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人心窍 第20节
作者:
饯冬 更新:2024-05-15 08:06 字数:4141
有别于早上的虚弱,男人此刻中气很足,听起来相当生气。
“哎呀,行了,别气了。”里屋里面,一个女人正在倒茶,水流声与高跟鞋走来走去来回打圈的声音在此刻显得异常刺耳,“难道我不气啊?再气他也是你儿子啊。”
“我可不敢要他这个儿子,”程易泽气性很大,双手叠在檀木杖头,往地上敲了几下,发出沉闷的声音。他板着一张脸,忍不住要拿程崎和程驰对比,火很快烧上赵恬的华丽旗袍,“也不晓得你这个妈怎么当的。这个程崎,我看他连程驰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从他庄严的口吻来听,赵恬知道,这老头子是借着撒火说出了心里话。
高跟鞋的声音停了几秒,赵恬重新在那张少女感十足的脸上挂起笑,她缓慢的走近,把且刚涤过三道的茶杯递给他,“说到底你不就爱屋及乌,还爱着那个周莱雯吗?”
母子两个,一个比一个气人。
“赵恬!”男人接过茶杯,吹了口气,这不是程易泽第一次提醒她,“麻烦你搞搞清楚,你是什么身份,她是什么身份,我跟她是夫妻,我爱她本来就天经地义,你别跟我整这出阴阳怪气的。”
“行了行了,别生气了。”
“主次”,赵恬还是分得清的。她得哄好面前的老头子,才好继续堂而皇之的当他的金丝雀。习惯了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现在把她送回到北城可不行。
她放软了声音,蹲在椅子旁边,一手扶着程易泽的胳膊,一手在他背后,给他顺气,“都怪我没把儿子养好。”
细腻,光滑,吹弹可破。赵恬的脸让倪清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岁月从不败美人”,时间没在女人身上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她的五官照常精致,笑容依旧动人,白皙的脖子上面一点儿颈纹也没有。她身穿旗袍,腰身却不显一丝赘肉,就连踩在黑色高跟上的那一截脚踝都透着层柔柔的光,给人一种不俗的美。
这不仅是砸大价钱保养的功劳,倪清想,赵恬的真实年纪充其量也就四十岁到底。可反观程易泽呢,男人的气质老道肃穆,少说也有七十了。
倪清定定看赵恬的脸,而后又去看程易泽的,一瞬间,天旋地转,不知所措。
原来她是程崎的母亲,而不是,女朋友。
原来他是程崎的父亲,而不是,爷爷。
第18章 混沌
关于程崎的故事, 倪清也是后来才听付曼说起的。砍人手腕这件事在北城轰动一时,闹得沸沸扬扬。
无奈付曼早在国庆以前就动身离开了北城,只能从电话里听见倪清的期期艾艾, “你能告诉我,在他身上究竟发生过什么吗?”
付曼在电话那头沉默很久,叹了口气,终于道出程崎的故事:
千禧年间的北城,封闭,落后。
这里没有新铺的柏油马路,只有漫山杂草野花横生,他们一个一个用脚踩在上面, 便有了路,一条始于足下的泥巴小道。
外面的人称这里为“野岭”, 里面的人不知道,快活的躺在山头放声歌唱。
蔚蓝蔚蓝的天, 有飞机横过,戳破了云,像电熨斗滚过蓝色衣衫。
唐恬把折好的纸飞机丢到山崖下面, 枕在胳膊, 突发奇想:山的那一边,会有什么呢?
……
赵家曾是北城的大户人家, 世代经商,贩卖棉麻绸缎。唐恬就出生在这样的家庭里,她有一位思想觉悟高的母亲,和一个满脑子封建传统的父亲,思想上的矛盾和冲突日益激化,这就导致赵梅和丈夫的离婚是必然的, 用现在的话来说,他们三观不合。离婚之后,唐辉离开北城,赵梅专心抚养独女唐恬,并为她改名为:赵恬。
赵恬几乎遗传了唐辉和赵梅的全部优点:杏儿眼,柳叶眉,红朱唇。她生来脱俗,单是往田野里边儿一站,就足以让个个弯身插秧的同龄少年遐想她是否仍旧待字闺中。在这其中,就包括西装革履的程易泽。
maybach停在城口还算宽敞的大马路上,程易泽永远忘不掉他们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赵恬的嗓音脆生生的,如刚采的甘蔗般,脆爽可口,在程易泽心里拨起一曲清平乐。
“你从哪儿来?”赵恬说。
“上海。”程易泽说。
那一刻,程易泽知道,他找到了他的目标。
承诺,甜言蜜语,金银珠宝……扎根在北城的淳朴姑娘哪里见过这样的世面。
况且,那一年的赵恬,刚满十八。她有着一个被保护的很好的女孩子该有的单纯和天真。
年龄差距大又怎样?她坚信,跨越年纪的,才是真正的爱情。
所以,当不惑之年的程易泽手捧999朵红玫瑰,单膝下跪在她面前时,她默许他,允许他把欲望射进美丽的女孩里面,妻子的强势、工作的压力、幼儿的啼哭……百花齐放,程易泽的身体感觉到前所未有的愉悦。
不久,赵恬怀孕,两人携手在山顶许下一生一世的诺言。
不敢相信乖巧伶俐的小女儿已经偷尝禁.果,赵梅破口大骂,不准赵恬把孩子生下来。
她知道程易泽不是北城的人,她见过他,那个一颦一笑里都充斥着算计和野心的男人,她讨厌他的老练,讨厌他的精明,讨厌他那套张口就来的世俗语气,她不想自己还未入过社会的女儿被人骗。
可是叛逆期的赵恬压根儿不把赵梅的话放心上,“你自己的婚姻都处理不好,凭什么来管我的?”赵恬第一次跟她顶嘴,是为了一个男人。
赵梅气得发抖,“你走了就永远不要回来!”
后来,赵恬真的走了。和唐辉一样,她想永远脱离这个老女人的操控和摆布,她要走出去,开启自己华丽而壮阔的人生新篇章。
然而真的到了上海,她才发现她错了。
程易泽没有带她回他的家,而是把她安置在一间郊外的别墅里,甜言蜜语变成了冷言相劝,他像变了个人,把她一个人囚在无人之地,不准她出门,只有周末或者晚上,他才会偶尔来一次,舔着脸和她求欢。
现在看来,程崎能出生,真叫一个奇迹。
乡下来的小女孩,人生地不熟,又没什么社会技能,想逃都逃不掉,赵恬没有抗争精神,索性屈服,安安心心等着肚子里的孩子出生。
反正别墅外面的风景好。
比北城好。
别墅里还有一位保姆,程易泽请来照顾她的,她是惯犯,收了程易泽的钱,一起骗赵恬说他是因为工作太忙才回不来。
日子过得很快,转眼,程崎出生了。
赵恬喜欢他,因为他是她和程易泽的爱情结晶;赵恬讨厌他,因为他让她的皮肤变松、身材走形;赵恬更感激他,因为他让程易泽来别墅的次数从一周一次变成了一周两次。
密封在玻璃瓶里的爱情,如果不是因为保姆的口误,她可能会一辈子将自己囚禁在程易泽和她共同编制的谎言泡沫里。
女人缓缓撕开他的假面,“其实,程先生有老婆,她叫周莱雯,家里做珠宝生意。”
“他们的家在静安区。”
“程先生还有一个儿子,叫程驰,今年已经五岁了……”
赵恬不想再听下去,尖叫着打断她,“那我呢?我算什么……”
她的唇张的很大,深入进去,甚至能看见她鲜红的喉和黑黢黢的食道,保姆低下头,不再说话。
眼泪不争气的从眼尾滑落,赵恬心知肚明,就算女人不回答,她也清楚,她是玩具,是发泄工具,是黑暗里无人问津的乞丐,是遗落在巷角发臭没人想看一眼的黑色玫瑰。
十八岁的单纯在二十岁那年彻底分崩离析,被爱滋养的美艳玫瑰不再,她成了为锦衣玉食而生的行尸走肉,甘愿沦为他见不得光的地下情人。
可惜,她的儿子无法理解她的行为,不愿同她一道享受这暗无天日的纸醉金迷。
多傻。
*** ***
打从程崎记事以来,赵恬就一直告诉他,
他没有爸爸。
他的父亲在他出生以前就已经离世了。
哦。
小程崎淡漠的点头。
他知道的。
否则班里的小朋友也不会在背地里偷偷笑他“有妈生,没爹教”。
流言蜚语从来没有因为他是一个孩子而放他一条生路。
他也曾学做一个人人喜欢的好学生,胸前端正的系着绿领巾,挺直了身子在小方桌前做作业,字迹歪七扭八,他就用橡皮擦掉,重新写的端端正正。
他渴求别人能因为他身上的闪光点,忘记他是个没有爸爸的小孩。
从幼稚园到初一,每次考试,他都是年级第一。
他没想过,成绩的突出,会让那些隔岸观火的大人们更加肆意的嘲弄、八卦他的家庭,包括孩子们奉为神明的老师。
表彰会上,班主任笑眯眯的表情后面像是藏了一只伸长了舌头的恶鬼,滴着黏腻的唾液,缠起他的脖子,“程崎今天领结系的真好,是谁帮你系的呀?”
心思敏感的少年,一下听懂她的言内意话外音,一字一句,“我自己系的。”赵恬没有给他找继父。
十一岁的程崎真的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每个人,每个人的每句话,都那样别有用心,精心设计,他们就那么希望用嘴里那一支支隐形的箭射穿他瘦小的身板吗?他们真的不知道……他们的好奇正在一点一点,吞噬、杀死他的阳光吗?
又是一个周五,学校提早放学。
家长们没有接到通知,只得让小朋友们自己回家,一个两个,他们成群结队,程崎孤身一人走在大部队的最后面,抬头望天,他记得,那天下午的夕阳无限美好,将拉未拉的窗帘覆在敞开的玻璃窗上,昏黄的竖光透进来,将一整个客厅分割成黑与黄,也割破了少年的心脏。
沙发上面,程易泽衣衫褴褛的弓着身,撞开她的膝盖,她抚摸着他的背,任他趴在她脖间狗嚎,激烈的碰撞几近让沙发自我分离。
空气里满是潮湿爱欲的气味,程崎死死盯住程易泽的后脑勺。
他见过他,他是每逢周末都会来他们家的爷爷。
赵恬让他叫他叔叔,她没说姓,只让他叫他叔叔,千千万万个叔叔中的叔叔。
喘息、呻.吟、尖叫。
程崎面无表情看完了一整个生命繁衍的过程。
共计十八分三十二秒。
赵恬发现他的时候,却没有发现,他的眼睛里有什么东西暗了下去,他的童真和阳光,已经被彻底戳穿了。
她只在乎她的脸皮,有些恼羞的抓起衣物遮在身上,“小崎,你放学了?”
程崎没说话。
赵恬继续说,“这是你程叔叔。”
程叔叔?
程崎缄默一瞬,不自觉咬紧了下唇。
原来他有爸爸。
翻箱倒柜,趁着赵恬不在家,程崎在抽屉里找到她的日记,在一页页被翻得软烂的纸张上面,他清楚看见一篇如史诗般令人作呕的故事。
撕下那一页记有赵梅家地址的日记,他一言不发买了去北城的车票,于两天一夜后抵达目的地。
赵梅看见他的时候,他已经饿了两天,屋子外面,雷电交加,暴雨倾盆,少年孤身一人站在雨下,身上什么行囊都没有,一件白褂子被雨水淋得透透的,赵梅好心,放他进门暖和,还在想这是哪家的孩子迷了路,岂料他一开口,就叫她“外婆”。
叫他睡下,她偷偷给赵恬打了个电话,问小孩子的情况。哪料赵恬鬼迷了心窍,觉得丢掉程崎,自己才能活得更加潇洒快活,没曾想,老屋的门关不严,母女俩的对话被口渴起来喝水的程崎听了个一干二净。
就算是小少年也有自尊心吧,不是他们不要他,是他不要和他们那样恶心的人住在一起。他默默地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