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节
作者:向晚葵      更新:2024-05-15 14:02      字数:4310
  反正她就住在自己家后面,开车回家时经常路过,上来拿一下很方便。
  苏思诗也从蒋建辉那边听说了叶纤红卖兰花的事,暗里为她高兴,听说要送自己一盆,笑着道了谢。
  两人关系走到这一步,这点礼物真的不算什么,苏思诗自然不会拒绝。
  叶纤红锁好门出去,来到种子商店,考虑到全部是用来做泡菜的,大多数绿叶菜水份大,不适合做泡菜,只能放弃了。
  除了上次种过的萝卜、豇豆、黄瓜、四季豆、包菜之外,他又挑了芥菜、茄子、莴苣、番茄、西芹等品种,至于莲藕、金针菇等需要特殊种植方式的植物,她就无能为力了。
  看到大白菜种子的时候,她突然想着,是不是可以尝试做韩国泡菜。这个虽然比四川泡菜复杂一些,有的调料也不容易搞到,不过前世很多饭店根据国人口味,做了些改良,调料也是现成的,叶纤红相信自己也能做出来。
  这样一想,她又买了一包大白菜的种子。
  至于种植的季节对不对,这个不在她的考虑范围之内,至少到现在为止,空间没什么季节变化,似乎是恒温的,只要种下去,什么植物都能生长得很好。
  从里面出来,叶纤红顺路去美容店那边看了看,刷白工作已完成,工人已把房间上上下下洗扫了一遍,连院子也冲了水,看起来很整洁。
  那株叶纤红特别牵挂的藤本蔷薇,虽然伤了些枝叶,现在被雨水冲洗干净后,又恢复了艳丽的外表。
  想到家里造房子后,她也想在院子围墙上种些类似的植物,叶纤红趁院子里没有,从空间拿出那把大剪刀,挑了些不起的枝条,剪下来丢进空间,打算在里面养活后,再移植到老家院子里。
  最重要的是,她知道了灵水对植物的作用,除了能长得更快更茂盛之外,还能让植物产生变异。
  她没别的要求,只要能让花开得比外面这些大就行。
  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没有人打理,这些新开花的颜色从粉红变成了淡粉色,花也好像变小了,跟铜钱差不大。
  叶纤红印象中的藤本蔷薇,不是应该长得更好的吗?
  前世不管是厦门的鼓浪屿,还是深圳的笔架山,很多独门独户的老别墅的院墙上,都会种成花墙,花漂亮,开的季节又长,让原本老旧的房子,有了种难以形容的美。
  前世叶纤红买的房子小,没地方种,这一世有机会,她肯定不会错过。
  回到家里,意外地看到爸爸妈妈站在家门口,等她回来。
  叶纤红有些内疚,这才想到自己居然没有配钥匙给父亲,想到以后他来虞城工作,肯定会经常过来这边,老是让他在外面等怎么行?
  打开门进屋,给他们倒了杯水,陪着他们在沙发上坐下来,开了电视机。
  叶妈妈的脸在看到女儿后,就有些焦躁不安,此时望着女儿,嘴唇动了动,又似乎害怕什么,又缩了回去。
  见妈妈欲言又止的模样,叶纤红了然地站起来,去自己房间的床头柜,打开抽屉,拿出那叠报纸紧紧包着的钱,回到客厅,放到妈妈面前的茶几上。
  “真的又卖了二万?”叶知书望着面前这个长方形纸包,双手放在膝盖上无意识地握紧,又放松,因为紧张,手有些哆嗦。
  “是啊,给了同样的价格。”叶纤红见妈妈因为紧张,居然没勇气伸手把钱打开,抖开外面的纸包,露出里面两叠整齐的钱,全是崭新的百元大钞,对于穷怕了的一家人来说,很有冲击力。
  “你真的打算全部用来给家里造房子,不给自己留点做嫁妆?”叶知书看到钱,面色反而平静了,此时又问道。
  这钱全是女儿自己赚到的,如果她留着自己用,不跟她们讲,他们也没有办法。
  女儿大了,有自己的打算,这样很正常。
  在农村里,或许有养女儿卖女儿的父母,为了一点点钱,把女儿嫁到火坑里。叶纤书无疑不是这样的人,她疼惜女儿小时候吃的苦,所以不愿意委屈她。
  一个女人身边有些钱,也是底气,即使嫁到有钱人家,也不会害怕。
  “妈,你怎么还问这个?”叶纤红搂住妈妈的肩,笑道。
  经过这些日子的调养,妈妈身上不再像以前一样,全是骨头了,虽然依然瘦,到底长了些肉,这让叶纤红特别安慰。
  “我是怕你后悔。”叶妈妈转身过来,伸手摸了摸女儿的头,语气又是欣慰又是难过地说道:“你是女孩子,总要嫁人的,家里的房子造好后,以后就归安安了,我怕你没想清楚,所以才特意问问你。”
  “妈,你放心吧,我的就是安安的,就是你们的。”叶纤红把身子缩进妈妈的身体里,轻轻说道。
  第七十八章造房子计划
  造房子的事确定下来后,一家三口都很激动。
  特别是郑建国,辛苦工作这么多年,却没有攒下一分钱,内心其实非常愧疚。
  他们现在住的老房子,还是父亲在世时造的,分给他当新房,里面的家具也是那时候打的,这么多年都没换过。
  他自己苦惯了,住的差一点不在乎,却不能苦了儿子。特别是是儿子一年年长大,很快就会到说亲的年纪,如果家里还是这付样子,谁家的闺女肯嫁过来?
  好在女儿懂事又能干,郑建国觉得这样的闺女,比别人家亲生的还孝顺。
  一家人坐下来,讨论造房子的细节。
  这一点叶知书没意见,倒是郑建国想去村支书那里批一块三间房的地基,打算造三间二楼,楼上多备几个客房,就算女儿嫁出去了,也给她留个固定的房间,方便她随时回来住。
  老房子这边只有两间地基,地方小了点,腾挪不开。
  叶纤红没有反对父亲的意见,只是把自己画的草图拿出来,说了自己的计划,给父亲参考。
  郑建国一个乡下男人,哪里建过这种乡村别墅,只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望了女儿一眼,又有些不踏实,造得这么漂亮,四万块应该远远不够吧。
  “爸,你放心,照我这样造,花的钱其实差不多。”叶纤红指着图纸解释道。
  现在农村造房子,除了工匠,其它小工都是邻居帮忙,不用付钱,只要待饭就行。反正下次别人家有类似的事,还得还回去。
  而造别墅,唯一增加的就是人工,毕竟结构发生了变化,加工难度也增加了,同样的房子,那样造只要一百工的话,这样或许要一百三四十工了。
  郑建国听女儿这样一解释,觉得也有道理,就不吱声了。
  至于把旁边那块空地换过来,他也觉得问题不大。大不了自家多用些地,跟人家换好了。
  如果在老家盖起这样一栋小洋楼,肯定是村里独一户,郑家这么多年被人看不起,也该扬眉吐气了。
  这样一想,郑建国反而觉得女儿想得周到,于是拿起纸笔,重新画了张图纸,包括新房子地基的位置都作了调整,尽量照女儿的要求去做。
  叶纤红看爸爸认真在画图纸,知道他同意了自己的方案,就没打扰他,拉着妈妈起身,准备出去一趟。
  爸妈难得来一趟县城,叶纤红打算和妈妈去一趟菜市场,买些好吃的招待她们,顺便再买些肉菜让她们带回去。
  叶知书这回也不推辞了,女儿既然有本事赚钱,吃得好也正常,没必要亏待自己。
  这一点母女俩倒很像,有钱了舍得花。不像有的农村妇女,有钱了也不舍得用,宁愿藏在家里被虫蛀,说到底是穷怕了,没有安全感,有钱傍在身边,才睡得踏实。
  不过叶知书更多考虑的是儿子安安。
  男孩子发育期间,营养确实很要紧,特别是姐弟俩都是早产,身体本来就比普通人弱,以前家里穷,吃不起,她也没办法。现在他姐姐有这个本事,当然不能再苦了儿子。
  儿子现在还不到一米七,实在太矮了,她巴不得他能长得一米八。
  男人么,身体高大强壮才好,能保护家人。
  像胡向阳这样就不错,身高有一米八几了,看起来非常健壮有力量,又是当警察的,说出去有面子,所以她一眼就相中了。
  女儿跟他如果能成,肯定不会被人欺侮,她跟她爸也就放心了。
  就算是安安,有一个当警察的姐夫,也多了个靠山。
  回来的路上,路过一家配钥匙店,叶纤红配了两把钥匙,准备一把给弟弟,一把给家里,这样爸妈来了,就不要等她了。
  到了家里,恰好听见有电话打进来,叶纤红连忙过去接,原来是温俊打过来的。
  从章诗萍那里得到明确的答复后,温俊就急着联系叶纤红,希望从她那里拿到泡菜,那中午就可以试菜了。
  温俊是粤省人,家里长辈大多从政,上面的哥哥姐姐,也都在基层混出个模样了,他作为家里的幼子,从小被宠坏了,性格又跳脱,所以父母也没有逼他进机关。
  母亲娘家那边的亲戚,大多是开饭店酒店的,他对这一行倒也有兴趣,于是在深圳开了家王子饭店,没想到生意居然很红火,这让家里的长辈大跌眼镜。
  因为章诗萍的原因,他把深圳的饭店交给职业经理人打理,自己离开家乡来到虞城。偷懒了一些日子后,恰巧本地一家饭店因为经营不善要转让,他接了过来,经过重新装修,建成王子饭店在虞城的分店。
  不知道是不是口味原因,这边饭店的生意,比起深圳那家,差了不止一点点,这让他非常苦恼,一直在寻找对策。
  前几天听蒋建辉提起,说从嫂子那里吃到的泡菜,味道如何如何鲜美,他不屑一顾,认为在吹牛。
  他是干饭店的,什么泡菜没吃过?有时候大鱼大肉吃多了,腻得慌,吃点清口的泡菜换换口味,确实是不错。如果没事经常吃,难道不怕肠胃不舒服?
  蒋建辉也没有跟他啰嗦,第二天见面时,拿出一个保鲜盒给他,里面装了切好的泡萝卜和豇豆,叫他自己品尝。
  这一尝,他惊为天人。
  做饭店的人,大多对美食敏感,能分辨出美食细微的区别,不像普通人,判断的标准只有一个,好吃或不好吃。
  这样的泡菜,绝对算得上极品了,比他自家饭店做的不知道要好吃多少倍。
  温俊相信,只要顾客点了这道凉菜,在上主菜前吃几片开开胃,绝对胃口都会好一倍。
  如果把它做成免费的餐前小吃,在顾客坐下后就赠送一碟,说不定顾客尝了之后,菜都会多点几个。
  这样想着,他就不淡定了,打听到这泡菜是女朋友的好姐妹叶纤红自家做的,急不可耐地找女朋友帮忙。
  章诗萍听说后一口答应,当天服装店下班后,就匆匆赶到叶纤红家里,找他算帐。
  第七十九章泡菜生意
  “你好,叶小姐,如果方便的话,我想现在就过来拜访,顺便谈谈泡菜的合作细节。”温俊在谈工作时,就像换了一个人,特别彬彬有礼和特别有耐心。
  “行,你过来吧!”听说他愿意亲自过来跟自己谈,叶纤红更加满意。这说明温俊非常重视泡菜,到时会比章诗萍说的多订一些也说不定。“你知道我的地址吧?”
  “知道,知道。”温俊连忙回答。“你稍等一下,我马上过来。”
  挂了电话,叶纤红看时间还早,就进了厨房。
  除了苏思诗上次带走的,空间里还剩三十多坛泡菜,叶纤红自己最近倒没吃,所以厨房并没有放。既然温俊等一下要过来,肯定得提前在厨房放几坛,万一他等一下要带走,再从空间拿就来不及了。
  于是手一挥,厨房的角落多了五坛泡菜。
  里面空间小,放多了也不行,万一他五坛也嫌少,那只能借口放在附房,提前从空间拿出来了。
  回到客厅,坐在爸妈身边。
  爸爸已把图纸画好,虽然比不上专业的绘图师,不过比自己潦草的图却好得多了。
  “谁要来?”叶知书刚才听女儿打电话,似乎有客人要过来,问道。
  “是章诗萍的男朋友。”叶纤红随口回答。
  忽然想起爸妈似乎跟她没见过,又解释了一句:“是一个开饭店的老板,打算来买我的泡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