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苍青天
作者:
铭言 更新:2024-05-15 23:47 字数:2949
金林的书信中表达了很多关心的话语,大多数都是来自姐姐古雨涵的惦记。同时也说了一下帝国此时的内部情况,由于帝国绝大部分领土已经沦陷,导致贵族大量涌入中央行省,这些贵族中不乏有些公王大爵。他们离开封地失去了手中的权利,总是想要惹出一些事端。就连他本人也都受到了很多牵扯,“魅影”同样也被波及,在激烈的政~治争斗中受到很大的排挤,特权也被削弱很多,已经从帝国九级权限机构沦落为八级权限机构,这也就表明“魅影”已经无法在掌握帝国核心机密。
中央行省的防御墙战斗从未间断过,每天都会有数以万计的虫族被射杀,同样帝国每天也会付出大量的伤亡和消耗数不清的物资弹药。
最后,金林一再提及让古建锋组建自己的势力,现在帝国战略物资丰富,对于防御战完全可以坚守数年,在这段时间内帝国同样也无法顾及到中央行省以外地区。而他则希望古建锋趁着帝国混乱的局势下能够成为一方势力,因为现在很多回不了中央行省的地方领主已经宣布独立割地称王。
壮夷市,将会成为古建锋站稳脚跟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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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十分,车队进入壮夷市,古建锋他们一队人几次躲避虫族的巡逻队,找到一处百货商场作为落脚点,将车停进内部停车场,所有人进入战斗状态进入商场内部。
古建锋他们没放一枪一弹悄无声息的解决商场内的二十多只丧尸,在一处全世界最名贵男士服装的柜台休整。
古建锋借此换了一身行头,一件白衬衫外面搭配一件棕色夹克,一条黑色紧腿西裤脚上穿着一双棕色漆面尖头皮鞋,此时他这一身装扮就像是帝都大街上的贵二代富二代一样,很有一种浪情公子哥的感觉。
“别说,“尼玛阿”的品牌服装不愧是全世界顶级男装,这材质,这面料,再配上我那英俊的相貌,简直是堪称极品,就是名字有些操蛋。”他对着镜子整理一下形象,感觉很称心。不过他以前穿的衣服都是经过帝国顶级裁缝量身订做的,要比这种世界常见的品牌昂贵太多了。
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他的发型有些难看,由于发型设计师的这个职业在末世中真的非常罕见,所以他的发型是林玫瑰用锋利的匕首随心所欲搞出来的,简直是一塌糊涂。
身边的高大尚同样换了一身“尼玛阿”西服,很帅气,听见古建锋的话,说道:“意思利帝国的确是一个时尚的国度,米蓝城邦设计的服装在世界有很高的赞誉。而且那里环境优美,女人更棒,我本来打算去转一转,可惜这个国家完蛋了,听说连整个意思利半岛都被核弹给炸没了。”意思利帝国是“尼玛阿”品牌的发源地。
古建锋了解高大尚,说道:“你是可惜意思利的女人没了吧?”意思利女人很风情,很有味道。
“嗨~可不是。”高大尚很惋惜。
“没关系,我知道你喜欢洋妞,等以后我们有机会返回中央行省,你在帝都找一个外籍移民的洋妞,还省得去国外了。”帝国与帝国之间都会有移民,所以在帝国有外国人很正常。
“只能这样了,否则我可要孤老终生了。”看来高大尚想找个洋妞的决心很坚定。
古建锋心血来潮的说道:“要不这样,在你还没有找到洋妞之前我送你一首诗吧。”
高大尚很好奇:“什么诗?”
古建锋开始学着古人的样子摇头晃脑的作诗:“独坐书斋手作妻,此景不予外人知,若将左手换右手,如同以妻再娶妻。怎么样?不错吧?”他对自己这首即兴诗词很满意。
~~~高大尚立刻露出古怪的表情看着古建锋,眼神非常鄙视的说道:“好湿!”随后他回应道:“你可真有雅兴,看来三个女人都没有让你肾虚~”
“那是,哥以前在帝都可是人称“金枪不倒小霸王”,这才哪到哪。”身边没有外人,古建锋开始吹嘘。
这时,一名士兵走过来说道:“党主,无线发射接收器已经构架完毕。”
这台无线发射接收器是金林那批物资中的一件,用来发射和接收无线电信息,如果周围没有电子干扰的情况下,信号可以覆盖范围方圆十公里。
“好,立刻把我拟定的稿子通过无线电发射出去,同时随时开启接收功能,我要知道周围任何生还者的情况。”古建锋来到壮夷市不只是想找寻物资,同时还想要找寻救助生还者加入他们的队伍。
“是。”
士兵走后,古建锋说道:“走吧,趁着天黑我们去搞一票。”黑天,虫族中有很多种群生物的视线也会受到影响。
高大尚拿出对讲机说道:“留下两人守护无线电仪器,其余人跟全部上车,我们出发。”
按照计划,他们打算在壮夷市停留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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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夷市的另一边,距离古建锋他们落脚点几公里外有一座大型仓库,仓库内大约有六十多人,其中有二十多人气质凶悍,手中拿着武器,其余的看样子都是平民。
这座仓库应该是某个建筑公司的,里面储存的全部都是建材一类的物品。这里肯定也有发电机,虽然门窗已经被焊死,但是从细小的缝隙出依旧能看见星星点点的灯光。
此时,仓库最里面的一座房间内,一个人静静地在里面坐了很久。
仓房间一片黑暗,只有零散的月光照射进来。借助着月光可以微微看清,这是一个男人,年纪三十岁左右,相貌英俊,皮肤白折,而且带着一副金丝眼镜,一身黑色紧身西服搭配白色衬衫显着很整齐。
他整体的穿着打扮就像是一个公司白领,不知道他身份的人绝对会被他外表所欺骗。但是他的身份却是非常的不简单,因为他就是壮夷市第一黑帮,青天帮老大苍青天。
之说以这个人年纪轻轻的就当上了黑帮老大,是因为他的脑袋非常灵活,思维很敏锐,他的成功秘诀只有四个字,借力用力。
他知道,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有他就通过这个手段借用别人的手除掉对手。但他的能力还不止局限如此,同时他更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在黑道人称青天血手。
他曾经因为一句话而将一个帮派上上下下几百人给杀的干干净净,这句话就是:你个狗娘养的。因为他的确不是喝人奶长大的,确切的说是狗奶。说到这里,对于他的身世也就无需多说了,因为一个喝狗奶长大的人,幼年的身世肯定相当悲惨。
不过他也很讲义气,讲道义,经常拿出大笔黑吃黑弄来的钱财去资助一些失学儿童孤寡老人。末世前他经营过夜总会,酒吧,歌厅,房产等类似的生意,甚至还贩卖军火,但唯一不做的就是贩毒。毒品,是人类的禁区,他非常讨厌,所以在他的势力范围内根本没有人敢做毒品交易。
他就是这么一个人,有着两面性,让人看不透。
这时,门后传来一阵轻的不能在轻的敲门声,好像生怕惊扰他一般。
“说话。”苍青天嘴里淡淡的吐出两个字。
门后小弟轻声说道:“大哥,有情况。”
门开了,身高一米八的苍青天走了出来,他环顾一下周围,这里就是他属下一个建筑公司的仓库。
“说!”
小弟不敢怠慢,赶紧汇报:“刚刚无线电收到一条信息。”
“内容。”苍青天的话仿佛永远不会超过两个字。而他也正因为这样惜字如金,才会在帮众面前非常有威严。
“一个自称是共和党的帮派说无条件救助任何生还者,他们有安全的聚集地,有充足的食物和精良的武器,还有士兵。”
“哦?有意思~”苍青天露出怪异的笑容,看的身边小弟心里直发毛。他略微思考一下说道:“回复对方,就说我们需要求救。”
小弟心想:我们有武器,战斗力也不差,而且食物也很充足,为啥还要求助?不过这些话他不敢说,因为苍青天最烦别人啰嗦。
“是,我这就去回复。”
待小弟走后,苍青天返回小黑屋。
他自言自语:“好久没有遇见对手了,希望来的人能够使我感受到活着的意义。末世,操蛋的末世,让我都快被逼疯了~”
随后,他将手枪里唯一的一颗子弹退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