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作者:声声消) 第177节
作者:
声声消 更新:2024-05-15 09:11 字数:2742
他指着一个妖艳贱货和一个天真无邪,咬着烟模糊的说:“去,好好陪着。”
那两人便坐到了黎今的身边。
黎今皱着眉看邓小鲲,后者仗着自己喝了点酒就开始装傻充愣,对着那两个姑娘叫道:“喂,怎么干活的呢,还不好好伺候着?!”
买单的是老大,老大发话了,身边两个姑娘还不得卖力的伺候起来。
不管是洋酒还是清酒,开起来,你倒一杯我端一杯,纤纤玉指几乎戳到黎今的脸上,身上浓郁的脂粉气盖也盖不住,“帅哥,来嘛,这么开心的日子,我敬你一杯。”
黎今的模样生的好,那两个女孩子便忍不住的软了身子往他身上靠,水蛇一样的手臂缠上来,让他十分不耐。
他推开她们的杯子,只说:“不需要。”
妖艳贱货司空见惯了,这种男人,一开始总是嘴上说着不要不要,到了后头,说要要要的也是他们。她当下故作委屈的撅起嘴来:“莫非是黎少看不上我们?我也只有先干一杯以示诚意了。”
说罢,她扬手,高脚杯中的玫瑰色液体慢慢消失,她特意将这个动作做的极为妩媚,喝完,媚眼如丝的望着黎今:“黎少,怎么样?我一个女人都喝了,你再不来一点我们可要伤心死啦。”
旁边的人也跟着说道:“是啊黎少,这么开心的日子,你就喝两杯嘛。”
妖艳贱货和天真无邪一搭一档,邓小鲲和一众人也跟着在旁边起哄,好像他不喝酒就多么不领情似的。
黎今推开身边两个聒噪的女人,自顾自的端起酒杯,一杯接着一杯的喝了起来。
虽然他的面色很冷,这这到底开了个好头,气氛也更为活跃了。
邓小鲲把那两个陪酒女赶走,然后坐下来给黎今赔不是:“哥,我也不是故意叫这俩来恶心你。不过说老实话,你呢,太不接地气了。你说你这样子,怎么可能会有女人心甘情愿的跟着你嘛。”
黎今倒真的不在乎有没有女人跟着他,可身边的人似乎都比他还急,杯壁抵在唇边,他倒是要听听邓小鲲还预备怎么说。
“哥,你什么都好,我从小到大都特别崇拜你,嗝……”邓小鲲吐了口酒气,“要不你说我妈那么拦着我我还是要跟着你,主要还以为你太优秀了,优秀的我都不想嫉妒你!你说你这么爷们儿的男人,身边怎么能没个女人呢?我说岳舒那妞真是没眼光,居然撇下你准备自个儿出去留学,哥,你一句话,我就让她去不成,你说!”
“别给我多事,”黎今说:“我跟她没关系了,她想做什么是她的自由。”
“哦……”邓小鲲拍了拍自己的嘴巴:“我多事,哥,你随便挑个女的吧,你看中哪个,我就给你抢回来!”
黎今这才回过头,邓小鲲果然一脸醉态,他摇了摇头,这都什么逻辑思维能力,脑补倒是够足的。
“你还想强抢民女不成,什么小说看多了。”黎今站起来,嘱咐包间里剩下的他的朋友:“好好看着他,我先走了。”
邓小鲲的那群狐朋狗友也都是认得他的,对他也很是恭敬:“知道了大哥,等下咱们把他送回家。你这边喝了酒要不要我们帮你叫车?”
“不用,我自己回去。”他说完就走了,也不管邓小鲲还在后头叫唤着。
走出酒吧就是街口,夏天晚上的街口都是烤串宵夜店,五彩的招牌灯光、叫卖声和喇叭里传来的广场舞曲构成了一副和谐的画面,各种麻辣孜然的香味顺着夜风飘进他的鼻端,与酒吧里烟雾缭绕的酒精味区分开来,倒更为平实,也更叫人觉得心绪宁静。
黎今也不想扫了邓小鲲的兴,因此刚才喝了不少的酒。
他在溪城要入住的酒店就在这里不远的地方,但他却不想回去。
这里距离溪城的清江很近,他已经许多年没去过,这会儿倒是想去走走散散酒气。
……
清江其实是一条湖,但溪城的老人都管它叫做清江,世代相传,也便这么叫了下来。
清江是溪城最大的湖泊,处在溪城的西南位置,这里从前很荒凉,也是这些年市里头开发了高新区,地价跟着水涨船高,而清江也被重新规划清整,如今,在高新区的商业圈里,有五星级酒店抵湖而建,水泽宜人,夜晚的时候湖中央有炫目的喷泉和表演,更有供游客乘坐的漂亮船只扬帆待客,不少人散步、放风筝、在巨大的平台上打羽毛球,这里已经成为了附近的人们饭后的好去处。
只是黎今去的有些晚,船只已经停靠在岸边,游人和居民也渐渐散去,唯有岸边还有三三两两的摊位摆着,卖一些小玩意儿。
黎今沿着岸边慢慢的走,头顶是一轮圆月,云朵很少,空气清新。
地摊上有人摆着收音机,里头有声音正在浅唱低语:甜蜜蜜,你笑得甜甜蜜蜜,就像花儿开在春风里,啊开在春风里……
忽然,一道甜腻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随即带来的是一阵廉价的香风:“先生,借个火。”
黎今侧过头去,一个高个子女人穿着条露出大半胸口的红丝缎连衣裙站在他眼前,估摸着三十来岁,头发是街边发廊烫出来的小烟花卷,颧骨高高凸起,嘴上涂着紫红的唇膏,非常瘦,看上去也很病态,她笑得很露骨,蓄着长长指甲的指尖夹着一根香烟,最常见的大前门,她见黎今没有应答,以为他没听清,于是又走近一点:“先生呀,我说借个火,行吗?借我个火,我就跟你走。”
她暧昧的气息瞬间包围上来,近看,她的眼窝深陷,整个人看上去非常的神经质。
黎今只用一秒钟就判断出她是个站街女,还是精神不太正常的那种,于是他退后一步:“没有,不需要。”
那女人显是不信的,亦步亦趋的跟过来:“你怕什么啦?很便宜的,200块,”她直截了当的道:“先生,你一看就很有派头的,喏,我活可是很好的,你知道吗?”
黎今皱着眉头:“我说了,不需要。”
他干脆挪动脚步,朝着外头走去。
那女人忽然就气呼呼的将烟往地上一扔,“我说了,200快,你连这点钱都出不起吗?算了,或者不要钱了,你这么帅,我白做也愿意的呀!”
她一直追着黎今的脚步,到了后来,干脆拖住他的胳膊不放,“先生,你跑什么啦!我说的话,你听不懂吗?我不要钱了,我跟你走,走嘛,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
这要是个男人的话黎今倒是觉得更好办了,揍一顿也就成了,可偏偏是个女人,还是个……精神状态极差的女人,他觉得非常的麻烦,正在心中算计着是不是也一圈把她打晕了算了的时候,突然,一抹身影移到了他的面前。
“阿兰,你放开他!”那道声音脆生生的道:“你又在发疯了。”
黎今倒是第一次想要为自己的好记忆而鼓掌,眼前的这个正义的使者,就是今天他在咖啡店里看到的那个服务生,她穿着一件嫩黄色的短袖t恤,牛仔裤下是两条白嫩细长的腿,也不知道从哪儿忽然冒出来的,就挡在了他的身前。
这种被人保护的感觉竟然……很妙。
她上来一把扯开了高个女人攥着自己胳膊的手,然后教训道:“别老是拉着别人不放,再被捉到派出所你会被判刑坐牢的!”
她吓唬着那个个叫阿兰的女人,好在对方智商不高,显然是怕了的样子:“派出所,我不要再去派出所了,我不想去,岑宵啊,我不想去的。”
她一本正经的道:“你乖,快回家,我就不告诉警察我看到了你,好不好?”
阿兰双手揉搓自己的双臂,一边意犹未尽不甘心的看着黎今,一边犹豫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