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夫妇的七零奋斗录 第38节
作者:百里流川      更新:2024-05-15 21:00      字数:4165
  徐老在信里说,六七月是不会进行高考的。他们回去后的工作是统计调查这些年高等院校的教学成果,发现情势非常严峻,已经把报告递交给上级了,等批复后或许还要再开会讨论,最快也要到九十月份得到新通知。
  他给林若云寄了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还有一些以前的旧试卷,让她自己练习。
  有了徐老的消息,林若云彷佛吃下了一粒定心丸,学习的动力又都回来了。
  天热起来后,队上也开始放午休。
  趁着午休的功夫,陈老爹带着儿子们去河滩割黄麻,割回来刮皮泡水晒干后搓成麻线。
  吴氏就带着儿媳们出去捡斑竹壳,说是端午要到了,捡一些壳用来包粽子。
  南边的粽叶一向是用斑竹壳,表皮是黄褐色的,上面有紫黑的斑点,内里却十分油亮。刚捡回来时它卷得细细的像烟杆,然后用热水泡上一晚,它整个壳都展开了,还有一阵竹叶的清香。虽然它不如箬叶好看,但更加坚韧,能装下的东西也更多。
  端午头一天也不用上工,全家人就在家包粽子,种类倒是丰富,有啥也不塞的白粽,也有塞红枣花生的甜粽,有往里头装咸蛋的蛋粽,还有极少数的肉粽。
  包粽子还是有点难度,至少林若云学了半小时都没学会,一到捆绳的时候就开始漏米,最后吴氏为了不让她浪费粮食宁可叫她闲着。
  陈爱国陈爱军两兄弟在洗石臼和木槌,明早要用这个打糍粑。
  粽子包好后放在锅里泡水,只等次日烧火煮熟。
  第二天,林若云醒来的时候,糯米就已经蒸好,正往石臼里倒,然后陈老爹父子三人就扛着木槌开始用力捶打饭团,使它更加黏和。
  灶上另一口大锅,里头水咕噜咕噜的冒着泡,经过高温的激发,糯香和竹叶香混到一块,偶尔还能闻到一点肉香和枣香,叫空着肚子的人更是垂涎欲滴。
  吴氏吩咐道:“若云起来了啊,你去切点红糖末熬成糖浆,待会蘸粽子吃。”
  这米团马上就打好了,她跟两个儿媳妇去摊糍粑,小儿媳估计不会,就叫她干个简单的。
  “好嘞。”
  红糖沙沙的,很好切,切完装到碗里,再放到热水里等它融化。
  林若云便到堂屋看她们做糍粑。
  刚打好的饭团还有些烫,所以边上放着一盆冷水,不时点在手上降温,渐渐的饭团被摊成一个圆形,再往上面撒一点黄豆粉,等它晾干。
  弄好后众人就去开始吃粽子。
  粽子口感香甜嫩滑,的确很好吃,不过本地人酷爱麻辣口味,所以才吃半个就嫌它腻。刘氏搁下碗,飞快跑去菜地里摘了两根小黄瓜,洗净和大蒜一起拍碎,再加上盐和辣椒,脆生生的很是开胃,伴着这小菜,先前还说吃饱了的人又多吃了两个粽子,撑得直打嗝。
  吃过后,吴氏就拿了个篮子装了一个糍粑,另外装了七八个粽子,朝林若云招手。
  “若云啊,你今天得空不?要是得空进一趟县城,把这给老三和抗美带去尝尝。”
  林若云自然不会拒绝,“好啊,那我这就去?”
  “行,早去早回。”
  林若云接过篮子绑在自行车后座上,一溜烟的功夫就出了村子。
  **
  进煤厂时,照例拿了个粽子给门卫,再到大姑姐家。
  “今儿家里过节包了粽子,爹娘挂念着你们,叫我给你们送些来。”
  陈抗美笑着接过,“如今你有了车,着实方便,就是老麻烦你给我们跑腿,累着你了。”
  林若云摆摆手,“大姐说什么累不累呢,见外了哈。”
  今儿过节,大姐家里的饭菜也准备得比较丰盛,称了两斤小龙虾,还买了一只鸡做凉拌鸡丝。
  林若云正在屋里撕鸡丝,忽然一个冰冰凉凉的东西塞到她嘴边。
  “舅妈,吃雪糕。”
  原来是丁莉回来了,估计是没想到她会来,没买她这份,就把自个的让给林若云了,自己又下去买了。
  “你看这孩子多亲你啊,你有娃娃缘。你和老三,打算啥时候生啊?”陈抗美顺势问道。
  这结婚都一年了,还没个消息,她有些着急,担心老三两口子是不是身体有问题。
  “这个……看缘分吧,况且爱学现在又不回来了……”
  陈抗美懂了,这长期分居确实容易耽误,可分房子这事不容易啊,哪个单位的住房都紧张,他们也说不上话帮不到忙,于是姑嫂俩换了话题。
  丁莉再回来时就带上了陈爱学。
  这一回陈爱学比先前更瘦,瘦得脸都窄了,加上夏天穿得少,人看上去就更单薄,林若云都有点担心他会被风吹走,中午硬是盯着他吃了两个大粽子,又让他多吃肉和蛋。
  吃过饭,陈爱学把刚带上来的布袋交给林若云。
  “厂子虽然不放假,但是节礼还是有的。这些东西我用不着,你回去用。”
  林若云点了点,里头有一包白糖、一根毛巾,一个喝水的搪瓷罐子,非常大,上面是工人剪影和“咱们工人有力量”的红色标语。
  她看他疲惫,就没多说话,让他靠在沙发上小睡。
  陈抗美也叫她给家里带了一份节礼回去。
  月底桃李成熟时,林若云又去了一回煤厂,陈爱学还是说放假不回家。
  林若云有点生气,要不是看他确实消瘦、又跟门卫打听过他没出过厂,不然她都会怀疑陈爱学是不是在城里有了相好的、或者偷偷去鬼混了。
  七月初,稻田里的秧子已经长得非常好了,分了根,茎叶更加粗壮,县里的指导员下乡指导大伙儿配农药杀虫。
  农药有毒性,喷洒的时候得戴上口罩,也不能挑中午去,容易中毒。
  地里的玉米苞鼓起来,不过两三天的功夫,玉米须变成红色,标志着里头的玉米粒是开始生浆了。又过了一周,玉米须变成卷曲的黑黄色,说明玉米彻底熟了,一年之中最重要的秋收开始了。
  第42章
  因为夏天太热容易中暑, 所以中午是不用掰玉米的,但任务重啊, 于是上工的时间提前了一个半小时, 七点钟就得集合上工。
  其实七点也不算太早,夏季五点半天就亮了,大伙儿晚上也没娱乐活动, 睡得早自然起得早,起来后就先收拾家务。
  这时候就体现出人多的好处了,像陈爱国家, 李氏做饭炒菜, 栓子烧火, 柱子放鸡捡蛋剁草拌猪食,陈爱国挑水, 各司其责又井井有条。
  但林若云家里只有她一个人,这些活儿都得她干, 真的是特别忙, 好在挑水这活有大伯二伯哥帮衬。
  到了七点,上工的铃声响起, 队员们就带上筐子集合,根据队长的分配去掰玉米。
  这边掰玉米是要撕开外皮的,只要里面黄灿灿的玉米棒子, 这样运输的时候能减轻一些重量,还有就是拿回去倒在晒谷场里,能更早晒干玉米,到时也更好脱粒。
  由于要撕皮, 就特别费指甲。林若云也是没经验, 只要注意下, 就会发现有人带着把头磨尖了的筷子,用尖端一穿,那外皮就撕开了,省了手上的劲儿。
  运输的活儿大半是男人们做,从地里运回晒谷场上还是挺累的,远的有两三里路,而且这路还不平坦,爬上爬下的,担着一百多斤的东西,走上两趟就累得跟狗一样。
  再走两趟太阳就火辣辣的,他们脱了上衣,肩膀上的红印就十分明显。
  虽然辛苦,但也得受着啊,毕竟这可是一半口粮,比起吃不饱,吃点苦和累算不得什么。
  估摸着到了十一点,上午就收工了,各家赶紧回去做饭,吃过就去大队晒谷场搓玉米粒。
  农忙抢收时节,午休也得暂停。但没人抱怨,都知道这天气易变,趁着天晴时赶紧把粮食弄好装仓里才心安。
  前年隔壁大队就是一开始拖拖拉拉,别的大队粮食都进仓了,就他们还剩几千斤粮食没晒干,结果遇到了三天大雨,雨水渗进去,玉米粒都泡发芽了。
  发了芽可就不好弄,再晒干都瞧得出痕迹,粮站是不可能收的,所以隔壁大队交完公粮,分到自家队员手里就寥寥无几。但这能怪谁呢?只能是他们自个拖延啊。
  吃过饭,各家就到了晒谷场。
  晒谷场旁边就是粮库,里头现在是空的,大伙儿把上午晒过的玉米棒搬进屋,板凳放下来,套上一只解放鞋,用鞋底刷刷的搓玉米粒。
  这个也是有任务的,一人一筐玉米棒,搓完就回家,省得有人浑水摸鱼。
  当然人太多,屋子就很闷热,所以边上放了两台电风扇,还有一桶薄荷水。虽然鼓励大伙积极生产,但也不能中暑。队长想得还是挺周到。
  既然人多嫌闷,那咋不叫队员带回家去搓?想法是好的,但绝对不行。这可是粮食哎!谁能保证每个人都会如实上交,不会藏一点?你藏一点,我藏一点,可大队损失的可不就是一点点了。
  玉米种得非常多,光是掰玉米就掰了八九天,然后又花了四五天上下午去砍玉米杆,中午和晚上就去搓玉米粒。
  砍玉米秆的唯一好处就是,当运气不错时,能砍到一些根部比较甜比较嫩的杆子,可以用来吃,就跟吃甘蔗一样。
  玉米秆砍完后,就整天搓玉米粒,中间也遇到几回打雷下雨的坏天气,好在大伙警醒,晚上也有人守夜,收得及时没造成损失。
  等玉米粒进仓时,七月就过半了。
  结束后,队长又找林若云借了自行车,说今年玉米收得顺利没出事,要去买冰棍儿给大伙发福利。
  有这等好事,林若云能不借车?
  冰棍不贵,一分钱一根儿,就是糖精兑水再冻起来,可这火辣辣的夏日里能吃上冰,就特别舒坦。
  陈抗美也回来了一次,给家里捎了两个大西瓜。
  林若云不喜欢吃西瓜,因为她以前吃的那瓜皮特别厚,切开里面只有一小点淡粉的果肉,味也不怎么甜,所以她不喜欢吃,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就是种着也挺浪费地。
  可这回的瓜,外面的瓜皮是一样的,可个头更大了,瓜皮也是薄薄的一层,剩下的全是红通通的果肉!还很甜!比以前的好吃多了。
  都是西瓜,咋差别这么大?难道这就是古书说的“橘在淮南为橘、在淮北为枳”?
  她把这个问题抛给了陈抗美。
  陈抗美笑道:“你以前吃的那个是野西瓜吧?我以前听人说唐宋时期的瓜是那样的,不好吃,咱们如今吃的这个瓜是外国人改良进化了的。”
  国内好像也有专家在研究,好像是在新省,离得太远也就不清楚。
  林若云点点头,一说进化就大概明白了,现在科学真是发达,连这基因都能改善。
  至于啥时候改善的,谁改善的,这就不太清楚了。这就是信息的传递还不够普及。
  吃完瓜,她盯着这瓜有些出神。
  隔了几百年,一个瓜都能有这么大的变化,那整个世界呢?
  林若云原来的世界也有北宋,但后面不一样了,那边没有完颜构,后面自然和现在不一样,又混战了近百年,直到一个奇人出现,彻底结束了乱世。
  那个人就是她那未曾谋面的亲公爹。
  据说他二十岁之前十分平庸,却一朝拜得名师,三年内不但满腹经纶而且武艺高强,又德行出众,天下的学子谋士都心甘情愿为他驱使,最后收复了破碎河山,堪称传奇。
  单看完中学阶段的历史书,就知道一统天下结束乱世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因此她对那公爹倒是生出几分敬佩之情,既能登顶皇位,口碑又这样好,属实是奇人。
  但也挺矛盾的,这么厉害的人,咋就会没了儿子?之前的儿子还弄丢了呢?丢了怎么也不派人找?
  不过隔着几百年,也得不到答案了。
  泉城里,林家人也在吃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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