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节
作者:羽小飞      更新:2024-05-16 06:49      字数:6183
  第一营骑兵队的队长点点头,咧嘴一笑道:“放心吧,两条腿的跑不过四条腿的。将军,俺一定把那群叫花子耍得团团转,不会丢您的脸的。也用不着那么多兵,一百就差不多了,其他人还是跟着您好,北齐那帮鞑子还不知道在哪里呢。”
  “作为诱饵,人数多才足够显眼。”林可淡淡道:“我身边跟太多人,反而容易坏事,该冒的险必须得冒。何况卫所那边会派出民兵队前来接应,真正危险的也就那么一段路而已。”
  队长挠了挠头:“还是大人想得周到,而且有咱营长跟着,俺也觉得靠谱。”
  十一正好走过来,听到自己的名字瞥了他一眼,方才转向林可道:“天子已经换好衣服了。初八说要跟着大队走,统领还另有密令给他。”
  密令?
  林可微微蹙了下眉,总觉得哪里有些不对。但军议既定,也就到了出发的时间。她也只能将此事暂且存在心底,抚了抚马鬃道:“走吧。”
  云阳骑兵都是玄衣银甲,盔甲反射着微明的天光,训练有素的健马踏着无声的节奏分成两拨,士兵们向着不同的方向、不同的命运而去。
  天子也套上了一层棉甲,颤巍巍地跨在马上,苍白的脸上没什么血色,却带着一股子劫后余生的庆幸:“林爱卿,那个……那个叫初八的不曾跟来吗?”
  林可奇怪地看了他一眼:“你很怕初八?”
  嘴唇颤了颤,天子明显想要反驳,最后却什么都没敢说,只是咕咕囔囔地轻声道:“冯爱卿曾进言,说密卫杀人之惨而不丽于法,譬如恶犬,朕当时不信,如今悔之晚矣。”
  “密卫掌巡查缉捕,本就是御用爪牙。铲除异己,大杀功臣,罗织大狱的时候觉得是个好工具,自己被爪牙挠了一下立刻就受不了了?”
  林可闻言,不由冷笑一声。她懒得理会此人的想法,说完这一句,便轻轻踢了马腹一下,离他远了一些,向十一问道:“说好的接应地点应该快到了,派出去的斥候回来了吗?”
  “有点不对。”十一皱眉:“太久了……”
  “……”
  林可半眯起眼睛,沉吟片刻,举手命麾下兵士停下来,随即下令道:“原地等候,再派一批斥候出去探路。”
  就在这时,爆豆般的马蹄声由远及近,扬起滚滚尘烟,须臾之间,骑马人一溜烟到了近前,逐渐清晰的面容上满是惊惶:“大人!有……”
  话只说了一半便有一声劲风传来,这斥候的声音顿时被箭封在了喉咙里。
  林可遇到了伏击。而在战场东面的云阳卫所训武场中,高耸的旗杆竖立在阴沉的苍穹之下,杆顶旌旗猎猎飘扬,旗下两人,一人头戴方巾,一人则戴着一副白银面具,分站两边,正在无言对峙。
  “才两个时辰。”向秀缓缓开口,眉眼中带着几分掩不住的忧虑与疲惫:“民兵队或许是被什么事给绊住了,才没及时报平安。”
  “我从不相信侥幸。”孟昶青弯起唇角,吐出的每个字都仿佛浸透了浓浓的血腥之气:“你最好不要挡我的路。”
  “如果派出去的民兵队当真折在了外面,那就说明有什么连阿可都没能预料到的事情发生了。”
  向秀望着他,嘴唇紧紧的抿成了一条线:“还有一部分百姓和物资没有撤出去,剩下的民兵必须留在这里,以防云阳守备空虚,被人趁机而入。”
  孟昶青静静地看了他一会,问道:“那么,阿可呢?”
  向秀呼吸微窒,不知过了多久,方才一字一句地艰难说道:“云阳是阿可的心血,而这些百姓则是云阳的根本。”
  他的嗓音中带着一股泛铁锈味的酸涩。
  孟昶青忽然冷笑了一声,那声音非常轻,刚出口就飘散在了春末静寂的晨雾之中。他懒得再与对方做什么无谓的口舌之争,从腰间一点点抽出腰际长剑。阴霾的眼底映出剑身铮亮的寒光,孟昶青出手毫无保留。然而面对这磅礴而来的一剑,向秀竟是不闪不避。乌发与袍袖在风中翻飞,他猛然抬眼,目光坚定而痛苦:“阿可将云阳交到你手上,你就要这样辜负她的信任么?”
  这句质问仿佛某种利器,直直刺入孟昶青的心肺。他持剑的动作一滞,半晌后开口,声音如寒冰般坚硬冰冷:“没有阿可,就没有现在的云阳。即便云阳彻底覆灭,只要她还在,一切就能从头再来。”
  “时势造英雄,未必就有第二个五年。”
  向秀道:“北齐提前破关,阿可还没能积攒起横扫天下的实力,唯有以势压人。而此时此刻,无数道视线正盯着这里,即便物资和百姓都撤出去了,不到万一之时,也绝不能放弃云阳,否则阿可的声势就会遭到极大的损害。即便阿可在这里,想必也不会同意你带兵去救援他——”
  孟昶青不答,抬眼望向头顶那面绘着黑白凶兽的军旗,深邃俊美的冷漠侧颜被银白色的面具所覆盖,没人能看出他在想些什么。
  “你说得不错……”
  只听铿锵一声,孟昶青将长剑钉在地上,脸上竟露出一丝浅浅的笑意来:“一个时辰内,我会把手头的事情交接好。”
  他这话似是妥协,向秀闻言,脸色却立时微变:“孟兄,你难道要一个人……”
  “替我备一匹马吧。”孟昶青淡淡说道:“云阳可以没有阿可,但我不行。”
  林可确实遇到了危机。
  战场上的喊杀声震天,却也遮不住林可耳膜如鼓般的擂响。血痕和污渍混合在一起,本该显得狼狈,她的一双眼眸却依旧沉静。然而在可怕的北齐铁骑的反复冲击下,剩下的几十名骑兵已经有些支撑不下去了。
  这不是一场遭遇战,而是早有预谋的伏击。拓跋焘发现了在此等候的那支民兵队,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极其难得的战机,便将那支队伍全数消灭,然后代替他们等在了那处山坳。
  云阳兵长途奔袭,而北齐兵以逸待劳,此消彼长之下在体力上就有了一定差距。而云阳胜在阵型与武器,论单兵武力,本来就比不过拓跋焘身边的这支精兵。这般短兵相接完全是以短搏长,如此实打实地对碰,即便林可麾下士兵锐气可恃,却也一点点地败下阵来。
  但即便如此,拓跋焘也一样没占到什么太大的好处。
  天子已经被提前送走,留下的云阳骑兵死死阻拦住北齐军,在林可的指挥下分成两翼,且战且退,在收拢部队将阵型展开后,展开了凶狠的反击。一扯马缰,胯.下黑马高高人立而起,林可呼哨一声,剩下的数十名骑兵发起了第三次冲锋。
  她试图迫退拓跋焘,撕扯出一条生路来,然而北齐军马依托有利地形,不肯后撤一步。这些矮壮结实的异族战士仿佛不知畏死为何物,一波又一波地扑击而上,一次杀得比一次深,似乎下一刻就要将云阳军的阵线突破。
  十一抹了把脸上的血,喘着粗气嘶声道:“大人,这里由我拖住,您先走!”
  这些兵士能撑到现在,靠的不过是一股精神气。只要林可一走,恐怕立刻就会被北齐兵吞掉。而她与换了衣服、隐藏身份的天子不同,看上去就是一条大鱼,拓跋焘绝无可能眼睁睁看着她从手中溜走,战或许还有一条生路,逃却是十死无生。
  这一步退不下去,她也不想退!
  “不必多言。”
  摇了摇头,林可环视战场一圈,扬声道:“我林可不是苟且偷生之辈,誓要与麾下将士同生共死!”
  这句话立刻让云阳兵们的士气一振,一个兵士满头满脸的血汗,被人从马背上扫了下去,翻身躲过敌方的马蹄,红着眼眶虎吼一声,竟然趁擦身而过时一跃而起,死死抱住那北齐兵的大腿将对方也给拖了下来,拔出腰刀发疯一样地朝他的胸口狠狠刺去。战场上传来浓重的血腥气,兵刃碰撞声、人体倒地声在咫尺之外响起,林可深吸了一口气,侧头看向十一,笑问道:“还能打吗?”
  十一微怔,随即毫不犹豫地跟在了林可的身后。林可拔出了腰间佩刀,遥遥指着拓跋焘的位置,剑身在阳光下泛着凛凛的光芒,一时之间,竟分不出是刀光更冷,还是她的目光更冷:“两百步的距离……掩护我。”
  她有不败的声名,云阳兵对她敬若鬼神,对她的决定根本不会有一丝一毫的质疑。这是最后一次冲锋,盔甲上的每一点光芒汇成一片森寒的海洋,几十个兵士呼啸着向北齐军席卷而去,竟像是一场声势惊人的海啸。
  北齐兵都是悍狠之辈,面对此情此景也不由心生恐慌。每一次,他们都觉得自己要将这些楚人的阵型击垮了,但每一次这些伤疲之卒却都挺了下来,甚至爆发出了更大的斗志!
  “这是楚人死前最后的反扑。”拓跋焘忽然开口:“越是疯狂,越是显出他们的虚弱。祖灵在看着我们,我大齐健儿天下无敌,给我杀光他们,撕碎他们,毁灭他们,在这片土地上显现我族的荣光!”
  冷酷的声音像是给北齐兵们注入了力量,号角声呜咽响起,这些可怕的北齐军马,迎着云阳的兵锋,悍不畏死地发起了反冲锋。这两支精锐的军队瞬间绞杀在了一起,战斗比先前酷烈数倍。
  血腥之色遍布战场,拓跋焘举起手中硬弓,箭头直指正往这边冲杀的林可。他早已认出了这就是云阳的主将,因此特意放林可接近,打算用对方传言中最擅长的箭法夺去此人的性命,彻底摧垮云阳兵卒的信心。
  两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离最大射程还差一点距离。
  唇角微微勾起,拓跋焘冰冷的脸上露出一个嗜血的笑容。时间仿佛骤然放慢了,就在这一刻,他看到林可忽然勒马停步,然后举起了手。
  那只手中握的不是弓箭,而是一个样式古怪的铁器——
  拓跋焘的瞳孔微微放大,还没来得及松开拉弦的手指,爆响便穿过人墙传递到了他的耳中。比痛觉更早到来的是一股乏力感,他缓缓低头,不可思议地望着胸口缓缓扩大的血迹,控制不住地往马下坠去。
  林可丢掉火铳,取弓箭连射,逼退身边涌过来的北齐兵,高声喊道:“拓跋焘死了!”
  先前的一幕落在了许多人眼中,北齐兵瞬间就混乱起来。但他们毕竟是天下罕有的强军,主帅落马,阵型竟没有彻底崩溃。一个亲兵模样的壮汉悲愤地仰天大吼一声,竟泰山一般朝着林可压了过来。十一立刻挡在前面,丢了长刀,从马上俯身随手捡了一柄长斧迎了上去。
  接连射出数十箭,林可的手臂已经有点抬不起来,拉弓的手指,也早就皮开肉绽。身边还剩多少云阳兵,她已经有点分不清了,只是拼着最后的气力不断杀敌。
  拓跋焘被人抱到了马上,肤色苍白如纸,衬着嘴角鲜红的血液格外惊心。旧伤加新伤,他这次恐怕凶多吉少,再也没有上回那样的运气。下属的泪水滴落在他脸上,他缓缓睁开眼睛,看了混乱的战场一眼,重重地咳嗽几声,嘶哑道:“发信号,撤退。”
  一支响箭直冲云霄而去,发出尖锐而响亮的声音。北齐军终于开始后撤,很快战场便沉寂下来,只剩下遍地的鲜血与尸体。
  林可精疲力尽,又受了不轻的伤,险些就要从马上坠下来。勉强稳住身形,她环视四周,发现云阳兵还能站着的只有寥寥数人,里面竟然没有十一的身影。
  心中一惊,林可翻身下马,往刚刚与十一分开的地方跌跌转转跑去。十一正跪坐在那里,靠在先前对战的北齐兵的身上,两人都是浑身浴血,竟分不出哪一个才是尸首。
  林可半跪下来,右手颤抖着去摸十一的鼻息。十一眼睫微颤,气若游丝地开口:“大人?”
  “我在。”林可道:“我在这里。”
  “我听到响箭的声音,乞活军发现这里的异常,很可能派兵过来探一探。”十一轻声道:“大人,我动不了,您不必管我,快带大家走吧。”
  他的神智即将涣散,脖子上那道深深的伤口针扎似地戳进了林可的眼睛。
  听着他越来越轻的声音,林可只觉得其他所有的一切都远去了,唯有愤怒、焦虑与恐惧汇聚成滔天的洪水,轰然要将她淹没在其中:“别睡过去,十一,你醒醒,求求你看我一眼!”
  她的声音从未像现在这般惊慌。
  十一心口像是被重重攥了一下,奋力想要拨开脑海中越来越深的黑雾,睁开眼再看看林可,却怎么也不能做到。他用气音问道:“大人,我护住你了吗?”
  林可呼吸一窒,眼泪顺着脸颊落下。她重重点了下头,又想起十一听不见,便小心地避开后腰上那道狰狞的伤口,拉着他的手往自己身上其他地方摸:“你看,都好好的,一块肉也没缺。别看一摸一手血,其实都不是我的,你放心,十一,你护住我了……”
  她再说不下去,十一却笑起来,喃喃地说了什么。林可凑过去,听十一道:“大人,我能不能……叫您一声阿可?”
  林可一怔,随即回答:“好,你想叫我什么都可以。十一,十一?”
  她僵硬地直起身体,靠坐在那里的人已经再无声息。
  十一死了,而那句“阿可”,也终究没能叫出口来,只能永远留在心中。
  ☆、第131章 软弱
  云收二华出, 天转五星来。墨蓝色的天幕之下, 营盘一直延伸到了视线的尽头, 每个营盘相距约二百步,望楼上燃着松脂火把,橙黄色的火光照亮了下方的一片景象。
  初六蹲坐在刁斗里, 沉着脸啃手里的面饼,深深觉得初八这个熊孩子可能又要搞事情。
  太监被人唾弃, 死了甚至不能埋进祖坟, 在某些人眼里, 却也是与读书科举殊途同归的一条青云路。不乏有好吃懒做之徒自愿阉割,希望进宫为奴的, 只盼着有朝一日能够一步登天、飞黄腾达。但宫中挑选太监自有规章流程, 更容纳不下这许多人,除了偶有意外受到青眼, 或被先进宫的亲友所提拔的, 其他人往往落得个一无所有的下场, 三五成群地像阴沟里的老鼠般缩在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里,以乞讨或小偷小摸为生, 称作“阉丐”。
  初八的养父就是那么个游手好闲、异想天开的王八蛋,阉了自己之后日子难过, 受人撺掇, 听说童子入宫容易, 便不知从哪里拐了个孩子来认作儿子, 剁了子孙根想找门路送进宫去, 打算等这个便宜儿子混出头来再拉拔自己一把。
  中间具体发生了什么事,初六也不清楚,只知道主子不知为何管了闲事,将那孩子抱了回来,取名作初八。
  大概是因为小小年纪经历了这种事,初八的性格极其怪异,脸上笑意盈盈,肚子里却总不知在转什么念头,除了主子谁都管不住他。初六和其他密卫的关系都不错,唯独看不惯这个比自己小了近十岁的初八。
  但不可否认,初八的资质是几人中最出色的,当年能拼出一条命来刺杀薛飞,对主子的忠心也毋庸置疑……
  拍了拍手掸去饼渣,初六在心里轻轻叹了口气。
  不管怎么样,唐七还留在天水,而如果传信中那支云阳骑兵再不来,他也一样没必要继续呆在谢雁城这里。回大楚这么久,他还没有踏踏实实稳下来的一天,等此间事情了了,他总算能去云阳看看自家弟弟,许多年了,也不知十一那混小子是高了矮了,还是胖了瘦了?
  他心里念着十一,却尚且不知十一的死讯。
  为了躲避随时都可能出现的乞活军,林可只有丢下十一的尸体,带着剩下的云阳兵后撤。失血过多,没走多久的路,她便从马上掉了下来,就此昏迷过去。
  当林可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已是遥山隐隐,斜月沉沉。汗味和血腥气混在一起,侵入她的鼻腔。她微怔,才发现自己正被一个意料之外的人背着往前走:“姓孟的……”
  贴着她的脊背忽然一僵,孟昶青的声音带着一丝不明显的嘶哑:“你醒了?”
  不知为何,当他熟悉的嗓音说出那短短的三个字,林可咬牙抛下死去的十一时、本已麻木坚硬的心倏忽间解冻,像是打开了一道关闭已久的闸门,那些痛苦、悲伤、悔恨与委屈以一种令她措手不及额速度猛然涌了出来。
  “十一不在了。”将脑袋埋在孟昶青的肩头,林可轻声道:“我在藏他的地方做了记号,你把他找回来了吗?”
  感觉到肩上的湿意,孟昶青顿了顿:“等回到云阳,我会立刻派人去找。”
  林可:“……其他还活着的人呢?”
  “还能骑马的正在旁边护卫。”孟昶青柔声道:“不能动的暂时留在原地。乞活军那里似乎出了什么事,一时顾不上这里,不会有事的,你可以放心。”
  林可沉默了许久,忽然道:“我在想,其实死的不应该是十一,而是我。我本来就是多出来的那一个,意气风发地想要拯救万民的是我,痴心妄想地想要平定天下也是我……”
  她想要平定天下,可天下是什么,天下是由她身边的一个个人组成的。因为爱那些人,所以她才会热爱这个世界。十七走了,十一也不在了,许许多多的人都成为了回忆,她就像是书中那匹想要趟水过河的小马,鲁莽地走到一半才发现水深浪急、举步维艰,哪怕不惧风浪,但若终于踏上大河彼岸,却见山水依旧在,不见故人影,成了孤家寡人一个,又有什么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