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后我嫁给了女主她哥 第111节
作者:
漫步长安 更新:2024-05-14 21:40 字数:3526
“真的不用吗?”
“嗯。”
太好了。
叶娉作出为难的样子,“也是。郡王这等人物,必是不愿被人说成是靠妻子嫁妆过日子的软饭男。若不然那些出产我都卖了,攒上银子以备不时之需。日后郡王如有难处,可别与我客气。我们已是夫妻,往后岁月还长得很,理应相互扶持才是。”
这话说得动情,她自己都有些感动。
半掀着眼皮偷看对方的反应,谁料正好撞上那暗色中似乎隐有揶揄的目光。
姓温的王八蛋,居然在嘲笑她!
“郡王若是不信我,大可将那些东西都收回去。”
“好。”
啊?
真收啊。
“那我现在就将地契房契取来给郡王。”
叶娉磨磨蹭蹭地站起来,眼底全是纠结。
让她嘴贱。
万贯私产啊,还没捂热就要全还回去了吗?
温御心下好笑,眉梢都染了笑意。
“不急,东西先放你那。你不是说夫妻一体,你收着也是一样的。”
“也是,咱们是夫妻,理应有福同享。”叶娉长松一口气,语气别提有多亲昵。“郡王若用得着的时候,知会我一声便是。”
她可是知道的,这男人明面上的产业虽然不显眼,实则不尽然。因为书中曾提到过,温郡王圣宠之盛,私财可比国库之半壁江山。
什么是金大腿,这就是。
自己凭本事抱上的金大腿,有好处不拿是傻子。她如是想着,将手里串好的铜钱塞到对方手里。
“这个送给郡王,代表我的一百个真心。”
铜色的钱,红色的绳,黄灿灿又红艳艳。
温御看着掌心的这串铜钱,又看了看串好的那一堆铜钱。
叶娉心下一个激灵,这人还挺贪心,一百个真心都不够。她将那一堆铜钱搬到对方面前,“这些全给你,代表我的一千个真心一万个真心。”
温御:“……”
这小骗子,越来越会哄人了。
第80章
锦恭人一夜未眠,辗转反侧。
她自知此次风清惹到的是温御,也知道自己一旦出面,温御一定会给自己面子。她心里最看重只有两个人,以前的主子和现在的小主子。风清犯了小主子的忌讳,这个忌讳又事关她的主子,所以她不会为风清求情。
但风清那孩子是她教养长大的,她不能不管。
事已至此,再多的训责也是于事无补。她看着时辰,估摸着小主子上值的时辰。是以那边前脚温御出府,她后脚就到了无名居。
叶娉并不意外,客气地招呼她坐下。
她直接说明来意,替风清道了歉。
“风清那丫头行事欠妥,不宜再留在府里。我会将她安排去铺子,继续做记账算账的活计。日后若有合适的人家,便让她脱了奴籍嫁人。”
这般安排,不可谓不用心,亦是她一夜深思熟虑后的结果。
叶娉心里并无膈应,这位锦恭人说话之真诚,行事之坦荡,很难让人恶语相向。且风清是风清,锦恭人是锦恭人。
别人坦诚以待,她也不会玩虚的。
“若说我没有生气,恭人必是不信。恭人是郡王的养娘,也算是我的长辈,我在恭人面前说话自是不会藏着掖着。风清姑娘的心思,想来不仅我看得明白,恭人应该也能看出一二。世间男子爱色者众多,三妻四妾更是寻常。我虽出身不高,但自小受父母影响,深以为最为恩爱的夫妻,应当不容中间还有其他人。”
锦恭人眉眼动了一下,这话听着有些熟悉。
长公主在世时,也说过类似的话。
她看着眼前的女子,素色的常服,上面无任何绣花。简单宽松的款,看上去闲适而随意。哪怕是发间仅用了一根玉簪,却将那一头青丝挽出了别样的风情。
极艳又极简。
矛盾而让人备觉舒适。
明明不过十几岁的年纪,哪怕再是世家大户出来的也不可能如此沉稳,这样的沉稳和年纪太过相差。
“郡王妃不怕被人说成善妒吗?”
“女子若爱重一个男人,自然不愿与人分享。但这些事我们女人说了不算,其实全在男人的一念之间。男子若是喜欢新鲜的颜色,必是纳妾不断。反之若是不喜欢,我们女人又何必强人所难。郡王是什么性子,旁人不知,恭人还不知道吗?他的主,岂是我能做的。我何等心悦于他,当然不可能傻到充什么贤惠大度主动为他张罗妾室姨娘。”
“郡王性子淡,于女色上确实清心寡欲。”
这话叶娉以前信,现在可不信。
性子淡是一回事,可床笫之间与清心寡欲毫不相干。说是攻城掠地都是委婉,简直是饿狼扑食。
“恭人看得明白,倘若郡王男女之事上稍微有点心,这郡王妃的位置也轮不到我来坐。”
这确实是大实话。
温御以前若是有娶到的心思,陛下必定早早相看好京中数一数二的贵女,哪里轮对得到她一个出身不显的小官之女。
锦恭人欣赏她的直言,越发觉得她并不是外面传闻的那般不堪。
“郡王妃切莫妄自菲薄,你和郡王是陛下赐婚。”
一个陛下赐婚,足以说明许多。
和聪明人说话就是省心,锦恭人算得上是温御的养母,从一应细节来看,温御对这位养母很是尊敬。这样的人最好是不能得罪,且如果能拉到自己的阵营中来就更好了。
叶娉方才说的是实话,她还不想藏着掖着。以前大庭广众之下表白温御的事她都做过,她并不介意让别人知道她有多在乎温御,在乎到不能容忍他们之间有第三者。
当然真正的原因只有她自己知道。
“所以我不会给自己找不痛快。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我这个人心太小,容不下太多的杂事。喜欢就是喜欢,简单干净的喜欢,若是掺杂了一些碍眼的人,我宁愿什么都不要,也不会恶心自己。”
锦恭人心道,这话越发熟悉了。
那时长公主得知温国公和王氏的事,便说过相同的话。长公主说这世上有两样东西不能和别人共用,一样是男人一样是牙刷。哪怕再喜欢,脏了就是脏了,她宁愿丢了也不愿意再用。
“郡王妃可知这话若是传出去,世人会如何指责?”
“他们以前也别少说我的坏话,可有损我分毫?他们于我而言不过是路人而已,我若真为了他们而活,那才是真的傻。”
锦恭人呼吸急促了些,长公主说世间恶语从来不停。若没有能力成为圣人,便不要妄想会得到所有人的喜欢。既然注定不能如金银一般人见人爱,倒不如我行我素活得恣意痛快。
郡王妃和长公主居然这么像!
“郡王妃…你,你可知什么是牙刷?”
“应是刷牙子。”
锦恭人瞪大眼,她当时也问过长公主牙刷是什么,长公主说是刷牙子,还说牙刷是更为贴切的叫法。
长公主所思所想过于常人,手腕谋略不输男子。有一次长公主曾戏言自己之所以见识比别人多,那是因为她梦里到过神仙居住的地方,还被神仙点化过。
那时她以为长公主是说玩笑话,长公主却认真地告诉她,这世间真的有神仙之地,或许有朝一日还有人也会有此奇遇。
“郡王妃聪慧,以前长公主在世时有一次将刷牙子说成牙刷,还说这叫法更为贴切。”
叶娉笑笑,“长公主有别于世间寻常女子,这牙刷倒真是比刷牙子顺口许多。”
锦恭人也笑了,“长公主还说面膏不应叫面膏,而应该叫…”
“面霜或者护肤品?”
这下锦恭人真的惊了,原来主子说的都是真的。
真有所谓的神仙之地!
她瞬间明悟。
所以郡王妃也是有奇遇之人吗?
陛下是否也知道这件事,所以才会急着给郡王赐婚?她就知道陛下爱重郡王,万万不会害郡王的。
若是主子还在,应该也会喜欢这样的儿媳。
她站了起来,朝叶娉深深行了一个礼。“郡王妃日后若有差遣,老身莫有不从。”
叶娉赶紧过来,托了她一把。
“恭人言重,你我都是为了郡王。郡王好,则你好我好,你说是不是?”
“是这个理。”
两人达成了某种默契。
叶娉对这个结果很满意,虽然她知道锦恭人很忠心,但那忠心针对的只是温御一人。她愿意用锦恭人,也愿意相信锦恭人的人品,可是她更愿意用一个对自己也忠心的人。
收服锦恭人,在她的计划之内。但事情能如此顺利,却在她的预料之外。还得感谢风清那个助攻,顺理成章给她添了一员大将。她不会暗中使坏,也不会阻止锦恭人安排风清的将来。风清有那样的心思,其实并不难理解,希望以后风清能明白锦恭人的一片苦心。
当然她知道锦恭人选择忠心自己,并非她有多大的人格魅力,而是因为温御和长公主。若是她猜得没错,那位未曾谋面的婆婆是胎穿。做为一个胎穿者,长公主聪慧之名自小便有显现。但长公主既然对身边的人透露过牙刷和护肤品等物,或许在平日里的言行中多少有后世的痕迹。
那么长公主是如何圆话的?
长公主大抵不可能告诉身边人自己是从后世穿过来的,所以大概的说法应该是梦游神仙之境或是受到高人点化。不管是哪一种,锦恭人现在应该把她也当成和长公主一样的人。
刚送走锦恭人不久,国公府那么有人来传话,说是温老夫人请她过府商议大事。她皱了皱眉,暗道老太太又要作什么妖。
整理一番后出门,马车一刻钟后停在国公府外面。正准备进门之时,温御的轿子到了。看来老太太确实有事,若不然也不会把他叫回来。
一身朝服更显威严,气场强大令人胆寒。
这样的男人哪怕俊美如神子,也无人敢直视他的容颜,更不可能有人想象得到他会和普通人一样,就着烛光数着铜子儿。
长腿黑靴瞬间到了眼前,她暗自咽了咽口水。
这腿可真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