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媳妇的人生(快穿) 第103节
作者:
倾碧悠然 更新:2024-05-15 10:37 字数:4139
高玲珑转瞬间就已经伤了五六个人,朝着胖管事扑过去,对着他的肚子狠狠扎了一刀,然后将匕首放在了他的脖颈之间,冷笑着质问道:“你们府里到底有没有丢东西?”
她眼神凶狠,脸上还有几滴血迹,仿佛杀一个人于她来说就如砍瓜切菜一般。胖管事浑身抖如筛糠,哪里还敢污蔑,颤声道:“没有没有!”
高玲珑追问: “那我们可以走了吗?”
胖管事点头。
高玲珑揪着他:“麻烦你送我们出门。”
管事捂着肚子上的伤,强撑着与她们一起往门外走。
到了大街上,高玲珑朝他伸出手:“我们的酬劳呢?”
管事哆哆嗦嗦掏出一个荷包,也不管是多少,直接放到了她的手里。
婆媳俩转身离开,胖管事站在二人身后,低声道:“咱们走着瞧!”
高玲珑到了人少的地方,跟关氏商量:“娘,我始终觉得这城里不安稳,明天你去隔壁府城,拿着咱们所有的积蓄买一个宅子,日后我们去那里落脚。”
关氏一脸迟疑:“何管事对我们不错,说走就走,是不是不太好?”她回头看看向林府的方向,“我们都出来了,这个世道是讲王法的,他应该欺负不了咱们。再说,还有何管事在呢。”
高玲珑心下叹气,关氏这些日子在城里过得还算安逸,婆媳俩险些丢命仿佛是上辈子的事,人的脑子总会下意识忽略那些特别疼痛和恐惧的事,进城久了,她有这样的想法并不奇怪。只是她低估了人性之恶!
罢了,反正高玲珑也打算去那个害罗大穗丢命的虎狼窝去一趟。
两人回到铺子里,何管事立刻让他们去城里的张府中教丫鬟。
高玲珑拉着管事说了自己的遭遇。
管事一脸惊奇:“怎么会不放人呢?”
如果林夫人真的不想出门与人梳同样的发髻,一开始来商量的时候就会想法子把人直接买走。或是跟他商量着让这二人再不去教别人。
事前提都没提,明显没有这个想法,可两天之后就改了主意……应该在这其中出了一些变故。
关氏眼中,何管事是个好人,如果不是他,婆媳俩如今还在街上颠沛流离呢。因此,她一点都没有隐瞒进府后的遭遇。
“你们看到个血葫芦一样的人从一个院子里拖出来?”何管事若有所思,“那人跟你们熟么?”
“是我弟媳。”关氏叹息,将婆媳俩路上的遭遇也说了。
何管事面色复杂:“我听说,林府最小的公子是个疯子,动不动就会伤人。他想要留下你们,应该是想让你们闭嘴。结果你们非要出来,还把这事往外说……罗姑娘,最近你的手艺在城里名声很大,许多夫人都想请你过府,所以让林府排在前面,是因为林夫人和东家夫人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手帕交,如果林夫人开口讨要你,大概……”
话还没说完,已经有一个身着绸缎的婆子进门,道:“老何,夫人说了,那个梳妆的婆媳俩,让她们即刻搬走。”
何管事答应下来。
关氏最近没有在晒太阳,脸都捂白了,但此刻她的脸色不是自然的白皙,而是变成了惨白。
婆媳俩进城后重新置办了衣衫,这人越是缺什么,就越想要什么。关氏受够了打赤脚的苦,买了七八双鞋子,全部收在一起,好大一个包袱。
“早知道我当时就不留下来看你二婶了。”关氏满脸懊恼,“果然遇上二房就没好事!”
高玲珑知道林府不讲道理,如果想避开,当初不去就是了。她是故意去惹林夫人的。
两人还没走多久,就被胖管事拦住了去路。此时他的伤大概包扎过了,看着和常人无异。
“二位要去哪里?卖身契还在呢,你们要是走远,那就是逃奴。按照律法,逃奴追回后要先挨三十大板!我劝二位歇了离开的心思吧。”
关氏哆哆嗦嗦:“我们没有签卖身契!”
胖管事冷冷道:“我说有,那就是有。”
第128章 逃荒路上八
说话间, 胖管事真的掏出了两张纸。
关氏不认识字,也没有见过卖身契,罗大穗同样不认字, 但高玲珑学过许多文字, 哪怕没见过,猜也能猜到大半。关键是这玩意儿她们确实没签。
“来人,带走!”
好几个男人冲上前,作势要拽人。
男女有别,哪怕在这荒年, 如非必要, 都不会让陌生男人碰着自己。关氏下意识躲闪,本就被人包围着,唯一能去的地方就是马车上。
这一次,高玲珑没有动手。跟着关氏上了马车,然后问:“我就想知道,你这般胆大妄为,是自己的意思呢, 还是主子的意思?”
胖管事冷笑一声:“你就不用管了。不想死,就好生听话。”
帘子落下, 关氏紧紧靠在儿媳身上。
“我们一开始就该答应的……一年二十两,也不少了, 以前想都不敢想。”
高玲珑有些无语, 关氏前半辈子都在镇上度过, 也难怪她会这样乐观。
马车走了许久都还没有停下, 关氏觉得不太对劲, 听着缝隙许久,才发现马车已经不在繁华的地段, 而是越走越荒凉。她惊慌地拍着儿媳的手臂:“大穗,他这是要送我们去哪里?”
灭口嘛,应该是去上辈子婆媳俩丢命的地方!
高玲珑闭着眼睛:“娘,你就歇一歇吧。不管去哪儿,咱们都决定不了,养足了精神,一会儿才好应对。”
关氏:“……”
这话挺有道理。
可不知道自己即将会面对什么,哪里睡得着?
最近这些日子,婆媳俩相依为命。她心里儿媳妇就跟顶梁柱一样。
儿媳都说了这话,又靠墙歇着。关氏便不敢再多问,努力闭紧眼睛强迫自己睡觉。可马车颠簸,路还越走越差,整个人都被颠清醒了,没人说话,脑子里便开始胡思乱想。忽然,关氏睁开眼:“大穗,我们的银票……”
日子的工钱和何管事已经结了,赏银更不用提,一直都是自己收着的。高玲珑嫌弃银子太重,只要有五十两就拿去银庄换成银票……虽然两国之间闹得不可开交,边境几乎每年都要打仗。但离破国还早,而她选的是全国都有分号的大银楼,银子存在里面,不怕取不出来。
“藏好了的。”高玲珑拿到银子就一人分了一半。当下藏钱的地方多半都是在身上缝个夹层,婆媳俩进城穿的是破草鞋,赚到银子就先去买鞋。然后发现鞋子也是有夹层的,做得挺隐秘,二人都有不止一双。
关氏又观察了缝隙半晌,然后颤着手掏出银票,哆哆嗦嗦藏进了鞋里。
这一走就是一个时辰,马车停下来时,天都黑了。婆媳俩到了地方后,胖管事拿着两块布上前把她们的眼睛蒙住。
“下辈子,记得不该看的别看。”
语罢,又有陌生的气息过来带着婆媳二人离开。
高玲珑支着耳朵,听到胖管事在远处低声谄媚地说着什么。
脚下不平,婆媳俩走得磕磕绊绊,周围又是石头又是树木的,停下来后眼睛上的布被拿开时,映入眼帘的是一堆火,火堆旁边围坐着几十个人,多半都是男人,他们的身边还有一些衣着清凉的年轻女子,高玲珑打眼一瞧,发现还有一些是十来岁的半大孩子。女娃有几个,甚至还有俩眉清目秀的男娃。
“哟,又来俩女的,灰头土脸的,到底长什么模样都看不清楚,先拉下去洗刷干净。”为首的男人是个独眼,满脸的络腮胡,露出来的手臂上还有不少伤疤。肌肉盘曲交结,像一块块分割开的石头。
话音刚落,高玲珑就被人粗鲁地扯了一把。
关氏早已吓得直哭。
两人被带到了火腿旁边的木房子后面,那里有一口井,男人将她们狠狠一丢:“自己洗干净。”
抓关氏的那个男人,离开时在她胸前粗鲁地捏了一把。力道之大,关氏当场就惨叫出声。
男人就站在不远处,没有要离开的意思。关氏鼻涕泪水糊了一脸:“大穗,这……这是哪里呀?”她满腔后悔,忍不住碎碎念,“早知道我们就不去林府……”
现在说什么都迟了。
高玲珑左右环顾,发现这里是一排排的小木屋,大概是为了防虫防潮,木屋底下足够半米的空隙,各间房门都紧闭着。隐约能听到里面传来各种痛苦的声音,还有男女交欢的声音,而角落中的屋子,此刻人正在剁东西。
一阵风吹来,有浓郁的血腥味钻入鼻端。
上辈子罗大穗丢命的地方就是此处,不过那时候婆媳俩身受重伤,昏迷之下被人抬来的。也没人要她们洗涮……毕竟只剩下一口气了,不可能伺候男人。
饶有兴致等待着二人脱衣洗漱的男人很不耐烦:“快点,别发呆,要是老子动手,你们怕是消受不起。”
说着,他揉了下腹一把,动作猥琐。
关氏惊呆了,她以为这种事只会在逃荒路上发生,进城之后问是谁都得受律法管束。
男人察觉到她的视线,嘿嘿一笑:“反正你年纪大了,老大怎么也不会看上你,要不,我们去那边的房中乐一乐?”
关氏闭上眼,浑身都在发抖,恐惧得睫毛都在发颤,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我可以伺候你,但你得放过我女儿。”
“好啊!”男人连个磕巴都没打。
高玲珑:“……”
她心情复杂,也难怪罗大穗的愿望之一是让关氏寿终正寝了。
关氏此人性子弱,还容易心软。但对罗大穗这个儿媳,却愿意豁出命去。哪怕保全儿媳的法子笨拙,并没有什么用,这份心意是真的纯粹。
高玲珑出声:“我们还是早上吃的饭,肚子饿了。你能不能给我们一点吃的?对了,我想喝点热汤,有么?”
男人一愣,想到什么,恶劣地笑了:“等着,我去给你们准备。赶紧洗干净。”
他朝着最后一排房子走去,而远处的男人看见后,往这边走了几步,看向婆媳二人的眼中满是威胁。
没多久,男人去而复返,手里端着一大碗汤,上面还漂浮着几块肉。
“快点喝,你们今天运气好,尝尝这肉。味道好得很,要不是我哥哥是厨子,还舀不出来。”
关氏没想到还有肉吃。
这个连人都要饿死了的世道,鸡鸭猪羊几乎绝迹,城里的贵人吃得起,那是他们银子多。可这一个荒凉的地方……哪里来的肉?难道是他们自己养的?
其实,关氏早已经发现婆媳俩所处地方不在城内,这是一处山上,那些人应该是山贼。
关氏见儿媳不动,以为她害怕,大着胆子上前颤着双手将那碗汤接过来,捧到了高玲珑面前。
“赶紧喝吧。”
高玲珑垂眸看了一眼:“娘,这是他们说的两脚羊。”
关氏愣了一下,脑子还没反应过来,手上就感觉捧了一块热碳似的,下意识将手里的碗丢了出去。然后她双手都是鸡皮疙瘩,再开口时语不成调:“不……不会吧?”
话是这么说,其实她心里已经有了结论。
贵人都吃不上的肉,在这里却连抓来的人都能喝上。
男人看到她吓成这样,哈哈大笑:“走,我带你们见识见识。”
他一一将屋子打开,露出里面蓬头垢面的人,一间屋中挤了十多人,有些半死不活,大部分衣不蔽体,察觉到门推开,众人都懒得抬头,眼神和身子都是麻木的,麻木的瑟瑟发抖。
不知道受了多少的苦,才会让人怕成这样却连逃跑的念头都没有。
在推开角落中的一间房时,发现里面只有一个满身血呼呼的女人,那女人抬起头来,看见高玲珑时,尖叫道:“大穗,救我!救救我!”
竟然是齐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