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甜蜜夫妻 第115节
作者:
流烟萝 更新:2024-05-15 00:35 字数:4132
“应该是旧的,有一台外壳都破了,不过他那里有换的壳子。”
“四台收音机都损坏到了什么程度?”
程亮一台台说了情况,说实话,程蔓没怎么听懂,但这不重要,等他说完,她便总结道:“四台收音机都坏得很严重,他送到修理铺去问,对方都说不会修,你们觉得他收这批收音机能花多少钱?”
王秋梅猜测道:“毕竟是收音机,坏得再厉害也要二三十吧?”
程蔓摇头,看向程亮,他这半年修的收音机没有五十台也有二十台,对这方面的行情比较了解:“以他那几台收音机毁坏的程度,单台应该不会超过十块钱。”
“这么便宜?不可能吧?”问这话的是程树伟,他还抬头望了眼自家客厅,想就算他那台收音机坏了,他也不可能以这么便宜的价格卖掉。
王秋梅也说:“不到十块?那得多亏啊!”
程亮说道:“十块钱是不多,可坏到这种程度,修理铺子都懒得花时间修,收音机留在家里也是废铁,换不着钱,有十块总比一毛没有好。”
程蔓点头:“二哥说的没错,麻子叔这批收音机,收过来的价格应该不高,按照一台十块钱算,四台也才四十块,加上用的配件,总花费应该不会超过五十,对不对?”
程亮在心里算了下账,然后点头:“对,没到五十。”
程蔓继续问:“那二哥你觉得,他这批修好的收音机,转手能卖多少钱?”
“这……”程亮不傻,更何况程蔓都说得这么直白了,他不可能想不到,脸色一黑问,“你的意思是,他收这批收音机是为了转手卖出去?”
王秋梅听了,飞快算起账:“一台全新的收音机要五六十,他那四台收音机是旧的,肯定卖不到这个价,但按收的价格翻倍卖应该好出口,也就是说他这一转手,至少挣三十?如果他再黑心点,碰到几个冤大头,说不定能净赚七十!”
程亮忍不住操了声:“我给帮他修了一天收音机,他就只请我吃了顿中午饭!”
因为午饭有鱼,麻子叔又一个劲地给他挟菜,他当时还觉得对方人怪好的,下午干活都有劲不少。
程亮心想,崔麻子还要找什么冤大头,他特么就是最大的冤大头!
“不行,我得找他去!”程亮说着就放下筷子,起身想往外走。
但没走两步,他就被程蔓给喊住了:“慢着,你找他打算干什么?”
程亮愤愤不平道:“我找他算账,如果修之前他告诉我,这批收音机是收回来准备卖出去的也就算了,可他什么都没说。”
他不是嫉妒崔麻子将这批收音机倒手就能挣钱,就是感觉自己被骗了,累死累活这一天感觉像个笑话。
程蔓没好气地问:“他不说,你也没问?四台收音机,用脑子想都知道不是他家自己用的好不好?”
“我问了,他说有几台是亲戚的,让他帮忙找人修。”
“他家哪还有什么亲戚?”王秋梅忍不住吐槽,“这你都能信?”
“我当时没往那边想……”程亮没什么底气地说,“而且谁知道大家一个院里的,他能这么骗我。”
程蔓反问:“你觉得你现在去找他,他就不会骗你了?”
“我都知道他打的主意了,他骗我,我也不会信啊。”
程蔓深吸口气:“但如果他就是嘴硬不承认,你能怎么办?还有,你这么冲过去,是打算做什么?让他跟你道歉?还是找他要修理费?”
程亮被问住,缓缓走回饭桌前坐下,耷拉着脑袋想了好一会问:“你觉得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盯紧他,抓现行。”程蔓沉声说道,“如果他找你修这批收音机真的是为了倒手赚钱,肯定会找时间出手。”
“这……”程亮面带犹豫,“可我明天就要回学校,没时间盯他。”
程蔓一想也是,为争一口气耽误学业不值当,琢磨了下说:“那就看他是想做一锤子买卖,还是尝到甜头想继续干下去吧。”
王秋梅问:“怎么说?”
“如果他只想挣这一次钱就算了,但如果尝到甜头想继续干下去,肯定会再找二哥帮忙修东西,到时候二哥你可以直接跟他摊牌。”
程蔓话音一转:“但在此之前,你得想清楚你想要的是道歉,还是修理费,又或者,跟他合伙做这个生意。”
作者有话说:
二更合一。
昨天修改了一下前文,产检时间调整到了周日,不用回头看哈,明天见……
第68章 合作吧
吃完饭, 王秋梅从篮子里检出二十来个鸡蛋,剩下的连着篮子一起给了程蔓。怕路上颠簸撞碎鸡蛋,她还特意在下面垫了层棉布, 上面再用棉被盖住。
送程蔓和陆平洲到职工院门口,分别时王秋梅特意叮嘱, 说怀孕前三个月口风要紧, 不能往外说。
陆平洲虽然不信这些,但见岳母说的认真,便也认真答应下来。
只是骑上车后又觉得有点可惜,本来他想第二时间告诉谢子明这个好消息, 让他嫉妒自己来着。现在看来,只能过两个月再说了。
听着陆平洲的感慨,程蔓表示不是很理解他们男人奇奇怪怪的胜负心。
不过他也不信这些, 说道:“其实你现在跟他说了也不会有事。”
陆平洲想了想,摇头说:“还是算了,两个月嘛,我忍得住。”
程蔓:“行吧。”
自从买下临江大学校外的房子, 程蔓上学时夫妻俩一直住在那里,寒暑假才会回驻地家属院住。
这天晚上, 陆平洲骑着车回的也是临江大学外的房子。
这条是城市主干道, 比回驻地那条路繁华很多, 尤其是这半年摆摊做生意的越来越多, 有段路渐渐成了夜市一条街。
从那段路经过时闻着两边美食摊传出的香味, 程蔓馋虫都被勾出来了, 忍不住戳陆平洲的背问:“我们晚上吃这么早, 回家后你很容易饿吧?”
陆平洲说:“我晚上吃得多。”
“吃再多, 骑这么久的车回去也饿了吧。”程蔓吸吸鼻子, “而且你不觉得这里很香吗?”
陆平洲听出来了,他媳妇不是在问他饿不饿,而是在告诉他,她馋了。
陆平洲刹住自行车,扭头正准备问她想吃什么,话到嘴边又想起来:“路边的东西,你能吃吗?”
程蔓眼神飘忽:“偶尔吃一下……应该没事吧?”
陆平洲看看左右的摊贩,说道:“你选一样最想吃的吧。”
程蔓一听就知道他是同意了,笑着说了声「你真好」,便将手里装鸡蛋的篮子交给他,从自行车后座下去绕着那些摊子转悠起来。
这时候出摊没有后世那么方便,用的通常是煤炉,旁边摆张桌子放食材,招牌没有那么花花绿绿,天黑后照明全靠从两边店铺透出来的灯光。
所以说是夜市,实际上这条街的生意做不了太久,基本两边店铺关门,他们就会陆续散开。
程蔓他们经过这里时,正是这条街上最热闹的时候,大多数摊位上都坐满了人,看穿着都是附近国营厂的工人。
也有排队买了食物用饭盒装走的,这样的人基本都是附近住户。
程蔓手上没饭盒,也不太敢用老板提供的碗筷,看来看去只买了两张烤得焦黄的锅盔。
刚才陆平洲怕程蔓买太多,这会却又觉得她买得少,问:“就这个?你不再买点别的?”
程蔓摇头:“下次吧。”
“行。”
回去的路上,陆平洲没把装鸡蛋的篮子还给程蔓,她坐在后座,一手抱着陆平洲的腰,一手拿着锅盔,自己咬一口,再给陆平洲咬一口。
锅盔两边稍厚,越到中间越薄,咬上去酥酥脆脆,还有梅菜的咸香。
牙齿咬碎锅盔发出的咔咔声中,程蔓在夜市街勾起的馋虫渐渐被按下去。
……
但这馋虫没有被按下去太久,可能是怀孕后的激素影响,又或者是知晓怀孕后的心理原因,程蔓很快发现她变馋了。
新的问题也冒出了头。
因为学校食堂太难吃,新学期开始后程蔓一直在校外解决中晚饭,但发现生理期推迟后,程蔓就没吃过路边摊。
一个人时她能安慰自己不干不净吃了没病,可有了孩子后,她就算不为自己想,也得为孩子考虑,所以学校食堂再难吃,她也忍了。
但现在,她觉得自己有点忍不住了。
食堂真的好难吃,而且食堂里的全是大锅菜,素菜多荤菜少,没什么营养,平时吃一次还行,怀孕这么长期吃下去,肯定营养不良。
改吃路边摊更不用考虑,他们卖的食物还不如食堂饭菜有营养。
自己做饭也很麻烦,他们家离菜市场有点远,每天来回光路上就要花半个多小时。他们家又没冰箱,冬天还好说,夏天只能当天买当天的菜,否则很容易坏。
她早上八点就要上课,如果自己做饭,每天六点半之前就得起床。
而她,大多数时候都是起不来的。
所以过去一年里,除了假期,她买菜下厨的次数非常少。
这不行那不行,程蔓只好想别的办法改善生活,琢磨来琢磨去,她就想到了请保姆、其实早在计划上大学后要孩子时,程蔓就考虑过请保姆的事。
这事早几年有点敏感,现在都改开了,一般人都不会管这么多。而且他们在学校外面买了房,请了保姆陆平洲那些同事也不知道,不用担心影响不好。
但之前程蔓想的是从孕期最后两个月开始请,她知道只要怀相没有差到必须卧床休息,怀孕前期行动其实不会受影响,就像她大嫂,怀程明兄弟俩时都在岗位上坚持到了生产前。
因此,怀孕初期程蔓没打算请人照顾。
直到真的怀上,程蔓才发现孕期需要注意的事比她想象中多得多,而这些事,是她在忙碌学业时没办法兼顾的。
于是,这天晚上陆平洲回来,程蔓就跟他提起了请保姆的事。
陆平洲听后并不觉得意外,他一直都知道程蔓不爱吃食堂。
只是他每天天没亮就要出门,晚上回来又差不多七点了,自己的晚饭都是匆匆解决,所以临江大学食堂每天供应什么菜,有没有营养,他不是很清楚,也就没有思考过解决措施。
这会听程蔓说起,便问道:“是因为食堂饭菜不好吃?”
“有这方面原因……”虽然程蔓知道自己嘴馋,但她不是很想承认,便扯理由冠冕堂皇道,“但更多的是为了孩子考虑,上周做检查的时候医生不是说了吗?让我主意身体,保证每天的营养,我们食堂的饭菜……嗯,没什么营养。”
“这确实是个问题……”陆平洲思索起来,过了会问,“你打算去哪里找人?”
程蔓想几十年后存款都在手机和银行卡里,出门手机钱包一装就不怕人偷。而且银行卡转账都有短信提醒,就算卡被偷了也能及时挂失,损失不会大。再加上能在家安装监控,随时随地查看,通过中介公司请陌生人当保姆风险也不大。
而现在虽然也有信用社,能存款办存折,但第一代身/份/证还没有研发普及,取钱不用人证合一,有存折就行,最多再带上户口信息。
要是请个手脚不干净的陌生人到家里,等他们发现对方偷钱,说不定人已经逃之夭夭。
程蔓想了想说:“我想先问问妈有没有认识的人,最好能找个住在我们大院里的,这样知根知底些。”
机械厂职工院里的住户,每家至少有一个人在机械厂上班,很多还是双职工家庭,都有工作。
虽然改开了,但国营厂正式工作还是很值钱的,毕竟不是谁都有段辉的魄力,工作说不要就不要,带上行李就敢背井离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