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和主角绝逼是真爱 第29节
作者:
颓 更新:2024-05-15 20:34 字数:4965
“……火龙术!”
在蜜儿的控制下,那条巨大的火龙向老约翰冲去。此时空中响起了如笙的鸟鸣,火凤凰扇着翅膀飞向了火龙。比起八米长的火龙,凤凰只有火龙的爪子大小,然而在所有人的目光下,那只殷红色的鸟用它那小巧的爪子抓住了火龙的脊梁,然后用力扇了下翅膀,向上飞起。
纯粹由火元素构成的火龙宛如拥有了实体般真的被火凤凰提起,蜜儿看着这一切,瞪大了眼睛:“火、火凤凰?”
在这个世界中,火凤凰是当之无愧的火系神兽。火龙像是被吸收了一样越来越浓缩,而火凤凰身上的羽毛则是蒙上了一层亮丽的金红光,它鸣叫了一声,扇了下翅膀。浓郁的火元素从羽毛中流泻而下,直直冲向蜜儿。
巴特嗔目欲裂:“小姐——”
“轰!!!”
广场上烟雾弥漫,许多白纸在高温下直接碳化,纷纷扬扬地吹起落下。一个身影狼狈地从灰尘中跑出来,那是背着蜜儿的伊诺克。
“咳咳!呛死贼爷了!”
蜜儿在伊诺克的背上哭得带雨梨花:“呜呜呜,爷爷在的话,才不会让一只鸟欺负我!”
巴特和艾利克悬着的心终于放下,然而他们还没来得及松口气,就看到老约翰微笑地站在他们面前了。棕发男子什么也没说,但那高高举起的拳刃已经很好地说明了一切。
一道光划过。那道光是如此无声无息,就连老约翰也是直到那道光接触到他的身体后,才察觉到那道光的存在。
“咯噔。”
老约翰按着自己破开的胸口,向旁边望去。精灵的脸上依旧没什么表情,然而他手上的弓那颤动的弓弦说明了一切。
“原来有个箭圣啊……”老约翰瞅了一眼将他的胸口刺穿的箭,那支箭不偏不倚正好从他胸口的第三颗星星中穿过——这是人心脏的位置:“要麻烦小主人修理了。”
佣兵小队也一样错愕,他们不仅震惊自己的队友深藏不漏,同时也震惊那个与他们打了这么久的棕发男子竟然是个机械傀儡!精灵看着老约翰伤口处的电线和零件,然后将目光移到了杜泽那边。他举起了弓,搭上了箭,这次瞄准的是修。
“束手就擒。”精灵说。
修松开了杜泽,他偏头问,那表情甚至带了一点天真无邪的味道。
“你觉得你有这个能力?”修弯着眼在笑。“你是不是忘记了?这里可是……侏儒遗迹。”
“醒来吧,亚夫结。”修的声音很轻柔,像是在呼唤一个沉睡的小孩。
察觉到不对,精灵毫不犹豫地松开了手,但是那支箭最终还是没有射中目标,老约翰再次用身体接住了那枚箭——对于机械傀儡来说,身上的部件随时有新零件替换,而小主人是万万不能受伤害的。
精灵再次抽出箭,但已经来不及了。地面在剧烈晃动,整个广场从中间裂开了一道大缝,一架银白色的巨型机械傀儡从地底爬出。它虽然很大,但非常精致,胸口上涂了六个星星,整个线条异常流畅,每一个弧度都恰到好处,就像是一个艺术品。
传说卡巴拉生命之树的每个圆都有守护的大天使,因此侏儒们用最好的材料建造了十个六星机械傀儡,分别冠以传说中大天使的名字,放置在每个广场底下。每一个六星机械傀儡都相当于一个……武神。
即使佣兵小队不知道侏儒的这些传说,但他们依然感觉到危险,那完美的机械傀儡给他们带来的强烈压迫感,是只有从他们的长辈那里才能感受到的。
冠名以亚夫结的机械傀儡温顺地跪在侏儒小小的身影面前,垂下了它优美的头。修摸了摸它的外壳,眼前的机械傀儡所有零件都是用最高级的材料做成,这是侏儒族最高的科技结晶。
“消灭他们。”
亚夫结接到命令后,银白色的外壳上一瞬间爬满了灰色的符文,它转向佣兵小队,眼睛的光转为攻击的深红色。
“嘭——”
只是一个照面,巴特就重伤失去了战斗能力。精灵的箭一直精准地射向亚夫结的眼睛和关节处,但根本破不开亚夫结的防御。精灵一向淡淡的表情终于出现了波动,那是感受到死亡的恐惧。
越来越严重的事态让某个状况外的蠢萌终于反应过来:艾玛主角难道现在真的要干掉佣兵小队?等一下,先不说宿敌艾利克,佣兵小队中的伊诺克可是你以后的小弟,还有蜜儿那小萝莉也是后宫候选人之一!主角你要炮灰掉你的潜在小弟和妹子吗!?
杜泽想了又想,还是没有找出主角为什么一定要干掉佣兵小队的原因,只能再次归为一个对话选项引发的血案。
某个蠢萌试图拯救那些潜力股:“他们、必须死?”
主角你的小弟死了谁来伺候你,你的妹子死了谁来让你推,你的宿敌死了谁和你纠缠一生——所以主角你要三思而后行啊!
闻言修偏头凝视着身边的黑发青年,琥珀色的眼睛中溢满了晦暗的情感。
“听到你的话。”修说:“我觉得他们必须死。”
“嘭!”
艾利克狠狠撞到墙上,他的右手骨折了,血从头上流下,覆盖了他一小半边脸。他看着那毫不留情地虐杀他同伴的机械傀儡,从脖子上扯下一个菱形的水晶吊坠。那个吊坠中充满了金黄色的液体,中间包裹着一个元素符号。没有丝毫迟疑,艾利克碾碎了吊坠。
“快过来——”
金色耀眼的光芒瞬间爆开,还在苦思冥想修的话中含义的杜泽触不及防地被光照个正着,痛苦地闭上了眼睛。然而此时杜泽却觉得身上一紧,一个人抓着他迅速后退。
修伸出手,却连杜泽的衣角都没抓住。他瞪着突兀地出现将杜泽带走的伊诺克,声音中充满了愤怒:“亚夫结!!!”
亚夫结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抓向了伊诺克,然而当它抓住了伊诺克后却停顿了一下,机械傀儡疑惑地张开手,它的手上什么都没有。在另一个方向,伊诺克的身影渐渐显现,他带着杜泽,冲进了包围艾利克等人的光圈。
强光闪过,广场上没了佣兵小队的身影,同时也没了黑发青年的身影。修看着他们消失的地方,他的指甲深深插入自己的肉中,小小的身体颤抖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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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看,不许想,不许碰!
这家伙是我的。
——【黑匣子】
作者有话要说:宿敌:我很欣赏你……
主角:你可以死了。(召唤机械)
读者:一个对话选项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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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我很欣赏你……
主角:真巧,我也是。(扑倒读者)
作者:一个对话选项引发的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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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混血》是某颓以前脑补的一个构思,只有设定,连大纲都没有,所以现在的《混血》节选都是现写的= =。
第37章作者:从前有个精灵公主从天而降。
身体有一种分解又重组的恶心感,杜泽再次张开眼时,世界已经变了一个样。眼前已经不是侏儒遗迹那金属的银灰系,此时他所在的地方是一个空旷的石室,地上巨大的魔法阵刚刚散去了光芒。
死里逃生的佣兵小队狼狈不堪,艾利克将手中破碎的吊坠扔在地上,用手抹了一把额头的血,解释着:“这是光明神殿分部。”
杜泽瞬间就觉得自己落入了敌人的大本营,他虽然早有预料宿敌怎么也不可能一出场就被主角解决掉、肯定有保命的玩意儿,但宿敌君你自个儿逃跑就成了,为什么要带上一个围观群众?还是说你们的目标一直都是主角,小生只不过又躺枪了吗?wtf!下次小生一定要装备一个钛合金膝盖!
“嘿!艾利克,我把你要的人偷过来了!”伊诺克的声音中充满了自豪:“没有贼爷偷不到的东西。”
杜泽怔住。正在为巴特施放高级治愈术的艾利克闻言对伊诺克露出了“多谢”的笑容,他的视线扫过了杜泽,然后专心给巴特疗伤。蜜儿担心地守在一旁看着,精灵将弓收在身后,他盯着指间的戒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之前的战斗太过激烈,那枚戒指上布满了裂痕,一看就知道已经损坏了。
杜泽面无表情地看着伊诺克围绕着他转圈,那名盗贼对他表达了强烈的好奇。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伊诺克。”
小弟你好,小生是你前辈。
“你手上拿的是什么书?戴的这个是什么?侏儒做的机械吗?”
这是看了就会死节操的书,你不懂我的忧伤。
“你和那名侏儒是什么关系?说真的,我第一次知道侏儒是这么可怕的生物,他的脾气比我认识的那个矮人还要恐怖。”
主角憋屈地等了他小弟四年能不暴躁吗,你们闯进来的时候主角都要爆发了——感谢你们替小生承受了这场家暴。
“你怎么不说话?”
小生在发自内心地感激你们。
“艾利克,”盗贼哀嚎一声:“这家伙真的是人类?不是机械傀儡?一句话都不说,什么表情都没有!”
艾利克轻咳一声,手中的光芒暗了下来,巴特的脸色已经好转很多,蜜儿小心翼翼地握住了壮汉的手,要哭又要笑的表情非常别扭可爱。艾利克站起来,他的右手依旧软绵绵地垂下,然而金发碧眼青年却没有在意,他走到杜泽面前,轻声道:“我很抱歉用这样的方法将你请过来。”
艾利克看着杜泽,眼睛中一片温和虔诚。“我是为了你……”
“艾利克!屏息!”伊诺克突然神色大变,他不顾一切地叫出来:“有迷失花的味道!”
然而已经太迟了,除了察觉到的伊诺克,其他人纷纷倒下。杜泽只觉得身体好软,软得他根本站不稳也抓不住什么东西,就像一摊烂泥一样软在地上,再也直不起身来,浑身上下充满了无力。虽然没有中迷药,伊诺克也没蹦跶多久,他被精灵一个手刀砍昏在地上。艾利克艰难地抬起头,看向做出这一切的精灵,一脸的忧伤不解。
“西蒙……为什……么?”
被叫做西蒙的精灵将一朵紫蓝色的小花收起,他避开了艾利克的目光,走到了杜泽的身边。黑发青年毫无抵抗力地被精灵扛起,手中的书自然滑落。在离开前,西蒙回答了艾利克的问题。
“为了精灵族。”
***
关于二次被劫,一路上杜泽只有两个字来形容:呵呵。
从越来越茂盛的树林来看,精灵应该是想要带他前往精灵森林。自从第二纪元后,精灵族就宅在精灵森林与世隔绝。为了防止其他种族的骚扰,精灵族在精灵森林布下了幻阵,只有知道入口的人才能进入精灵族的居住地,否则只会在精灵森林中迷路打转。大约是怕杜泽记住了入口,西蒙弄昏了杜泽。然而因为杜泽的零点还原,某个苦逼读者一次次醒过来然后又被一次次弄昏。到后面,两个人都变得很憔悴。杜泽无言望天,从精灵的表情来看,他一定是最不配合的人质。
从最后一次昏迷中醒来,杜泽发现他终于抵达了传说中的梦幻之地——精灵国度。
无论在哪本奇幻文中,精灵一定是最迷人的种族或之一。在某些传说中,精灵诞生于生命树,他们拥有梦幻般的美貌和神秘的气质,擅长诗歌与艺术并且亲近大自然,居住的地方是人间仙境。这样美丽的种族同时也拥有强大的实力,每个精灵都是天生的弓箭手,能与植物灵兽交流,独角兽就是精灵族的特产之一。可以说,没有精灵的奇幻文不是好文。
因此,在yy文中,小说中的主角如果前往精灵族,那么他将收获一箩筐能歌善舞实力强大的漂亮妹子和小弟。作为yy文之一,《混血》自然也不例外……不例外……例外……外……
你信吗?
读者们:呵呵。
《混血》的精灵族剧情是从主角离开失落之地展开的:主角通过金属金字塔的传送阵,离开了失落之地。主角的幸运值突破了精灵族千万年来布下的重重障碍,竟然让他随机降落到精灵族的生命树上,吸收了生命树宝贵的树汁觉醒了精灵血脉——到目前来说剧情还是很爽很正常的,接下来一页知邱就开始丧心病狂地告诉读者什么叫做专业坑主角三十年不、动、摇!
精灵女王带领精灵杀到生命树,看到他们的瑰宝竟然被一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精灵吸得一干二净。精灵女王刚准备狂化,她的手下就发现一件事:主角竟然可以吸收“污垢”——原来精灵族现在正面临一个危机,生命树不知道为什么被“污垢”污染,诞生出来的精灵都是堕落的黑暗精灵。精灵们找了很多方法,都无法除去“污垢”。
看到这里,读者们的心咯噔了一声:这种要坑爹的节奏……
在所有读者绝望的目光中,作者非常开心地写下去:精灵族将主角抓起来,将他关在生命树下,强迫他吸收“污垢”。主角被关了整整一年,最后勾搭上生命树才被放出来。然后在精灵女王不能置信的目光下,主角打开了生命树,放出了所有“污垢”,将整个精灵族都……污染了。
作者表示,主角喜闻乐见地收获了实力强大的漂亮妹子和小弟。
读者表示,作者我要和你谈人生。
一想到那凶残的剧情,杜泽顿时觉得整个人都不好了,尤其是看着手脚上紧紧缠绕的枝蔓,联想到书中的修也是被这样被捆在生命树下,心情更是微妙。
某个苦逼读者此时待在一个大树根下,西蒙将他扔在这里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所以他至今还不明白精灵为什么要将他抓过来,而且某个蠢萌发现了一个异常严峻的现实……
小同你在哪里啊小同!
杜泽拼命回想,才勉强忆起他最后见到同人志时,好像还是在佣兵小队那里,之后他被迷昏了,所以同人志现在也许、可能、大概在宿敌君那里……?
小同你快回来!你和他是没有结果的!!!(尔康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