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糖 第36节
作者:这碗粥      更新:2024-05-14 18:36      字数:2611
  “可能吧。我去的时候特别忙,不大注意。”姜临晴留有金主的傲骨,敌不动我不动。
  驻场的那天,又是阴天。
  姜临晴现在时时装着一把伞。
  至于那一把灰格子伞,她放在公司的抽屉。
  自上一回的尴尬之后,她不知如何去还伞。当时就该问杨飞捷要一个地址,快递过去,简单省事。
  *
  人一多,现场自然乱。展览观众不只是青年,也有小朋友,在这一楼二楼蹦呀跳呀。
  一天下来,姜临晴觉得心惊胆战。好不容易到了晚上,服务生陆续离开,又是她一人留到最后。
  岛屿很安静,她回去也是。
  池翮没了踪影。他是不把她这个金主当回事了?
  灯一关,诺大的咖啡厅昏暗的,跟着失了生气。
  姜临晴正要走,想起包包还没拿。她懒得开灯,照着手机的光走过去。
  之后抬起头,见到窗外一辆车停在路边。
  车上下来一对俊男美女。一个是咖啡馆的店老板。另一位正是池翮。
  两道修长的身影并在一起,非常和谐。
  姜临晴人在咖啡馆,躲也无处躲。况且,她为什么要躲?
  灯又亮了。满堂大亮。
  店老板站在门边,问:“还没走啊?”
  姜临晴微笑:“刚刚忙完,正准备走。”
  “嗯。”店老板点了点头,冲着后面的人说,“上二楼去吧。”
  “嗯。”池翮一派轻松。
  一男一女上了楼梯。
  池妙旌踩着一双高跟鞋,穿了件百褶长裙。
  她站着的时候,裙子长到脚踝。一上楼梯,一抬一放,裙摆就拖在地面了。
  池翮跟在后面,替她提起了裙子。
  姜临晴望着两人。
  她没有穿过这样的长裙,从来不知,池翮还能给女人提裙子。
  那一对宛若璧人的男女在上面聊天。
  楼下的人一个字都听不见。
  姜临晴不走了,她坐下来。
  封闭的时间里,她觉得这个咖啡馆太大了。她一个人在小公寓都觉得空荡,到了这里更加显得她的渺小。
  八卦的刘倩来问:「小姜,今天有没有见到那个特别帅的服务生?」
  姜临晴:「没有。」
  刘倩:「好可惜。啊,我忙到现在才下班。」
  姜临晴:「嗯,我下班了,先走。」
  楼上二人聊的时间不久,大概过了二十分钟,店老板提着裙摆下楼了。
  娉婷美人,步步生莲花。
  姜临晴站起来。
  池妙旌睇她一眼,说:“辛苦了,早点回家吧。”她摇曳的身姿消失在门外。
  楼上那一个男的,又过了一会儿才下来。他去了吧台。
  姜临晴也去了吧台:“这几天有地方住吗?什么时候回来?”
  池翮半低的身子站直了,转身向她,双手撑在吧台:“金主,我违约了。”他言简意赅。
  这没头没尾的话,姜临晴竟然一听就明白了。
  就说嘛,她是他富婆通讯录里最穷的一个。一个财迷对一个穷金主的新鲜感,能有多久。
  她好半晌没有接话。
  池翮又说:“我们之间没有协议,我就算违约,你对我也无可奈何。但你是一个好金主,我会赔偿违约金。”
  她的手在吧台下握成了拳头。
  这样的结局,姜临晴不是没有想过。对于一个财迷来说,金钱才是衡量标准。她见过店老板,知道自己是远远不达标的。
  她买不起池翮这样的男人。
  在珠光宝气面前,她输得彻底,她认输,她也服输。这是纯粹的金钱交易,她本就没有胜算。
  她和池翮说了一声:“我知道了。”果然是个见钱眼开的小白脸。
  她走了。
  昂首挺胸。
  第24章 真香
  上班时, 姜临晴每次打开抽屉都能见到那一把灰格子伞。
  她记挂着要还伞。
  终于,她给杨飞捷发消息:「班长,我要去展览现场, 常常不在公司。你方不方便收快递?我把伞还给你。」
  杨飞捷:「我刚去公司就被外派了。没关系,我有另一把伞, 那把伞你留着吧。」
  之后,姜临晴只开一半的抽屉。再后来,她索性将伞放进闲置的快递箱。
  眼不见为净了。
  *
  周末,到了音乐会的日子。
  向蓓的眉目比较淡,偏爱烟熏妆。她常穿狂放的破洞衣服。今天换上灰黑牛仔布料的上衣裤子, 收敛了野性。
  她拍了照,发给姜临晴:「我这身衣服是不是太随便了?音乐会的观众比较高雅吧。」
  姜临晴本来准备了连衣裙,听向蓓这样说,她也穿了休闲的衣服。
  向蓓见到她,笑起来:“你为什么不穿裙子?”
  “长胖了, 裙子束腰。”姜临晴做了一个掐腰的手势。
  向蓓似是明白什么, 径自笑了会,又说:“对了, 我早把徐重光的名字给忘了, 没想到他还记得我。”
  姜临晴:“你当年是我们班的风云人物。”
  向蓓:“流氓角色吧。”
  其实她们鲜少有初中话题, 因为当年没有交集。但这天坐上车,两人讲起了初中时天真的,童言无忌的时光。
  出租车到了剧场外。
  向蓓坐在车里扫码支付车费。
  姜临晴先下车, 抬头间见到一个身影。
  她怀疑自己认错了人, 再去张望。
  观众陆陆续续走来, 路灯下人潮汹涌。
  早没了那个身影。
  *
  徐重光在后台, 不能出来迎接。但他送的票是前排座位, 给足了二位老同学的面子。
  这里禁烟,向蓓准备了口香糖。嚼几口,她自觉太轻佻,把口香糖粘在了纸上。
  她第一次到这样庄重的剧院,浑身不自在:“和我的舞台完全不一样,真安静。”而且,这里的观众真平和。
  姜临晴:“你喜欢什么样的?”
  “我没有艺术细胞,我喜欢弹弹曲,打打鼓。其实我小时候的梦想,是背起吉他闯天下。但我嗓子不行,卖艺不卖唱,没出路。”向蓓自嘲一笑,“我爸早说过,我做什么都不行。”
  向蓓在向家是最大的孩子,也是最不听话的。向家父母生了另一个女儿,就把望子成龙的期盼转移到小女儿身上。
  向蓓没有正经的工作。听到大女儿在酒吧混日子,向家父母连连摇头。
  “我也不行。”姜临晴说,“当年高考成绩出来,我很茫然,不知道选哪一门专业。我读的不是我的第一志愿,我对数字比较喜欢,特别想考金融。无奈分数达不到,只能服从调剂。大一特别后悔,我学了一年都不知道将来能做什么。大学毕业,还在传媒和策划之间徘徊。恰巧进了这家公司,其实是公司帮我选了我的就业方向,我就当策展人了。我办了场艺术展,焦头烂额。真的有下次,我又会恐慌。有时候觉得,我太普通了,而且没有和你一样的洒脱。”
  向蓓:“真正有天赋的人又能有多少?你说的对,我们是普通人,但就得往前冲啊。”
  剧院的灯暗下来,两人不说话了。
  这是乐团的演奏。
  姜临晴没有在一群人中,认出谁是徐重光。
  向蓓却说:“左边第三个,是他。”
  *
  演奏很完美。
  乐团谢幕的时候,姜临晴和向蓓热烈地鼓掌:“真棒。”
  观众们站起来,掌声不止。
  直至台上静了,两人才走出来。
  “徐重光让我们去西门等他。”向蓓一边指着西门的方向,手指一勾,指向停车场的一辆跑车,“好拉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