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
作者:
卓璃音 更新:2024-05-14 18:23 字数:3104
“现在挺晚的了,你送我会不会耽误你的事情啊?我自己一个人真的没问题的,你别看我瘦,我可厉害着呢,以一对三不在话下。”
“啊呀。”走在前面的沈静远突然停住了步子,没来得及刹住车的苏茹一下子就撞在了他的后背上,吓得她连忙后退一步:“沈老师对不起对不起……”
她一抬头,却发现沈静远不知道什么时候转过身来,勾着唇角,脸上带着笑意:“我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预估还有一章完结。
今天这章真的是超级肥!
最后推一次自己的新文:《[gl]当花瓶撞上影后》
作为整个娱乐圈女星的公敌,被赵宁溪放在眼里的敌人只有一个
——沈宥清
因为她不仅演技好,人缘棒,性格佳,
还有一张充满了高级感的脸,
把合影秒杀一切女星的赵宁溪,
瞬间衬成了渣。
赵宁溪:“我呸!”
一句话简介:影后不仅要在演技上压我
真的超级甜,我再虐我的姓倒过来写!
☆、第136章 完结
苏茹的生活从那天之后发生了巨大的转变。
早上睡过了头, 饭也没吃匆匆冲到教室上课,老师刚刚宣布下课,就有同学拍拍她的肩膀, 目光复杂的告诉她沈老师找, 然后她出去转一圈在室友“有情况”的目光下, 拎着早点进了教室;演出结束, 本想问小伙伴去哪里吃夜宵庆祝, 结果一转头对上的就是沈老师含笑的眼睛,说附近有家夜宵店特别好吃,而她上一分钟还热热闹闹勾肩搭背的小伙伴尽数消失不见;临近期末, 本打算找老师问题, 结果到了办公室,发现答疑解惑的人成了前来帮忙的沈老师, 原来的老师因为急事去了别的地方……
“沈老师,您没有别的工作了吗?”
“不啊, 我很忙啊,”沈静远掰着指头细数:“后天有个国际会议, 下周一要做一个报告,周三出国参加一个会议……”
苏茹急了:“那你怎么天天还陪我浪费时间啊。”
沈静远先是一愣, 倏地笑开。
苏茹的脸突然就红了。
先是一只手温柔的将她颊边的碎发挽到了耳后, 随即她听到来自沈老师的声音:“因为是你啊, 小胖妞……”
她惊愕的抬起头。
如今的苏茹和胖这个字绝对扯不上半点联系,一米六五的身高,四十五千克的体重, 任谁看一眼都只会说这个姑娘太瘦了要多吃点,绝对不会有人把她和小胖妞三个字联系在一起。
但是苏茹却明白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
在进入大学之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这个名字几乎陪伴她走完了整个青春期。
“你还记得?”她不敢置信。
沈静远伸手捏了捏她的耳垂:“当年我让你当我的女朋友,你为什么要转学跑掉?”
苏茹嗫嗫嚅嚅:“……我、我以为你只是同情我。”
沈静远失笑。
同情?
世上可怜的人那么多,而他的同情却只给苏茹一个人。
……
当沈静远和苏茹宣布订婚的时候,沈蔷母子俩,最先沦陷的竟然是沈蔷的微博——一水的全是催婚。
儿子都要结婚了,亲妈还单着。
沈蔷的粉丝比她还要操心她的终身大事。
凡是这么多年和沈蔷合作拍过戏,对她表示过好感,暂时还没有爆出婚恋消息的男星,全部被沈蔷的粉丝堆楼艾特了一遍。
于是在沈静远订婚过后没多久,沈蔷收到了一大堆约她出门旅游的消息。
知道这件事的柯洁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这么多优质男士在等着你呢,你就真没打算选一个?我看那个谁谁就挺不错的,风评也好,对了,还有那个谁,人长得挺帅的,虽然比你小了几岁,但是小狼狗嘛,当然是越小越带感了……”
“去你的。”沈蔷踢了她一脚:“你家小太阳最带感了对吧?”
这话一说,柯洁瞬间就红了脸。
其实这么多年来,沈蔷的追求者一直不少。
有豪门世家出身的追求者见面就送跑车的,也有合作的男明星微博各种示爱的,但是沈蔷一不缺钱,二不缺名,时常是把他们当做过眼云烟,都不用她吹,隔一段时间,自己就散了。
……
苏茹和沈静远举办婚礼的时候,穿的是当初沈蔷买下的那套婚纱。
看着他们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沈蔷笑着笑着,就掉下了眼泪。
当初为了沈静远,即使知道这个世界是梦境,她也毅然留了下来。
如今看着他遇见心爱之人,即将与她共度一生,沈蔷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是一个缺了角的圆,突然间就圆满了。
“沈蔷,你真的不打算回去吗?”李嫣然问道。
“不回去了,就在这里挺好的。”沈蔷想了想,接着说道:“其实有的时候我常常在想,梦境往往是一重套着一重的,你希望我醒来,可是醒来何尝又不是回到上一层的梦境?”
李嫣然一愣,随即轻笑:“怎么会呢……”只是她脸上的笑容,有多少真实,恐怕她自己都说不上来。
沈蔷突然有些后悔自己说了这样的话。
“便是真的,”一瞬间的恍惚之后,李嫣然脸上的笑容突然变得释然:“待我在死了,总会在现实世界中醒来,哪怕是梦中梦,一次次过完人生,总有醒来的时间。”
“那就慢慢过吧……”
反正梦境中的十年二十年,或许不过是现实世界的一瞬间。
……
沈蔷的寿命并不长。
在苏茹的孩子才满三岁的时候,她突然昏迷,长睡不醒。
临死前,她好像看见了斯宾塞的脸。
他好像在说:“亲爱的,欢迎回来。”
……
下午三点,医院。
一间病房的仪器突然发出了尖锐刺耳的叫声,数个医护人员赶了过来,为首的是一个有着亚麻色短发的年轻医生。
“急救!”
在一番折腾之后,仪器上的数据突然恢复了平稳。
医生们对视一眼,都露出了一副松了一口气的表情。
其中一个人拍了拍亚麻色头发医生的肩膀,语气诚恳:“她会醒来的。”
“是的,她会醒来的。”年轻医生坚定不移的说道。
众人陆陆续续退了出去。隐约可以听见他们在门外的议论声。
“阿伯格诺的教授的妻子已经昏迷快三年了,真的能醒过来吗?”
“教授一直没有放弃对大脑的研究,说不定哪天就醒来了吧。”
“听说教授的妻子是m大化学系和计算机系的博士对吗?我上次看电影的时候好像看见了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华国演员。”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她是比教授还要天才的一个女性,成为学校教授的时间比阿伯格诺教授还要年轻,只不过她后来选择当一名演员……我推荐你去看《美人陵》这部电影,是她的经典之作……”
医生们的声音渐行渐远。
在床边的椅子上坐下,被称作阿伯格诺教授的男子握起了床上妻子的手,轻轻地落下了一个温柔的吻:“芙洛拉,你一定要快点醒来。”
他低着头,将额头放在了她的手心,所以没能够看到床上的人茫然的睁开了眼睛,环视四周。
“斯宾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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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很久之前跟你们说过,我想写沈蔷的一段人生,写她的恋爱,写她的婚姻,写她的事业。
一开始斯宾塞负责的是她的恋爱,科鲁兹代表的是她的人生,我想了很久,想了很多种洗白科鲁兹的方式,我想的是作为一个不完美的有掌控欲的人,和沈蔷彼此磨合,互相改造,最后走进婚姻的殿堂。
可是后来我发现我做不到。
我太喜欢斯宾塞了,一开始这个名字只是作为对偶像的致敬写到了故事里,可是现在,斯宾塞在我心里面活了过来。
一百三十六章,从发第一章到现在完结,花了足足五个月的时间。
在这五个月的时间里,故事一路发展,我也经历了许多事情。
谈个跑题的吧,其实以前我觉得感情要从一而终,谈恋爱就一定要奔着结婚去,结婚就一定要奔着一辈子去。
后来发现哪有那么容易呢,两个刚刚好合适白头到老的人要遇见实在是太难了,大多数时候所谓的白头到老,不过是一方的不断放肆,一方的不断容忍,因为孩子,因为外界环境,因为种种原因而彼此拖着过几十年。
有的时候遇见一段不合适的感情,及时止损才是真的,不然对双方都有害无利。
可是有的时候,在一段感情里全心的投入,当失去这个人的时候,会有一种好像再也无法爱上其他人的感觉。
我们家的蔷蔷啊,在全身心的爱了一个叫做斯宾塞的人之后,可能再也没办法爱上别人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