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母病的日常生活[无限] 第126节
作者:
折春藏梦 更新:2024-05-15 03:35 字数:6189
收拾完,整个套间好像回到了赵淑芬还在的时候,安静整洁,看得出主人生活习惯很好。
男人们几乎是趁着夕阳最后的微光干完这些活的,连灯不用开,等到天黑再悄无声息地离开,至于赵淑芬,已经被他们带走了。
王胡麻后半夜才从洗脚城醉醺醺地回来,他好像维持着自己的生活习惯,打死一个老婆对他产生不了任何影响,鬼魂们却在他家守着,谁都不想走,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他们作为鬼魂,守在这好像是在等王胡麻遭报应,希望警察很快发现赵淑芬不见了来把王胡麻抓走,如果最后不是这样的结果,他们难以接受。
坏人怎么可以活得这么潇洒呢?
打死了人,再把人卖掉,自己又能发泄怒气、又能赚钱、以后说不定还能娶新老婆,人死了,死无对证,儿子就不会憎恨自己,将来还可以逼着儿子给自己养老,简直是……
鬼魂们接受不了这样的事实,甚至想就这么蹲在王胡麻身边,看他怎么遭报应!
他们没等到王胡麻死,先等来了赵淑芬失踪的消息。
之前赵淑芬被带走,他们分了一个鬼去看看赵淑芬被带到哪里去了,跟着对方的车,看到赵淑芬被带一个黑诊所,那一片比芬芳小区还落后贫瘠,警方很难查到那边。
赵淑芬失踪期间,202的女主人找了各种关系去查,也报了警,警方以芬芳小区为中心往外搜索,鬼魂们倒是想说赵淑芬在另外一个区,消息却怎么都没办法让人看见。
后来赵淑芬被挖空器官丢出来了,甚至丢回了芬芳小区不远处的山里,警犬找到的,人已经死了,死法怪异,却没有更多的线索。
因为这件事,鬼魂们都相当看不起王胡麻,刚开始每天都想怎么悄无声息把王胡麻嘎了,让他也死一死。
嘴上说着这样的话,真实行起来很难,他们就是些不愿意走的小鬼,活着的时候连杀动物都于心不忍,根本看不得那些虐待小动物的视频,死了自然也不可能跟王胡麻一样徒手杀了自己老婆。
日子久了,大家的雄心壮志被时间磨灭,尤其是王胡麻看起来过得挺好的,他自从卖了自己老婆,好像朋友忽然多了起来,总有人跟他往来,有些是当初来处理赵淑芬的人,有些不认识。
小区里唯一能暂时制住王胡麻的是王财,只是王财要上大学,很早就走了,没有母亲,他根本不想留在这。
鬼魂们会去听王胡麻在做什么,试图给他捣乱,后来发现他们什么都没法做,也做不到什么。
往事说到这个程度,郁久霏就差不多能推测出整个前因后果了,顺便也明白了芬芳小区能被文忆选做第三个拍摄地图的原因,这个地方很好,是一个已经被追查多年的器官贩点,王胡麻,就是维系这个站点的人。
还有这些善良的鬼魂帮忙,只要节目组过来,王胡麻迟早会被抓紧公安局里去,他被抓了,牵扯出赵淑芬的事,器官买卖就算是正式被文忆抬到了明面上。
啊,也不该说是文忆抬的,说出真相的是王胡麻,暴露的人成了王胡麻,整条产业链的人都会恨毒了王胡麻,而不是背后操控一切的文忆。
在第四个地图开启之后,器官产业链的人肯定反应过来要处理曝光的“叛徒”,有王胡麻挡在前面,文忆不仅多出了时间来让节目组拍摄东湖市私人医院的情况,还能转移器官产业链幕后黑手的视线,让对方以为,这次的事是王胡麻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梁戚还在继续往后面说,他死之后出于好奇不仅问了王胡麻之前的事情,还跟其他鬼魂一样时不时就看一眼王胡麻在干什么。
他死的那一年王财已经上大学,王胡麻也过了天天去202找茬的时期,人又逐渐不回来,没人在乎他是不是一个人回来、是不是带着人回来,没有赵淑芬的王财,他在这个小区,就像一缕不受人欢迎的幽魂。
“哦,不能这么说,我们鬼可是正经善良的鬼,他那样的,得发明一个新的词来形容!”圆圆忽然插嘴拒绝了梁戚对王胡麻的形容,觉得侮辱了幽魂一词。
“啊对对,”梁戚猛点头,“我用的形容词太好了,总之,我们可看不起他,路过都得吐口痰!”
郁久霏看他们往着声讨王胡麻的方向去,赶忙把话题扯回来:“诶,梁先生、圆圆,你们先别吵,继续说后面你们发现了什么呀。”
根据现有的线索,郁久霏已经推断出了这些鬼为什么会这么做,却不知道他们还发现了多少关于贩卖器官的事。
梁戚赶忙说回来:“啊,后面就是我们发现了王胡麻带人回来吃东西,是在商量怎么像处理他老婆那样,处理更多人。”
说起来,鬼魂们见过王胡麻把自己老婆打死后卖了,知道他跟那些器官贩子有联系,加上王胡麻卖掉赵淑芬拿到了一笔不小的钱财,以为他就会从此安分下来,以后不得好死就是对他最好的惩罚。
谁知道那些钱他没拿太久,王财一回来他就急匆匆地问王财要钱,要的还不是小数目,他想要赵淑芬存款和保险金。
“不是一半吗?我听202家的阿姨说是一半呀。”郁久霏疑惑地问,她记忆力很好,不会记错这种数字类的信息。
“那是后来决定的,王财高考完回来,提前通知了那个阿姨,然后他们不知道,王胡麻在楼上听见了。”梁戚无奈地说。
在鬼魂的视角里,就是王胡麻晚上总是会一个人回来,喝得烂醉,他家没有空调,七八月又热得厉害,他晚上不清醒又热的时候就跑到阳台上睡地板,不然热得根本睡不着。
王胡麻在楼上睡着,就听见了楼下客厅夫妻俩的谈话,知道王财要回来了,而且考上了好大学,还顺便回来祭拜一下赵淑芬。
当初王胡麻就是因为想要赵淑芬的存款把人打死的,后来人死了他以为就没什么了,现在听说王财要回来,202夫妻俩还商量要怎么偷偷把赵淑芬死亡的保险金转给王财。
因为王胡麻总是半夜活动,小区里的人以为他不在,其实他多数时候都在,只是白天醉得爬不起来而已,楼房隔音不好,王胡麻又睡在阳台地板,一下子听了个全。
那些钱根本没有写王胡麻的任何信息,遗嘱上也说了如果有意外,全部赠予儿子王财。
知道了赵淑芬还有这么大一笔保险金的王胡麻顿时起了心思,他趁楼下夫妻出去买食物预备欢迎王财回来的时候也偷偷出了门,之后带回来几个朋友。
大白天的小区里只有一些老头老太,王胡麻进出只有鬼魂看见了,于是大家跟着过去看他要做什么。
几个混混吃着早饭不早饭、午饭不午饭的一顿,王胡麻喝了半瓶酒才把事情说了,问几个朋友怎么办,说赵淑芬那女人肯定藏了不少钱,如果能拿到,分兄弟们爽爽都行。
王胡麻的朋友似笑非笑地互相看看,他们都知道王胡麻穷得可以,最近一年过得不错应该是靠他老婆赚来的,他都这么穷了,他老婆能攒几个钱?
于是这些人就说自己不要这些钱,但是可以给王胡麻出主意,其实就是嫌弃王胡麻那三瓜两枣的。
其中一个年纪小一些的男人说:“老王,你是赵淑芬的男人,也是王财那小子的老子,你拿一部分钱是应该的,不过你不能全要,你可以先问那小子要一半,要全部的话,他肯定不会给,一半的话,他估计就看在面子的份上给你了。”
“对对对,年轻人都爱面子,你摆出他不顾老父亲的样子来,他还能真不能不给你。”大家跟着附和。
在这些男人的思想里,女人不是人,是低一等的家畜,儿子也不是人,是自己可以随便拿捏的工具,家畜赚来的钱给了工具,主人要拿抽成,天经地义。
王胡麻被他们劝说半天,说动了,就决定暂时先要一半,等王财给了,他再用其他法子威胁王财,让他给钱养老,这样就能两份钱都抠出来。
鬼魂们听他们商量了计划,气得让他们做了一晚上噩梦,可就算是这样,等到王财回来,王胡麻还真堵到了小区门口,非得让王财给他一半钱,不给他就打死王财和202的夫妻。
但好在,王财不知道做了手脚,让王胡麻根本没拿到钱。
或许就连王胡麻自己都没想到,他这样的人跟赵淑芬那样懦弱的废物,怎么生了王财这样的儿子出来,王财天生就像少一条神经,从小被吓到后就不爱出声,长大了更是冷静得不像人。
就王财这个性格才制得住王胡麻,让他两次被坑。
第一次王财糊弄住了王胡麻,自己上学后王胡麻发了很长一阵疯,那段时间他老在四号楼打来打去,砸门骂人都是轻的,被人报警送去蹲几天,回来继续骂,往往从看守所出来不到半天又继续住回去。
鬼魂们跟小区里的人都吐槽,王胡麻不会是穷到用这种方式去看守所骗吃骗喝吧?
说是这么说,事实上他每次都要赔偿一定的罚款,明明是个很穷的人,这么干除了浪费自己的存款没有任何作用,但他就是锲而不舍地干。
差不多闹腾了一两个月,他终于在一次次赔偿中没钱了,也是这个时候,鬼魂发现他又跟之前的器官贩子接触。
跟卖赵淑芬的时候不同,这次王胡麻明确说他想跟着一块干,一起挣大钱。
对方看不上王胡麻这样的人,况且王胡麻爱喝酒,年纪就算还不算特别大,他这样的性格也迟早要出事,就打算说点难听话让他知难而退。
王胡麻却很执着,他说以他现在的人脉关系,可以接触到很多很多人,而做器官贩卖这个行当,难道不是越多底层人脉越好吗?
城市中心在逐渐转移,芬芳小区这一片迟早会变得越来越落后,成为城中村,这样的地方有多少穷人、有多少走投无路的人、有多少毫无存在感的人,没有比王胡麻更清楚的了。
说明白点,就是王胡麻可以非常完美且迅速地挑出器官贩子们所需要的“捐献者”,用完后捐献者甚至可以做到拿了钱还对他们感恩戴德。
器官贩子心动了,他们这种产业链,必须每个位置都有人,一个好的中介可以解决大部分问题,器官中介这个东西,平时从货源上来,出了事可以顶罪。
王胡麻是对这一片非常了解的混混,先天条件就完美符合器官中介的要求,而且他都这个年纪了,将来要真的被发现死了,也不可惜。
于是两人一拍即合,王胡麻正式成为器官产业链的编外人员——以芬芳小区为中心的器官中介,他要在上面有需求的时候,提供合适的人选。
鬼魂们听到这些只想报警,恨自己不能录像,平白错过了抓人的好时机。
第二年,梁戚猝死,成了鬼魂中的一员,被鬼魂们带着习惯当鬼的生活后,也开始被派出去盯着回来的王胡麻,任何一个跟随过王胡麻的人或者鬼,都无法接受王胡麻做的那些事。
芬芳小区的管理松懈,王胡麻又是个不受欢迎的人,他经常在202发疯,人们慢慢习惯了躲开他,还真没人发现他在做什么。
他平时都在外头做些见不得人的事,可有时候会在半夜带人回来,最可怕的一次,就是他带回来一个浓妆艳抹的女人,大家都看得出来那是王胡麻点的小姐。
梁戚当时还骂他:“一把年纪了搞这些,真不怕长菜花啊!”
“诅咒他烂鸡鸡!”圆圆当时已经从外头飘过来,跟着骂。
鬼魂骂得再难听,本人也不知道,他们搞了不久,小姐说要给多少多少钱,但王胡麻不同意,说贵了,别人家都没有那么贵的,而且在店里点了小姐的酒水了,那部分钱够小姐卖好几个晚上了。
小姐立马就气笑了,反过来骂王胡麻穷鬼还要出来闝(piao),没钱就别学人家装大款,也不看自己兜里几块钱,下面那玩意儿连当茶壶嘴都嫌小,浑身都是老人味,没钱谁想跟他混啊?
两人吵得越来越厉害,做小姐,永远知道怎么骂男人最让男人受不了,王胡□□真越来越气,恼羞成怒后他那颗被酒精吃掉了的脑子开始发懵,浑浊的眼睛不知道还能不能看清。
鬼魂们看他状态跟杀赵淑芬那天有点像,跑到小姐旁边给她扇风,让她别生气了赶紧跑。
结果小姐没赚到钱也生气啊,继续骂,王胡麻脸色难看,忽然抄起床头柜上的一个玻璃水壶就往小姐头上砸过去,小姐一下就被他砸没声了。
暗红的鲜血慢慢从小姐的头上流出来,小姐都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事,眼一翻就晕过去了。
赵淑芬还在的时候,她会把家里收拾得井井有条,她很早就跟王胡麻分房睡,这个房子有两个房间,本来那个小房间是给孩子准备的,后来王胡麻打人,赵淑芬就带着王财在小房间睡。
王财长大不能一起睡了,就是王财睡房间,赵淑芬在客厅打地铺,绝对不跟王胡麻睡一个地方,免得王胡麻半夜做噩梦气醒了动手打人,或者他再把自己赶出来,第二天连穿的衣服都没有。
就算赵淑芬一直在客厅睡,也要收拾王胡麻的房间,因为早些年她因为王胡麻在房间里的各种不顺心挨骂,其中就有王胡麻喝醉回来,半夜渴醒了没有凉水喝,出来直接对着赵淑芬拳打脚踢。
第二天赵淑芬就买了凉水壶放在王胡麻的床头柜,偶尔还会被砸掉,赵淑芬本来想买耐摔的,结果王胡麻嫌弃,非得要用玻璃的,那玻璃凉水壶有时候也会变成打赵淑芬的凶器。
赵淑芬死之前,已经很久没回来换过了,她跟王胡麻不怎么碰上面,那水壶许久不装水,里面是空的。
一个水壶里面有水的时候,打人未必那么疼,只是王胡麻不是个细心的人,没水他就不喝,空的水壶砸到小姐头上,没有水的缓冲,玻璃直接扎进了小姐的头里。
有头骨的阻拦,小姐这时候是没有生命危险的,只是王胡麻用的力气大,砸晕了过去。
王胡麻拎着水壶的把手,低头去看小姐,当晚虐杀了小姐,用的手法足够讲三期《法制最前线》,还得全国通报,残忍到连鬼都想吐。
把人杀得面目全非了,他又找了器官贩子,问这个情况的器官还能不能卖,毕竟尸体还新鲜。
鬼魂们以为这又是一个赵淑芬,可惜的是,小姐这具尸体被虐待的时间久了,很多器官已经不再有血液流动,不能用了。
器官贩子很可惜地说:“你玩过头了,就算生气也不是这么干的啊,你老婆那次能用,是因为我们来的时候她没死呢,我们给她打了一针肾上腺素,让她坚持到了诊所取器官,你这都玩凉了才想起找我们,大罗神仙来了都没用。”
听到这个结果,王胡麻气得直接踩断了小姐的手,骂骂咧咧地说晦气。
来当小姐的人都没什么人关心,用的身份证都不是真的,器官又不能用,王胡麻就想随便处理了。
器官贩子说你这尸体直接带出去不合适,得先处理一下,于是他们就把尸体分尸了。
梁戚是第一次看见分尸,跟看电影和杀家畜不一样,那种看着一个尸体被切割的感觉,光是看见就令人产生呕吐的反应,可无论多恶心他们都得看下去,他们是唯一的目击证人。
来的器官贩子经验很足,他拉了塑料袋垫在房间里,让王胡麻把人抬到卫生间,在不大的卫生间里,器官贩子用自己带来的手术刀,先把脸部、手部、痣、胎记等可以被警方确认身份的皮肉都一一割下来。
一块块皮肤跟肉被丢进了一个王胡麻家里平时用来喝汤的陶瓷盆里,堆到半盆的时候,器官贩子拿出各种酸开始调配,那些皮肉就化成了一滩废水。
器官贩子检查得非常仔细,小姐身上任何一个小姐都没放过,包括她那长长头发下的头皮,有些人胎记跟痣会在长在头皮上,这些也会成为辨认身份的方法之一。
清理掉这些东西后,器官贩子把眼球跟脸部的肉仔细剔除,包括耳朵也一块割下来,现在小姐的头看起来就像被脱了皮的牛蛙,难看又血腥。
多余的东西丢陶瓷盆里化掉,器官贩子没给小姐脸部留一丝肉,接着用钳子把对方的牙一颗颗拔下来,然后让王胡麻找找家里有没有捣药钵,没有的话就得用别的东西把牙齿毁掉了。
赵淑芬还真买过这东西,似乎是用来碾什么补药给王财的,有了这玩意儿,王胡麻拿了三十二颗牙齿,动手把牙齿碾成粉,牙齿里有四颗巨大的智齿,相当难磨,废了王胡麻好一番功夫。
等清理出小姐的头骨,器官贩子开始调配王水,打算把她脸部骨骼化掉,只要警方修复不出来就行了。
就这样,器官贩子小心翼翼地把一具尸体处理成了一条条肉,仿佛外头猪肉摊上卖的猪肉。
多余的废水跟一些没融化的零碎尸块带不出去,只能冲进下水道里,尸体身上的肉跟器官剁碎了留在王胡麻这,脂肪则用来炼油了。
油跟油渣直接分批次冲下水道里,肉和器官就留下来,每次王胡麻上厕所,就解冻冲一点下去,这样就不会出现大量用水的情况被人发现。
器官贩子再次帮忙清洗了整个房子,把套间复原,他干这些事要钱,王胡麻给得很痛快,根本看不出面对小姐时的那个抠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