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歌坛传奇 第88节
作者:锦屏韶光      更新:2024-05-14 23:28      字数:5161
  “我竟有点怕怕,这位姐姐不会是从地狱来的吧?这布景,这歌声,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直超神。”
  “我被吓到了!恐怖片现场吗?”
  “看得我后背发凉。”
  “您的好友[话筒]已掉线。”
  她露的那么一小手,立竿见影地让观众们肃然起敬,所有疑虑一扫而空,只看这一手,光唱功便足以证明她超一线歌手的地位。
  了不起,king也是第一次看到她的舞台效果,好在底层舞台没有灯光漆黑一片,不然所有观众都会见到他目瞪口呆的傻样。他不是第一次听慕君唱歌,尽管打歌时出现的是修,但隐于修体内的king同样可以见到听到感受到外界的动静。然而,就连他都被吓呆,更别提其他人。
  “她的唱功,天啦,光唱功她就够格上超一线了。”看清慕君的身形,艾德文一怔,喃喃自语道,“难怪,难怪king会,现在看的确不奇怪,如果king见识过慕君的唱功。”
  “我从没见过这种风格的歌,奇怪,这种风格也能配rap吗?”格瑞斯双手环胸,听慕君唱到第三句,不禁疑惑地脱口而问。
  她的丈夫自然答不出来,倒是在外奋斗多年的野玫瑰成员莎拉摇了摇头答道,“我也没听过,这种风格真有些奇怪。”
  《r》,是这首歌的歌名,第一层舞台上,亚伦在黑暗中握紧话筒,神色复杂地望向舞台唯一光源所照射的地方,这首歌是三人演唱的,作为king最铁的哥们——他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在king的请求下他冒着被艾德文拉黑的风险和慕君共同演唱这首歌。他分到的是一段短短的rap,因为那时慕君还在船上,便只和king配合着练过,还特地邀请自己的前女友雪莉充当现在慕君的角色,以便更好的磨合练习,雪莉同样是一线歌手,她是唱摇滚的,对这首歌也特别感兴趣,她唱的时候仰天尖叫,用的是摇滚的那一套,亚伦私心觉得她的演绎非常棒,成功地展现了一名病入膏肓又不想死的患者。
  但是,当他听到慕君的版本,才后知后觉地明白雪莉到底差在哪里,每个歌手对歌曲的理解都不一样,本来分不出高下。没错,雪莉是很好,可未免落入俗套,这首歌的rap已经够有力量,再加上一个有力量的女声,就太超过了,沦为三人对吼的现场。
  而慕君,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感觉,如果说雪莉还在配合亚伦和king的rap风格,慕君则完全以另一种方式提高了这首歌的听感,他敢说,这首歌出现后,观众们最喜欢的一定是慕君的那几句歌词,他和king不说沦为布景板吧,却也因为rap的风格太同一,失去了他们的特色。
  “r~r~”
  慕君是第一次尝试这种空灵带些鬼魅的风格吧?从第一首歌就开始关注她的瑟琳娜不禁在脑海中搜寻了许久,才敢肯定自己没有听过她唱类似的歌,老实说,都有些见怪不怪了,什么时候她重复自己,拿出两首相同风格的歌曲,他们才会大吃一惊。
  不过,不管哪种风格,都好好听呢!
  “我也需要一名医生![举手]我的心都快陷进她的歌声里了!”
  “不愧是超一线歌手,一出手就知道有没有料!”
  “这种微微绝望的感觉,有种黑暗风格的feel啊。”
  “现在我开始为格瑞斯担心了。”
  “r。”仿佛不知道自己为其他人带来了多大的困扰,慕君在灯光中微微朝右转身,这个动作本不足为奇,不过在她离话筒足有一臂远的时候转身,对她歌唱的稳定性是极大的考验。知道这一难度的歌手嘉宾们都目不转睛地注视着她的动作,直到她唱着“life。”转过大半张脸,歌声也一丝都不颤不抖,就在她唱完歌词,即将全部转过来的时候,照着她的灯光一暗,第二层舞台连同她没入一片漆黑。
  在众人不约而同的叹气声中,第一层舞台的灯光瞬间同时打开,在五颜六色的舞台灯光中,king一边喷射着rap一边走向舞台边缘。或许是因为慕君的表现太过完美,他一开口就将自己的注意力全部集中在歌词上,状态一点都不像刚唱过几首歌的人。
  “看来我们的确太小瞧她了,格瑞斯。”野玫瑰团长詹妮弗坐在格瑞斯化妆间的沙发上,金色发丝在暗黄的灯光下闪着光芒,她穿一件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材,丝毫看不出刚生产的痕迹,“这可怎么办呢,格瑞斯?话都放出去了,我们会被笑话的。”
  格瑞斯点燃一根香烟,轻轻呼出一口烟雾,在烟雾中勾起红唇,“我们又不是第一次被笑话了。”
  这句话让野玫瑰的成员们露出怀念的神色,谁都不能一出道就成为超一线,当初,她们也是在观众的笑声们跌跌撞撞地爬到那个位子。可惜——
  “再说,她唱得再好,跟我们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唇角弯成嘲弄的弧度,“别忘了,野玫瑰已经过去了。”
  像一盆冷水倾倒在她们头上,詹妮弗和莎拉不约而同地陷入沉默,当初,她们解散野玫瑰,从没想过还会再回到舞台,现在,不说后悔,遗憾也是有的。但是,媒体的追捧让她们迷失了自己,让她们忘了,她们只不过是一个前超一线团体。
  “总之,尽力就好,别想太多。”格瑞斯将烟头摁灭,随手丢进垃圾桶里,走向自己的丈夫。
  “i’losemymind。”在king的rap达到最高峰时,慕君适时地插丶入歌曲,与刚才的空灵不同,在激昂的伴奏声中,她将话筒凑近唇边,一手无助地伸出栏杆,仿佛垂死挣扎般带着些微窒息的绝望感,尽管歌词一模一样,但她的演绎更深了一层,仿佛在从地狱到人间的路上挣扎。
  绝了!跟她一比,所有歌手都好像不会思考只会用本能唱歌的木偶。
  接着她的歌唱,king的rap声音也变得愈加高昂,节奏越来越快,连凯莉这个平时不听rap的门外汉都听住了。
  亚伦则是在黑暗中注视着他,苦笑着摇摇头。
  这个小子,好像在慕君的刺激下,进步了。
  海的另一边,华区,陈陈注视着米区歌坛官网主页留言数目不停往上跳,短短一分钟,便超过了汤姆的四千多条留言,他们所提到的歌名《r》,也勾起了她的回忆。
  这首歌,好像是,华区的?
  爱歌人v:《r》的原唱是、dr.dre和skylargrey。歌词讲述了他和自己恩师dr.dre的故事,dr.dre相信是个明日之星,在别人的质疑中努力培养他,就好像伯乐和千里马,后来dre处于的人生低谷,之前所谓同生共死的酒肉朋友都纷纷离他而去站出来,想让dre能够振作,走出困境,于是这首《r》便出现了。
  耳皇v:看米区的留言数量和内容,基本可以确认,继欧区后,慕君又征服了米区。摘抄部分留言翻译给你们体会一下。
  “原来华区也有这么厉害的歌手!“
  “好听!以前从没想过rap可以加这种风格,从没听过!也从没想过!慕君好棒!”
  “唔,虽然不像米区的风格,不过基本可以理解为什么欧区人那么看好她,她有一种魔力!”
  ……
  慕君的第三段歌,她唱着歌词,一身白裙从第二层舞台上缓缓走下,在底层舞台的阶梯前,king站在那,低着头,好像一个迎接公主的骑士,又好像在欢迎自己的好友重回人世。
  “life。”
  在慕君的袅袅余音声中,终于轮到亚伦的部分,在亮起来的灯光中,他不知怎么,竟有点微微紧张,或许是那紧张感提升了他的状态,自己的rap部分完成得十分完美。
  和king的风格完全不同。
  亚伦的rap风格和他的性格不太像,他的flow低沉沙哑,仿佛抹上油的齿轮,抑扬顿挫,而又十分平稳。这两个词本不该放在一块,但在他身上竟微妙地统一协调起来。
  在慕君“life”的歌声中,舞台重归黑暗。
  第121章 预备备!
  “真厉害啊慕君,”凯莉的耳边似乎还环绕着“i need a doctor”的歌声,“太棒了!”
  瑟琳娜腼腆一笑,好像凯莉在夸她自己一样。
  一片漆黑的舞台又响起了音乐声,只是两人的心思已经不在上面,她们本来就不是king的粉丝,而是冲着格瑞斯和慕君的大战才进场的,听了慕君的第一首歌,她们便感觉其它歌曲都太平淡,没有让人眼前一亮的魅力。
  不知道米区天网上现在怎么说?瑟琳娜听着台上的歌曲,还分出一缕心思想着网友们的反应。
  而如她所愿,米区网友们都炸锅了。
  julie:第一次听这种风格的歌,还有其它类似的歌曲推荐吗?我打算一首一首听过去[羞涩]。
  ailee:好像没有的,不了解你们为什么这么兴奋,虽然很好听,但也没好听到这种程度吧?
  zora:怎么说呢,超一线就是超一线,出手果然有料,我看野玫瑰悬了,她们都解散多少年了已经?还能有多少粉丝等着她们合体?
  lulu:所以我最讨厌新晋歌手的原因之一——老爱夸大自己偶像的优点,你们能不能收敛一点?当年野玫瑰不说红遍全帝国吧,那也是红遍全米区,她一个从华区来的歌手懂我们的文化?
  beata:我又要说了,她真不像一个华区歌手,至少听起来不像,我从前听她在欧区唱的歌,是纯的英语,英音,确切的说,但现在,她的发音完完全全像一个本地的米区大妞,你们懂吗?尽管我认为她用英音唱这首歌会更有感觉。
  sierra:现在说这些会不会太早?野玫瑰还没上场你们就讨论谁输谁赢真的好吗?不过对慕君路转粉倒是真的。
  “吵得很厉害啊,”华区,歌修协会群,原本对慕君选歌略有微词的歌修们见到这一副场景,不禁放下了自己的成见,开始为慕君那首有些奔放的歌曲开脱,“的确也是,米区的市场风格已经定型,就好像我们华区歌坛是抒情芭乐的天下,没有rap歌手容身之地一样,如果不先用他们的风格打入他们的市场,再新颖的歌曲也会无法确立歌手的地位。”
  “话虽然这么说,”有些人依旧愤愤不平,“那首歌的歌词也太过奔放了,慕君本来就对华区年轻人很有影响力,教坏了他们怎么办?她付得起这个责任吗?”
  “这就是你们切断直播的原因吗?”按理来说,华区离米区信号虽然不好,但连声音都听不了的地步?肯定有人暗地做手脚,“因为你们担心她会教坏孩子?荒谬可笑!如果你家孩子那么容易被教坏,还要你干嘛?”
  “你!”
  “别吵了别吵了。”歌修协会副会长在群里现身,“我问过慕君方面,她对我们切断直播,转播删掉那首歌没有意见,既然如此,还有什么好吵的?”
  慕君没有意见?
  她当然没有意见。
  就算不是专业的心理学者,慕君也听过所谓“逆反心理”,宣传一件事的最好方式,就是禁止它,华区离米区再远又怎样,想听照样能上网搜,有本事他们连米区的网也禁了啊!
  当然,他们肯定不敢禁网,要是为了一首歌禁米区的网,帝国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趁早解散了事。
  “所以,”化妆间里,为第二首歌换衣服换妆容的慕君,在与弟弟通讯的时候随口解释,“我一点都不担心,反正我都那么配合他们了,他们也不能说,矮油慕君你还是别唱了吧。”
  慕颜在投影里笑开,“哈哈哈哈姐姐你真有你的,这就是传说中的以退为进吗?”
  她耸了耸肩,没有说话。
  “好了,”造型师温温吞吞地用刷子在她脸上扫了一扫,打量片刻,满意地把刷子放回自己的化妆箱里,“你看看怎么样,有什么要修的吗?”
  慕君双手提着黑色大摆蓬蓬裙起身,在明亮的灯光中定定地望着镜子,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尾坠着一滴水晶,折射着光线,远远望去就像一滴泪珠挂在眼角,抚上眼尾,冰凉的质感提醒了她一般,她笑着说,“哇哦,干得漂亮,我没想过会是这种效果。”
  造型师摸摸后脑勺,抿唇笑了一下,“因为你说那首歌的故事关于一个被家暴的女人,所以我想,大概可以凸显她受伤的一面。”
  “你很有想法,”慕君认可地点点头,长长的睫毛眨了眨,“你会成为一名出色的造型师的。”
  “我也这么认为,”他一边把化妆工具放入化妆箱,一边回答。
  “你叫什么名字?”
  “安东尼。”
  “安东尼,”慕君微笑着说,“你一定会成为一名杰出的造型师。”
  他放置工具的动作一滞,右手习惯性地摸摸后脑勺,“谢,谢谢,唔,唔,你看!格瑞斯出场了!”
  慕君闻言扭头看去,她知道格瑞斯有两首歌,一首是和她丈夫艾德文的对唱,一首是野玫瑰的合唱,只见舞台上,雾气被灯光映出五颜六色,唱过出场歌曲的艾德文握着一名女子的手从舞台深处走向观众。
  “格瑞斯!”
  “艾德文!”
  “格瑞斯格瑞斯!”
  那名女子身材丰满,金发披肩,雪肤晒成棕色,亮闪闪的贴身舞衣勾勒出姣好的身形,她眼距较宽,眉毛挑高,走路的时候昂头挺胸,腿高高抬起轻轻放下,显得整个人十分健康大气。
  她就是格瑞斯?
  其它的不说,光外表来看就十分符合米区群众的审美。
  当她唱歌的时候,慕君不禁竖起耳朵。她的嗓音是浑厚高亢爆发力十足的欧美嗓,辨识度很高,难怪大家都说她具有超一线歌手潜力。
  “我爱她的声音!”
  “和慕完全不同的feel,但我更喜欢格瑞斯的声音。”
  “就算一坨屎她也能唱出味道。”
  “霸气十足,老实说这点慕就比不上了。”
  “我一直认为她特别有个人特色。”
  艾德文几乎整个都被她的声音和气场压下,king在后台一边悠闲地换装一边欣赏墙壁上舞台的实时投影,真可怜呢,这就是娶一个歌手老婆的缺点,而且咖位比自己高的歌手。
  “艾德文不是米区人吧?”慕君坐在化妆台前的高教凳上,偏头问安东尼,“他的风格和格瑞斯一点也不搭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