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牌男神 第15节
作者:
莫里_ 更新:2024-05-15 03:41 字数:4138
沈雨泽回到了空荡的家里,贴心的管家帮他把购买的辅导书送进书房。
他进屋后还未来得及喝一口水,吴虹的电话就杀到了。
沈雨泽转学来椒江,吴虹一直极力反对。近几年她的精神状态大不如前,沈国宁把她送到了某个山清水秀的疗养院进行疗养,她却没能好转,反而愈发乖张。
她对沈雨泽有着堪称病态的控制欲,几乎是24小时全面监控。沈国宁前两个孩子上什么学校,沈雨泽就要上什么学校,沈国宁的大儿子喜欢骑马,那沈雨泽就要去学骑马,沈国宁的大女儿喜欢去听音乐会,那沈雨泽就要去听音乐会……
电话刚一接通,吴虹张口就是兴师问罪:“小泽,你今天怎么没在家?”
沈雨泽把电话开了免提,扔在一旁。他坐在电脑前,分心二用:“我今天和同学出去了。”
“同学?”一听到这两个字,吴虹的语气更不好了,“椒江那种小地方出来的人,和他们混在一起就是浪费你的时间!”
沈雨泽没说话。
他按下电脑开机键,主机飞速运转,欢迎页面在屏幕上呈现。
儿子久久不说话,向来控制欲爆棚的吴虹恼怒不堪:“你这孩子究竟怎么回事?也不和我商量,突然就从帝都转学走了!你到底为……”
“妈,”沈雨泽打断她的话,“我今天见到王诗雅了。”
这个名字瞬间转移走了吴虹的注意力,光是听到这三个字,她的大脑神经就开始隐隐作痛。她在电话里尖叫:“你怎么会遇到她?她来找你了?对,没错,一定是这样,我想起来了,那个狐狸精就是椒江人……”
“偶然遇到的。”沈雨泽早就习惯了母亲永远紧绷的状态,他一边回答着母亲的问题,一边操控着鼠标打开网页,“我和同学去一家书店买书,王诗雅在那里举办新书签售会,正巧遇到了。”
“新书签售会?呵,那些买书的人知道她是什么货色吗?如果不是攀上了你爸,她现在还是个实习记者呢!”吴虹嘴里毫不客气地咒骂着脏话,不惜用最恶毒的语言攻击另一个女人。
她忘了(或者她装作忘了),当年她风光上位时,那位被她夺去“沈夫人”头衔的女人,曾咬牙切齿地告诉她:“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她也忘了,造成这一切悲剧的根源,根本不是王诗雅,而是把所有女人视作玩物的沈国宁。
沈雨泽从小看着这样的悲剧,他看到那个被他称作父亲的男人身旁,总是围绕着一个又一个或美丽或娇艳的女人。他用爱情欺骗她们,用金钱诱惑她们,用未来愚弄她们。
他厌恶这样的家庭、这样的悲剧,他厌恶这样的爱情。
耳边,是母亲不绝于耳的咒骂声。
沈雨泽没有出声,他早就习惯了。
他专注着操纵着电脑,鼠标轻点,一个藏在收藏夹深处的网页弹出,自动载入到最新页面。
他正在浏览的是如今年轻人之间最流行的一个社交平台,既有手机app,也有网页版。
沈雨泽曾经在朋友的邀请下使用过一阵子,但很快就因为无聊注销了账号。
没想到注销之后没多久,有一个朋友告诉他——“某件有趣的事情发生了”。
原来,在他离开之后,某只愚蠢的小老鼠披上了他的外套,开始在众目睽睽之下,演绎一出滑稽戏。
这只小老鼠是如此的胆大妄为,它在黑暗里肆意摸索着,并不知道自己居然闯进了某只困兽的牢笼。
而他的所作所为,也被那只安静的野兽注视着。
沈雨泽必须承认,这是他灰暗、压抑、勾心斗角的生活之中,遇到过的最有趣的事情。
为此,他不惜离开生长的帝都,来到了千里之外的小城。
听筒里,吴虹的咒骂一刻未停。
少年眼睫轻眨,深琥珀色的双眸注视着屏幕上刚刚刷新出的一条动态。
@fake-diamond:我想,我终于要有一个朋友了。【雨天】【雨伞】【书】
……
发完最新一条动态,陆平收起手机,藏到了抽屉里。
刚藏好,他的卧室门就被推开了。
穿着一身蓝色公主裙的妹妹蹦蹦跳跳地闯进了他的房间,陆安进屋从来不敲门,她永远是那副天真无邪的小公主样子。
“哥~!”安安邀功似的说,“今天下雨啦,你有没有让艾莎公主保护你?”
想到妹妹塞给自己的那把雨伞,陆平嘴角抽了抽:“嗯,多亏了你的雨伞,哥哥和哥哥的同学都没有淋湿。”
听到自己帮到了哥哥,安安更开心了。
陆平拿过书包,把那本中英文对照的艾莎公主童话书送给了她。
果不其然,小姑娘看到封面上的公主后,顿时兴奋的尖叫起来。她迫不及待地举着书跑下楼,拿去给爸妈炫耀。
家里隔音不好,即使陆平在卧室里,也能听到妹妹兴奋的声音:“妈妈,你看哥哥送了我什么礼物!”
“哎呀,是一本英文书呢!你谢谢哥哥没有?”
又过了一会儿,门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套着围裙的陆妈妈从楼梯走上来,站在了陆平卧室外。
“平平,今天和同学出去玩,开心吗?”陆妈妈在围裙上擦了擦手。椒江天气湿冷,再加上她常年劳作,一双手粗糙的不得了。每逢冬天,这双手就会布满冻疮,她就是用这样的一双手,捏了无数只嵌糕,把陆平送进了全市最好的高中。
陆平点点头,从书包里拿出买书剩下的钱,还给了母亲。
陆妈妈没接钱:“平平你自己留着吧,好久没给你零花钱了。”
“我要什么零花钱啊。”陆平很懂事,“吃饭有饭卡,坐车有公交卡,我没什么花销,拿着也没用。”
“怎么会没用呢。”陆妈妈说,“你今天和朋友出去玩不就用上了吗?你们小孩子喝奶茶、吃烤串,这都需要钱啊。”
陆平脑中顿时浮现出一个画面:放学后,他和沈雨泽勇闯小吃摊,左手一杯芋泥椰奶啵啵茶,右手五串烤面筋……呃,打住打住打住!
沈雨泽从头到脚,也不像是能喝奶茶吃烤串的人啊!陆平把脑海中的幻想全部赶走。
不过妈妈说的对,在身上留些钱还是有用的。陆平没再推辞,把钱收了起来。
陆妈妈又和儿子聊了几句,她惦记着厨房里烧的菜,没说几句话就要下楼了。
“妈!有件事忘了说。”陆平忽然叫住妈妈。
“什么事?”
陆平眼睛弯弯,一片春光灿烂:“周一早上,我想带一只嵌糕给我的同桌尝尝。”
第14章
每座城市最先苏醒的永远是清晨的集市。不到六点,北岸“cbd”就被熙熙攘攘的人流填满。
陆妈妈掀开木桶上的盖布,白生生的年糕胚子还热得烫手。她麻利地切出一角,正要按照惯常的手法压制成饼,原本蹲在一旁看书的陆平突然开口。
“妈,这个我来吧。”
他放下手里的书,走到案板旁,接过那团软而不黏、弹性十足的年糕胚,手腕一翻,就把它摔在了案板上。陆妈妈的嵌糕摊支了这么多年,陆平耳濡目染,也学会了包嵌糕的手艺。
热腾腾的粳米年糕先要用手心压成圆坯——水平不够的人,很容易把胚皮压得薄厚不一,所以越来越多的店家现在都用机器去压了——再往里依次加上新鲜的蔬菜和浓油赤酱的卤肉。
陆平特地选了一方瘦肉,剁成肉丝,再盖上刚刚断生的爽脆豆芽、胡萝卜丝、包菜粉丝,最后洒上自家腌制的酸豇豆丁……少年动作麻利,双手一合,手指一扭,饼皮乖乖合拢,只在接缝处留下一串麻花形的痕迹。
陆平神情专注,不像是在包嵌糕,倒像是雕刻一件稀世珍宝。转眼间,一只比手还大的“巨型饺子”就完工了。
这一只嵌糕足有一斤重,陆平包了好几层塑料袋,小心放进书包内。
——这只嵌糕,他准备带去给沈雨泽尝尝。
就是不知道身为北方人的沈雨泽,能不能吃得惯这糯叽叽艮啾啾的椒江早餐呢?
应该吃得惯吧……他们帝都人都爱吃饺子,这嵌糕不就是一枚巨型饺子嘛,还不用蘸醋!
这可是他亲手做的大饺子,希望沈雨泽全部吃完,不要不识抬举(x)!
……
路上一路畅通,陆平跳下公交车时,好巧不巧,那辆熟悉的豪华轿车也停在了学校门口。
车门打开,一双长腿迈了出来。
“早啊沈雨泽!”陆平等在校门旁,鼓起勇气向自己的同桌挥了挥手,同时附赠一枚大大的微笑。
陆平其实是个很喜欢笑的男孩,但在学校里,他却很少露出笑容。因为在学校里,根本没有值得让他笑的事情:课间没人和他聊天,放学没人和他说再见,体育课没人邀请他一起踢球……久而久之,陆平在学校里总是半低着头,只盯着脚下的路,把自己的存在感降到最低。
但今天不一样!
陆平想起书包里那只自己亲手做的沉甸甸的嵌糕,决定要大胆迈出这一步。
他不要再做边缘人物小透明了,只有勇敢的人才会有朋友!
“早安。”沈雨泽的书包只背了一边,看起来随性又自然。他比陆平高了将近半个头,同样的运动款校服穿在他们身上,两个人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味道。
沈雨泽是标准的衣架子身材,肩膀宽阔腿又长,校服外套被风吹开,一举一动都异常养眼。而陆平呢……说好听了,是衬托红花的绿叶,说直白了,就是个平平无奇路人甲。
这要是放在校园偶像剧里,沈雨泽绝对是当之无愧的主角,陆平可能连配角都混不上,只能当主角身旁背景板一样的群演吧。
陆平悄悄对比了一下两人的差距,心里又开始打退堂鼓了:有着天壤之别的他们,真的能当朋友吗?
……不,不能就这样放弃!
陆平看向走在自己身旁的沈雨泽,鼓起勇气问:“你吃早餐了吗?”如果没吃的话,他就可以顺势把嵌糕给他了!
沈雨泽:“吃了。”
陆平不死心,又说:“你来椒江这么久,有没有吃过我们这里的特色小吃?中午想不想尝尝?”
沈雨泽看了他一眼:“中午司机会接我回家,厨师会提前做好。”
“……”陆平这才想起来,沈雨泽转学之后,从未在食堂里见到过他。他有自己的司机,自然也有自己的保姆、厨师,每天中午一放学,沈雨泽就不见了踪影,原来是回家吃饭了。
这么一对比,陆平亲手做的嵌糕,就有些拿不出手了。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书包,隔着一层薄薄的防水布,他还能摸到那个热腾腾软绵绵的嵌糕。早上做嵌糕时,他包的非常用心,他怕沈雨泽不吃肥肉,选了瘦肉最多的一块,又怕边缘脏手,特地用防水纸包裹,还套了好几层塑料袋。
沈雨泽见他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干脆直接问他:“怎么了?”
陆平:“其实我……”
话还没说完,他就校园里突然响起的早自习预备铃打断了。
作为学生,他在听到预备铃的一刹那,就迈步往前教室冲去,跑的时候还不忘招呼沈雨泽:“快点!快点!迟到了要扣班级纪律分的!”
沈雨泽哪在乎什么分不分的,班级荣誉感对他来说根本不存在。但陆平看了他一眼,他就下意识地跟着他一起跑,一边跑他一边想:我这到底是在干什么啊?
高二八班位于三楼,当然是不可能有电梯的。
陆平跑得急,台阶都是两个两个往上蹿,像是沙漠里的长腿小跳鼠,看着小小一只,动作还挺敏捷。
沈雨泽走在他身后,没忍住多看了他几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