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作者:麻逗      更新:2024-05-16 01:48      字数:5664
  “你爸说新出了一部电影,他那些同事都说好看,非让我陪他一起去看看。”万金枝无奈又宠溺,她就那么一个夫郎,对方提出这点小要求她还不得赶紧满足他呀。
  “电影不长,等晚饭前一定能赶回来,今天你也别做饭了,晚上咱们全家一块出去吃。”万金枝看了看手表上的时间,她和男人约好了,电影开场前在电影院外见,凌国栋今天还要上课,等会儿他是直接从学校赶到电影院去的。
  忘了说一句,凌国栋早就毕业好几年了,当初一毕业,如流言传的那般,外交部就有意让他过去报道,只是凌国栋拒绝了,选择留下来在江师大任教,从一个普通的英语系讲师做起。
  不少人为他惋惜,在多数人看来,外交部可比普通的高校老师有前途多了。
  凌国栋本来就没有太大的上进心,比起事业上的成就,他更喜欢和家人在一起的日子,按照他的专业,如果真的进了外交部,难保有一天就被外派到一些英语国家的大使馆了,就算没有这一天,光是繁忙的事务就足够他退缩的了。
  现在当一个普通的大学老师,每天按时上课下课,能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家人,才是凌国栋追求的生活。
  “壮壮,等会儿你二姐出门你就乖乖呆在家里做作业,或者去隔壁找你爷奶也成,别乱跑知道吗?”
  万金枝不放心的对小儿子叮嘱了一句,她这儿子长那么好,一不小心被猪拱跑了怎么办。
  时间过得还真快啊,转眼间两个闺女就到了拱白菜的年纪了,尤其是娇娇,不知道什么时候给她带一株水灵灵的大白菜回来。
  万金枝看了眼小闺女,想起了近几年气势越发厉害的大闺女,忍不住有了美好的幻想。
  她梦想中的大女婿,皮肤应该是白白的,身材是纤瘦的,长相上不要求他能比得上她家国栋和壮壮,起码也得是清秀。
  想着大闺女和二闺女都能给她带来一个养眼的女婿,万金枝的心里就忍不住美啊。
  “对了,我刚买了把遮阳伞,卖伞的人说了,顶着这把伞就不容易被晒黑了,等会儿你闫肃哥过来,记得把那把伞给他。”
  万金枝想着闫肃那大侄子,身材和长相估计是没法改变过来了,好歹把那身皮给养白些啊,作为阿姨,她能帮他做的就只有这些了。
  凌甜看着亲妈脸上一会儿惋惜,一会儿欣慰的,也不知道她这会儿在想些什么。看了看外头挂的高高的太阳,点点头应了下来。
  “诶啊,来不及了。”
  万金枝看了看表,赶紧换鞋准备出门,正要穿摆在最外头的那双细高跟时,不知想到了什么把脚缩了回来,换成了一双微微带着点跟的黑色小皮鞋,然后拿起一个小包就往外风风火火的离开。
  凌甜看着妈妈的举动忍不住捂着嘴笑了。
  那双摆在最外头的细高跟还是凌国栋那时候觉得好看给万金枝买的,足足有八九公分的样子,在这年头也算是少见的,万金枝本来就腰细腿长,穿上那双高跟鞋,双腿修长,尤其是穿裙子的时候,不知道能吸引多少男人的目光。
  当然,最重要的是万金枝穿上了这双高跟鞋,在个头上就压了凌国栋一头。
  那一天,凌国栋拎着新鞋子回家的时候面上是挂着笑容的,等万金枝穿上那双鞋往凌国栋身边那么一站,这笑容马上就僵住了,连都青了。
  从那以后凌国栋再也没给媳妇买过一双超过五公分高度的高跟鞋,反倒自己偷偷摸摸请老裁缝缝了几双加厚的鞋垫,藏得严严实实的,还当全家人不知道呢。
  从那天起这双高跟鞋就被封印在鞋柜里了,估计是兰奶奶这些日子把鞋柜里的鞋清出来晒太阳除霉除味的时候忘记放回去了,还摆在了进门最靠外的位置。
  说起来凌国栋的眼光好,他给媳妇孩子买的东西基本上就没出过什么错,那双高跟鞋也是,除了跟头太高之外,没有任何缺点。
  鞋子是小牛皮的,米白色,款式是基本款,简洁大方,一点也不挑年纪和身材,也不容易过时,凌甜忽然兴起了一股跃跃欲试的冲动,拎起那双高跟鞋就回了自己的屋。
  *****
  “甜甜。”
  闫肃按了按车喇叭,冲着屋里的小姑娘喊了一声,等了一会没听到回答的声音,从货车上下来,朝院子里走去。
  他正打算推开门的时候,门也正从里头打开,凌甜一时反应不及,仰着身子朝后倒去,闫肃健壮伸手一撩,挽住了小姑娘纤细的腰身,用了点劲把人拉了起来,惯性使然,两个人就抱在了一块。
  凌甜伸手戳了戳抱着自己的大木头,他这是打算抱到什么时候去啊。
  “小心点,这么大人了还那么莽撞。”
  闫肃一本正经的对着小姑娘教训道,看着她气鼓鼓的表情,忍不住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头,现在两人的关系比起当年亲密了许多,有些动作做起来也十分顺手。
  六年过去了,闫肃的个头更高了,足足一米八八,凌甜穿着妈妈那双近十公分的高跟鞋和他站一块,还得抬着小脑袋仰望他,更别提没穿高跟鞋的时候,有时是和她走在一块,凌甜都有种爸爸带着闺女的感觉。
  只要她稍微往下蹲一蹲,闫肃的咯吱窝都能把她夹起来。
  “给,我妈让我给你的。”
  凌甜把伞递到闫肃的手里,蹦蹦跳跳绕开他朝货车的副驾驶跑去,刚刚对方嘲笑了她,她决定单方面冷落他一分钟。
  闫肃看着手里的伞,这已经是万姨数不清多少次送给他伞了,你看看万姨多喜欢他,总是怕他下雨没伞被淋着,看来自己这些年的攻略没白费啊。
  闫肃心里美滋滋的,跟在小姑娘的身后从另一边上了货车的驾驶位。
  等上了车,他意识到似乎不太对啊,视线朝凌甜的下半身看去,看着那长度勉强过膝盖,露出纤细白嫩的小腿肚的小姑娘,醋意横飞。
  “你这个年纪穿这么少,老了容易老寒腿的。”闫肃很体贴的朝凌甜的膝盖上盖了一条毛巾毯,很是严肃的劝解道。
  凌甜看了看膝盖上的毯子,又看了看车窗外六月末的太阳,这是在驴她还是驴她还是驴她,你给她找一个六月末穿裙子得老寒腿的姑娘来。
  闫肃看着小姑娘乖巧的不说话,心里的心气顺了,踩上油门卡车朝车站走去,等车开了有一会儿了,闫肃想着,不对啊,现在还在车上,他给小姑娘盖什么毯子,这剥夺的不是他自己的福利吗?
  第72章 大姐夫
  “大姐。”
  凌甜看到分别了近一个月的姐姐,欢呼着跑了过去,闫肃看着她脚上踩的那双恨天高就不由的心颤,就和老母鸡护着小鸡崽一样,跟在凌甜半步远的身后,随时准备以身相护。
  想想不经意又能有一个抱抱,还有点小开心。
  凌娇眼里此时也只能容得下自己的宝贝妹妹,当下就张开手臂迎了上去,把人抱在了怀里。
  “大姐,我想好想你啊。”凌甜对着大姐就忍不住想撒娇,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只要和大姐在一块,她感觉无论自己做了什么事都能被包容。
  “我也想你,大姐从港城给你带了许多漂亮的衣服,都是你们这个年纪的小姑娘喜欢的,还有大姐给你买了个bb机,以后念大学住校的话,有什么事就给大姐传简讯。”
  对着最宝贝的妹妹,凌娇身上那股子雷厉风行的气势一下子就缓和了,就和一个普通的姐姐一般,姐妹俩抱在一块脉脉温情。
  边上的两个男人看着这一幕,怎么看怎么不开心。
  “这是甜甜吧,我们也有好些年没见面了。”一直站在凌娇边上的青年打断了姐妹俩的谈话,他的声音深沉带着点磁性,有点像是广播播音员的声音,特别是现在为了讨好心上人的妹妹,故意压低了声音,更是给人一种耳朵要怀孕的感觉。
  凌甜以前还不知道自己还是个声控,听了这声音,忍不住多看了来人一眼。
  “你是?”凌甜觉得对面的人有点眼熟,却想不起来自己到底在哪里,什么时候见过。
  站在大姐身旁的男人今天穿了一身灰白条纹的衬衫,深灰色的西裤,即便六月底白舟市已经开始炎热,他的扣子依旧扣的一丝不苟,他的个子正好比大姐高了半个头,大姐一米六五,还穿着小高跟,对面的那个男人的身高应该在一米七八左右,算是比较高的了,像闫大哥那样的,完全就是异类,不能拿一般男人和他比较。
  凌甜上下打量着那个青年,对于姐姐身边难得出现的男人,她必须好好考察清楚。
  青年的身材微微有些消瘦,没有闫大哥来的强壮,凌甜觉得男人还是壮一点比较让人有安全感,看长相,不能说有多帅气,可也称得上五官端正,令人称赞的是他那身沉稳端正的气质,配着鼻梁上架着的那副金丝框的眼睛,有一种奇妙的感觉。
  也不能说斯文败类吧,凌甜觉得,就像是后世电视剧里常常出现的总裁精英男,总之就是那种很厉害的男人就对了。
  毕天佑今年二十二,说来凑巧,正好是凌娇直系的大四学长,两人的重逢,还是在凌娇大一报道的时候,那时候他认出了凌娇,看着对方的父母都跟在身边,没好意思上前攀谈,毕竟那时候他也不知道,当年的那个仗义执言的姑娘,还记不记得有他那么一个人的存在。
  这个世界和凌娇记忆中的那个世界几乎没什么区别,唯独她身边的那些人,因为一些意外改变,完全步入了一条不同的轨道,毕天佑就是其中之一。
  按照原本的轨迹,毕天佑因为无德的小学老师彻底失去了读书的机会,他能爬到之后那个地位,靠的完全是运气以及自己的刻苦努力。
  八九十年代,有数不尽的机遇,全看你有没有胆子以及足够的智慧,毕天佑靠着自己创建了庞大的身家,那时候他不缺钱,不缺地位,唯一的遗憾就是当初没有完成的学业,在三十多岁的时候,又借着身份的便利,成了一所大学经管系的旁听生,算是荣誉校友,花了四年的时间,满足了自己一个大学梦,当时在江浙的商圈里,也算是一个趣谈。
  当时的凌娇也听说过这件事,没想到这一世,毕天佑不需要再花一大笔赞助费,靠自己的学识考上了江浙最好的学府,他的人生,或许从海爷爷他们出现的那刻就发生了改变了。
  凌娇看着站在自己身侧的男人,心绪有些复杂,尤其是想着他在港城对自己说的那番话时,堂堂一个女强人都忍不住有些羞涩,也有些慌乱。
  “这是毕天佑,小时候我们一起在村里念过书,甜甜估计不记得了,那时候只在一块念了几个月,他就分到大班去了。”
  凌娇看着妹妹迷茫的小表情,帮两人介绍到:“你叫他天佑哥就成了,天佑,这是我妹妹甜甜,你认得,那个是我常常和你说起的闫叔的儿子,闫肃,你叫他闫肃或小肃都成。”
  “天佑哥。”
  “毕大哥。”
  闫肃隐晦的打量了一番突然侵入的陌生男人,没他高,没他壮,他爸说了,女人都喜欢有男人味的男人,显然对于异性而言,他更有魅力。
  闫肃心里又美了,想来在未来岳母的眼里,还是他更讨人喜欢。
  都是等着叼小白菜的,谁看不出谁的心意啊,这个毕天佑一看就是冲着凌大姐来的,这样也好,让他赶紧把人娶了带走,省的一天到晚和他抢甜甜。
  闫肃就是属于那种死人脸,偏偏内心情感特别丰富的男人,亏得是他长了那么一张正经俊美的脸,要是换个猥琐的长相,他这点小心思早就被人打死了。
  听了大姐的介绍,凌甜心里隐隐有些印象,却还是没想起来毕天佑是哪个。
  “凌娇,这些是你的行礼吧,我帮你扛上车。”闫肃称呼凌娇的时候都是称呼全名的,从一点就能看出他对凌家两姐妹截然不同的态度,可偏偏一家子都是迟钝的,都没觉得这有什么问题,包括凌娇,她毕竟是经历过两世的人了,真让年轻版的闫肃亲昵的唤她娇娇,估计她自己就先受不了了。
  毕天佑听着凌娇的介绍,心里头忍不住闪过一丝难过,他多希望刚刚凌娇在介绍他的时候,说的那句话是,这个是毕天佑,也是你未来的大姐夫。
  想着这些日子凌娇的躲避,毕天佑看了边上的女孩一眼,终究还是没说什么,帮着闫肃扛着那些大包小包放到货车的后车厢里。
  哼哼,小弱鸡。
  闫肃一手扛着两大袋尼龙袋,每袋起码都有四五十斤重,两三百斤的东西拿在手里,依旧健步如飞。
  毕天佑体格看上去瘦,可也是做惯了农活的,力气也不小,当然,比起闫肃这样终日宰猪杀牛,一顿就要吃十几斤饭的男人是没法比的,他一手拎着一个大袋子,稳稳地跟在闫肃后头。
  闫肃觉得自己又把未来的大姐夫给压下去了,他表现的那么威猛,甜甜现在是不是正在偷偷看他。
  这么想着,他又用了点劲,把四大袋的包裹抬起来扛在了肩上,露出自己完美的手臂肌肉,薄薄的汗衫因为他这个手臂向上托举的动作,绷得紧紧的,健美身材显露无疑,尤其是那肱二头肌,简直完美到秒杀绝大多数的男性。
  “大姐,港城好玩吗?我让你带的炖汤的材料你买了吗?”凌甜和大姐分开了一个月,有数不清的话想说,至于那个扛货的男人,呵呵,她没空看。
  “买了,全是我能找到最好的货,你要的燕窝,花胶,红参还有干贝之类的滋补品,每种我都买了不少,足够你好好发挥的了。”
  论宠妹妹,凌娇那是站在第一线的,看她刚刚报出来的那些东西,哪个不是贵重的,可她就是眼都不眨一下,满足了妹妹所有要求。
  “你想好报考哪一所大学了吗?”凌娇想着再过不久妹妹就要高考了,问起了自己最关心的问题,实际上要不是因为这件事,她还不会那么快从港城回来。
  “还没想好呢,就等着大姐你回来帮我一块参谋。”
  凌甜心里有些想考大姐所在的江浙大学,可是又担心自己的成绩考不上。
  江浙大学可是江浙省最好的大学,就是在全国也能排的上前十,凌甜的成绩不错,但并不是顶尖的,毕竟她的脑子还是那个脑子,并不会因为她多活了一世,就成了天才的大脑,上一世她考上了一个211里算普通的大学,这一世多了十几年学习的经验,她有把握考的更好些,但是想上那些顶尖的学府,还得再加上一些运气了。
  凌甜想过了,要是考不上大姐所在的江浙大学,她就考爸爸任教的江师大,她的成绩上江师大是绰绰有余的,反正她已经规划了将来的计划,估计就是开一个私房菜馆,然后买买房,屯屯地,不辜负重生的机会,当一个快乐的小包租婆。对于这样的计划而言,念哪个大学似乎并不是那么重要。
  毕天佑莫名其妙的看着这个自从把尼龙袋放到后车厢后就开始散发抑郁气息的青年,顺着他直勾勾的眼神看去,那边跟在后头的两姐妹就和连体婴似得,仿佛谁都插不进她们中间,心中立马了然了。
  “加油,我看好你。”
  他拍了拍闫肃的肩膀,在这一刻,未来的两连襟脑电波难得同频了。
  两人都在心里想着,要是隔壁的弱鸡/莽汉能赶紧把那个粘人的姐姐/妹妹看住,那该多好啊。
  时间教做人,它会告诉他们,想要把这两姐妹看住,那是不可能的。
  *****
  毕天佑和他们在车站就分开了,闫肃将两姐妹送回家,没有多留也回去了,这几天铺子里比较忙,他还得开车货车去装货。
  凌娇带的那些东西根本就来不及整理,堆在堂屋,只来得及洗了把脸,万金枝和凌国栋就结束了中年夫妻的浪漫回家了,还没等凌娇歇歇,就迫不及待带着三姐弟出门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