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作者:春溪笛晓      更新:2024-05-16 04:28      字数:6221
  “那有孕妇吗?”杨铁头问。
  “没有,都是上班族,加班都加不完,哪有时间生孩子。”大房东说。
  杨铁头心里那种不妙的预感更浓了。他深吸一口气,正要在想想办法,旁边屋子的木门吱呀一声开了,那是个年纪挺小的小孩,约莫六七岁,他眼睛乌漆漆的,看向杨铁头,说:“我见过。”
  杨铁头霍然看向小孩。
  “孕妇。”小孩掰着指头数,“一个。男人,三个。在,最后一间。”他指向走廊尽头。
  大房东说:“不可能,那房子没住人的,暑假的时候有个老人在那里走了,一直没租出去。”
  “有。”小孩说,“孕妇,男人,最后一间。”
  大房东拿着钥匙带杨铁头前往最后一间房子,咔嚓一声,门锁被打开了。杨铁头走进屋一看,发现桌上有一个杯子,里面只剩一点点水。他拿起搁在地上的暖壶,拔除塞子一探,热的!
  杨铁头说:“水是热的。”
  “不可能,我没租出去,钥匙只有我有。”大房东说。
  杨铁头手微微发颤,他见过的偷儿太多了,很多时候要开锁不一定需要对应的钥匙。怀孕的女人,喝过的杯子,他不需要做太多猜测就能够推断出早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准备去报警,一起身,却看见长椅缝隙间卡着根发带。这是方晨雨晨练时用的,扎着很方便。
  杨铁头拿起那根发带,紧紧地握在手里,哽咽着对大房东说:“借个电话,我报个警。”饶是杨铁头自诩是个从不流泪的铁汉,遇到这种事还是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那是他唯一的外孙女!
  第九十七章
  秋天的山林被染成了深红, 红色的枫林间走出个年轻男子,他留着长长的头发, 简单地束起, 露出清俊的面容。比之一般成年男性,他看起来干净纯粹, 丝毫不带油腻或粗糙。一个正在上子弹的中年壮汉远远见了他, 流里流气地调侃:“小少爷,你回来了?金爷也回来了, 好像还给你带了个小后妈,你要不要去看看?”
  年轻男子目光顿了顿, 像在消化着中年壮汉的话。直至越过对方走出好几步, 年轻男子才回头看了那中年男人一眼, 什么都没说,转身离开。另一个正在擦枪的人猛拍壮汉肩膀,说道:“你胆子真大, 就不怕回头金爷知道一枪毙了你?”
  “不至于吧?”中年壮汉一激灵,下意识地看向年轻男子离去的方向。金爷这儿子年纪不大, 制毒方面却非常厉害,有他牵头研究,要制毒都不需要种植罂粟了。眼下市场上卖得最高价的七号新型毒品就是他研制出来的。不过老天很公平, 给了他这么厉害的天赋,也拿走了他一些东西。他除了研究实验室里瓶瓶罐罐之外什么都不感兴趣,心智一直停留在小孩子状态,有时连金爷的面子都不给!
  “啧, 怎么不至于?这位小少爷就是金爷的命根子,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你想死就继续。”
  两个人还在聊着,年轻男子已经走到金爷的院子外。有人拦着年轻男子不让他进,年轻男子紧抿着唇,从口袋里掏出一支枪,目光瞬也不瞬地盯着挡路的人。他父亲教过他,要是有人敢对他不敬或者敢拦着他,可以一枪把对方给毙了。
  守门的人一激灵,下意识地退开。年轻男子迈步往里走,只听里面传来一把熟悉的嗓音:“真乖,不哭也不闹。”他抬眼看去,只见一个女孩被绑在椅子上,衣服虽然还穿得整整齐齐,模样却有些狼狈。女孩皮肤很白,头发乌黑漂亮,眼睛也亮亮的,像世间最美丽的宝石。
  “爸爸。”年轻男子喊。
  金爷正准备捏起方晨雨下巴的手收了回去,转头看向来到门口的年轻男子。他不是第一次当着儿子的面玩女孩子,有次甚至还曾经准备教儿子开荤尝尝鲜,可惜儿子一点兴趣都没有,被女孩子碰到以后还吐得厉害。
  金爷惋惜之余,也只能把那个连点小事都做不好的女孩给处理掉了。
  金爷没有避讳,伸手摸向方晨雨的下巴,感受着方晨雨因恐惧而生的颤抖。他笑道:“慎言,要一起来吗?你也二十岁了,早该尝尝女孩子的滋味了。”
  年轻男子盯着方晨雨漂亮的眼睛,目光幽沉。等视线转到方晨雨被掐红的下巴上,他才终于开口:“我,喜欢。”
  金爷一顿,收回手,有些意外地看着自己的儿子。他原以为自己不会有孩子,没想到前妻离婚时怀了孕,为了报复他自己带着孩子走了。若不是这孩子情况特殊,前妻又生了重病性命垂危,他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自己有个儿子。虽然儿子随了前妻姓,不过他对这孩子一向极尽疼爱之能事,一直以来都是他要什么就给什么。
  金爷看了眼安静漂亮的女孩,有点惋惜。不过难得儿子说喜欢,金爷也就压下了自己留着好好玩的念头,大方地说:“行,你喜欢就给你。你要是真喜欢,就早点让她给我生的孙子。”
  许慎言面带疑惑。
  “就像我上次教你那样。但是你要小心些,她看起来乖,放开了可是要咬人的。”金爷拍拍许慎言的脑袋,“枪还记得怎么用吧?”
  许慎言乖乖点头。
  “那就好。”金爷说,“就像二宝一样,刚来时学不乖,总想往外跑,你打断它的两条腿,现在它就很乖了,天天趴在门口向你摇尾巴。”
  “嗯,我明白了。”许慎言说。他喜欢的狗叫二宝,二宝不肯留下陪他,他听父亲的话打断了二宝的两条腿,现在二宝一直很听话,也一直好好地陪在他身边。所以如果这个有着漂亮眼睛的女孩子不听话,他就开枪把她的两条腿打断,到时她就会乖乖听话了。
  许慎言从口袋里掏出把刀,上前切开绑住方晨雨的绳索。
  方晨雨被带到这个地方来之前始终被蒙着眼睛,并不知道自己被带往哪里。她听到金爷父子俩的交谈,变得更安静了。这对父子在某种程度上都是扭曲的,哪怕眼前的年轻男人看起来像只温顺的羔羊。刚才他们提到枪,实际上就是在警告她不要想着逃跑。
  方晨雨咬了咬下唇,看向近在咫尺的青年。因为又被注射了麻药的关系,她四肢发软,用不了劲,想跑也跑不了,更别说对抗两个成年男性。
  许慎言切开了绳索,有些无从下手,想了想,伸手把方晨雨抱了起来。他抱着方晨雨看向金爷:“我的?”
  “对,你的。”金爷鼓励道,“你想怎么玩都可以。要是不喜欢了或者玩坏了,我再给你换个新的。”
  许慎言看了眼怀里抱着的少女,软绵绵、轻飘飘,看着很容易玩坏。他回忆着金爷玩弄女孩子时的画面,皱了皱眉,要是用鞭子打、用刀子刻字、用烟烫,甚至砍下她身体的某些部位,很快就会玩坏。玩坏就不漂亮了,要扔掉的。许慎言认真保证:“不玩坏。”
  金爷纵容地说:“随你高兴。”
  许慎言抱着方晨雨离开金爷的院子,迎着一路或好奇或吃惊的目光回到自己住的地方。他住的地方离金爷的院子不远,后面连着他最喜爱的实验楼,四周都有人守着,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里面的人自然也出不去。
  许慎言把方晨雨带回房间,小心地将她放到床上,硬梆梆地表达自己的善意:“你听话,我不会让你坏掉的。”他想了想,抓住女孩柔软的手,这是小时候他妈妈安抚他时常做的动作。许慎言说,“只要你乖乖的,我不会打断你的腿。”
  方晨雨刚才一直在观察四周的情况,在看到那些拿着枪在“值班”的壮汉之后,她就压下了立刻逃跑的念头。这个地方比她想象中要可怕,敢在南华省直接把她带走,这些人显然没想过让她活着回去。只要找不到她的尸体,没有人知道她被带到了什么地方,即便她死在这里也没有人能定她的罪!
  “我饿。”方晨雨定定地看向许慎言。
  许慎言听方晨雨开口,觉得她的声音也像珠玉相撞的声音一样清脆,越发觉得喜欢。他得好好呵护她,不让她坏掉。许慎言嗯地一声,出去叫人送些饭菜到饭厅,抱方晨雨过去吃饭。
  方晨雨手没有力气,许慎言温柔地把东西喂给她。看着方晨雨一口一口地吃掉自己喂的饭菜,许慎言很满意她的乖巧听话。他觉得自己不喜欢别人,就喜欢她,这又要抱又要喂饭的,再换一个太麻烦,只这么一个就够了。许慎言点着头说:“以后你就是我老婆了。”
  方晨雨:“……”
  方晨雨说:“我还小,要二十岁才能结婚,现在我才十五六岁。”
  许慎言疑惑地看着方晨雨。为什么要到二十岁才能结婚?许慎言说:“爸爸玩的女孩子都没有二十岁,和你一样大。”
  方晨雨背脊一寒。她说:“她们……都还活着吗?”
  许慎言想了想,说:“她们应该都死了。”他大概明白了方晨雨的意思,“我知道了,不到二十岁就会坏掉。那你先当我老婆,我允许你到了二十岁再给我生孩子。”
  方晨雨松了口气,还要再说点什么,就看见一个老人抱着只狗走进来。老人说:“慎言少爷,二宝吵着要来找你。”
  方晨雨转头看去,看到那只小狗一条后腿和一条前腿无力地耷拉着,竖起尾巴摇啊摇,一副哈巴模样。许慎言让老人把狗放下,狗努力扒拉着往前爬,艰难地爬到许慎言摇着尾巴脚边舔他的鞋子。许慎言给方晨雨介绍:“这是二宝,很可爱吧?”他把一块肉扔到桌子另一边,二宝立刻欢快地爬过去,看起来滑稽得很。
  方晨雨看向许慎言,发现他一脸认真地等着自己的答案。她嘴巴动了动,理智让她试图说出应和的话,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方晨雨深吸一口气,转开话题:“……有水吗?我口渴了。”
  许慎言让老人倒了杯水过来,亲自喂给方晨雨。虽然养个女人很麻烦,但是看着方晨雨小口小口地抿水,许慎言又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他喜欢这个秀秀气气的女孩,像漂亮的瓷娃娃,他愿意每天花时间喂她吃饭、喂她喝水。
  许慎言等方晨雨喝完水,又把话题拉了回去:“你不喜欢二宝吗?你不喜欢,我就把它杀掉好了。”在许慎言的脑袋里,方晨雨说不说它可爱,就是觉得不可爱,老婆觉得不可爱的东西当然不能要了。
  他爸爸就是这样做的,上次他爸爸要送他一个女孩,他不喜欢,觉得那个往他身上爬的女孩很恶心,直接开始吐。爸爸一枪把那女孩杀了以后,他就不恶心了。要是老婆讨厌二宝,他也要把二宝杀了,免得老婆难受。
  方晨雨对上许慎言的灼灼目光,微微握紧拳头。
  “不,我很喜欢……它很可爱。”
  方晨雨只能缓缓说。
  第九十八章
  沉住气。
  要沉住气。
  方晨雨深吸一口气, 把午饭吃完。
  许慎言很喜欢她的乖巧,吃过午饭后, 他一般会泡在后面的实验楼。现在他有老婆了, 似乎该有点不一样。许慎言想了想,伸手准备把方晨雨抱起来, 带她去参观自己最喜欢呆的地方。
  方晨雨摇摇头说:“我可以自己走路了。”
  方晨雨站了起来, 试着走了几步,她的脚步很轻, 但很稳。许慎言仔细听着,很快记下了她走路的声响, 说:“跟我来。”
  许慎言带着方晨雨通过层层门禁走进实验楼里, 方晨雨才发现里面还有一层, 位置比平底要低很多,看着幽深又阴森。许慎言一直注视着方晨雨,见方晨雨在往下面看, 摸摸她的头发说:“那是关着实验体的地方,很脏, 你不要下去。”
  “是……动物吗?”方晨雨有种可怕的猜想,她转头看着许慎言出色的侧颜。这个人很年轻、很漂亮,可是从某种方面来说, 他是个魔鬼。
  而他并不知道自己是魔鬼。
  “嗯,动物。”许慎言说。
  方晨雨松了口气。
  许慎言说:“有实验用的老鼠,兔子,猫狗, 以及别的动物。”他停顿了一下,给了方晨雨更详尽的介绍,“包括一些犯了错的男人,一些坏掉的女人。有时候把东西喂进去或者注射进去,他们很快就死了;有的时候他们没有死,不过乱嚎乱叫的,很吵。你不要下去,也不要碰那些还没做好的药,听话。等将来我做出了可以让人不生病也不痛苦的药,我再给你用。”
  如果许慎言不是专注地看着她,方晨雨会以为许慎言是在威胁他。对上许慎言认真的眼睛,她发现他真的认为自己是在研究药物。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能让人不生病也不痛苦的药?那些用活人来试的药,到底是什么?
  方晨雨手心发凉。她乖乖点头,跟着许慎言往前走。实验室里有人,那些人看到许慎言后都停了下来,朝许慎言喊:“小少爷,你要的东西都准备好了。”
  许慎言颔首,把人都赶了出去,只留下方晨雨。他指了指不远处的椅子,说:“你坐在那里。你会用显微镜吗?”许慎言弯身取出一个木箱子,把显微镜从里面取了出来,摆在方晨雨面前的桌子上,“你可以先试试,不会的话等一下我再教你。等一下我把八号做出来给你看,它在显微镜下很漂亮,你一定会喜欢它的。”
  八号!
  那是什么?方晨雨在许慎言望过来的目光里点头:“我试试。”显微镜她当然会用,一高的显微镜就很不错,南华大学那边的显微镜更先进,方晨雨都试着玩过,早摆弄得熟练无比。
  许慎言很满意,他老婆真是聪明。他从身后的陈列柜里取出一小瓶标着七号的东西,放到显微镜旁边,说:“你可以先看看七号,虽然没有八号漂亮,不过也很好看。”
  方晨雨盯着那一小瓶粉末般的东西,发现它是漂亮的橘红色,瞧着不像什么有害的东西,反而非常迷人。七号?她见许慎言已经转身忙碌起来,拿起了那瓶橘红色粉末。
  那就……看一看吧。
  方晨雨把“七号”放到显微镜下,手指微微颤了颤,又稳了下来,冷静地调试显微镜。很快地,“七号”的面貌放大到方晨雨眼前。“七号”放大之后是类似结晶一样的东西,很漂亮。可一想到许慎言说“实验体”吃下这些东西后的反应,方晨雨又觉得如鲠在喉。
  “看到了吗?”许慎言的声音从方晨雨身后响起。
  方晨雨转过头,对上许慎言的眼睛。许慎言像个等待表扬的小孩,殷切地看着方晨雨,等着方晨雨回答。方晨雨让到一边,说:“看到了。”
  许慎言走上前看了看,发现方晨雨调整出来的画面又清晰又漂亮,顿时更加喜欢特别聪明又特别听话的方晨雨了。他点头说:“很棒,你可以看看柜子上的东西,想看什么就拿什么。等一下我把八号做好了再给你看,八号是蓝色的,像是大海结成的冰。”
  “好。”方晨雨目送许慎言回去忙碌,自己走到柜子前看向上面摆着的瓶瓶罐罐。等看见其中几个瓶子标注的名称,方晨雨呼吸一紧,蓦然想起那个瘦削而虚弱的孕妇。当时她以为那孕妇只是孕期反应比较剧烈,没往别的方向想,现在回想起来,那孕妇很可能是有毒瘾的!
  许慎言所说的,让人“不生病、不痛苦”的药,其实是毒品。只不过以前的毒品从罂粟果实中提取,许慎言研制的这些药物却可以人工合成!方晨雨看向正专注操作着手中器具的许慎言。这个人果然是魔鬼,哪怕他看起来再无害都一样。
  假如许慎言研究出可以轻松取得原料、轻松制作成功的毒品,那么这些毒品一定会泛滥成灾——来源再也不局限于罂粟种植地,制毒场所也可以遍布各地!到那时候,毒品的禁止成了问题,毒贩的抓捕也成了问题!
  方晨雨默不作声地取下一小瓶冰毒,回到显微镜前开始研究这种令人谈而色变的毒品。这也是一种“厨房毒品”,制作非常简单,成瘾性非常大,还会对人脑造成不可挽回的损伤。以前方晨雨跟着郝医生到处跑,听郝医生提起过这东西。即便心里再害怕,方晨雨也把恐惧压了下去,决定趁机了解一下这些东西。
  如果不做点什么,她怕自己撑不下去。
  那位金爷敢让她接触这些东西,肯定没想过让她活着出去。事到如今,她只有等外面的人发现这个地方前来营救,才有机会离开这地方。方晨雨专注观察着各种毒品,许慎言不时过来看看她,又回去做他的研究,实验室里显得静谧又安宁。
  金爷出去和人谈完事情,回来听底下的人汇报许慎言那边的情况。得知他们和谐相处了大半天,金爷挑了挑眉,淡淡地说:“继续盯着。”看在儿子喜欢的份上,方晨雨要是乖乖的他会让她活久一点,要是她想跑或者想伤害许慎言,那他有的是方法让她生不如死。一想到那漂亮的眉眼染上痛苦的可能性,金爷便由衷地感到愉悦。
  金爷调查过方晨雨,知道她出身复杂,与各家都有点关联,但又没有达到能让那些人出手的程度,也就放心地下手了。让他冒险的原因很简单:郑鸿钧为了这女孩居然愿意上前和他打招呼。
  当年郑鸿钧被送到金家来,他父亲颇为喜欢郑鸿钧,甚至还动过把金家家业传给外人的心思。那老头子说他心术不正,迟早会有报应,还说混他们这条道上的什么都能沾,就是不能沾毒。
  真是开玩笑,他心术要是正的,哪还能在金家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