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29)
作者:林檎大小姐      更新:2024-05-15 00:16      字数:4914
  就好像来自记忆里一般。
  一张熟悉又不熟悉的脸出现在季漓面前。
  若说熟悉,眼前的这张脸早已不复当年模样,不再青涩懵懂,细细看去,眼角都有了尾纹,一道道淡淡的褶皱,提醒着他们彼此错过的岁月是那么的悠长;可若说不熟,他曾经无数次深情地凝望着这张脸,曾经无数次亲吻过这一双薄薄的嘴唇,那张脸上的每一个五官,都深深的烙印在他的心里。
  尘封的记忆轰然被打开,犹如洪水一般向他奔涌而来,季漓张了张嘴,那滚烫的名字在嘴边转了转,许久不曾说过,倒是有些别扭了起来:
  执初,好久不见。
  叶执初自然的坐在了季漓的旁边,他是那种看起来很文静儒雅的男人,事实上他的性格也正是如此,他推了推架在鼻梁上的无框眼镜,说:
  好久不见。
  此时,歌已唱到结尾,叶执初这话说完,歌也正好唱到最后一句
  好久不见。
  我记得,你最喜欢这首歌来着。
  季漓朝着叶执初举了举酒杯,他已经不再是小孩子了,哪怕是心中波涛汹涌,他也依旧能很快的压下自己的情绪,不被人看出来一点异样,他的面色是那么的平静,就好像叶执初真的只是他曾经的一位朋友而已。
  一位熟悉的老朋友。
  没想到你还记得。
  叶执初也举起酒杯,跟季漓轻轻的碰了碰,玻璃杯壁相撞发出清脆的声响,漫长的光阴好像在杯子相撞的那一瞬间应声碎裂,散落一地的碎片,将彼此带到眼前。
  诶?这位帅哥是......
  两人对视相望,倒是把一旁的陈戈给忘了,好在陈戈干的四舍五入也算是服务行业,拥有应对特殊状况的素养,笑嘻嘻的凑了过来,季漓这才想起介绍两个人认识。
  陈戈,是名医生,
  季漓看了陈戈一眼,在他那满是期盼的目光下加上了这句话:
  是我的朋友。
  陈戈满意的笑了。
  叶执初,
  季漓看了看身边的俊秀男子,一时间竟愣住,太久没见,他竟然连叶执初在做什么都不知道,只能简单的一嘴带过:
  我朋友。
  季漓突然发现,朋友这个词实在是太过玄妙,它可以包含一切数不清道不明千丝万缕的关系,曾经肝肠寸断或是依依不舍,最终都能用这两个字来概括。
  叶执初似乎看出了季漓的困窘,他微微一笑,像从前那样轻轻的揉了揉季漓的脑袋,绅士而又得体的朝陈戈伸出手,自信沉稳的做着自我介绍,他已经不再是从前那个不经事的少年,岁月将苦难洗去,将稚气与棱角磨平,剩下了一个沉淀后了的他,那是季漓不曾了解的叶执初。
  叶执初,初阳会计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很高兴见到你。
  季漓端着酒杯,看着叶执初跟陈戈交谈着,侃侃而谈,毫无畏惧,记得在一起的时候,叶执初总是会跟他诉苦,说他很害怕这样的社交场合,会手足无措,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可现在看来,叶执初似乎已经克服了对社交的恐惧,变成了曾经憧憬的模样。
  第四十二章 王二麻子终于有了姓名(2)
  自从那年分开,他们有多久没有见面了呢?
  十二年。
  十二年,生肖早就走过一个轮回,季漓上上下下打量着叶执初,岁月在他的脸上留下了淡淡的痕迹,那年的青涩少年早已不再,沉淀成了现在的叶执初。
  他周身散发着随和儒雅的气场,一双眼睛隐匿在无框眼镜下,早就没有的当年的锋芒,被岁月打磨的目光柔和温暖,他的鼻梁笔直,一张薄唇轻轻地抿着,嘴角微微上挑,随和而又安静。
  这些年来,季漓见过很多比叶执初优秀、比叶执初更加帅气耀眼的人,但却还是只有这一张脸,牵动着季漓的整个青春。
  他看起来过得很好,这让季漓很是欣慰,他晃了晃杯中酒,一饮而尽。
  叶执初和陈戈不知怎么的聊到了生肖,陈戈惊道:
  诶?叶大哥,你竟然是属鼠的吗?看着好年轻啊。
  叶执初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眉宇间竟有些少年时的印记:
  不年轻了,都奔四十了。
  季漓听到这话,竟是一惊,他本来是不相信算命先生说的话的。他跟叶执初分开了十二年,共同生活在这座城市,竟然一次都没有偶遇到。
  偏偏在今天,算命先生说他桃花运很好的这一年,叶执初竟然出现了,而且还是属鼠的,又高又帅这一点也符合,他们的感情里也的确充满了坎坷。
  难道说,叶执初就是自己的正缘吗?
  可是......他们彼此之间错过了十二年的光阴,他不否认,叶执初的确在他的心中有着不一样的地位,但是,他无法确定那是否可以称之为爱情,更多的,应该是年少时的依恋与遗憾?不过,叶执初的确是有影响到他的审美,他之后交往过的为数不多的对象,身上多多少少都有着叶执初的影子,当然了,赵郢除外。
  等等,他为什么又想起赵郢来了呢?他们两个又没有在交往,他只不过是卖赵董个人情帮赵董照顾儿子而已。更何况,赵郢又不是属鼠的,过来瞎参和什么劲儿呢。
  没错,季漓此时已经深深被老祖宗博大精深的周易文化所折服,认定了自己命定之人必定是个属鼠的。
  老朋友,或者说是老情人,见面并没有那么的尴尬,而且也有很多的话题可聊,聊曾经的美好,聊彼此缺失的时光,只要不去触碰当年不愉快的那一段,都不会让彼此难堪。再加上有一个很会察言观色的陈戈在一旁,这顿酒喝得所谓是宾主尽欢,酣畅淋漓,不知不觉的,季漓和陈戈两个人都喝多了。
  叶执初倒是还好,从很久之前他就是一个比他外表更有酒量的人,再加上这几年的锤炼,他不敢说千杯不倒,喝赢一位总坐办公室的医生和一位有属下挡酒的总裁还是绰绰有余的。
  于是,唯一清醒的叶执初便担负起了送两个醉鬼回家的任务。
  陈医生,你家住在哪里啊?叶执初推了推瘫在椅子上呼呼大睡的陈戈,问道:
  没事儿,执初哥,我......有人接我。
  说完,他打了一个酒嗝,迷迷糊糊掏出手机来,只按了1号键,电话便打了出去。
  设成了快捷键,叶执初觉得两个人的关系一定不一般。
  电话很快就被接听了,陈戈猛地深吸一口气,拍了拍自己的脑门儿,还故意捋了捋舌头,想要摆脱身上的醉态:
  小......小安,
  可惜,舌头不争气,大脑也不争气,醉态挥之不去,他只能破罐子破摔,舌头打着卷朝电话那头卖萌:
  哥哥我喝多了,你快过来接我~
  电话那头,年轻人简短回复了一句,就有剧烈的寒流从电话那头传了过来,然后,电话就被粗暴的挂断了。
  如果叶执初没有听错的话,年轻人说的那句话似乎是
  去死。
  陈戈不以为然,他眯缝着眼睛嘻嘻的朝着叶执初笑了起来,用与其说是无奈更像是宠溺的语气说:
  哎呀,生气了呢。年轻人啊,气性就是比较大呢。
  他真的会来接你吗?叶执初觉得有些不放心:
  连地址都没问你......果然还是我送你回去吧?
  会来的,会来的,陈戈捂住嘴巴,语气就像是炫耀自己家考上清华的儿子一样:
  我们小安啊,是个嘴硬心软的好孩子呢,他不会丢下我不管的。而且啊,无论我在哪,他都会找到我呢。
  叶执初眨了眨眼,不明所以。
  果然,没多一会儿,一个身材高大,穿着米色开衫,露出浅蓝色衬衫领子,下身是深蓝色牛仔裤,脖子上夸张的挂着价值不菲白色耳机的年轻人满脸不爽的走了进来,径直来到陈戈这一桌,打量了一眼叶执初,发现对方跟陈戈一样是个0后又看向季漓,然后眼睛死死盯着他,阴郁之气由内而外散发出来。
  季漓在睡梦中感受到这样的视线,突然惊醒,他睁开眼睛,眼神与那年轻人在空中碰撞,似乎擦出了剧烈的火花。
  这是一场两个1之间的无声战斗,以季漓喝多了头晕视线有些飘忽而收场。
  他当然不会就此认输,而是借着酒劲开玩笑似的调侃:
  哎呀,陈戈,这孩子正用很恐怖的眼神盯着我看呢。
  小安!陈戈摇晃着身子站了起来,拍了拍这个比自己高了不少的年轻人:
  不能这么看你季叔叔,不礼貌。
  一听这话,席简安的神色更冷了,也懒得搭理其他这些人,他干脆一把将陈戈捞了起来抗在身上,冷声道:
  你就不能让我省点心?耽误我学习。
  说完,招呼都没打就扛着陈戈离开了。
  现在这些年轻人,都很有个性啊......
  季漓话还没说完,就又晕了过去,正好倒在了叶执初的怀里。
  叶执初轻轻揉了揉他的头发,眼睛里的温柔像能够挤出水来:
  喝多了以后,还是那么的可爱啊......
  第四十三章 王二麻子终于有了姓名(3)
  第二天,季漓捶了捶酸痛的脑袋,缓缓睁开了眼睛。
  喝酒的时候整个人飘飘忽忽在云端,仿佛可以忘却一切烦恼,可宿醉后第二天的感觉就不那么美妙了。
  口干舌燥不说,头痛欲裂也姑且算是小事,最令他接受不了的就是眼前这种情况。
  他眼巴巴的看着端着蜂蜜水进屋的叶执初,但却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然后他又掀开被子看了看,不知道什么时候换上了睡衣。
  这就更糟糕了。
  他只能记得自己跟陈戈出去喝酒,偶然碰上了叶执初,三个人相谈甚欢,然后......
  就断片了。
  你醒了。
  叶执初面上挂着微笑,季漓试图从他的表情中看出昨天晚上有没有发生什么不应该发生的事,但却未果。叶执初笑得亲切而又温暖,季漓不知道他的亲切是对老朋友的关怀,还是对老情人的眷恋。
  昨天......麻烦你了。
  季漓接过叶执初手上的玻璃杯,将杯中水缓缓吞进肚子里,温热的蜂蜜水滋润了他干涸的嗓子,他稍稍好受了些,头也不那么痛了。便开始琢磨起到底要不要问叶执初昨天发生什么这件事了,可这实在是太蠢了,季漓真的问不出口。
  你该不会,
  叶执初笑了,自然的接过季漓手中的玻璃杯,笑容映衬着窗外的阳光,跟从前一样温暖:
  想问我昨天有没有发生什么事情吧?
  被说中心事的季漓不好意思的撇过头去,不敢看叶执初的眼睛,他等待着叶执初的答案,心提到了嗓子眼儿,如果什么都没发生倒也还好,若是真的发生了,他是应该对叶执初负责呢?还是两个人彼此商量着像个成年人一样忘却这些事呢?
  叶执初看着他一脸纠结,笑得更加的开心,不论过了多久,在叶执初的心里,季漓永远都是个小孩子,一个爱逞强、需要人来呵护的小孩子,他走上前去,用手揉乱了季漓的头发,就像他们曾经那样:
  放心吧,昨晚你一回来就睡了,我只是不放心你才没走的。
  季漓很明显的松了口气,看来不用纠结到底要不要对叶执初负责了,淡淡的说了句:
  那就好。
  说完又觉得似乎哪里不太对,就好像自己不想跟叶执初发生什么似的,可他也真没想跟叶执初发生什么,不是叶执初魅力够不够的问题。他自己坐在床上绕来绕去,试图捋顺这一团思维的乱线,就听叶执初又说:
  别愣着了,快起来吃早餐。
  那声音温柔的就好像是给丈夫做好爱心早餐的太太,季漓从小就渴望家的温暖,因此对这种太太型的顾家男人完全没有抵抗力,他觉得这类型的男人才最适合成为他的人生伴侣,而不是赵郢那种动不动就耍脾气的小孩。
  赵郢又莫名其妙的闯进他的大脑,这让他有些心烦,连睡衣都没换,披了件开衫就下床去吃早餐,反正今天还可以休息一天,一会儿吃完他估计还要好好睡一觉才能彻底醒酒。
  餐桌上,摆着两碗小馄饨和蒸饺,蒸饺小巧玲珑,静静的躺在蒸笼中,一共有十二个,每一个都晶莹剔透,蒸饺的皮儿很薄,薄的能够看到里面的馅。
  季漓眨了眨眼,下意识开口:
  香醋在厨房最左边下面的柜子里,辣椒油在它旁边。
  好。
  叶执初身子顿了顿,从他说的地方找出了香醋和辣椒油:
  你还记得我的口味?
  叶执初虽然长相清爽寡淡,却是个很重口的人,吃这种带汤的食物,不管是什么,都会放上浓浓的醋和辣椒油,厚厚一层飘在汤上,季漓第一次见时,给他看得都呆了。
  嗯,记得。
  季漓点了点头,想起了当年互相支撑时的美好回忆,微笑爬上了脸:
  毕竟当年倒了半瓶醋在馄饨里,让人想忘都忘不掉。
  叶执初坐到季漓的对面,往自己那碗馄饨里面加料,这次倒是只加了大概一汤勺的量,没有加半瓶醋那么夸张:
  我现在已经克制许多了,毕竟年纪摆在这了。
  他自然的给季漓夹了个蒸饺放在他面前:
  虽然我很想说这些都是我自己做的,但很遗憾,都是在楼下早餐店买的。
  谢谢。
  季漓接过蒸饺,咬了一口,说:
  这家蒸饺的味道很正宗,就像我们当年一起去吃的那家一样。
  是呢,
  叶执初也夹了一个放到自己嘴巴里:
  当时没有钱,吃顿沙县都赶上过年了。
  他突然抬起头,目光灼灼:
  其实我想问,如果我们昨晚真的发生了什么,你会怎么对我负责呢?
  ......
  季漓顿了顿,拿着筷子的手悬在半空中,一时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他。
  他听得很清楚,叶执初没有问他会不会负责,而是问他要怎么负责。
  叶执初似乎确定,自己一定会他负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