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节
作者:
缘何故 更新:2024-05-15 12:35 字数:5028
伸手从兜里拿出跟烟点上,路功沉着脸,阴阴的盘腿吸了起来。
这事儿……倒是可以多想想。
作者有话要说:对于路功的下场大圆子想了很久,最后觉得最合理的方法还是这样,假如真的让他去坐牢了,路文良的名声绝对要一落千丈希望各位亲谅解哟~
☆、第八章
住到周口村?
吃饭时候提起这件事情,路文良一下子没了胃口。
前几天才去扫过墓,路文良当然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路家以前是大户,老宅也很宽敞,但路功让他搬到周口村去住?那里全村子的人加起来一双手也数过去了,路功他没病吧?
他搁下碗筷,满心疑惑,这又是什么幺蛾子?
赵春秀阴阳怪气的笑道:“我和你爸也是为你好,你们学校在郊区呢,要是不去村里住的话,那你肯定要住校了,县一中的住校费多贵啊,还不如给你留着做生活费呢,更何况住校的人谁知道是什么东西啊,再把你给“带坏”!了,呵呵,那我和你爸不是更倒霉了?”
“闭嘴,”路功对赵春秀吼了一声,转头冷淡的看着路文良:“住在村里上学也很方便,我给你买一辆自行车,上学最多二十分钟。”
路文良冷笑:“自行车?你们脑子没问题吧?周口村才几个人啊?难不成真的是要把我杀了埋尸?啊,我倒是忘了,下个月五号,电视台的人要来回访的,我也得给他写个报告,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总得对他们有交代吧?”
路功拎着烟头:“你威胁我!麻痹狗崽子活腻歪……”
“有本事你就打死我,”路文良刷的一下站了起来,锋芒不让,冷冷的对视着路功的眼睛,半响,又敛起表情,笑眯眯的看着赵春秀,声音轻柔如同耳语,“打不死我的话,那你们就有好戏看了……”
赵春秀呆呆的看着他,不自禁的伸手捂住自己的肚子,女人的第六感告诉他,路文良是个比她想象中还要危险的人,她咬咬牙,不甘心的闭上嘴巴,不敢真的激怒路文良。
路文良冷笑一声,转而对付路功:“你是不是忘了我和你说的话?我们井水不犯河水,十八岁之后,我会把欠你的钱全部还给你,可你要是真的那么心急,我可就不保证能不能守约了。”
路功捏紧拳头,气的额头青筋一个劲儿的蹦,他恨不得现在就照着以往的惯例狠狠给路文良一顿皮带,但理智却又制止了他即将出手为自己找麻烦的举动。
毕竟,路功只是个欺软怕硬的人,要冒着坐牢的风险去教训一个人,他还没有那个胆子。
路文良用眼神和臭不要脸的个性把他们逼退,随后神色一松,又贱兮兮的笑了起来。
“你们就那么讨厌我啊?要我去村里住?不过,我虽然很不情愿,但看见你们我也会心烦,去那里住,也不是不可能的。”
路功瞪着眼,恨不得立刻打包将人丢到村子里让他自生自灭,他就是这么一个怒气上头就失去智商的男人,和赵春秀倒是绝配,两个人都不是会动脑子的。
路文良看到他们俩的表情,笑容变得越发大了。
周口镇虽然荒凉,其实……倒也不是一无是处的哟~~
当然,周口镇的价值,现在的人又怎么可能看得见呢?
路文良清楚的记得,好像是零几年的时候,周口镇上发生了一件异常轰动的事情。因为从这个镇里逃脱,路文良一直以来都对周口镇的动向异常在意,更何况这件事情也被市里当做重点形象大炒特炒,因为这件事情,周口镇那可真是好好的红了一把。
红豆杉,是一种浅根植物,是世界上公认的濒临灭绝的天然珍稀抗癌植物,经过了第四纪冰川,这种古老的物种顽强的生存了下来,在地球上已有250万年的历史。红豆杉生长速度缓慢,再生能力也差,中国已将其列为一级珍稀濒危保护植物,联合国也明令禁止采伐。
这种对生长环境的要求几乎到了苛刻地步的树种,珍惜又名贵,所有人都不曾想到过,在周口村这个丝毫都不起眼的山村里,居然茂密昂扬的生活了千万年。
大片的,一眼望不到边际的茂密野生红豆杉丛林。
这几乎是个奇迹,在发现的那一刻,连世界都为之震惊。
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束海省环境的高度赞誉,红豆杉林周围的一大片区域迅速设立了专门的保护部门,禁止设立工厂,禁止排污排烟,一切有可能影响到树木生长的毒瘤都一并被拔除。
作为被发现红豆杉领域内的唯一的山村,周口村的所有剩余居民,一夜之间,身价倍增。
红豆杉丛林周围的大片区域都是已经有实质鉴定的完美氧吧,多少的富豪纷纷聚集到这里,只为了在新动工的豪华住宅区占领一席之地。
镇上好几家卖掉老宅的人家跳楼了,这也是当时的重大新闻,多可笑,明明在镇上的生活是他们一直追求的,但一旦知道自己丢掉了西瓜捡起了芝麻,之前一直满足的生活,就顷刻间变得不那么完美了。
路家一家,那时已经是其乐融融的三口之家,路功和他的老来子路德良,以及赵春秀,把老宅卖了一笔天价,随后就不知所终,听人说,他们是去环游世界了。
路文良这个路家的长子,也不知是刻意,还是无意,被所有人有志一同的遗忘。
路文良脸上笑着,眼神却因为回忆起曾经而变得阴郁。
路功的愤怒也平息了一些,因为路文良的威胁,他的神色开始显得忐忑。
盯着路功色厉内荏的脸色看了一会儿,路文良吐出一口浊气,自己也觉得和路功这种人计较挺没意思的。
他一屁股坐回椅子上,冷眼瞥着忐忑的夫妻两人,轻笑一声:“怕什么,我又不会跟你们要金银珠宝,既然送我回周口村,总得给我些补偿吧?”
赵春秀捏了捏拳头,忍不住说:“你要多少钱?”钱,可以给,但赵春秀希望,能够就这样一劳永逸的把路文良赶出路家,一辈子不要回镇上!
路文良笑眯眯的看着她,一直看到她脸色发白,这才缓缓道:“钱,我是不要的,不过既然给我住了,那我十八岁之后,那栋房子就要归我。”看到赵春秀要说话的举动,他伸出手制止,继续讲了下去:“不过作为交换,镇长批给你和我爸的那块宅基地,和现在镇上的这套楼房,不管你以后生男生女,我都不会再和他抢。”
赵春秀眼神一亮,险些笑出声来。
这……真有那么好的事儿?路文良不会是脑子有问题吧!?
赵春秀心下狂喜,却又努力压抑着脸上的笑容,生怕让路文良知道自己这边占了便宜。
可不是吗,村子里的房子,就算是路家那么大那么大的老宅子,出一万来块钱也不知道有没有人要呢,可镇上的楼房,可是有人出了五万块的!还有店面的房租,现在如果出租,已经每月能拿到三百了!更别提新划来的宅基地!
果然还是个小孩子!只知道看地方大不大,却一点也不知道估价!
赵春秀恨不得立刻就答应了她,可出于各种原因,她还是不得不心焦的等待着路功的答案。
沉默中,路功抽了半根烟,他大概觉得这样的交换实在是有点不公平了,可赵春秀的那些话,却令他觉得,路文良走了大概也是一件好事。
如果能就这样不回来了,那也是好事……
路功叹着气,他恨方雨心,一段时间之内,也一直怀疑着路文良的血统问题,但他心里其实是明白的,方雨心对路文良这个亲儿子的冷淡,无疑已经告诉了他事实的答案,但没办法,路功对这个儿子,就是没法儿亲近起来。
也许是出于一段婚姻失败后的屈辱感,也许是天性和路文良合不来,但更多原因,还是因为知道了自己还会老来得一个幺子。
赵春秀小气、粗鄙、没文化、泼辣,在任何人眼里都很不上台面,更别提和有文化又美丽的方雨心相比。
但赵春秀畏惧他,尊敬他,把他当做天来伺候,至少方雨心和他结婚的时候,就从来没有为他洗过脚。
赵春秀是个合格的老婆,纵然知道她有缺点,但面对自己原本就不喜欢的儿子,路功还是忍不住偏向她。
很多时候,路功也知道,打人是自己的错,他也知道,赵春秀一直在针对路文良。
但路功甚至想,假如没有这个儿子,假如这个家庭里只有赵春秀和他即将出生的老来子,那生活是不是就会平静许多?
所以他有意在克扣着路文良的生活,逐渐的习惯成自然,到了后来,就连把儿子打的头破血流,路功心里也掀不起什么愧疚的情绪了。
然而不久之前,他才发现,这个表面温软的儿子实际上爪牙却无比尖利,一个不小心,也许自己就会折损在他的手里。
路功惧怕他,惧怕自己的亲生儿子,一种阴魂不散的愧疚在睡梦里混合了惊恐萦绕在路功的周围。
路文良却在这时候提出愿意离开。路功心动,心动到从未那么心动过。
虽然自己也知道这样不公平的兑换会给路文良造成很大的损失,但想到自己即将出生的另一个孩子,路功咬牙抑制住了自己的愧疚。
“好,”沉默的房间中,路功沙哑的嗓音低沉的响起。
磕掉手上的烟灰,路功垂着头,五官在弥漫的雾气里越发不清晰起来。
“我给你买辆自行车,后天你就搬走吧。”
“我不要自行车,给我买辆电动三轮车。”
“好。”
☆、第九章
路文良的行李并不多,几件衣服,多数还是在市里治病的时候好心人送的,然后除了书本,没有了。
周口村走了那么多人,路文良是第一个回来的,引来了许多的村民围观,这个许多,实际上也不过就是几个,大概很多人都不明白他为什么会想不开回来吧?
镇上一个跟着大巴来看热闹的碎嘴婆娘立刻拉着自己的老相识在旁边窃窃私语起来,半响后,那人投给路文良的眼神中就充满了说不出的怜悯。
路文良才不会在意这些,别人越同情他才越好,越弱势,舆论就越偏向他,这对他日后的人生路都将会大有帮助。
路家的老宅,就建在周口村地段最好的小溪边上。
这间宅子是整个周口镇最大的宅院,从福建迁徙来此的路家祖上小有薄产,可以看出,路家村的这个宅院从前起码是一个官邸,门面非常气派,两扇裱着铜质花纹的大门经历了风吹雨打依旧坚固如初,门口一对蹲守的雄狮,花纹古旧,却威风异常,简单的雕刻间,可以看出雄狮仍旧锐利的眼神。
不过再好的东西,路功看了几十来年,不懂欣赏,也已经看腻了。
路文良却啧啧赞叹着,他在盘龙会那么多年的经历,也让他练就了旁人难比的眼力,不说别的,门口这两个狮子,以后要卖,也多少算是文物了,不过也贵不到哪儿去就对了。
门楣上悬挂着破旧的匾额,黑底金字,木质的木匾旁边已经开裂,但木质仍旧可以看出不错来,上头龙飞凤舞的“路府”两字,也能看出深厚的大家底蕴。
看来,自家祖上,曾经还风光过的嘛。
再往里,是已经干涸的一方鱼塘,积灰的假山,以及失去修建自己执着茂密生长的植物,花丛中依稀能以叶片辨认品种,但杂草实在是太多了,实在是没有欣赏价值。
细看下来,房屋的风貌保持的比路文良想象中要好,耳房和几处才看过的厢房都古色古香,家具蒙尘,装饰都很古老,路功和赵春秀这种人肯定是欣赏不来的,不过这倒好,要是他们知道欣赏,这房子就被搬空,剩不下什么了。
不过其他的,比如地毯啊、后来添置的沙发啊还有老电视,早早的就被赵春秀搬到新家去了,赵春秀原本还想着将屋子里剩下的家具也在这几天带走,但路功觉得太没面子了,非但没答应,还臭骂了她一顿。
路文良要住的主卧,被路功找人草草的打扫了一下,也许是出于愧疚,路功并没有打算在这方面克扣他,床和座椅都买了新的,不过那张一米二宽的小木床和顶多十五块钱的二手小书桌,路文良大概是不会留下的。
“电动三轮车我过几天让隔壁赵大叔给你骑回来,每个月我给你一百块生活费,你花钱不要大手大脚的,以后……就少回来吧。”
一百块……
路文良险些笑出来。
周口镇这么个小地方,现在吃快餐都要五块钱一顿了,县城里的一百块让他自费三餐?路功这个当爹的可真大方。
不过他从头到尾没打算去讨过那点生活费,他年纪虽小,可也不是没有来钱的法子,这世道,只要舍去脸皮,赚钱还真不是什么难事儿,更何况在这个经济正在快速飞跃的年代?
电视台的几个好心人在路文良的百般推脱之下,还是晒了五百块钱给他,这就能作为他的创业本金了,反正生活费嘛,辛苦一点,谁还能赚不到?
托那位镇上来的碎嘴太太的福,路功走的时候,全村人都知道了他联合小老婆虐待儿子的丑事,纷纷追到村口围观。
“呸!呸呸呸!!”
羞愤的跑到车站的路功转头朝着村子的方向狠狠的吐了几口口水,晦气的跺了下脚,心下决定,一辈子都不来这个鬼地方了。
至于扫墓,也不是只有周口村这一条路的。
且不说终于送走了路文良的赵春秀多么欣喜若狂,也不说终于扳回一局的路功怎样暗自骄傲,这会儿的路文良,还在为了自己日后的生计努力奔波。
路功的电动三轮车送来了,同来的还有镇上过来替他清扫房屋的老太太,路家的老宅收拾出来其实很费力,不过打一开始路文良也没打算把这地方全部收拾出来过,只是自己的主卧,他还是要仔细搞搞的,能住就行了嘛。
把路功给他买的那张小床和书桌搬出去,几个上锁的厢房内,搬出已经蒙尘的八仙桌和木质桌椅,一些已经被虫蛀成烂土的也没有丢掉,路文良斩下完好的地方,如果珍贵的话,刻成木雕,这也是很值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