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节
作者:
邈邈一黍 更新:2024-05-15 11:25 字数:6763
林舟跟陆红都认真乖巧的点头应答,一分开起码就是一年,别说林舟了,就是陆红都有几分舍不得!
回去的路上倒是没再遇上什么奇葩事儿,就是一如既往的挤,再加上火车上一直没有安静的时候,几天下来也累得很。
世界上从来都不少审时度势的聪明人,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过去没几个月,就已经有小商小贩出来摆摊和开店了。
林舟租商铺的那条街上已经有十几家开业做生意的了,最多的就是卖吃食的,其次就是卖衣服和卖文具的,什么钱好挣大家心里都有数。
衣服是陆红早就做好了的,都积存在家里的储藏室里,铺子年前就已经被打扫干净了,衣架也托人做成了,现在只要把衣服摆上去就可以了!
因为不知道这个年代大家的接受能力,林舟给陆红提供的款式并不怎么特别,男生就是白衬衫、西服,女生就是大衣、铅笔裤,除了颜色和上面的缝着的小饰品以外,款式都是一样的,服装店的名字也相当简明扼要——学生衣舍,顾客群体就是学生。
陆红从来都没做过生意,对自己的手艺也不怎么有信心,开张之前可以说是战战兢兢了,当天晚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最后被林舟好一番折腾才沉沉的睡过去。
作为学生衣舍的老板兼营业员,林舟和陆红身上穿的自然是自家店里的衣服,男的俊女的俏,身材又好,特别是林舟,相当能架衣服,说是天生的衣服架子也不为过,他们俩在店里就是两个活广告。
学生衣舍的火爆程度却远超陆红的想象,男生的衣服还好,问询的人不多,好几天才卖出去一套西服,但女生就不一样了,本来街上虽然也有服装店,但基本上都是黑白灰的中山装,款式老套不说,颜色也鲜嫩,爱漂亮的女生自然是不满意,首都这么大,家里过得富裕的人也不少,消费能力还是挺厉害的,一天学生衣舍平均能卖出三件大衣,七八条铅笔裤出去。
要知道一件大衣就是五十块钱,一条铅笔裤也要八块钱呢!一天下来流水就有两百多,除去成本,还能挣一百五十多快钱!简直是暴利,当然他们的库存也在急剧减少,做一件大衣可是要费上七八天的功夫呢!单靠陆红一个人,不出半个月,就没有衣服可卖了。
第50章
学校已经有不少人扎堆回来了, 教室、图书馆、宿舍、甚至一些偏僻的路上都是看书的同学, 学习的积极性让人叹为观止, 没有人浪费时间。
在这样的氛围里,林舟很难不把心收回来、沉下去,之前因为赚钱产生的浮躁感也没了,好在学生衣舍已经差不多走上正轨了,因为人手不足,他又招了两个人,是两个返城之后没有工作的女知青,都三十多岁的样子, 也都已经结婚生子了,虽然不会照着图纸裁衣,但会使缝纫机,所以陆红负责裁布, 雇来的两个知青负责缝。
“吆,老板又过来接老板娘回家了!”李继红瞧着林舟朝店里走过来的身影打趣道,这对年轻的老板和老板娘真是甜到发腻,每天这会儿都得过来接人,虽然她也承认老板娘年轻长的好, 但是关门也就六点多钟,天都没黑彻底呢,至于跑过来接人吗!
做了十几天的生意,陆红也没那么容易害羞了,才不管别人打趣不打趣呢!这会儿来店里逛的也没几个人了, 手里的账本也算好了,喜滋滋的合上账本道:“今天差不多就到这儿吧!李姐、蒋姐收拾一下咱就走吧!”
“好嘞!”李继红和蒋丽丽立马答道,一个扫地,一个把里间缝纫机上的半成品拿下来放好。
“林大哥!”陆红欢快的喊道,手上麻利的收拾着柜台的东西,店里的钱每天都是要带回家去的。
林舟走过去给陆红帮忙,也不忘打招呼:“李姐,蒋姐好!”
“林舟来了!”啧啧,这大学生秀起恩爱来才是厉害!
店倒是好收拾的很,四个人用不了十分钟就完事儿了,把门一锁,今天的工作就完成了。
这会儿天色已经渐暗了,路上都是下班回家的人,林舟和陆红两个人还是相当显眼的,在一群灰衣、蓝衣、黑衣里,林舟身上的军绿色、陆红身上的嫩粉色显得格格不入,人们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是有的,爱美的心思也是有的,只不过舍不得给自己买罢了,中国人向来信奉穷什么都不能孩子的道理,也就是学生和有工作的小青年能赶赶潮流。当然等到大家伙口袋里都富裕了,这就舍得给自己买衣服了。
“明天中午你早点回家做饭,我去车站接姐夫,报完名之后让他到咱家来吃饭!”林舟交待道,方二最后还是选择报了北京的学校,他当然要进地主之谊,什么时候大姐也能到北京来就好了!
“行,那我明天十二点就回去,做好饭等着你们俩,正好昨天买的牛肉还没吃完呢!明天做道牛肉炖豆腐!”陆红含笑说道,这牛肉可是稀罕物,哪怕在北京都不好买,从老家回来以后她们也是头一次吃!
“你看着弄就行!”林舟道,小媳妇的手艺可是越来越好了,昨天的土豆片炖牛肉丁好吃的他都快把自己的舌头咬掉了,想想都要流口水!
陆红轻笑,不枉她费心钻研厨艺:“晚上包些小笼包,明天也能让姐夫带着去学校吃!”一口一个的小笼包是林舟的最爱,一顿饭能吃五十多个,不过就是做起来有点费事儿,光是包子馅就得花上一个多小时!学生衣舍开张以后,忙着做衣服卖衣服,陆红都已经很久没包过小笼包了。
“那感情好啊!剁肉馅的活就交给我了!”林舟丝毫不掩盖自己的吃货的本质,乐呵呵的道,都快两个月没吃小笼包了!还真有点馋它了呢!
***
“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了,作业明天就交上来!”教线性代数的李教授在拖堂了将近十分钟之后终于下课了。
大学食堂的饭这会儿可是要靠抢的,去晚了喜欢的菜可能就已经卖光了,所以班里不少人都是背起书包来就往食堂跑。
“班长,今天我姐夫过来,反正下午也没课了,咱一块过去接他呗!”林舟招呼道,两人脾气、性格、三观都挺和得来,关系自然不错,现在就差拜把子当兄弟了!
“行啊,我先把书放宿舍里咱再过去。”高建新爽快的答应道,本来他今天下午是打算去图书馆上自习的,最近各科布置的作业都挺多的,不过晚上写也行,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我也去,我也去!”一旁的朱平不乐意了,干嘛不带他呀!
林舟和高建新默契的看了对方一眼,露出几分坏笑。
林舟:“不用去陪你女朋友了!”
高建新:“不用去图书馆看诗了!”
朱平上个月交了个女朋友是文学院的,整天陪女朋友在食堂吃素不说,还学起了现代诗,恋爱的酸臭味在宿舍里泛滥。
“她今天去参加诗社的活动了 ,没空跟我去吃饭!”朱平怏怏不乐的道,不然他早就屁颠屁颠的去文学院等着了,哪还会过来凑热闹!二十年来第一次谈恋爱,他兴奋劲儿都还没过去呢!文学院就是这社那社的太多了,什么文学社、诗社、杂志社……林林总总有十多个,自己看书学习不行吗,干嘛非要参加什么这些东西啊!
“我说今天你怎么想起我们了,原来是人家有事儿啊,重色轻友的家伙!”高建新评价道,不就是谈个恋爱嘛!就跟谁没谈过一样,他当年的恋爱对象现在孩子都给他生好几个了!
“行,那就一起吧!只要你别在路上念诗就成!”林舟道,他一个工科生实在是欣赏不来这些诗歌,还不如刷两本题呢!
“我哪有那么夸张!”朱平反驳道,他不就是在宿舍的时候朗诵了几首诗给他们听吗,至于这样吗,一群不懂的欣赏的家伙!
“行了赶紧走吧!”高建新背起书包来走在前头,他也听不惯那些诗歌,一点实用性都没有。
林舟和朱平两个人赶紧背着书包跟上去,这会儿教室里就只剩下他们三个,其余人早就跑到食堂去了。
***
北京的火车站还是挺大的,加上人又多,林舟怕到时候不好找人,特意在信上嘱咐方二在站台出口那边等着。
林舟还没到站台呢,大老远就瞧见人了,实在是他姐夫这个肤色在人群里很是显眼,真的可以用黝黑这个词来形容了。
站台上四处望的方二比林舟还早看见对方呢,军绿色的大衣显眼的很,旁边又跟着两个年轻的后生,自带气场,大老远就挥手喊道:“三弟,俺在这儿呢!”
林舟小跑了两步,过去接过方二手里的最多的一个袋子拎在手里,道:“我介绍一下,这是我姐夫方华,这是我两个同学高建新和朱平!”
“姐夫好!”高建新和朱平两个人忙打招呼,方华看上去就比他们年龄大,跟着林舟喊姐夫倒是没啥。
朱平只顾着傻乐,一口大白牙露出来晃人眼睛,见高建新手脚麻利的去接方华手里其余的包裹,也赶紧凑了过去。
方华的学校离着火车站倒不是特别远,也就两站路,但离林舟他们学校可就远了,之后有事儿聚一下都不是很方便。
不过,这学校是方华跟大妞两个人商量着定下来的,风评也不错,自然没有林舟这个小舅子开口的余地。
高建新的交际能力向来厉害,一路上就基本把方华的信息了解的七七八八了,知道了对方的年纪、学校 、专业不说,家里有个叫月月的女儿都清楚了。
“老师这个职业好,工作稳定、假期也多!”高建新赞道,明明暑假去给人当家教回来后就跟林舟吐槽,老师操心太多,不是简直不是人干的活!现在又一本正经地夸了起来!
“俺也是不知道学啥好,选了半天干脆还是当老师吧!现在学校这么多,起码好找工作 !”方华道,他对老师这个职业没啥感觉,毕竟之前老师都是被当作臭老九打倒的,选择当老师也是因为它现在待遇不错,有寒暑假过不说,更重要的是学校包分配,说不定他毕业后就能留在北京了呢!
第51章
“还是当老师好, 光是寒暑假就足够让人羡慕了, 更不要说还有周末了!”朱平兴冲冲的开口道, 一年下来能有四个多月不用上班呢!不然他争取留校当老师好了!
林舟轻笑,他能看的出来朱平是真的对当老师这个件事意动了,并非是面子话,留校当老师的确不错,既体面又轻松,也不用着面对特别复杂的人际交往,倒是很适合朱平,他就不行了, 比起传道授业桃李满天下,他更喜欢有钱有闲。
方二也没出声,毕竟两人的学校差了这么多,当老师也不是高薪的职业, 按照他的想法,清华出来的人应该差不多都能吃上公家的饭,坐在办公室里,比当老师强多了!
高建新打趣道:“这会儿你不会又想着当老师了吧,之前我还以为你想当诗人呢!”
朱平瞪眼, 不就是在宿舍朗诵了两首诗嘛,都提了好几回了,无聊!
理工科的学生跟文科的学生虽然不能说合不来,但彼此也不怎么能瞧得上眼,理工科的学生有八成多都是男生, 每天基本上都是不是在图书馆里学习就是在自习室里头看书,穿衣服大多也是不拘一格,出去校门说是从乡下到城里来走亲戚的也有人信,像林舟这样打扮自己的还是少数。
文科的学生就全然不一样了,男女生的比例几乎能达到一比一,里面不少同学都穿的相当赶潮流,西装、皮鞋、连衣裙、发卡……画风跟理工科的完全不一样,单身的人也比理工科少多了,而且不同于理工科整天不是上课就是看书刷题的日常,文科的学生没那多的课业压力,社团活动也就多了,辩论社、文学社、话剧社……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办不到的。
作为工科生,林舟、高建新他们都是支持朱平跟文学院的女同学谈恋爱的,写几封情书、请几顿饭、送点礼物都是应该的,但在宿舍里念诗就让大家有点接受不能了,大部分的工科生根本就没长文艺细胞,酸里酸气的诗歌他们听了只想睡觉!
林舟他们到学校的时候,报名的人还多的很,负责接待的老生都被派出去了,匆忙登记交钱之后,只能自己去领被子、找宿舍,好在他们人多,东西一趟就可以拿过去,不用再折返。
方华的宿舍比林舟他们的要差多了,一间宿舍里十二个人住,而且是两个宿舍共用一个洗漱间,早晚洗漱的时候一定得排队才行!
把床铺好、东西摆好,又跟宿舍里的几个同学打了招呼之后,方华背上个小包道:“咱去食堂看看有什么好吃的,俺请客!”人家帮了半天忙,他也不能一点表示都没有,林舟是他小舅子,其余两个人可跟他没啥关系,他要是不留人家吃顿饭,不是跟林舟丢脸吗!
林舟摆摆手:“不用了,陆红在家都做好饭了,就等着咱们过去了,正好给姐夫接风!”
高建新也道:“姐夫那咱们赶紧过去吧!早吃完早回来你还能在宿舍歇会儿!”
既然是诚心请吃饭,方华也就不推迟了,知道小舅子是照顾自己,也有让他认认家门的意思,就爽快的答应了,反正日子还长着呢,他总能把这份情谊还回去。
林舟家虽然是二手房,但一应的家具、摆设都是半新的,墙也在年前被粉刷过一次,白腻的很,不过地还是水泥的,现在这个时候,林舟也不耐烦再铺什么地板砖,整天换鞋还不够麻烦的,而且也会让到家来做客的朋友不习惯。
方华头一次到林舟家里来,觉得手脚都不太自在不知道往哪里放了!俺的个乖乖,小舅子家里头可真好,这就是书上说的沙发吧,看起来就很舒服,还有这茶几的上铺的桌布,都能用来做两件衣服了,这么用实在是太浪费了……
方华也去过县城的大哥家里,但也就是比乡下亮堂干净点,桌子凳子齐整点,其余的跟乡下也差不多,不像小舅子这里,又是沙发又是桌布的,就连凳子上都放着一个漂亮小垫子,让人都舍不得坐下了!
高建新和朱平倒是熟门熟路,他们都来过几次,像桌布、窗帘、抱枕、坐垫还有屋子里的一些小挂饰都是林舟他们搬过来以后慢慢添上的,所以接受度要比第一次过来的方华高得多,不过把家里收拾成这样,在这个年代还是很少见的,不说这些布料、棉花价值几何,单是这耗费的功夫和耐心就很少能有人拿出来。
几个人折腾了这么久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陆红做好的饭大多都在锅里用水温着呢,这会儿也就不给他们沏茶倒水了,直接从厨房往外端菜。
除了豆腐炖牛肉以外,还有干炸小黄鱼、白菜芥末墩儿、京酱肉丝、冬瓜丸子、醋溜木樨,六道菜里有五道都是京菜,在老家的时候,食材和调料不足,所以没能好好展示一下,现在算是把陆红的看家本事都使出来了。
“弟妹这手艺真是不错!”方华赞道,味道可比他在国营饭店里吃的肉丝面强多了,不过这肉跟鸡蛋是真舍得放啊,基本上盘盘都是荤腥,小舅子这诚意真是足足的,他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呢!不过他下次得好好劝劝,都是自家人用不着这么铺张浪费,过日子手还得紧着点,这次小舅子两个同学还在这儿呢,他就不说了。
“还是结了婚好啊!不想我孤家寡人一个,只能到你家里来打打牙祭!”朱平哀叹道,他都二十二了岁,没女朋友之前,身边两个好友,一个秀恩爱、一个秀儿子,现在好不容易谈恋爱了,女朋友却爱诗歌胜过爱他!
“行了别耍宝了!伯母还能饿着你了!”高建新道,当了一年多舍友,谁还不了解谁啊,朱平就是他们家的宝贝疙瘩,除了他爹还能板着脸训他两句以外,他娘和他几个姐姐对他几乎是有求必应,朱平没被宠坏就是一个奇迹了!
朱平给了高建新一个‘你不懂’的眼神,他这不是表达一下自己的羡慕之情嘛!爱上一个悲秋伤月的文科女生,除了提高自己的文学素养之外,还得练成一颗耐得住寂寞的心,对他这个大龄工科恨娶男青年来说简直不要太难了!
高建新难得不顾形象的翻了翻白眼,懒得理他!谈恋爱以后整个人都不太正常了!!!
林舟暗笑,还好他看上的一逗就脸红的小媳妇,不是心高气傲的文学院女神,约会喜欢放朱平鸽子不说,还总是嫌弃朱平文学素养不高、精神世界不丰富、理想追求不远大,这是朱平脾气好,要是换做是林舟,早就跟她分手八百回了,他就看不惯那股瞎矫情的劲儿!
陆红自然也清楚朱平跟他女朋友的二三事,虽然也神烦这种作劲儿,但林大哥他们都不说什么,她就更没有立场劝说了,感情这东西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外人说什么是不管用的。
好在朱平只是习惯性的哀叹一下,并不会把大家当成‘垃圾桶’去诉苦,这顿饭可是林舟给他姐夫接风的,他哪能扫了大家的兴啊,话题很快就被岔开,方华虽然说的是方言,高建新和朱平也就能听懂一半,但有林舟和陆红这两个翻译在,交流还是不成问题的。
因为方华是开学第一天,吃完饭以后还得回学校去,所以几个人并没有喝酒,但照样聊的火热,,中国人上了饭桌以后,感觉彼此都亲近了几分,也就更能聊的开了。
一桌子闹闹哄哄的,说说家乡的特色、家乡的风俗,聊聊家里头的亲人,当然更多的是走出来的不易和对未来的憧憬,工作、房子 、车子似乎都是他们未来唾手可得的东西。
方华和高建新的感慨是最多的,他们两个最年长,而且成家也早,现在不光得养着自己还得养老婆孩子,压力颇大。
反观林舟和朱平,一个顺当惯了,一个是被从小宠到大的,对这些倒是没多少感慨,陆红虽然以前在老家过得苦,但女生不像男生一样需要挑起家庭的重担,再加上爹娘和林舟的疼爱,也养出了几分小脾气来,内心满足自然也就生不出感概来。
饭吃到一半,方华和高建新两个人就跟找到知己一样,即使没有酒也能言欢,俩人已经不需要林舟在中间当翻译了,管他能听懂多少呢!
朱平凑到林舟身边嬉笑道:“这要是喝了酒,他俩一准要拜把子了!”
林舟逗他:“没事儿,他们俩要是拜了把子,咱们两个‘失意人’也拜!”
“谁跟你是失意人!少来这套!”朱平佯怒道,兄弟我情场正得意好不好!
林舟似乎是看出来朱平的言外之意,给陆红夹了一块牛肉放在她碗里,朝朱平示威:这才真得意好吗!
朱平恨恨的瞪一眼,哼,下次一定把女朋友带过来!看我怎么喂你们吃狗粮!!!
陆红哭笑不得,怎么还跟小孩子一样!
正闹着,忽然听到‘嘭嘭’的敲门声,林舟起身,道:“我去看看,可能是邻居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