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建康城外 落难宅男
作者:陌路慢行      更新:2024-05-15 18:35      字数:2798
  “小郎君,醒醒!”
  一道温和而急切的声音反复在耳边呼喊,伴着剧烈的摇晃。
  方晨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顿时被阳光炫得发晕,揉了揉眼睛后,发现眼前是一个满脸沧桑的男子,年龄目估有四十多岁,穿着一身葛布衣服,腰里系了根布带,赤脚上满是泥巴;头上挽了个乱糟糟的发髻,明显是古代人的打扮。
  再看周围,身旁有条三十来米宽的河流,入目处尽是土路、农田、水塘,远处虽然有山,但都不高,不像是山区;
  还有不少人在附近田间劳作,打扮与眼前男子大同小异。
  重要的是,不见一座高楼大厦,也不见一辆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连自行车都没一辆。
  “大叔,你是在…?”
  他刚想问对方是不是拍戏,话出半截,又意识到不对劲,周围根本没有摄相机和剧组人员,而且,这人说的是吴语,他能听懂,是因为在魔都上过学。
  “小郎君,没的事吧?”
  男子见状又问道,眼中泛出焦急之色。
  “哦,我没事。”
  方晨摇摇晃晃地站起,学着古代人的礼仪对着男子拱了拱手,他也不知道是否正确,但相信对方看得懂。
  “小郎君,使不得,使不得。”
  男子顿时有些慌乱,急忙后退几步。
  方晨见状垂下双手,试探地问道:“大叔,这里是哪?现在是哪位国君当政?”
  男子说道:“这里是永盛村,是哪位国君当政,我就不晓得了。”
  但方晨已经得到了想要的答案,至少确定了这是在古代,也就说,他穿越了。
  他之前在租住房里熬夜网购,付款时多输了一个零,把一周的生活费搭了进去,申请退款时却怎么都进不了那个网站,接着莫名其妙地晕了过去,醒来时就是这一幕。
  眼前的男子不知国君是谁也正常,普通百姓能填饱肚子就不错了,谁会去关心朝廷大事?
  他抑制住内心的惊骇,又施了一礼问道:“请问大叔,离永盛村最近的城池叫什么?”
  “当然是建康城的啦,小郎君,你确定没事?”
  男子又关切地问了一句。
  “哦,我真没事。”
  方晨也不好继续追问,于是拱手道:“多谢大叔了。”
  也就是说,他穿越到了离魔都两百多公里的金陵,时下叫建康,他历史学得不错,知道这是南北朝前后的叫法,那么年代就在三国和南陈之间了。
  刚准备告辞,却一想,自己现在无处容身,好不容易与人搭上话,可不能就这么走了,于是厚着脸皮说道:“大叔,我因为遭遇盗匪,差点丢了性命,好不容易逃脱,结果流落这里,现在身无分文,不知大叔能不能收留我几天?大叔放心,我不会白吃白住,有什么活我都干。”
  本以为会被拒绝,因为古代百姓大多食不果腹,多一个人就多一张嘴,没想到男子却没有迟疑:“小郎君不要客气,我家离得不远,走几步就到了,要是不嫌弃,就在家里住下,想住多久都行。”
  说着伸手一指:“小郎君请随我来。”
  方晨说道:“有劳大叔了。请问大叔怎么称呼?”
  男子客气道:“不敢,我姓陆,叫陆贵。”
  方晨说道:“那我就称您为贵叔了。”
  陆贵急忙摆手:“不敢,不敢,小郎君叫我名字就好的啦。”
  跟着陆贵走了一百来步,一路上尽是鱼塘、桑树,田里则长着绿油油的稻秧子。
  稍顷之后,到了一个占地几十平米的篱笆院前,院里座落着几间泥坯茅草房。
  “贵哥,有人来了?”
  一个年近四十的妇人正坐在院里洗衣服,见状疑惑地问道,同时好奇地打量着方晨。
  旁边还有两个孩子,一个七八岁岁的男孩,一个五六岁的女童,都躲在妇人身后,怯生生地伸头瞅着。
  方晨连忙打招呼道:“方晨见过叔母。”
  他也不清楚怎么叫,金陵一带在东晋前也讲吴语,但与魔都隔了好几百里,又是将近两千多年前,怎么称呼他真不清楚。
  “小郎君不要客气,乡下人没这么多讲究。”
  妇人连忙回应道。
  “这位小郎君被盗匪抢了,要在家里呆几天,你给他收拾一下那间屋。”
  陆贵适时说道。
  妇人眉头一蹙,又舒展开来,低眉顺眼地说道:“晓得了。”
  方晨脸上不由有些发烧,他一眼看出,陆贵家的情况并不好,实际上,古代老百姓家境有几个宽裕的?不饿死人就谢天谢地了,哪怕在建康治下也一样。
  他连忙说道:“贵叔,叔母,你们看家里有什么活需要我做,就只管吩咐,我能吃苦的。”
  妇人面色一缓,看向陆贵,陆贵说道:“这个等一会再说,你饿了吧?先吃点东西。”
  说着又给妇人使眼色。
  妇人叹息一声,又进了厨房,过了会后端出一碗不知道用什么熬成的粥。
  “多谢叔母。”
  方晨肚子早咕咕叫了,见状客气一声后接了过来,咕咚咚灌了下去,感觉稍稍好了些。
  妇人眼中泛过一丝不忍,接过碗说道:“小郎君,再给你盛一碗吧!”
  方晨摆手道:“多谢叔母,不用了,我已经吃好了。”
  他脸皮再厚,也不可能只顾自己吃饱,那样就是没心没肺了。
  妇人见状松了口气,点头道:“小郎君稍等一会,我给你收拾一下屋子。”
  方晨说道:“叔母,不着急,贵叔刚才是准备下地干活吧,我也跟着去。”
  “使不得,使不得。”
  这下两口子都慌了,方晨身上的衣服式样他们是没见过,但料子一看就精细的很,而寻常百姓只能穿葛衣,也就是麻布衣服,哪怕是有钱也不行,所以认为方晨肯定出身望族,不过是落难了,这样的人怎么敢让他干农活?
  方晨也意识到这点,又说道:“贵叔,叔母,你们别担心,我也是寻常人家出来的,不是你们想的那样,这身衣服是从盗匪那里顺出来的,要是方便的话,麻烦叔母帮我拿件衣服换上,免得引人注意。”
  “好,好,娘子,把我的衣服给小郎君拿一套。”
  陆贵长出了口气,他实在不想和名门望族的子弟有什么交集,却没质疑方晨顺出来的衣服为什么这么合身。
  妇人很快翻出一套葛衣,方晨谢过一声后进了屋里,费了老大劲才套上,原先那套睡衣就团成一团,连同拖鞋塞到了角落。
  值得一提的是,他之前有些文艺范,所以头发留得很长,一直垂到了肩头,倒是避免了一些麻烦。
  挽髻他不会,于是找了根布条,从脑后扎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一下自己,顿时觉得接上了地气。
  下一刻,一股悲愁涌上了心头。
  悲的是再也见不到家人了,如果发现他失踪,父母不知道该有多难过?
  但事已至此,也只能面对现实了,幸好还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都已经成家,不愁没人照顾父母,况且少了他这个拖累,家里想必会过得更好吧?
  愁的是混吃等死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如果他还是以前那样得过且过,百分百得饿死,但该做什么呢?
  之前在学校学的是电子商务,到了这个年代想专业对口?简直就是笑话了,又没有其他什么技能,别的穿越者靠卖肥皂、制玻璃赚得盆满钵满,但他可不记得这几样配方,连怎么晒精盐都不清楚。
  方晨反复想了想,始终没什么主意,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正想着,外面传来了嘈杂声,竖耳一听后,发现来了其他人。
  方晨心中不禁一突,感觉十有八九是冲他来的,难道有人发现他可疑,要抓他送官?
  这章修改了一下,增加了些内容,原先是早上醒来后码的,先发出来看能否通过审核,陌路前几天是想买本战争题材的,就像《猎杀1894》一样,结果没通过,于是只好写一下闲适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