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作者:
路人家 更新:2024-05-14 22:21 字数:11009
书名:重振大明
作者:维他命硬
第一卷 初露峥嵘
第1章 历史之辩
“湖海洗我胸襟,河山漂我影踪……”手机闹铃的音乐声适时的响了起来,唐克晓顺手拿了起来一看,却发现现在才不过七点半,再看了一下日期是星期天,便把手机重新放回了枕边,半睡半醒的他咕哝道:“一定是我忘记把闹钟关掉了,现在还早,我再睡个回笼觉。”然后一个翻身就又睡了过去。
十五分钟之后,唐克晓才突然从床上弹了起来:“靠,我都忘了今天是要去图书馆听个讲座的,我说怎么会设置着闹钟呢?”一边埋怨自己的健忘,他一边急忙下床穿上了衣裤,在随便洗刷之后,便拿起客厅里母亲给他准备的早餐急匆匆地出门了。
唐克晓是一个刚刚从大学毕业在一个小公司里上班的人,为了今后找工作能简单些,他在当年填报志愿的时候忽视了自己所感兴趣的历史专业,转而学起了其他。不想最终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让他找到一份工作,这让他很是不爽,但同时,他对历史的兴趣却没有因此而降低,在平日里也总是翻看一些历史方面的书籍,就当是望梅止渴了。
在这个不大的小县城里并没有如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一般总有历史学者来讲授一些课程,两天前好不容易让唐克晓知道有个研究明史的博士到图书馆来讲课,而时间正好是今天的早上八点半,所以昨天晚上睡觉前他就将闹钟定在了这个点上。
骑上了电瓶车,唐克晓以最快的速度往城东的图书馆而去,现在他的心里还是为自己是身在这个小县城里而高兴的。以前他总是梦想着去北京、上海之类的大城市,现在想来在小城市也有小城市的好处。比如道路上并不拥挤,而且自己的家离着图书馆也并不远,足够时间让自己及时赶到了。
八点二十分,唐克晓走进了图书馆二楼的那个会议室中。在他看着大大的教室里只有稀稀拉拉的五十来人,而且大多数还都是头发花白的人时,心中也满是不滋味。他终于知道为什么这个城市里没有什么学者来讲学了,就这么点听众,那些学者也不会来啊。
看看时间还早,唐克晓就开始对自己的早餐发起了进攻。他刚把早餐消灭掉,就看到一个穿着中山装的老人在一个看着是管理员的带同下走进了教室。在试了一下话筒后,那个工作人员就将讲台让给了这个老人。
刚开始,唐克晓还能集中精神去听那教授讲的东西,但是在听了近一个小时之后,他就有些听不下去了,因为这个教授所讲的东西不过都是自己知道的事情,而他的立场也没有什么特色,说哦明朝的晚期也无非是说什么朝廷昏庸无能,百姓遭受了多大的灾难,最终爆发了各地的农民起义,导致大明朝就此灭亡。到了最后,那个教授还总结说:“所以到了那个时候,明朝的灭亡已经是不可避免了,清朝的出现就是用更为先进,更为进步的力量来取代这个落后、腐朽的王朝。”这些话直听得唐克晓连连翻白眼,他有些后悔将自己难得的睡眠时间花费在这个讲座上了。
在讲完了自己的观点之后,教授也学着那些有名气的教授一般让下面的听众提问,然后由自己来作答。但是下面的人多是闲着无事的老人,虽然也有不少是对历史感兴趣的人,却也不想出风头提问,所以在那教授等了两三分钟后也没有什么人来提问。
教授有些尴尬地看着下面并不热烈的场面,在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眼镜想要说结束语的时候,却听到了一个声音从下面传了上来:“我有几个问题要请教下。”
唐克晓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搞的,居然做了出头鸟,但是既然已经叫出声了,他当然不可能再坐下去了。看到终于有人赏脸了,那教授很是高兴,忙说道:“你有什么疑问尽管问吧,我一定尽量帮你解答。”
在整理了一下思绪之后,唐克晓就说道:“这位教授你刚才对明朝晚期的评价我不能认同。其实它并没有象你所说的那么不堪,我在书中看到明朝晚期的经济发展已经很快了,人民的生活也还不错,甚至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而清朝当时只是一个处在东北的生产力和文化都很不起眼的政权,他们一点也不先进,就更不用说什么进步了。”
教授想不到提问的人居然是来质疑的,一时也没有准备,在愣了半天之后,才说道:“你说的虽然是客观的事实,但是历史却告诉我们明朝最终不是被清朝所灭了吗?要不是因为清朝比明朝更进步,它又怎么会灭得了明朝呢?而且正如我之前所说的,明朝的统治者几代下来都不是什么明君,象万历居然三十年不上朝,天启则更是宠信魏忠贤,使得民不聊生。”
唐克晓这个时候已经忘记了自己是在许多人的面前,只当是与人在辩论,所以就说道:“你说的只是皇帝,但明朝的时候真正掌握权力的却是内阁,所以皇帝管不管事对明朝的作用其实并不太大。而且就史书里的记载所看,万历皇帝也不好似完全不管国事,他只是不上朝而已,这与现在有的人并不去公司上班而只是在家里办公是一个道理,你不能说他们没有工作吧?”
那教授显然没有料到这个提问的人如此会说,也有些招架不住了,但是唐克晓的话还没有说完,他继续道:“而且明朝之所以最终灭亡,说到底还是因为天灾的缘故。就因为天灾才使得民不聊生,最终导致了各地的起义,在后金和起义军的双重打击之下才灭的国。我们再来看看您所说的清朝,在您口中先进的清朝在发展了两百多年之后,居然让我们的民族遭到外国人的侵略,而那时候的执政者比如慈禧却只顾着自己的享受,这难道就是您口中的先进吗?”
教授更是有些招架不住了,他看了看下面的听众,发现众人都饶有兴味地看着自己,知道自己是不得不说下去了,于是只能硬着头皮说道:“一个王朝到了他的后期当然是不象话了,但是比起明朝来清朝是好得多了,它兴办了洋务运动,让资本主义得以在我们国家开始……”
“教授你好象忘了,我刚才就提到在明朝的中后期我国可是已经出现了资本主义的萌芽啊,这可是史书上承认的事情。这比起你口中的洋务运动可早了不下几百年啊。而且那时候的清朝政府搞什么洋务运动为的是学习西方的枪炮,可是在明朝的时候我们中国的火器可还是位于世界的先进水平的,怎么到了你口中的先进者手中的时候我国的火器反而倒退了呢?”唐克晓完全进入了状态,也不等人说完就连续发问道。
这样一来,那教授更觉得面上无光了,他在呆了半晌之后,才说道:“你说的也很有道理,但是历史已经无可改变了,反正明朝被清朝取代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了。”然后在想了一下之后,他才又说道:“而且从明朝后期的情况来看,要是受到西方列强攻击的是明朝,只怕他们的下场还不如清朝呢。”
唐克晓心中的火气也被他的这最后一句给点燃了:“你怎么就肯定换了角色后明朝会不如清朝?要知道直到万历年间,我们明朝的大军还能够帮着朝鲜大败日本的侵略,而清朝在那个时候却被日本打得签定了《马关条约》,这可是不争的事实。另外即使退一万步来讲,即使是明朝打不过列强被人家给欺负到头上,也和清朝人与外敌签定不平等的条约不同。要知道中原的主人是我们汉人,清朝的人不过是抢夺了我们的土地和人民而已。他们抢去也就罢了,最终还丧权辱国到那境地。这就好比我的财产被我自己败坏了那无所谓,但是一个人抢了我的钱后挥霍干净,还对我说要是这钱财在我的手里挥霍的还要干净,还要彻底,这又是什么逻辑呢?”说着看向了上面的教授。
那教授一下就说不出话来了,其实他也不过是个半吊子的教师而已,来这里讲课不过是想赚点钱,想不到今天却被人问得无言以对,这让他很是难堪。旁边的工作人员也发现了教授没了反驳的话,所以只能上来解围道:“谢谢这位热心的先生提出的看法,因为时间的缘故,我们今天的讲座就到此结束了,谢谢各位的光临,欢迎大家下次再来!”
在那工作人员的解围下,那教授才得以从讲台上走了下来,此时的他已经满脸是汗了。
唐克晓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自己太激动了,为了一个已经过去的继成事实居然这样和人争辩,实在不象自己的一贯作风,所以在自嘲地一笑之后就离开了图书馆。
第2章 倒霉的穿越
回家吃了午饭之后,唐克晓就打开了电脑,和自己在网上的朋友聊起了今天上午在图书馆发生的事情。他的朋友在听了他所叙述的事情经过之后便笑着说道:“哈哈,想不到你小子还这么厉害,居然连教授都不是你的对手,要靠着管理人员的帮助才能下台,真是让我佩服啊。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辩论了,以前也没听你说起过啊。”
发了个无奈的表情过去之后,唐克晓也打字过去道:“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这么激动,居然在大庭广众的场合之下和他辩论了起来。虽然我能言善辫,有苏秦、张仪之才,也向来只是以沉默为主的啊。想来是最近看明朝方面的书籍太多了点,对明朝最终被清朝所取代很是不忿吧,而那个教授又正好撞到了枪口上才会这样的。”
对方“切”了一下后又打字过来:“虽然我是不太理解历史的,但是却也知道其实你所知道的历史也不是真正的历史,要知道你所知道的东西也不过是后人写出来的玩意。谁知道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的呢?除非你能象现在最流行的那些穿越小说的主人公一样,真的穿越到了明朝晚期的那个年代去看看,这样你才能知道明朝为什么灭亡了。不过这样的事情我想比中个几亿的彩票可要难多了,你还是死了这份心吧。”说着又发过来一连串的鬼脸。
唐克晓也笑了,是啊,自己的确没必要去较这个真,所谓历史不过是过去的事情,自己又有什么好争辩的呢?明朝被起于垄亩的李自成给灭了,而李自成又被由吴三桂开了山海关而放进来的清朝军队给剿灭了,然后满清代替了明朝,这一切都已经是既成的事实,自己又何必去操这个心呢。但是他的心中却是一动,说实话如果自己真的可以如那些穿越类的小说所写的那样穿到明朝去,说不定以自己对历史的了解还真能改变这个既成的历史呢。但随即他又摇头否定了自己的想法,一个时代的终结并不是自己一个人所能够挽救的,除非自己变成了皇帝,说不定那还有戏。
就在唐克晓发呆想着自己的事情时,对方又有话发了过来:“说起穿越的类的小说,我倒是看过不少,你想让我给你推荐几本吗?”
正无聊的唐克晓就顺手回了个“好”,然后对面就刷刷地给他列了好几本畅销的穿越类的小说。对涉猎颇多的唐克晓来说,这些小说他也是看过一些的,于是便和对方就这些不错的小说进行了讨论。
不知不觉间,两人的谈话已经从什么历史转变到了小说,然后又变到了小说的情节以及人物上了,而最终两人将话题不自觉地就扯到了小说里所描写的女角身上了。两个大老爷们聊天始终还是无法摆脱女人这个永久的话题的。
在刚提到某本小说中的女主怎么怎么漂亮的时候,唐克晓就听到窗外传来了一阵吵闹声。他们家所在的这个小区外面可是有着门卫站岗的,住的人也大多是城里的职工,倒是很少有人吵闹,一时好奇之下,唐克晓就绕到了窗前向下看去。在过去之前,他发了一句:“等下,我楼下很吵,好象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去看个热闹再说。”
由于是住在二楼,所以下面的发生的事情唐克晓还是可以清楚地看到的。只见两个人正在一追一逃地朝着自己家的楼下跑来,只见前面逃的人肩上挎着一个背包,手里还拿着一把硕大的扳手,而后面追的则是一身的制服,唐克晓就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情了。最近他们家的小区里时常发生被偷窃的事情,看情况是这个小偷在“光顾”某家的时候被发现了,而且可能他的运气还不好,那家的男主人正好是个警察,所以只能跑路了。
看着这个小偷急急如丧家之犬的模样,唐克晓就觉得很是高兴,本来他就对小偷很是愤恨,觉得这些偷偷摸摸的人实在是社会的一大毒瘤,被抓了还没什么大的罪过。看着双方的距离并没有因为警察的奋力追赶而拉近,而小偷已经快到自己的窗下了,唐克晓也很是为那个警察着急:“看来他也不是什么厉害的主,连追个犯人都这么累。”心中鄙视着的同时,唐克晓决定帮那警察一把。但是现在跑下去帮忙干不干得过那个手里有“凶器”——扳手的小偷难说,而且自己冲下去的时候只怕两人已经跑得远了。
正在唐克晓有些难办的时候,他突然一眼看到了自己的手边放着的那个花盆。眼看着人都要从自己的窗下过去了,唐克晓也顾不得想这个花盆下去会不会把人砸死了,拿起来就探出半个身体朝着小偷的头上砸了下去。
“碰!”花盆正好击中那小偷的背部,将他打得一个趔趄,倒在了地上。
“砰!”几乎在同一时间,那警察为了恐吓那个小偷,拔出了自己的佩枪朝着天上开了一枪。巧合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那颗子弹好巧不巧地正好贯进了唐克晓的胸膛里。
原本就是有半个身体挂在窗外去砸小偷的唐克晓被击中后就是一阵头重脚轻,整个人便从窗上一个倒栽葱摔了下来,正如他所扔的的那个花盆一般掉到了楼下。
追在后面的警察一下就愣了,他怎么也想不到自己随便开的一枪居然会打中一个无辜的人。在呆了半分钟后,他也顾不得察看那个头部被打中委顿于地的小偷究竟怎么样了,立刻拿出手机拨打的120。
当急救车赶来将两个重伤的人运去的时候,唐克晓的电脑上又传来了那个朋友的话:“怎么样,是什么热闹啊?是不是有什么美女正在被人追杀,你可以下去英雄救美一把?”但是他调侃的问话是再也不会有人来回答他了。
轻飘飘地,好象是在梦里一样,这是唐克晓的感觉。他只觉得周围的一切都不真实,无论是医生严肃的面容,护士紧张的神态,还是父母悲伤而焦急的表情,一切看来都是那么的不真实。“这是怎么了?难道我是在做梦吗?”在疑惑中,唐克晓看到了自己的身体被停放在了急救病房里,在手术床的边上围满了医生和护士。
在几个小时之后,他就被推出了手术房,他的身体的上面已经盖了一块白布。“不是吧,我难道已经死了,可我明明还有思想,怎么会这样的?”看到伤心欲绝的父母,唐克晓只想立刻回到身体里面,但是却无能为力。
接下来的一切,唐克晓只觉得更是虚幻,自己无法和人说话,但却可以清楚地听到人们的谈话,他们在劝说着自己的父母要节哀,而自己的父母因为受不了这个打击而双双住进了医院。在等了几天之后,唐克晓又看到了自己的亲戚们将自己的身体从医院里领了出来,然后装上灵车往火葬场而去。
“不是吧,我还没有死你们就要把我的身体烧了?这可不行,我的生命才刚刚开始啊……”无论唐克晓怎么叫嚷,人们依旧没有听到,将他的身体送到了那个巨大的火炉里面。
看着自己的身体被烧成了灰,唐克晓的脑中一片空白,自己就这样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可自己却明明还有思想的,难道自己真的变成鬼了吗?
就在唐克晓浑浑噩噩地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的时候,他的耳边传来了一个声音:“这下完了,老牛啊,我们这次犯的错大了,这一耽搁居然让一个不该死的人死了,连他的身体都被烧成了灰了。”当唐克晓寻声看去时,却让他吓了一跳,在自己的边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两个怪物,一个的头是牛首,另一个则是马头。
那牛头人听了这话没好气地说:“还不是你硬拉我打完那局,不然怎么会赶不上啊。还说只要一会就好,你难道忘了地府的时间是和上面的不一样的吗?这下我们两个是吃不了兜着走了。”
唐克晓看着两个怪物,听着他们的对话,很快就知道他们的身份了,他们正是传说中的勾魂使者牛头和马面。这时那两个“东西”看向了唐克晓,对他说道:“现在你的肉身已经不复存在了,我们两个也无能为力。不如这样,你跟我们下去投胎,重新来过吧?”
看着这两个害得自己成了这样的罪魁祸首,唐克晓只想掐死他们,但是又知道不是他们俩的对手,所以就套着话道:“这事很严重吗?要是让人知道了你们会被怎么样?”
两个东西一听这话就打了个哆嗦,地府的规矩他们还是清楚的,犯了这么大的错,自己的前途没了不说,可能还混不下去了。所以两个东西谄媚地看向唐克晓:“这样吧,我们让你重新做人,只是换个身份,怎么样?”
唐克晓说道:“但我可不想从小孩做起了,要做就做大人,你们能做到吗?”
“没问题。”牛头看了马面一眼,“你跟我们下去,我们这就为你找个可以附体的身体,保证比你原来的要好。”说着连连给不以为然的同伴打眼色。马面不知道他什么意思,便闭了嘴。
唐克晓见对方既然这么说了,自然没办法不同意了,而且他也不敢得罪这两个地府的人物,于是在微一犹豫之后就选择相信那牛头的话。见唐克晓没有已经同意了,牛头马面也不再耽搁,也不知他们念了一个什么咒语,三人便消失了。
过了没多久,三人来到了一个有着五个通道的巨大建筑之前。看着周围没有其他地府的人员,牛头的眼中露出了得意的笑容,他指着其中一个上面写着人字的通道对唐克晓道:“你进去吧,我们这就让你上去找个适合的身体。”
看着牛头的笑容,唐克晓突然觉得有些不自在了起来,但现在已经到了这地步也容不得自己反对了,于是略一点头后就走进了通道。牛头立刻上前伸手在那建筑外面的阴阳鱼上按了几下,然后又选了一个年代,点了下去。通道里随之闪过了一道强烈的光芒,当这道光芒渐渐消散的时候,唐克晓的灵魂也不见了踪影。
马面直到这个时候才上前察看,在细看了一下后突然惊讶地道:“老牛,你居然把他搞到了几百年前的明朝,这也太不厚道了吧?”
“这你就不知道了,这是为了我们好啊。若是判官大人察到了一个本来要死的人居然活着,我们也是要负责的啊。现在我把他搞到明朝,我想判官大人总查不到是之前的哪个牛头马面干的了吧。嘿嘿嘿嘿……”说着一阵得意的笑声。
马面一想也对,对浩瀚的历史来说,消化掉个把人也不是什么难事,所以也不当一回事了,他转头道:“老牛,走,我们再去打一局那游戏,刚才输了你还真不服气。”
一个牛头人一个马面人就这样勾肩搭背地走了,但他们想不到的却是一个不该死的人的死亡和一个该死的人的活过来却让历史发生了如多米诺骨牌一样的连带效应,一个历史的转变从此开始了……
第3章 再世为人
也不知道过了多少时间,唐克晓才有了一点知觉,在他还不知道自己是醒着还是在做梦的时候,有一个温和的声音传到了他的脑海之中。这个声音听起来很是模糊,但似乎又很是清晰,模糊是因为唐克晓听不清楚这声音究竟说的是什么,而清晰则是因为他能知道对方的意思,但是这声音对唐克晓所说的话却是他怎么也不能相信的。
这声音告诉唐克晓的是现在他的身份是一个明朝万历四十七年的一个进士,他的姓名叫作唐枫,不久前刚得到了吏部的任命让他去南直隶徽州府歙县出任县令,如今的他正处在赶去那里的途中。听着这个莫名其妙的声音在自己的耳边响着,唐克晓只觉得好笑,他想当然地以为自己又是在做梦了,说不定是看那些明朝的资料看得过多所致。
但随即他又记起了之前和牛头马面之间发生的事情,难道那也是梦?想到牛头马面的话,想到他们答应自己会让自己重新做人这一点之后,唐克晓突然就觉得一切都真实了起来,然后他耳边就听到了很是真实的声音:“公子,我一定不会让你有事的!”声音听起来很是稚嫩,但是唐克晓却能听出话里那坚决的意味。随后唐克晓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开始变得暖和了起来,感觉到有一道暖流在自己的周身流动,就好象整个人都泡在了温泉之中一般。
就当唐克晓觉得很是舒服的时候,一只干燥的手便搭上了自己的麦门,半晌之后才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道:“这位公子的脉象渐趋平实,看来小哥你救人的手段比老夫的还要高明。待我再用这银阵刺入他的几个穴位,帮着他将寒气尽快除去,这位公子的性命便可保无虞了。”
唐克晓还没想明白他们的话中的意思,便觉得自己的身上一痛,就象是一根利针刺进了体内一般,然后是第二下,第三下……唐克晓想大声反对,但是却发现自己连张口说话的能力也没有,在忍了几针之后,他便再次陷入了昏迷之中。
当唐克晓再次醒过来的时候,便发现自己可以张开双眼了。他只当之前发生的一切不过都是一场噩梦,所以立刻睁眼,想着自己可以看见熟悉的房间和摆设。但是映入他眼中的一切却打破了他的希望,他看到的是一个空旷的房间,除了自己所在的这张床之外,便只有不远处的一张桌案,以及一个衣架和在门边的一个脸盆架子了。
心中惊讶的唐克晓再看自己的身体,发现自己穿的是一身白色的布衣,也不是自己的睡衣,这就更让他确定自己之前听到的那个声音所说的话是真的了。心中怀着最后的希望,唐克晓想要起身去外面看看,但是他却发现自己的身体很是虚弱,根本连从床上起身的气力也没有。
就当唐克晓在努力想着起来的时候,门却打开了,进来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他的手中还捧着一只粗瓷碗。一看到唐克晓醒了过来,那少年忙赶了上去,先将手中的碗放在了桌上后,惊喜地道:“公子,你终于醒过来了!”
看着这个穿着和电视里古装戏中的人差不多的少年,听着他明显有时代特色的称呼,唐克晓只觉得脑袋一阵嗡响,要不是那少年眼疾手快地将他扶住了,只怕唐克晓就会砸在床上。那少年一手将唐克晓的身体支了起来,一手飞快地取过了床上的另一床的被子,然后将之垫在了他的背后,如此唐克晓才算是半坐了起来。
想不到自己无用到要一个少年人来伺候自己,唐克晓只想大笑几声,现在他衣架可以肯定自己是上了那牛头马面的当了,自己不但不能再回去孝顺自己的父母,而且连再看他们一眼的机会都没有了,因为他已经知道自己是穿越了。在那少年的服侍之下,唐克晓喝下了一碗苦涩的药汤,刚想问那少年几句,却只觉得人又是一阵发昏,然后又沉沉睡了过去。
在睡梦中,唐克晓又一次听到了那个声音,这次也许是他已经清醒过来的缘故,他可以清晰地听到那声音所说的话了:“其实我就是现在的你,也就是唐枫。身为浙江山阴人的我自幼苦读诗书,一心想着光宗耀祖,不想虽然中了进士却也累垮了身体。再加上受命之后连日赶路,又被雨淋了一阵,就此得了风寒,病倒在了这个驿站之中。”
虽然那声音没有将所以的都说出来,唐克晓却知道了这话中的意思,显然是这个叫唐枫的人身体太弱,终于导致不治而亡,而自己则是适时地被牛头马面给搞到了这个人的身上,从而代替了他活了过来。想明白这一点后,唐克晓就有些不好意思了。
那声音却又传到了他的脑海中:“我自幼便父母双亡,靠着叔父养育才能有此成就,可他老人家也在两年之前就病故了。如今的我只有解惑一个亲人了,只要你今后可以好好地待他,即便我魂飞魄散也是没有怨言的。”
唐克晓想到了刚才的那个少年,从他看自己的眼神之中,唐克晓便知道这两主仆之间的深厚感情了。但那声音却没有停下来,又向唐克晓说了一些唐枫的经历,最后才道:“现在我该离开了,我的志向除了刚才所说的之外,还有一个就是要为民做事,这一点希望你可以帮我做到,使你治下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
看来对方也是一个有抱负的人,唐克晓自然便答应了他的话。刚想再说点什么时,唐克晓便又一次醒了过来。一发现自己再次醒来,唐克晓便知道自己已经完全替代了这个身体原来的主人,而那个叫唐枫的书生已经烟消云散了。心中怀着对这个被自己强抢了身体的人的愧疚,唐克晓决定便从这个时候开始自己就叫唐枫了,为的是让这身体原来的主人的意愿可以达成。
这次醒来,唐克晓——不,现在应该叫他唐枫了——就觉得自己的身体好了不少,想必是那碗药的缘故吧。他勉强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这个简陋的客房,心中只觉得好笑。想不到自己真的就一语成谶了,自己才和网友说要是自己能象穿越小说中的主角一般去到明朝,就要为明朝尽力,使得历史的悲剧不再发生,现在却真的来到了这个时代。
唐枫的脑海中还有着不少原来的记忆,他很快就知道了现在是大明天启的三年了。“天启不就是明朝倒数第二个皇帝吗?”想到这一点,唐枫的脑子里就闪过了一些史书中的记载,这是个最无能的皇帝,只知道躲在宫里做他的木匠工作,宠信客氏和魏忠贤使得大明天下一团糟,更是在这个年代里,后金的大军开始对辽东发起了一次又一次的进攻,在内忧外患的情况下终于让大明王朝走到了最后的时刻。即使继任的崇祯皇帝是多么的费尽心力,最后也只落得个身死国灭的下场。
想到历史上发生的一切,唐枫觉得自己到了一个最坏也是最好的年代。坏是因为现实即将出现的情况,好则是这一切却还没有发生,说不定自己还能改变这一切,毕竟自己是这个时代唯一知道历史走向的人。但是随即他又想到了一个问题,自己现在的身份。自己现在既不是什么朝中重臣,也不是手握兵权的将领,如何能够改变这一切呢?而且从史书上来看,这个时代也不缺名臣和名将,杨涟、孙承宗等人放在哪个年代都是朝廷的柱石,但是却不好似照样斗不过魏忠贤和他手下的阉党吗?除非自己能附身到了天启皇帝的身上,取代他成为大明的天子,说不定还能扭转乾坤。但是现在自己只不过是一个小地方的县令,而且还是一个在路上的县令,这样的自己又怎么可能改变历史呢?
发出了一声苦笑之后,唐枫就将自己不切实际的想法抛到了脑后,现在他只想好好地完成原来的那个唐枫的心愿,好好治理这个自己从未听说过的歙县,让那里的百姓能有好日子过。对于怎么处理政务,唐枫却是完全不将之放在心上的,在他想来,身有现代人智慧的自己若是连古代的一个县都治不下来,那就真的对不起自己的真实身份了。
就在唐枫开始打算如何在自己治下的县里为民谋取福利的时候,那个叫解惑的少年又端了一碗药走了进来。看到唐枫居然坐了起来,先是一惊,随后脸上露出了笑容,在为唐枫的身下垫上了被子之后,他又要喂他吃药。但是已经清醒的唐枫却是怎么也不肯让一个小了自己十多岁的孩子来服侍自己的,便说道:“我自己能行。你把药给我吧。”说着伸手去接那药碗。
解惑微一犹豫之后,便将碗递到了唐枫手中。直到看着他将药喝了个干净,解惑才高兴地道:“公子终于恢复了一点气力了,这样我也安心了。”
唐枫看着他真诚的笑容,便感觉到了他与自己之间深厚的感情,在这一瞬间便将他当作了自己的亲人,便笑着道:“是啊,我醒来了,以后你也不必担心了。如今是什么日子了?”
解惑道:“公子已经昏睡了六日,如今已经是三月初七了。”
唐枫立刻就想到了自己收到的命令是在三月十五便要自己赶去上任的,便道:“看来我们也不能再耽搁了,待我再将养两日,便继续赶路吧。”
解惑刚想劝他多休息几日,但又一想延误了朝廷的事情也不好,便只能道:“那也要等到公子你有了气力可以赶路才能够啊。”
唐枫一笑,点头答应了下来,随后再与解惑聊了几句,他便又疲倦地睡了过去。
第4章 抵达歙县
两日之后,唐枫的身体便恢复了七八成,但是他对这个新的身体却很是不满意。看着这个瘦弱无力的身躯,唐枫才知道古人所说的“百无一用是书生”、“手无缚鸡之力”这些话的真正意思。现在他的胳膊别说和自己以前比,就连和解惑这个少年都比不了,细得好象一用力就会断了,再加上大病刚愈,脸上没有一点的血色,让唐枫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男版的林妹妹了。看来那个原来的唐枫说得一点也没有错,他的确是只顾着读书了,连身体弱成这样都不放在心上。用力鄙视了一下自己之后,唐枫便暗下决心要好好地进行锻炼,好歹也要有点男人的气概啊。
因为担心自己会赶不及到任,又不知道这个时候迟到会怎么样处罚自己,所以在感觉到自己已经可以赶路之后,唐枫便提出要继续往歙县去了。解惑见到自己的确无法劝阻唐丰厚,便答应了下来,然后便将两人的衣物都包好了,背在了自己的身上。
唐枫身为一个现代人当然没有用下人的习惯,而且见他还只是个孩子,便问他要自己的包裹。解惑立刻以唐枫身体还很虚弱为理由不肯给他,但终究是拗不过唐枫,最终将其中比较轻的一个包裹给了他。
这样两人晓行夜宿地赶了几日的路,唐枫便感觉到了辛苦。这身体还不是普通的孱弱,要不是一路之上有解惑的小心服侍,只怕唐枫早就累得趴下了。这无奈的感觉更是让唐枫决定到了歙县之后好好好锻炼的决定。而让唐枫更为自卑的则是身边的解惑的表现,他这一路行来没有一点吃力的样子,就连大气都没有喘上一口,唐枫知道就算是在现代的自己,怕也做不到这一点,这让他对解惑更是敬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