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4节
作者:
向晚葵 更新:2024-05-15 14:05 字数:3367
带来的酒曲也一直放在柜子里,没顾得上做。
叶纤红倒没心思去猜保姆的心思,既然家里材料都有,就把糯米拿出来,简单淘洗了一下,泡在水里。
现在把米泡好,明天上午过来把饭煮熟了,就能做酒酿。
她会在诗诗家做这个,除了酒酿本身美味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跟保姆一样,也是想给诗诗姐这个产妇,好好补一补。
产妇吃酒酿好处很多,不但能促进消化,增进食欲,还对产后体虚有很好的效果。
最大的作用,是产妇如果乳汁分泌不足,它能促进乳汁分泌,增加奶量。
诗诗姐一直在用母乳哺育宝宝,同时有两个孩子需要喝奶,也不知道够不够他们吃?
“米要泡多久?”苏思诗好奇地问。
虞城乡下做酒酿的人家很多,她小时候也吃过。
只不过后来家里做生意了,有钱了,妈妈天天上街大鱼大肉买回来吃,根本没有想过再做这些食物。
她对做吃的也不算擅长,也没有想过自己动手试一次。
“大概一天吧!”叶纤红回答。“明天我再过来做给你吃。”
“好。”听说她明天还来,苏思诗笑着回答。
两人坐下来聊了一会,话题自然离不开大宝和小宝,两张婴儿床就在两人面前,宝宝这时候正睡得香。
“建光哥还没给他们取名字?”叶纤红好奇地问。
或许是因为他们在诗诗肚子里时,她就用精神力跟他们打过交道了,虽然是诗诗姐生的,却有种特别的亲切感。
有时候甚至比她更盼望他们长大,到时可以和诗诗姐一起带着他们,去外面风景秀美的地方游玩。
“在蒋家,两人现在是瑞字辈,你建光哥想用秀外慧中这个成语来给他们取名。”苏思诗笑着回答。
纯粹比个人修养,她不过初中毕业,蒋建光却是中专生,差得不止一点。
所以取名这件事上,她没有硬着要自己来,而是交给了他。
“蒋瑞中和蒋瑞秀?”叶纤红自言自语了一句。“我倒是觉得不错,又好记又有内涵。”
有人说琼瑶影响了一代人,九零后的名字,因为他们的父母或多或少看过言情小说,所以名字里总有泽、凯、浩等这些字,前世一些班级里,老师总觉得学生的名字大同小异。
瑞中和瑞秀算是少有的好名字,她非常喜欢。
“是吗?”见叶纤红一下子就猜中了,还夸名字好听,苏思诗脸上的笑意更盛了。
不知道是不是两人说话的声音太大,吵到了孩子,大宝突然醒了过来,睁着乌溜溜的大眼睛,四处张望,居然没有像别的孩子一样哭闹。
“啊哟,大宝醒了。”叶纤红看到后,稀罕死他了,连忙走过去把他抱起来。
孩子现在真的是一天一个样,虽然还没满两个月,身上的皮肤看起来白里透红,嫩得掐得出水。
把他抱在怀里,感觉整个人都变软了。
“你这么喜欢孩子,真应该生一个,可惜还不到结婚年纪——”苏思诗笑着调侃了一句。
她总觉得小红在这方面比较怪,别的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或许也会喜欢孩子,但是绝不可能到这个程度。
更多的自己还是个孩子,连结婚的打算都没有。
“是啊,明年才到二十周岁。”叶纤红叹了一口气。
自己重生到十九岁,确实是好事情,毕竟十八九岁,是人的一生中,最美好的年纪。
但是同样有缺憾,就是结婚生子,还得等几年。
以前这种感觉没这么强烈,自从诗诗怀上双胞胎后,她的母性也被激发出来了。
“很快的。”苏思诗笑着安慰了一句。
接过大宝,给他喂了奶,重新放到婴儿床上。
大宝也不哭闹,只是睁着眼睛好奇地望着她们。
“诗诗姐,我先回去了。”叶纤红望着他可爱的模样,有些受不了,准备回家。“明天再过来帮你做甜酒酿。”
“好。”苏思诗也没拦她。“我一会联系一下那边,看那块地有没有被承包出去?”
自己现在无职业一身轻,可以整天在家陪儿子女儿玩,小红还有这么多家公司,不可能像自己一样,整天陪自己聊天。
“行。”叶纤红叫道。“如果还在,我们抽个时间去看看。”
这件事她不想再等了,早日定下来,早日准备动工。
她希望结婚前,就把这件事办好,等到了结婚生子的年纪,她就可以丢下工作,在农家小院里养花种草,养鸡养鸭,陪着宝宝一起长大。
第七十章承包
第二天早上,叶纤红再次来到苏思诗家。
今天过来,自然没有空手过来,带了一些空间的蔬菜,以及诗诗姐最爱吃的蜜饯。
“小红,你能抽时间来陪我,就不容易了,怎么好意思让你带这么多东西过来?”见小红进来时,手里提着一只大袋子,苏思诗不好意思地叫道。
“没什么?就是一些家里产的东西。”叶纤红可没跟她客套,把东西拿出来,放在厨房的塑料筐里。“你别嫌我小气就好。”
又把蜜饯拿出来,放在茶几上,给她当零食吃。
叶纤红自己不大喜欢吃这种蜜饯类的甜食,反倒是汤汤水水的水果罐头,还可以接受。
最近没时间做这些,诗诗姐自然没有口福了。
“只要是你拿来的,全是了不得的美味。”苏思诗自然知道这些东西的珍贵,哪里会嫌弃?
坐下来喝了一杯茶,叶纤红站起来,去厨房蒸糯米饭,准备做甜酒酿。
把米重新淘了一遍,向保姆要了纱布,铺在饭架上,把米倒上去,放进锅里蒸。
当然也可以直接用电饭煲煮,不过蒸出来的米饭更干,做出酒酿也更均匀。
等到糯米饭熟了,叶纤红把它倒出来,装在一只洗干净的搪瓷盆里,用饭勺把饭弄散,然后凉在那边。
“小红,每次看你做吃的,都特别认真,像是艺术家在创造作品。”苏思诗走进来,看到叶纤红认真的样子,笑着说道。
自己每次做吃的,相对比较随便,难怪蒋建光总说没小红做得好吃。
同样做家常菜,外观也没她做得漂亮,看来是不够用心,应该跟小红学一学。
以后不打算去上班了,安心做个家庭主妇,连饭都做不好,那就太失败了。
“是吗?”叶纤红就笑。“没那么夸张吧?”
不过做菜认真,那肯定是真的。
前世看过《小森林》,总觉得桥本爱扮演的市子,把做菜当成一种信仰,那认真的表情,让人动容。
或许这是两国文化的差异,他们那边每次吃饭前,还会双手合什,说一句我开动了。
似乎在感恩食物的来之不易,反观国内,经济稍微好一点了,浪费的食物,一年可以养活几百万人了。
叶纤红有了空间,虽然食物取之不尽,但是不会胡乱采摘,需要多少,就做多少,很少浪费。
“是真的。”苏思诗肯定地说道。
糯米饭很快就凉了,叶纤红拿出酒曲,考虑到煮了两斤糯米,就倒了大约三克酒曲,然后仔细搅拌均匀,最后在饭中间挖一个洞,便于观察酒酿的进度。
把那块纱布洗干净,盖在搪瓷盆上面,放在一边。
大热天的,不需要额外照顾它,也能自然发酵。
做完这些,她开始和保姆一起收拾蔬菜,中午炒来吃。
“叶小姐,中午的饭菜,我来做吧!”自己才是保姆,老是坐着吃主人朋友做的饭菜,她感觉不好意思。
“也行。”叶纤红也没勉强,反正这些蔬菜味道好,跟做法关系不大,主要是材料本身味道更鲜美。
吃了午饭,两人不顾开气炎热,交代保姆照顾好宝宝,准备出门。
苏思诗已经联系过那边的村支书,知道那块地方还没承包出去,告诉他自己明天带朋友过来看,先要不给别人了。
那边自然答应了。
两人开着车过去,不过半个小时,就到那边了。
那是一个扇形的山沟,三面环山,只有中间一块盆地,山脚下还有一个超过五十亩的大水库,非常适合建农庄。
这边的山坡也比较缓,非常适合种果树。
“怎么样?不错吧?”见小红也不怕热,到处走走看看,苏思诗笑着问。
她第一次过来,也被这个地方吸引了。
主要是三面被山围住,非常幽静,有种世外桃源的感觉。
而且这块盆地面积大概有一百亩,足够她们种上各种想种的东西了。
还有一个好处,就是这边有一条机耕路,不用修路,这宽度也足够开一辆小轿车进来了。
“确实不错,我们租下来吧,免得夜长梦多。”叶纤红说道。
虽然知道这种可能性比较小,但是真的被人抢先了,想再找一块这样的地方,还真没那容易。
“好的,这件事我去办,以后我是这里的大掌柜,你是二掌柜。”苏思诗得意地笑道。
于是两人去村里。
这边因为离村远,走路要二十分钟,大家嫌来这边耕种麻烦,于是决定租出去。
事情谈得很顺利,当苏思诗从包里拿出两万定金后,当场就签了合同。
承包期定了三十年。
定了这么长的时间,主要是怕果树和水库有产出后,马上要还给村里了,那就可惜了。
叶纤红甚至希望签五十年,因为她清楚,越到后面,承包费越高。
不过有三十年也不错了,总不可能一辈子,就在这里度过。
回到家里,两人找了纸笔,商量开发步骤以及具体的开发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