大笔钱都还要开心,抱着手上的衣服就不想撒手了,恨不得立刻换上,然后让村里所有人都知道这是他未来媳妇给他做的。
夏芙脸蛋微红,“你喜欢就好。”没有什么比自己辛苦多日的成果,被肯定来的惊喜。
“哦,对了。”似乎突然想起了什么,陆志强连忙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用方巾包裹着的东西递给了夏芙。
夏芙还以为是陆志强给她带的礼物,只是忘记拿出来了,所以没什么心理负担的,直接接过来打开,将方巾全部摊开来之后。
夏芙眼中露出了惊讶的神色,躺在手心处的方巾上,赫然是一大坨的钞票,“你,你给我钱干嘛?”还是这么多,虽然没有数过,但看着手心处拱起来的被叠的整整齐齐的钞票,那厚度就知道不少。
下面厚厚的一叠的都是十元的钞票,旁边还有许多零散的毛票,方巾包裹着还能挤压在一块儿一旦把方巾打开就得两个手一起抓着,不然旁边的零散毛票都要掉下来。
夏芙不得不将这些钱都放在桌上,不然都不好拿着了。
陆志强理所当然的说道,“这些都是我这次赚的钱,都交给你,你可是我未来的媳妇儿,以后我所有赚的钱都上交给媳妇管理。”
这是陆志强在回来的路上就想好了的事情,他认定了夏芙就是他这辈子唯一的媳妇,那么男人赚的钱上交给媳妇管理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第53章
这次回来, 陆志强一口一个媳妇儿,夏芙也没有反驳,毕竟自从答应和陆志强处对象开始, 也许是从更早的时候, 陆志强已经强势的进入了她的生命轨迹之中, 缺之不可。
在这个年代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处对象就是耍流氓的时代,夏芙也不排斥和陆志强结婚。
只是对于陆志强突然上交了这么一大笔钱财, 打了夏芙一个措手不及。
就算是在二十一世纪, 工资全部上交给媳妇的男人也不多, 更何况这个时代钱有多么难挣,这些钱可都是陆志强冒着风险辛苦挣来的,此刻却毫不犹豫的愿意全部上交给她, 这让夏芙内心感触不已。
夏芙拒绝的将桌上的钱推向陆志强, “不行,这是你自己辛苦挣的钱, 还是你自己保管吧。”
这么多钱放在自己手上,夏芙都觉得渗得慌, 虽然在二十一世纪这些钱不算什么,可在这个年代, 这就是一笔巨款了。
粗粗的看了眼桌上的钱, 那一摞厚厚的十元大钞,那个高度, 得有几千块了吧, 在这个时代,万元户就是大户人家, 这桌上的钱,再翻个一番两番, 那都得赶上万元户了。
然而陆志强却态度坚决,将桌上的钞票尽数推向夏芙眼前,“你可是我认定的未来媳妇,我赚的钱交给你,我愿意。”
“你可以让你父母帮你存着。”
虽然她俩已经正式交往了,但毕竟还没有结婚,这么一大笔钱放在自己这里也不太妥当。
陆志强摇了摇头,“我父母那里不用管,我都是给了孝敬钱的,我家里三兄弟,前面两个哥哥已经结婚了,至今还没有分家,是因为我还没有结婚,等到我俩结婚了,我们三兄弟就会分家,到时候自己挣的钱当然是自己的了,除了逢年过节给长辈们的孝敬,其他当然是由我媳妇保管了。”
陆家屯一般都是结婚之后就分家单过,他大哥二哥已经结婚了,但因着自己和最小的妹妹还没有结婚,征求了大哥二哥的意见,他俩也同意暂时不分家,所以至今他们都是一大家子住在一块儿。
等到自己以后结婚,那势必就要分家了,至于小妹以后出嫁,当哥哥的自然会出一点心意,父母那指定存着陪嫁。
“那你以后要是急用钱咋办。”毕竟她俩还没有结婚,也不可能时时刻刻在一块,如果陆志强急用钱又找不到自己,那可怎么办?
陆志强想了想,接下来的时间估计是不会再往外跑了,毕竟这次所挣的钱比他过去几年挣的钱都多,再过几个月就过年了,他也不会出门了,最多就在白桃县活动。
想了想陆志强说道,“这一些钱放你这,这些零散的毛票我拿走当做我的本钱。”陆志强指了指那被叠在一起整整齐齐的十元大钞,那里足足有四千块。
而旁边这些零散的毛票也叠成了几摞,加起来估计也有一两百块,有这一两百块在县城内活动还是可以的,反正也不用什么大钱出去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