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
作者:
月离争 更新:2024-05-15 19:02 字数:4751
“钟、钟岚……”
……
来人走到她们面前,正是喘得喉咙像是随时要炸掉的颜清文。
他体质弱,突然爆发短跑速度,又急刹于她身后,这一折腾,白皙脸颊泛起脆弱的红晕:“刚刚刚才那那个是是是我……是我……”
“别急,你缓口气说话。”
钟岚怕他把舌头咬着了,将手上喝到一半的绿茶递给他:“朋友,喝口水冷静一下。”
颜清文接过绿茶,痛快地灌了一大口,陆杉杉阻止不及,只焦急地在旁扯了扯好友的小手,而她似乎全然没意识到这举动有什么问题。待他缓下来后,终於将话说利索了:“刚才那个,是我堂妹,我们祖父是同一个,是三代以内的血亲……根、根据我国婚姻法,我跟她是不能结婚的,只是刚好她今日起得早,在路上碰见了,就一起走了一路。”
“啊,嗯,好,我知道了,”钟岚一时没明白:“你是跑过来跟我科普婚姻法的……呃!”
胳臂被掐了一下,她转头就看见满脸恨铁不成钢的杉杉。
颜清文脸颊淡红未消,被她一言说得有点下不来台,清俊小脸略显困窘。他低下头来,比之前还慌不择言,恨不得原地消失,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
“我,我说完了,没什么事先走了,今天天气挺好的。”
“嗯,挺好,拜拜。”
接着,这个平时走路有风,从不跟着其他男同学起哄疾跑的文艺少年,又一溜烟的跑了。
今天的天气,已经好到了这个程度吗?
钟岚仰脸,早上七点的阳光和熙,给不出她想要的答案。
她低头的时候,看见手上空荡荡,一拍额头:“我让他喝一口,怎么还把我的绿茶顺走了!”
“……”
饱览各大台言口袋书的陆杉杉,对好友毒性深重的情商,一时震惊得无法言语。
在前往教学楼的路上,尝试组织语言──那是间接接吻吧?特地跑过来跟你解释,应该是喜欢你啊?科普婚姻法又是什么鬼啊,岚岚你的脑子是黑洞吗?怎么能想到哪里去的?
糟点太多,直至开始做题,她也想不出来应该怎么表达。
物以类众,人以群分。
而午休的时候,钟岚这位小伙伴的黑洞脑子,已经把这事情忘了。
是日放学后。
钟岚迫不及待把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在群里汇报,并且向维拉德跟希尔道谢。
【圣骑士】希尔:客气了,不过它的作用有限,不会为你带来太多不劳而获的财富。其实我认为它根本不能与艺术作平等交换,维拉德应该给出更高的诚意信仰光明神的圣骑士长,果然是本群硕果仅存的良心之一啊。
【人类】钟岚:不不不,太高的运气,我也承受不来啊!横财什么的,我也没想过,能够不倒霉已经很好了。
【血族】维拉德:群主快禁了他俩的言!你不要再水群了,快去码字[敲碗.jpg]
【维拉德被群主禁言10分钟】
昆仑位面的群员们纷纷刷起了‘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不信抬头看,群主饶过谁’幸灾乐祸,倒是群主把他禁言之后,只淡淡发了一句‘恭喜’之后,就没再说话了,也不知道是恭喜维拉德的求仁得仁,还是恭喜钟岚的好运气。
于是,她擅自地认定为后者。
【人类】钟岚:谢谢^_^
十分钟后,从小黑屋里被放出来的维拉德逮着方才幸灾乐祸的昆仑群友大呼没人性,被一只妖魔质疑没人性,仙君们或以表情包回击,或表示不跟处男计较,气得他打了一大串的*$(%(乱码,怀疑是用头撞出来的。
和群员们水了一会群之后,她便关掉手机,开始码字。
《文娱》的加更求票效果不错,短短一周,月票数已经到达了637张,她要加更12章──有些作者存稿不足,求月票的时候只能把加更数目记下,每日加更一章,当成加更日数。为了刺激读者投票和打赏的热情,她每晚检查票数,只要达到涨幅要求,就立刻加更,涨多少个五十票,就加更多少章,绝不拖延!
这种即投即有的加更态度,更是刺激了读者的拉票热情,让讨论区里更加热闹,形成良性循环。偶尔有小号来蹦跶,也很快被其他读者的帖子压下去,翻不起浪花。
钟岚考虑再三,决定趁着这次劲头,把读者群也开起来。
读者群的作用很大,让散养的读者有了凝聚力,加深对作者的感情,把单纯对小说的喜爱,转移到作者本人身上……话是这么说,但群内气氛如何,还得看管理员的水平。
为了减轻管理压力,一群暂时只收正版读者,粉丝榜上有名的,会预留位置,给足了优待──这些花钱打赏的,除了表达对作者的喜爱,也享受被同一作品读者之中的优越感,让他们私下打钱给作者,就是不用分给终点一半,他们就没这么高的热情了。
群主是钟岚本人的作者扣扣号,而管理员暂时只由牙刃担任。
[置顶][精华][评论]完美文娱系统终点一群已成立!
1.由于管理员有限(就是只有我跟老大),管理不过来,暂时只开一群,待老大忙完加更,有空进行管理员筛选后,会加开群数,没能进来的读者不用着急,将得到版主一个热吻,没错,是我,想要吗?
2.只收正版读者,进群需出示全订截图
千人大群,不到一个小时,申请讯息就爆掉了!
申请爆满,牙刃却是一个个的去审核,忙了足足两天后,扬言再也不想看见终点的订阅纪录画面了,钟岚内心过意不去,以庆祝开群为名,又加更了一章,特地感谢各位读者为书迷群成立而付出的努力。
作者说一千句,都比不上一章加更来得有力实际。
读者群里热情高涨,消息刷得飞快,钟岚在群里象征式地欢迎了一下,就被闪得眼睛疼,关群码字去了。而她也很有先见之明,在建群前把好友添加关掉了,不然下一个被爆掉的就是她的作者扣扣号。
身为终点风云人物,她前脚开了群,作者扣扣号码就传遍了整个论坛。
幸好,她用的是重新注册的新号,用大号的话,以前初中在贴吧上的中二病黑历史和真身都要被搜个底朝天。在这蒙昧的网文年代,她在保护自己私隐方面也做得很到位,让磨拳擦掌想教训一下神秘新人,看清楚他是人是鬼的黑子扑了个空。
自得到胸针的第一天,钟岚就随身带着。
虽然没天上掉馅饼,偶尔也会下雨,但频率和正常人差不多了──听到陆杉杉感叹今年真旱,听得她脚下一打滑,差点原地扑街。
异位面神明给予的好运,如润物细无声,以最意想不到的形式来临。
第29章 029
十二点, 豪华别墅。
king size大床上, 翻滚着一个瘦削的青年。
他界于男人与少年之间,脸庞清秀,眼眶下是深深的黑眼圈,乍看一去, 很有成为下一件网瘾猝死事件主人公的潜力。独自生活在复式别墅里, 家中三个佣人轮流伺候他的起居, 然而富裕的他在现实里只是个默默无闻的高配加强版留守儿童。
毕竟,华夏版图辽阔, 不是每个富人都能成为名人,闷声发大财, 只求在家乡风风光光, 不求出国扬威的亦为数不少。
青年的父母就是其中之一。
父母是有钱而无大名的企业家, 而身为富二代的他,自小生活在老家,现实中社恐严重,曾经拒绝上学, 害怕人群密集的地方,也没办法自然地跟外人交谈。平日佣人在别墅里,尽量避免跟他进行交谈,他的物质需求很低, 三餐和想什么时候吃到的要求用纸条写好放在门外。对佣人来说,他是个很好应付的雇主,在别墅高薪轻松, 更毋须受气,简直是理想工作。
他是爸妈的老来子,头上又有哥哥承担责任,虽然不理解什么叫社交恐惧症,总觉得儿子是太娇气,被自己养毁了,可是也狠不下心用棍棒教育,便一直惯着幺子,让他在老家的别墅里发展自己的兴趣,画画唱歌,反正养他一辈子也养得起。
但是,在网络上,青年有另一个身份,名气比暴发户双亲更高,也更文艺。
终点玄幻频道的知名神壕,苍殊。
向往修仙的他,只看玄幻频道,扣扣好友列表里全是在普通读者中高不可攀的大神写手,平时联系感情,一到每个月投月票的时候,就跟他称兄道弟,而他只因为帮上了心爱作者的忙而高兴。
曾经有一次,两神相争第一,在最后关头,与苍殊关系最好的作者城轲落后五百票,他直接给他刷了七百票,反超第一名两百票,稳坐第一,狠狠打了第二名傲笑小生的脸!
七百票,就是七万块。
月票榜第一的奖金不过是一万块,这金钱投入,亏到家了。
但苍殊不在乎,他在乎的只是心仪作者的面子,钱花了就花了,是高兴钱。
而众所周知,这位神壕对玄幻情有独钟,盟主列表里亦全是玄幻小说,从来不看其他题材的作品。他们不知道的是,自己一口一个苍哥的人,其实今年不过才二十一岁,比很多写手还要年轻,学生一样的年纪。
中午太阳最暴戾耀眼的时候,绒质的深紫窗帘将窗外的光线严实地遮挡着,当苍殊从床上爬起来的时候,发了好一会怔,不知今夕是何年,直至打开手机,才算确定了时间。只不过,中午还是晚上,对他来说都毫无意义,毕竟他不需要上班上学,可以没有紧迫感,从容地做想做的事情。
他眨了眨眼睛,浓密上翘的长长眼睫在下眼睑投下一道浅浅的阴影,与他的黑眼圈融为一体,撕漾开颓唐的一角彩纸。他抓过放在床头柜上的平板电脑,点开终点小说网的app应用,看到书架里的书只有寥寥三本更新了,淡色嘴唇被他委屈地咬了咬,彷佛存粮将空的小仓鼠。
在追文方面,富二代跟大学生并无二致。
“大家都好懒惰啊!”他自言自语,声音质感比外表更年轻,像变声失败的少年:“算了,先把更新的看了,投张月票表扬勤劳的风大。”
只是,区区三本小说的三章更新,完全满足不了一位读者。
读者往往是贪婪而永不餍足的,苍殊对物质需求很低,在精神上面却如饥似渴,连吃饭洗澡都捧着平板,多少本都看不够。加上他对玄幻题材的偏执,即使这是超主流频道,也不够他老人家看的。
书虫如饕餮,而好书似美食难寻。
在床上翻了个身,苍殊点开玄幻频道,榜单不过换了两天,上面出现的新书都被他看过了,剩下能供他淘金的,就只有[最近更新]了,里面的小说往往只有三两章。对动辄百万的终点读者来说,看这种书,无异于饥荒时期吃观音土,越吃越饿。
好气啊!
苍殊半垂眼帘,委屈巴巴地捧着手机,黑白分明的杏眼泫然欲泣。
他不抱希望地刷新着后台,幻想一刷之下,又有作者更新了──他收藏了过百本小说(大部份都是粮食系,极少数才是放在心尖尖上的佳作),在网站流量最高的特定时段,一刷新就有作者更新也是常事。
不巧,他追文的作者似乎都不喜欢在中午更新。
这一刷,却刷出了一本不存在于他书架里的小说。
“《完美文娱系统》?听书名就不像是玄幻的,终点又出bug了吧。”
大家都知道他不看玄幻以外的书,他对龙堡之流的写手论坛更没兴趣,不看网文的时候,就听歌画画。是以《文娱》虽火,他扣扣好友里的书虫朋友都没不识趣地向他强行推荐,而作者之间,争宠都来不及了,怎么会把土豪读者推给别人?于是,他对都市频道的超级新人,是一无所知。
苍殊瘪着嘴,又刷新了数次,这本bug犹如钉子户,稳居于他的书架第一。
终於,他忍无可忍,点进去小说界面。
“果然是都市文,没意思。”
都市频猎美流风行,可惜苍殊对女人兴趣索然,至今仍是处男,总觉得都市小说太局限。
比起发财,他更想修仙成神,破碎虚空,飞天遁地。
这时实在无聊,又难得入了他的眼,才勉为其难地看起来。
“又是草根出身的主角?算了,把他当成没灵根的入门弟子吧,重生回到过去?这好像是都市热门梗,绑定了系统……系统有什么用啊,信仰值,听着像是要做功德来增加修为的设定……”苍殊代入修仙的逻辑,就像身边没有三文鱼吃,只能用牛油果蘸酱油当代替品,闭着眼睛来催眠自己,这就是三文鱼肥美的油脂感!没错,这是一本修真小说!
挪用前人书籍,站在巨人脚下,不就是夺舍流吗?
这个主角,明明满肚子坏水,做出来的事却赚了好处又赚了名声,真过瘾!
不知不觉,竟追到了最新一章,看到主角林适出人意料,宛若柳下惠拒绝了小影后的爬床,抚平她内心的不安时,殊竟然对床上的一人起了好感。
只不过,不是清纯貌美的小影后。
而是临床而不乱,为美色所动仍能坚守本心的林适。
再往后翻,却发现已经是最新一章,翻无可翻,苍殊才意识到,自己居然追完了一本玄幻题材以外的小说。
这,还是他的第一次啊!
原来都市小说也可以这么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