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1节
作者:
向晚葵 更新:2024-05-15 14:03 字数:4076
每个人都喜欢跟家里条件好的人打交道,他也不例外,特别是男孩子说话有礼貌,更给了他好感。
所以就忍不住多说了几句。
郑兴安听从他的建议,从四个颜色各挑了一件,拆了包装后平摊在塑料布上,等着顾客上门。
“其实衣服好不好看,要看穿在身上的效果,很多卖衣服的人,都喜欢自己当模特,穿在身上给顾客看。”小伙子又提醒了一句。“你长得又高又帅,为什么自己不穿一件呢?说不定顾客看到你穿得这么帅,就有想买的欲望了呢?”
“谢谢大哥,你的意见真的太有用了。”被一个陌生人夸自己帅,郑兴安又得意又难为情。
不过心情很不错,第一次出来什么都不懂,却碰到一个愿意指点自己这个菜鸟的大哥哥。
几个颜色里,他最喜欢橙色,于是脱了身上的衣服,换上一件大码的橙色t恤,就算没镜子,他也能感觉自己穿上后,特别帅气。
“这就对了嘛!”小伙子夸奖道:“你穿在身上这么帅,连我看到了都想买呢?”
郑兴安更加不好意思了。
“还有,你的价格这么高,如果想要顾客接受,不如说是从广州或者香港那边批发过来的——”小伙子又给了他一条建议。
这时候的年轻人,都以穿粤港的服装为时尚,以用粤港的电子产品为潮流,听粤语歌为时髦,所以很多摆摊的小贩,都以香港货为噱头,招揽生意。
“这不是骗人吗?”安安瞪大了眼睛。
“这怎么叫骗人,这叫包装——”小伙子一付你果然还是太嫩了的表情。
郑兴安皱了皱眉,心里不愿意接受这个建议,觉得这样做,就是欺骗顾客。
不过他也聪明,没有明确反驳隔壁大哥的话,毕竟他是真心为自己好,不能一句话不对,就反怼回去。
见安安不说话了,小伙子明白了他的想法,只是笑了笑,没有再出声。
不同的家庭教育和人生经历,会有不同的价值观,他虽然只有二十多岁,在社会上摸爬滚打了五六年,有些道理明白得比同龄人早。
人家男孩子有这么好的家教,他何必非要人家学坏呢?
“卖鞋子喽——正宗的香港货,快来买啊!”不过为了证明自己的话,他突然扯开嗓子叫卖起来。
话音刚落,在路边闲逛的人,就把视线投过来,有几个已往他这边走过来。
小伙子朝郑兴安挑了挑眉,一付“你看我说的没错吧”的表情。
郑兴安被他逗乐了,觉得这个大哥哥比自己还要孩子气。
不过这样一来,心里某根一直绷着的弦,似乎一下子拉开了,作为响应,他扯开还带着变声期男孩的嗓门,大叫了一声:“快来买喽——正宗的原创潮牌,比香港人的衣服还要漂亮哦——”
两人一唱一和,还真的把周围的人吸引过来了。
“这件就是你身上穿的那件衣服吗?”有个学生模样的男孩子走地来,指指摊上摆的衣服,不确定地问道。
“没错。”郑兴安兴奋地回答。“我这衣服是香港人开的工厂做的,质量好,款式漂亮,不信你穿上试试看——”
男孩子已看到了衣服穿在郑兴安身上的效果,早就动心了。听说要三十九块,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买了一件跟安安身上的同色t恤。
卖出第一件,郑兴安一下子找到感觉了,他又拆了一件橙色的t恤,卖力地吆喝起来:“快来买喽!正宗的原创潮牌,比专卖店的还要漂亮,只要三十九块,不要错过哦——”
隔壁小伙子这一会儿时间,也只卖出一双鞋子,见郑兴安开了挂一样,整个人突然变得自信满满,不由怔住了。
这小子,厉害啊!
自己才卖出一双鞋子,他却已卖出了三件t恤,这样下去,他赚的钱比自己都要多了。
不行,这样太丢脸了。
那小子可是什么都不会,还是自己刚教了他几招,没想到徒弟一学会,马上就超过师傅了,这叫他情何以堪?
想到这里,他又卖力地吆喝起来。
郑兴安能这么快卖出去,其实还是占了衣服款式的便宜,真正的推销水平,完全还在初级。
这件他自己设计的潮流t恤,对虞城人来说,还是一种全新的款式。
这个时代的大多数t恤,要么是纯色的,要么是胸口印几个英文字母,几乎没有印卡通图案的。当然一些国外的大牌子,比如米老鼠授权的服装品牌,还是有卖类似的款式。
只是虞城是小地方,像米老鼠这样的大品牌,根本买不到,所以安安这件衣服,就占了先机的便宜。
这种时尚的款式,大人看了或许没什么感觉,那些中学生就不一样了,感觉胸口有了这么一只帅气的卡通羊,自己都变得帅气了许多。
所以等叶纤红胡向阳找到弟弟,看到他边大声吆喝,边回答围在面前顾客的问题,两人面面相觑。
原已经做好了弟弟一件衣服也卖不出去,一个人孤零零地坐着发愣的准备,没想到恰恰相反,他的生意居然这么火爆?
这个自信满满,能言善辩的男孩子,真的是自己的弟弟吗?
看来自己太悲观了,弟弟经过这些日子的锻炼,已开始成长了。
当初订了五百件衣服,看样子远远不够了,得再多下一千件的单子才行。
还有的事情也得提前准备了,比如注册品牌和公司,原本以为小打小闹,没必要这么早做准备。
如果其它人看这款t恤好赚钱,抢先注册商量和品牌,那弟弟的心血全部泡水里了,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第三十八章好消息
胡向阳的惊讶比叶纤红更浓,他一直觉得女朋友把弟弟保护得太好了,这样下去,会把安安培养成一只软脚虾,没想到自己错了。
郑兴安不但没有就成软脚虾,而且看情形,比他见过的同龄人都要自信和能干呢?
难道这就是叶纤红与众不同的地方?她的教育方式和眼界,自己根本看不明白?
叶纤红悄悄拉了拉胡向阳,示意他后退。
既然安安摆摊已渐入佳境,就没必要去打扰他了,于是和胡向阳一起回家。
到家后,她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章妈妈,叫她帮忙再做一千件同样的t恤。
考虑到橙色和白色受欢迎,她调整了颜色的比例,章妈妈答应了。
解决了这件事,叶纤红才心情愉悦地在沙发上坐下来,身体放松,头舒适地仰靠在椅背上,脸上的笑意怎么也掩盖不住。
弟弟这个惊喜来得太突然,也来得太大,让她大喜过望。
因为前世的经历,叶纤红其实是个没有安全感的人,所以容易多思多虑。
在她看来,一个家庭里面,如果其它人都没本事,只靠一个人撑着,那这个家随时会因这个人的意外,而出现变故。
同样,这个人肯定也会很辛苦,因为他背负着整个家庭的重担。
所以她把父亲安排到工厂里,让他先尝试着管理几人规模的小工厂,就是希望他能熟悉企业的运作流程,并把技术优势发挥出来,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慢慢成长。
对弟弟,因为年龄原因,她的目标一直没有确定,除了希望他能快乐享受学生生活之外,只要求他能适当接触社会,培养一些兴趣爱好及情商。
让他设计卡通图案,也是一时之间的心血来潮,并没有想过会有收获。
不料弟弟在这方面的天赋和兴趣,远远超出自己的想像,没过多久就有了成熟的设计效果图。
更让她惊喜的是,弟弟居然主动要求干暑假工,于是她调整计划,给弟弟布置了新的暑假作业,卖五百件他自己设计的t恤衫。
原以为这个能难住弟弟了,毕竟他给大家的印象,一直是害羞和腼腆的,独立去卖东西,是非常考验一个人的胆量和口才的。
就算叫叶纤红自己去卖东西,说不定也会放不开手脚。
没想到弟弟的成长速度,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计。
叶纤红有种被大奖砸中的幸福感,所以脸上的笑容,怎么也停不下来。
如果弟弟在经商方面也有天赋,那以后这个家,就不需要她一个女孩子辛苦支撑了。
家里有爸爸和弟弟两个出色的男人,足够替她和妈妈遮风挡雨了。
她可以过自己向往的生活,在家睡睡懒觉,跟朋友去各地旅游,品尝特色美食,做个无所事事的小女人。
胡向阳在叶纤红身边坐下来,见她笑得合不拢的嘴的样子,突然有种被忽视的忧伤。
在叶纤红眼里,果然弟弟比男朋友重要啊!
自己升职了,也没见她这么开心过。弟弟会卖衣服赚钱了,就让她得意成这样?
“干嘛这付样子?”见胡向阳沮丧地撅着嘴,叶纤红不满意了,伸手扯了扯他的嘴角,恶狠狠地问:“我弟弟这么能干,你不开心吗?”
“开心,怎么会不开心?”胡向阳被她扯得不得不咧开嘴角,说话也变得含含糊糊:“他是我的小舅子,赚钱厉害当然是好事,将来你的嫁妆也会多一些,我是求之不得——”
“那你还这付表情?”叶纤红不满地瞪了他一眼。
她当然不是真的在意,只是喜欢跟胡向阳这样闹。
这个男人的脑路,有时候也很奇怪,会莫名其妙地吃醋和小心眼。
心里其实明白他的感受,叶纤红坐直身子,突然抱住他的头,在他嘴上亲了一下,调笑道:“小弟弟要乖啊,不能乱吃醋,这样姐姐才会疼你——”
胡向阳被她撩得心头火起,猛地身子贴过去,按住她狂吻。
两人一起倒在沙发上,一时间吻得有些忘我。
门突然被敲响,把两人吓了一跳,胡向阳连忙松开双手,坐起身子。叶纤红不自然地用手背擦拭了一下嘴角,确定没有沾到口水,才站起来去开门。
“姐,我带去的二十件t恤,全部卖完了。”门口站着的居然是神彩飞扬的郑兴安,看到姐姐打开门,兴奋地大叫。
回来的路上他一直在计算。
如果一件t恤赚十块钱,那二十件t恤,就等于赚了二百块钱,才晚上一会儿功夫,就赚到了爸爸以前一个月的工资,把他自己也吓了一跳。
这时候他才感觉到姐姐的厉害,难怪她能短短的时间内,就开店、办工厂、造新房子。原来做生意赚钱这么快。
他甚至不想读书了,希望以后就这样赚钱养家,让家里人过得更好一点。
不过他心里有数,姐姐肯定不会同意的,所以暗暗计划着,想趁着暑假有空,好好赚点钱。
“真的吗?你太厉害了!”叶纤红同样兴奋地大叫。
看了一下手表,才七点多,也就是说,弟弟在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里,就把衣服卖光了,这远远超出了她的预计。
虽然已知道弟弟今天的生意很顺利,但是这速度,实在太逆天了!
伸手激动地搂住弟弟,另一只手习惯地去揉他的头发,这才发现弟弟已比自己高了大半个头,现在想像以前一样,直接伸手摸他的头顶,已经有点吃力了。
安安今天却反常地没有躲,站在那里任由姐姐蹂躏自己的头发。
这突如其来的成功,让他全身心满满的幸福感,急需有个渠道发泄一下。而姐姐表达关爱和兴奋的方式,正是他熟悉而喜欢的,所以他站在姐姐旁边,一动不动,只是傻傻地笑着。
胡向阳看他们姐弟两个,像孩子似的在门口胡闹,连进屋都忘了,受不了地走过去,把两人拖进屋,关上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