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节
作者:天远大      更新:2024-05-14 20:47      字数:2909
  “要是我们也会打猎就好了。”阿信盯着谢五背着的弓箭,喃喃自语道。
  江大山和谢公子一听,不由的打量了阿信和阿志几眼,两个人都身形端正,虽然还小,但隐隐也能看出,他们长大后也是个壮汉。反正一个也是教,一群也是教。
  江大山干脆说:“明天开始,你俩也来跟着我们学习射箭。有空也教你们认几个字。”
  虽然说辛湖力气够大,大郎也能象个大人似的做事,但等他们走了,阿志和阿信就成了很重要的劳动力,他俩比大郎大了几岁,明显的不象大郎还长得一团孩子气,已经是少年人的形象了。
  如果能把他俩教出来,无论是下地干活,还是出门打猎,又或者是保护村子和家园,都能减轻大郎和辛湖的负担。况且他们带胡家人回来,也是希望村子里人口多些,劳动力多些,也该让他们快速成长起来。
  他们相信,就凭大郎和辛湖的能力,也管得住阿志和阿信。再说了,村子里还有其他成年人啊,虽然剩下的女眷多,但却也是个个有功夫傍身的,对付两个乡下小子,绰绰有余。再让辛湖和大郎,在他们面前露几手功夫,也能让阿信和阿志更加明白,这里的人无论男女老少,大家都很厉害,让他们除了崇拜还会明白自己的弱小,也算是恩威并施吧。
  “真的吗?也能教我们。还可以读书认字?”阿信和阿志惊讶万分,声音都在发抖,这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还能有这种好事。
  以前他们村,举全村之力也不过是供了一个秀才出来。本来他们家是不应该这么穷的,毕竟干活的人多,但所有的钱都省下来让那个族兄进学了。虽然自己穷,但在族兄中了秀才之后,全村人都开心,觉得多年的付出是值得的。没想到,有一天,他们居然也能读书认字。
  “当然是真的。我们芦苇村的所有人,都会功夫,也识字。你们既然到了我们芦苇村,自然也要跟着学啦。可不能丢我们芦苇村的脸啊。”谢公子说。
  “太好了。我们一定好好学,不会让你们失望的。”阿信和阿志简直激动的快哭起来了。
  大家离开后,阿信用力揪了阿志一把,阿志疼的跳了起来,骂:“你揪我干什么?”
  “我这不是在做梦吧,我们又能学射箭,又能读书了?”阿信象个白痴似的,问道。
  阿志不理他,也跟着揪了他一把,见他疼的直叫唤,才说:“现在明白,不是在做梦了吧?”两人喜极而泣,又很快冲进屋里,叫道:“表哥,表嫂。江大哥他们要教我们射箭和读书了呢。”
  胡大哥和胡大嫂不敢相信的看着他们,两人连忙又说:“谢大哥说了,整个芦苇村的人都会射箭,也识字。我们进了芦苇村,也一样要跟着学。”
  胡大哥勉强撑起身子,惊喜的问:“太好了。他们这是把咱们当他们村的人了呢。这可好了,我们终于能安定下来了。”
  他一直在担心,他们伤好之后的生活,如果不能呆在这里,他们就只能继续去逃难,过着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的日子。可现在不同了,芦苇村的人真正接纳他们了,以后芦苇村就是他们的根了。
  “你们可得好好学啊。”胡大嫂兴奋的脸都发红了。如果两个小表弟能武又识字,以后他们的日子就会好过起来。
  “恩。今天他们还分了肉给我们。”阿信说着把肉和野兔子拿进来让胡氏夫妻看。
  “这么多肉,就是今天那小五哥打到的野物?”胡大嫂惊喜的问。刚才大家在外面杀猪,动静可不小,虽然离他们住的屋子远,但她也隐约听到了一些。
  “是的。小五哥还让我们今天晚上就好好煮一顿肉吃呢。说以后会有吃不完的肉。”
  “好,今天我们也开开荤,过个瘾。煮一锅肉汤吃。”胡大哥笑道。
  吃得好,他的身体就能更快的好起来。这两天,喝的糊糊稠了些,里面只是加了一点点儿肉,但就格外不同了,今天他就能自己撑起身来了。
  “哎,阿志啊,这么多肉,切成小块拿点盐腌起来装在坛子,可千万别让它变坏了。”胡大嫂又交待道。阿信和阿志早就把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拿给他们夫妻看过了。这些东西,都是芦苇村的人分给他们的,当然也不缺盐。
  “好咧。”
  阿信和阿志切了一块约两斤重的肉,其他的肉也按照胡大嫂的指点,腌制好存放在坛子里了。
  两斤肉被切成大块,烧了一锅水,直接把肉块丢进去煮着,快熟时又加了一碗调好的面桨进去,直接用肉汤煮糊糊,面糊糊熟了,又加了一大把早上采好的野菜。这一锅有大块肉的糊糊,虽然只放了点盐入味,但味道却不错。每人分了约十块足足有指头大的肉块。
  “啊,真是太好吃了。”阿志咬一口肉,叹一声。
  胡大哥和阿信只顾着大口吃肉,哪里还象他有这么多感叹,只知道好吃,要快点吃。胡大嫂笑了笑,拿调羹舀了一块肉,放进嘴里细细嚼着。她有生之年,还是第一次见到自己碗里有这么多肉。
  就是前些天在山里,煮的野兔子肉汤,汤里面的肉也没几块。毕竟一只野兔子就那么大,一只他们还得分两顿吃,虽然也是煮了一锅汤,但野菜却加了一大半。不象今天这样,碗里能有这么多肉。
  “我吃了十二块呢。”胡大哥笑道。阿信和阿志都是好孩子,他们每人只吃了八块肉。
  “你说,我们是不是在做梦?天天不干活,还有吃有喝的,还有大块的肉吃。”胡大嫂又说。
  她坐月子都没过过这么美的日子,可以说有生之年,这段时间是她过得最好的日子。
  知道妻子又想起了那些不好的事,胡大哥笨拙的拍了拍她的肩膀,说:“别想那么多了。往后我们的日子会越过越好。以后再生两个娃儿,我们这日子也就圆满了。”
  “好不容易才得了个小子……”胡大嫂说不下去,眼泪又哗哗的掉下来了。
  一晃,她都二十五了,这次还更加伤了身体,谁知道以后还怀不怀得上啊。要是早点过上现在的生活,她的孩子就不会去了。
  “别哭,就算生不了,也是我们命中注定的。以后我们找阿志和阿信过继个孩子。”胡大哥安慰妻子。
  “要是我们能早点到芦苇村,我们那孩儿就能养活了。”胡大嫂说。
  “这是芦苇村给我们的恩赐。能让我们过上吃得饱穿得暖的好日子。我们要惜福,以后多帮大家伙干些活,别的我们也帮不上什么。”胡大哥说。
  胡大嫂点点头,两夫妻都对整个芦苇村非常感激。
  第91章 都是奇人
  接下来的几天,江大山他们几个大男人忙着四处查巡,果真没有再发现野猪,那两头野猪还真如谢五猜测的那样,估计是从远处跑过来的流窜野猪。没有野猪,他们也没发现其他大型野兽,倒是野兔子,野鸭子弄了不少。他们顺带还砍了些树回来,留着盖房子用。
  “把这些兔子皮毛都留好,冬天也可以做张小褥子了。”张婶婶看着又分给她家的野兔子,高兴的说。兔子毛虽然不算多好,但也比普通棉被保暖的多。她们带来的被褥也没有多的,小初八一天一天长大,需要的东西也多起来了。
  这三天,芦苇村的四户人家,每家都有十多只野兔子,还有几只野鸭子,肉多的吃不完。
  “恩,大家都把皮毛留好,凑一起是能缝张小褥子。”刘大娘也说。
  辛湖是不懂如何处理皮毛的,每次都是江大山和大郎弄。但说到缝褥子,她却很有兴奋,其实不止可以缝褥子,也可以缝一件冬天穿的大袄子啊,或者做几双冬靴子也好啊。冬天那么冷,谁不乐意冬衣和被褥多一些啊。
  “大郎,你会弄吗?”辛湖问。
  “勉强会吧。”大郎说。处理野兔子皮毛,其实也很简单,但他们这水平当然也比不上人家专门硝皮子的人。
  “那就好。”辛湖满意了。
  天气变热些了,田里的活儿也多起来,大家每天还得抽时间上课和练习射箭,人人都忙得很,日子都过得很充实。辛湖也忘记折腾吃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