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嫁给了女主她哥 第69节
作者:漫步长安      更新:2024-05-14 21:40      字数:3488
  正中供奉着长公主的牌位,上刻恭孝惠安大长公主等字样,下刻赵璃之灵位。香案上供果供品,样样都是稀罕物。
  上了香,磕了头。
  温御一字未说,叶娉却不能。
  “长公主在上,小女叶氏娉娘,幸蒙陛下赐婚,得嫁与郡王爷为妻。从今往后我们夫妇一体,风雨共济。若您泉下有知,还请您保佑我们余生顺遂夫妻和睦。”
  话一说完,她便感觉身边的男人看了自己一眼。
  “郡王,您若有什么话,不妨也告诉长公主。我想长公主在天之灵,定然能够听到的,也一定会保佑你的。”
  温御垂眸,“你方才不是说夫妇一体,你说与我说皆是一样。”
  能一样吗?
  一个是亲儿子,一个是儿媳。
  “郡王如此信任我,是我的荣幸。”
  叶娉一脸感动,含情脉脉。眼角余光却是瞄到门外有人,那人是一个妇人,穿着青色的褙子,一脸的恭敬严肃。
  她不认识妇人,但她知道公主府除了几位主子外,还有一位荣养的恭人。若是她猜得不错,这妇人便是那位锦恭人。
  锦恭人捧着一物,一直等候在外,谦卑而仪态完美。
  温御和叶娉出去时,她行礼请安。
  “这是主子在世时备下的东西,吩咐奴婢等郡王大婚之后,交给郡王妃。”
  那物是一个匣子,光看匣子的木质和雕工,便知里面的东西定然不凡。叶娉接过匣子,捧着重新进屋。跪在蒲团上朝长公主的牌位磕头,嘴里说着儿媳多谢母亲。
  她没想到那位长公主逝去多年,竟还准备了见面礼。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都值得她真诚的感谢。
  打开匣子,入目是一块虎首螭纹的玉璧。玉壁色如渐变芙蓉,是先皇后的母族陈国公府的镇府之宝,人称芙蓉璧,此璧也是先皇后的陪嫁之物。
  盛朝建国时,共封顾曾陈温四位国公。
  除曾凡拒绝封赏遁入空门之外,三大国公府一直待续至先帝时期。先帝猜忌陈国公府,陈皇后嫁进宫中之时,陈家将芙蓉璧充作陪嫁,以此向先帝表明陈氏一族的忠心。
  然而匹夫无罪,怀璧有罪。即使陈家献上玉璧表了忠心,最后依然难逃抄家之罪。长公主和陛下当年在宫中处境艰难,正是因为陈氏一族的败落。
  叶娉捧着玉璧,心情复杂。她穷人乍富,已是兴奋至极。猛然间又得这样的宝物,着实有些怕自己压不住。
  她看向温御,眼中全是询问。
  温御道:“既是母亲生前遗愿,你收着便是。”
  锦恭人听到温御这话,多看了叶娉一眼。论长相,此女堪称绝色,只那名声委实听着不堪了些。
  “长公主曾说过,她虽不能见到郡王妃,但她知道郡王妃必是陛下和郡王满意之人。”
  她这话不知是对温御和叶娉说的,还是对她自己说的。
  叶娉闻言,又捧着玉璧进去叩谢。
  谢完之后,重回温御身边。
  两人并排而立,如松竹与娇花,外表极为相得益彰。即使是陌生人见了,也会赞一句天造地设金童玉女。
  锦恭人一切行事皆是照着已故主子的吩咐,礼数上没有任何异常,但叶娉知道这位锦恭人应该不喜欢自己。
  她心中并无失落,也无一丝不满。她又不是银子,怎么可能人人喜欢。何况就算是银子,也不见得每个人都爱。比方说她身边的这个男人,便是视金钱如粪土之人。
  拜见了婆婆的灵位,接下来就是公公温驸马。
  温驸马曾是武将,生得高大英朗,飒飒威严。虽年过五旬,亦是身材笔挺不见老态。他早年曾是安和公主帐前一名校尉,尚主之后官职仪武将军,其实就是一名闲职。
  他接了叶娉的媳妇茶,只说了一句日后夫妻二人要相敬如宾的客套话。喝过茶后,递给叶娉一个见面礼。
  见面礼用红封装着,扁平略显厚实。
  待到无人时,叶娉折开见是几张银票,加起来是九千两,当下对那个寡言少语的公公印象大好。最喜欢这样实在的人,送什么都不如送银子让她欢喜。
  她一脸财迷的样子被温御逮个正着,当下讪然讨好。
  “母亲和父亲送的东西,我很是欢喜。可惜母亲不在,无法在她老人家跟前尽孝,日后我一定会加倍孝顺父亲。”
  一见面就送钱的公公,应该多孝顺一些。
  说完,似是想到一事,问道:“国公府那边,今日还过去吗?”
  此时天光如霞,时辰已是不早。
  虽说大房二房不住在一起,在外人眼里等同于分家,但温老夫人还在,那可是温御嫡亲的祖母。两府得不远,若是这时过去也相宜。
  “不用,明日去请安也可。”
  “会不会被说三道四?”
  温御看着她,仿佛在说你是怕被人说三道四的人吗?
  她当然不是怕被人说三道四,只是不想被国公府那些人挑出理来。而且她还有自己的小心思,好比小人得志,怎么着也要去从前瞧不上自己的人面前得瑟张狂一下。她可是极想看到温夫人和温如玉的脸色,想必应该十分精彩。
  “以前我未嫁,纵是名声不佳也是我一人之事。如今我是您的妻子,所谓夫妻一体,我那般爱重于您,怎愿您的名声跟着受累。”
  “无关之人,无需在意太多。”
  “我听郡王的。”
  看来温御很不喜欢国公府那些人,真是太好了,她也不喜欢。这门婚事可谓钱多又事少,她觉得很满意。
  如今她是府里的主母,也不知要不要当家?能当家最好,当不了家她也无所谓。有钱有闲有地位,还不用受累,做一个富贵清闲的郡王妃也不错。
  她心情一好,哪哪都觉得满意。便是所嫁的男人不太解风情,性子难猜了些,也觉得瑕不掩瑜。
  只是当夜幕降临,二人再次同床共枕时,她恨不得收回自己先前所想。天仙老公好像是把闺房之乐当成刑审罪犯,禁锢鞭笞让她苦不堪言。
  翌日起床时她揉着酸痛的腰,只想装死。
  天鹅肉好吃不假,但吃多了是会噎死的。
  她不无怀疑地想,既然温御对此事如此热衷,上辈子是怎么做到不近女色的?而且一坚持就是大半辈子。
  难道是一直憋着?
  真是可怜。
  三喜服侍她起身,臊得不敢看她。
  郡王妃出嫁之前,忠婶突然将自己叫到一边,说了好些话。原来成亲之后不光要亲嘴,还要……
  哎呀,真是羞死人了。怪不得当初自己说亲个嘴就能怀孩子时,郡王妃会用那种眼神看自己,现在想想都臊得慌。
  “郡王妃,这次你肯定能怀上。”
  叶娉正想着心事,冷不丁听到这句话,当下愣住了。
  孩子啊。
  真的要生吗?
  她目测自己的身体,除了腰细了些,正是世人口中那种好生养的体型。只是她和温御的关系,现在生孩子会不会太仓促了些?
  这时温御掀着珠帘进来,吓得三喜脸色发白。赶紧替自家姑娘穿戴好,像被鬼撵似的告退出去。
  因着要去国公府,叶娉装扮得依旧隆重,堪称珠光宝气。好看是好看,就是头上的首饰太多不太好动来动去。
  “郡王喜欢孩子吗?”她问。
  温御何等人物,一听这话即知她的心思。
  “不想生?”
  语气很淡,听不出喜怒。
  叶娉感知到一丝寒意,知道他应该不太高兴。男人该死的自尊心,喜不喜欢孩子是一回事,女人不想生又是另外一回事。
  “不是。”她语气娇软的厉害,还带着哭腔。“我还没满十七岁,在我们那里,我这样的年纪还是一个孩子。我们那里的人都说,太早生孩子不好。对大人不好,对孩子也不好。我母亲早年生的双生子,险些难产。双生子极易遗传,我若是也怀了双胎,万一难产怎么办?我还想和郡王白头到老…我不想早死。”
  温御满脑子都是一句话:我这样的年纪还是一个孩子。
  所以他是娶了一个孩子?
  他的目光落在那宽大的华服也遮不住的好身段上,眸光沉了又沉。
  叶娉在假哭,装腔作势时透过指缝观察他的表情。见他的视线落在自己胸前,觉得两条腿都软了。
  男色害人,且害人不浅。
  “郡王,我不是不想生。比起孩子,我更在意郡王。不若等我再大一些,身子养好了,再给您生孩子好不好?”
  一室沉默,她心生忐忑。暗忖着若是这人不同意,非要她现在就生孩子怎么办?生还是不生,这是一个大问题。
  正想着再说什么找补时,就听到温御说了两个字。
  “依你。”
  谢天谢地。
  这人还算开明。
  她一副破涕为笑又感激的样子,道:“谢郡王。”
  温御睨她一眼,“投之以桃,报之以李,你如何谢我?”
  “妻贤夫祸少,我日后要做一个贤妻,免郡王后顾之忧。”
  “我之后顾,从来高枕无忧,何需你免?”
  叶娉心下莫名,这人突然和她斗嘴,是何用意?难道还是不满她不愿早生孩子的事?也太睚眦必报了些。
  “郡王以为无忧,实则忧患重重。郡王为府中顶梁柱,一应大事能扛住。然而千里之堤,溃之并非仅是因为洪水突袭,或是因为最为渺小的蚁虫。”
  “何为洪水,何为蚁虫?”
  “朝堂相争为洪水,内宅争斗为蚁虫。我可是记得清楚,往日国公府区区一个婆子,都敢上门来指手画脚,这般漏洞百出,郡王还以为府中固若金汤吗?”
  “既然你以为如此,你待如何?”
  “自是挑起府中诸事,让郡王无后顾之忧。”
  温御欺身上前,将她抵在床柱之间。
  近看颜如玉眸如漆,端地是一位不可多得的美男子,说是天人之姿亦不为过。她思及两人床第之间的种种,双腿逾发酥软。
  “郡王若是觉得我说得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