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节
作者:三千风雪      更新:2024-05-15 20:40      字数:3894
  二人的菜式大多相同,也有不同的,陆遥还没吃,就拿着筷子碎碎念半天。
  “这个肉我也不爱吃,这个我也不吃,这个太多了我不吃。”他看了眼李明珠的饭碗,好似还有一点能放下鸡腿的空隙,于是道,“鸡腿我也不要……”
  他小心翼翼的夹着鸡腿,在李明珠冒尖的饭碗上,冷静沉着的放上了最后一个鸡腿,再确保李明珠的饭盒一点儿东西都塞不下的时候,陆遥松了一口气,命令道,“吃吧!”
  李明珠看着自己的饭碗,哭笑不得。
  “我吃不了这这么多。”她瞥见陆遥的碗里,基本只剩白饭。
  这小祖宗似乎还没有感觉,不服道,“你每天就吃猫吃的那么一点,所以才这么瘦,生个什么病你就完了。”
  李明珠把鸡腿夹回去,“我不会生病的。”她道,“况且吃鸡腿是小孩子才有的特权。”
  陆遥莫名其妙的成为了小孩子,又见李明珠夹回了一些菜给他,“你光吃白饭吃的下吗?”
  李明珠说这话时,语气都可以说的上是温柔了。
  陆遥的性格单纯的像一张白纸,但凡不喜欢一个人,不喜欢的也光明磊落,不会在背后搞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脸上就能明晃晃的写着‘老子看你不爽’几个字。
  但是他如果喜欢一个人,那也十分明显,陆遥喜欢她,就对她好,对她好的方式也特别简单,像小奶猫会把自己心爱的小鱼干分一半给铲屎官一样,陆遥虽然不是小奶猫,但这种分食行为也差不多。
  李明珠心情很不错的想道:他也不是很讨厌我。
  陆遥的喜欢,也喜欢的单纯。
  在他的眼里恐怕男女之爱和朋友感情都没有分开,混沌的搅在一块儿,统称为喜欢,也就是传说中的好感度。
  人们对优秀的人,尊敬的人,玩得来的人,都会有这个好感度,陆遥的喜欢就这样简单。
  李明珠便十分喜欢陆遥的这份单纯,没有许多弯弯绕绕,脑子里也没有龌龊的思想,她守着这份干净的如同山间清泉一样的单纯,就像当年陆知对她做的一样。
  显然,陆知是眼瘸才会觉得李明珠单纯,但李明珠没有眼瘸,陆遥确实干净的让人心生好感。
  李明珠道,“下午是不是还有一千五的长跑?”
  陆遥吃着饭,点了点头,“有。”
  李明珠看他吃的太急了,拧开了一瓶水给他,“别吃这么急。”
  陆遥拿过水猛灌,二炮在边上站着,看着李明珠。
  李明珠无奈的笑了下,“下次吧。”
  二炮诡异的看了一眼陆遥,跑了。
  陆遥没见着二炮的神情,光看见李明珠对二炮那个笑,心里面憋屈的很,想道:她从来没对我笑过。
  李明珠道,“有长跑还打算中午就吃这么点儿白饭,不要命了?”
  李明珠光看他吃,自己倒很少动筷子。
  饭吃完了,陆遥的手机响了。
  准确来说,是从吃饭开始,他的手机就震动个不停,电话短信跟不要钱似的轰炸他。
  李明珠问了句,“不接吗?”
  陆遥拿着餐巾纸在嘴上胡乱的擦了两下,没擦干净,李明珠叹了口气,只好伸手给他嘴角抹了下。
  这动作就过于亲昵了,李明珠下意识的做出来,等回过神的时候,陆遥愣了一下。
  李明珠道,“干什么,这么大个人了吃饭都吃不好,你下巴是漏的吗?”
  她凶巴巴的补充了一句,“接电话。”
  来电的依旧是陌生号码,无论是短信还是手机。
  李明珠看了一会儿,看出点端倪来了,“怎么都是陌生号码。”
  陆遥道,“我不认识她们。”
  李明珠开口,“二部的?”
  “一部二部都有,我都不认识。”
  “女生?”
  说到这里,陆遥古怪的看了她一眼,慢悠悠道,“男生也有。”
  李明珠愣了下,扯着嘴角,“是你自己太招摇了。”
  “我又没强求他们喜欢我,哎呀,哥的这英俊的长相太招桃花了。”陆遥说着,还翘起尾巴来了。
  说到这里,李明珠总算明白陆遥为什么不接电话了。
  八成是他的电话号码又被挂到了那个论坛上,此时打进来的多半是一部二部伸长了小手想要勾搭他的学姐。
  陆遥不常用手机,就让它在边上嗡嗡嗡的震动,李明珠有点儿强迫症,替他关机了。
  她关机前看了眼手机屏幕,屏保果然是杨幂。
  陆遥这口味从初中开始就没变,喜欢仙剑三里面傲娇双马尾的唐雪见,爱屋及乌的连带喜欢杨幂,到现在为止那破铃声都是爱的供养,听得李明珠耳朵都起茧子了。
  “我下午有一千五,你给我送水。”陆遥命令道。
  李明珠等陆遥吃完了,才一口一口吃起饭来,她咽下去道,“不去。”
  “为什么不去?!”陆遥叫道,没想到李明珠会拒绝,这架势,就差跳起来质问她了。
  “人多,挤,热,吵。”李明珠言简意赅的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准确来说,是因为陆遥要去跑着一千五百米的长跑,跑道边上的黄草地人才特别多。
  上午男子一百的时候,校方就注意到了,为了陆遥还特别安排了校纪检队的成员和学生会纪检部配合工作,这可算是省一中建校以来的头一遭。
  李明珠吃完了道,“上赶着排队给你送水的人这么多,你随便挑一个拿,能累死你吗?”
  陆遥理直气壮的反驳,“万一她们给我的水里投毒怎么办!”
  李明珠冷笑一声,心想:投毒?放迷药还差不多。
  “放心,她们暂时不会因爱生恨,在你单身的情况下。”李明珠道。
  陆遥还是不干,“我不喝,喝了别人的水我就会死的。”
  “等你死了我再去给你收尸。”李明珠冷酷道。
  “你这人怎么这样的?”陆遥叫道,“没有人性!”
  李明珠懒得理他,陆遥一天要抽十几次疯,要是每回都搭理他,他还不上天了。
  中午休息时间一过,陆遥就得去准备下午的长跑了,他下去的时候还愤愤不平的警告李明珠,“我到终点一定要看见你,要是你不来,你就等死吧!”
  李明珠权当他空气。
  陆遥到下头,就不得不面对各种各样的搭讪,好在女孩子腼腆的占大多数,就算有胆子大的,结伴冲上来和他搭讪,陆遥也能三下五除二的打发了。
  他实在没心思和女生调情,一想到李明珠竟然对他这么冷酷,陆遥心里就来气。
  十分钟后,广播播报:请参加高一男子一千五百米项目的运动员到检录处检录,请参加高一男子一千五百米项目的运动员到检录处检录……
  李明珠在台上听到这条广播,心里动了动。
  顾小飞是学生会宣传部的,秋季运动会学生会人手不够,连带着把宣传部的成员也拉到了操场动员起来。
  他匆匆忙忙的走上看台,又匆匆忙忙的走下去,走到半路,班里同学拦着他问,“诶,顾小飞,一千五百米咱们班有谁参加啦?”
  “杜宇轩吧,一千五百米好像是高一高二高三的一起跑的!”顾小飞喊道。
  “班长也去啦!”那人喊道,“咱们要不要去给班长加加油啊!”
  你们要去就去呗!记着别去太多人啊,人去的太多了学生会要说的!”顾小飞提醒道。
  “知道啦!我们派几个代表去,放心,不给你们添麻烦!”
  “就是,一千五百米跑完了,万一班长脱水了怎么办,没人扶他,摔地上不是痛死了,我们准备几块巧克力去吧。”
  这人话一说完,李明珠心里动摇的更加厉害。
  她猛地想起,陆遥这人有洁癖,万一别人扶他,他不干怎么办,按照这祖宗的龟毛脾气,这事儿绝对可能发生在陆遥的身上。
  李明珠猝不及防的想起,如果她记忆没有出现偏差,陆遥初中的时候有低血糖,有……
  李明珠想到这里,脸色猛地沉了下来。
  她心里一股火气冲上来:陆遥有低血糖,还敢去跑一千五百米,这是嫌自己命太长了还是怎么样!
  她站起来,三步作两步往下走,顾小飞看见李明珠往下走,大惊失色,心道:我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李明竟然从看台上走下去了!
  他感慨道,难道是听说班长没人扶,终于爆发出了一波同学友爱了吗?
  顾小飞喊道,“李明,我带你去吧!”
  李明珠完全无视他,心里窝火,直接往检录处走,心道要叫她抓到陆遥这个不知轻重的小王八蛋,一定要把他的皮都扒掉一层。
  哪知道还没等李明珠走过去,她光是站在人群后面:这前面最起码围了五层,画着各种各样精致妆容的小女生,挤在一起,一点儿缝隙都没有。
  李明珠站定,顿时布满黑线,这情形,别说是想进去抓陆遥了,哪怕是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女同学们面色激动,活像是看偶像来的,这场景和追星也没差多少,李明珠找了半天突破口,才不得不气急败坏的承认:这局无解。
  不过一会儿,枪声响起,随着音乐的爆发,一千五百米长跑正式拉开帷幕。
  陆遥在长跑的运动员中十分明显,周围的男同学都穿着背心短袖,恨不得把自己的肌肉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展现给跑道周围的小女生看——尽管大家都知道,这群小女生都是来看陆遥的。
  而陆遥本人,穿着黑白相间的长袖长裤,把自己裹得牢牢的,一点儿福利也不给他的迷妹。
  跑道两旁的学生会工作成员拉扯着嗓子喊,“各位美女!不要陪跑!不要陪跑!我知道你们都冲着陆遥来的!但是不要陪跑!你们可以到赛道末尾等陆遥!”
  李明珠听了汗颜,一看就知道这学生会小哥一天都饱受折磨,上午的时候还遮遮掩掩的说话,下午的时候就直接拉开嗓子喊‘来看陆遥的都往赛道后面站!’。
  学校对其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毕竟‘追星’这种行为,自古以来都是无法克制住的一种群体行为。
  陆遥此时领先在队伍前,他每次跑过看台,加油声和尖叫声都要比别人响亮个十倍,搞的后面的男同学很是没有面子。
  李明珠左右为难,下来都下来了,也不好再回到观众席上,于是跟随着队伍的大流,在比赛快结束的时候,走到了终点线后面。
  此时的终点线,已经聚集了很多人,裁判举起了手枪,目前的第一位依旧是陆遥。
  随着他越来越靠近终点线,终点线周围女生的尖叫声也水涨船高,最后在一片吵闹声中,陆遥不负众望的夺得第一。
  他速度慢慢的缓了下来,别的选手一到终点就趴在来迎接的同学身上,另一些则恨不得像死狗一样瘫在地上。
  只有陆遥慢慢的走着,好似在恢复力气。
  他看着实在是没什么要虚脱的感觉,导致一众等着他摔倒然后占点便宜的女生没法上来,再者是陆遥身上散发着骇人的气场,不止怎么的,众人都能感受出来:陆遥的心情不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