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
作者:
夕夕里 更新:2024-05-16 08:20 字数:3934
叶重晖在宴席上听够了阿谀奉承,觉得吵闹,起身离了席。
他一贯是个冷淡的性子,骤然离去,也不会有人多嘴,反而惶恐,担心言语不慎惹恼了他。
安家的宅邸十分气派,叶重晖却不爱这种奢华,亭台楼阁,雕栏画栋,匠气过重,反而失了草木水流的质朴自然。
他顺着一条荒芜的小径往前走,忽然听到一阵琴声,似烟云缥缈虚幻,方才不过饮了两三杯酒,竟醉了么。
循着琴声,走进了一间庭院,是与安府的景致截然不同的一道风景,只能看到大片飘洒的梨花花瓣,叶重晖阖上眼眸,好似听到了耳边有潺潺的溪水声。
一瞬间,他好似清醒过来。
似曾相识的场景,数年前,他曾在金山寺后院破过一个桃林阵,这梨花林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他抬眸看向梨花树下的紫衫少年,琴声便是出自他手,此时少年收了手,指尖停在琴弦上,只呆呆看着他。
叶重晖略一颔首,致歉:“叶某无意打扰公子雅兴,这便告辞。”
身后忽然传来急切的声音,道:“恒之表哥,且慢!”
叶重晖皱了皱眉,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杂乱的声响,他回首看去,那少年狼狈地摔倒在地,紫衫沾染了白色的梨花花瓣,而一旁,是一个木制轮椅。
“是……启明表弟。”
那少年咬着唇,有些难堪地道:“正是,只是不曾想,会在恒之表哥面前出这样大的丑。”
叶重晖已经走到近前,扶起轮椅,将地上的少年抱起,放置在轮椅上。
再想离去已经不能,因为他的衣袖被人扯住,并不紧,只需要一点力道就可以轻易挣脱开,但是这个小动作太像阿锦,以至于他心有不忍。
“何事?”他耐下性子问。
安启明连忙松了手,道:“余昭偶然拜读了表哥的诗词,心之向往久矣,故而失了分寸,还望表哥见谅。”
叶重晖道:“无碍,余昭,你的字?”
安启明颔首。
昭者,明也。只是一个启明,一个余昭,这字取得蹊跷。
但到底是私事,他不好过问,只道:“你我是表亲,若有不懂的学问,可去叶府寻我。”
他离去后,安启明看了眼自己的指尖,缓缓置于唇上,露出一个称得上惊喜的笑。
第90章 再生一个
相府的观星台,是叶重锦亲自设计的图纸,请京里最有名的能工巧匠建造而成,用的是坚固,且不易受风雨侵蚀的水杨木,小小的方寸之地,既有休憩的躺椅,又有可供书写的桌案,还有烹茶的器具,还有一个隔间,放满了绘制的星图。
是叶重锦平时最喜欢待的地方。
傍晚霞光漫天,观星台上睡着个美貌少年,少年身旁,卧着一头威武的白虎,睡得正香,长长的毛茸茸的尾巴耷拉在少年的腰上,好似一刻也分不开。
男人放轻脚步,坐在少年身畔,那头猛虎骤然瞪开虎眸,显然被陌生的危险的气息所惊醒。
“原来,已经忘记我的气味了。”
顾琛抬手,大掌抚上那头白虎的脑袋,眼神危险,“也对,不过是只畜生罢了。”
大猫龇起利齿朝他低吼一声,凶相毕露,那模样,早已不是当年那只只会欺负鹦鹉,连幼犬都惧怕的假老虎了。
叶重锦睡得不熟,迷糊道:“大猫,别吵……”
那老虎歪了歪脑袋,拿尾巴蹭他,蹭得叶重锦不耐烦了,睁开眼,却见眼前多了一人。
他揉了揉眼睛,失笑道:“原来是你来了,难怪这家伙一直闹。”打哈欠,懒懒道:“皇帝都这么悠闲吗?”
“一日得不到你,朕这个皇帝便做的没甚滋味。”
顾琛解下披风,披在他身上,把人捞在自己怀里,将一双冰凉的手揣在怀里温暖,道:“高处风寒,易着凉,下次可不许这样睡着。”
叶重锦道:“原不想睡的,谁料看书看困了。”
顾琛这才注意到,他身旁放着一本破旧的书册,好似翻阅过许多遍,页脚已经发白。
“这是什么书?”
叶重锦朝他咧唇一笑,直看得顾琛心痒难耐,他却一字一顿地道:“不告诉你。”
顾琛先是一愣,随即意味深长地扯了扯唇角,噙起一抹略有些邪气的笑,道:“莫非是那种书。”
叶重锦瞪他:“你这淫棍,脑子里就只有淫邪之事!”
“阿锦这话说得蹊跷,朕又没有明说,阿锦怎么就知道,朕想的是淫邪之事,莫非此乃阿锦心中所想。”
“……”
男孩脸红得几乎滴血,在他怀里动弹个不停,顾琛忙顺毛道:“是朕,是朕想的,阿锦纯真无邪,哪会想这等下流事。”
叶重锦却觉得更羞窘了。
顾琛见他不再闹了,松了口气,伸手去翻那本书,连翻好几页,然后讪讪地收了手。
叶重锦促狭地望着他,问:“古楼兰的亚去卢文,陛下看得懂?”
……看不懂。
叶重锦早知他看不懂,轻哼一声,将那书册仔细收进匣子里,嘀咕道:“是一些旁门左道,说了你也听不懂的,从师父那里借来的,改日要还回去。”
顾琛道:“不还又如何,阿锦喜欢,只管收着便是,空尘那里,朕会想其他法子补偿。”
叶重锦噗地一笑,道:“你这土匪的性子也该收敛些了,外面的人说,皇帝是冥主转世,比罗刹还凶残百倍,食人肉,饮人血,再这样下去,百姓都要开坛祭法,请菩萨收了你这暴君。”
顾琛眼里掠过暗芒,只一刹那,又迅速恢复了不正经的模样,道:“朕若食人肉,第一个便要吃了阿锦,惦记了这许多年,闻见肉香都馋,一宿一宿地做美梦,梦到阿锦就在朕的眼前,朕把你洗得干干净净,然后……”
拾起少年纤细的玉腕,递到唇边,轻轻咬了一下。
“一口一口地享用。”他缓缓说道。
叶重锦被他瞧得脸红,骂道:“下流。”
忙转移话题道:“其实,最近祖父正好要办一场讲学,你也知道,老人家闲不住的,我看机会难得,就请他顺便为你辟除谣言,他也答应了。”
叶老先生的名声遍传九州,他当年教导出来的学生,无一不是当世大儒,对后世影响之深远不可估量,文人学子为见之一面可抛头颅洒热血,若他肯为皇家说一个字,胜得过朝廷做十件善事。
可他这些年只一心著书,怎么会露面。
顾琛勾起唇,问:“顺便?不是阿锦为了朕,特地求叶老先生办的讲学?”
叶重锦心里一惊,面上却不显分毫,笑道:“陛下多虑了,阿锦素来怕麻烦,哪有这个工夫。”
顾琛无奈地低笑,道:“是,阿锦最怕麻烦。”而且还很嘴硬,不过这一点也招人疼便是。
他忍不住把人搂得更紧了些。
先前先帝病危,他之所以能够及时赶回来,是因为莫怀轩事先给他传了消息,有人用一种失传已久的古文字,写了一封密信,信上说,陛下病重垂危,太子归京在即。
莫怀轩无法判断真假,只好如实转述给他,让他自行决定。
那时,他便猜想,写信之人是怀里的少年。
因为这世上,会不问好坏,不求回报,为他着想的人,只有这个少年,他的阿离。
阿离一定不知道,前世他遇刺的那一晚,是他有生以来最满足的一日。
当刺客出现在东宫时,他其实就已经猜到,是明王派来的人。
一直以来跟他扮演兄弟情深的大皇兄,终究厌烦了,想要除掉他,那时他也不过十多岁,到底年幼,想法也天真。他虽然知道大皇兄想要拿他做垫脚石,登上那个位子,但是仍存有一丝幻想,以为他们之间尚存一丝兄弟情分,大皇兄不至于要他的命。
到底还是让他失望了。
他不知道这世上到底有什么是真的。
在他面前阿谀奉承的宫人,转过头在背地里耻笑他;怯懦胆小的宫婢,背地里往他的茶水里下毒;一只毛茸茸的小小的番狗,也被人种了毒疮来接近他。就连他的母后,人人以为软弱良善的皇后,也毒杀了一直要好的姐妹。
如今跟他兄友弟恭十多年的兄弟,想杀他,似乎并不是很难接受的一件事。因为早已习惯了虚伪,所以应该顺理成章地接受信任的人想杀害自己。
残酷却真实的生存法则。
这件事,将他对人性最后的一丝信任,给击碎了。
直到那个小太监出现,他出现得那样突兀,却又理所当然。
夜色深沉,他几乎没有注意到,殿内有一个低眉顺眼侍茶的内侍,也许他注意到了,但并不在意,一直到他蓦然出现,挡在自己身前,利剑穿透他的胸膛,鲜红的血液顺着泛着寒光的剑峰滴落在地,顾琛听到自己胸腔里的那颗心脏,疯狂地跳动起来。
为什么……
为什么他的眼神要那样惊慌,虽然只有一刹那,但他看得很清楚,这个身份低微的小小内侍,不希望他死。
他问:“你想要什么。”
小内侍一身蓝衫已被鲜血浸透,眼神涣散,道:“请殿下为宋离收尸。”
收尸……真是奇怪,怎么会有人提这种要求。
人若是死了,尸体如何处置真的重要么,他不想要一具尸体,他只想要一个活生生的人。他想要再一次看到那个眼神,那个让他觉得,原来自己很重要的眼神,不是因为他是太子,仅仅是因为“顾琛”这个人。
顾琛不知道,或者连宋离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他拼尽全力喊出的那一句话,与“收尸”无关,他仅仅是,想再一次地,在这个高高在上的殿下面前,念出自己的名字。
宋离。
对于一无所有的他而言,最珍惜的便是“宋离”这个名字,因为曾经有个男孩,握着他的手,一笔一划地书写,并要他牢牢记住。
之后的事,顾琛已经记不清了,他只记得那一日,宋离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他便像中毒一般深陷其中,不可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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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房。
安氏送来一盅燕窝粥,笑得极温婉:“老爷,可乏了?妾身熬了些补品,老爷尝尝可好。”
叶岩柏轻咳一声,握住她的手,问:“夫人,你这是想要了?”
安氏拍开他的手,嗔怪道:“老爷莫要说浑话,快喝粥。”
叶丞相只好亲自盛了一碗,慢悠悠地吃,等着妻子发话。
安氏犹豫片刻,终于道:“其实妾身今日回安府,见到了灵薇侄女,这姑娘这几年出落得越发水灵了,相貌出众不说,性子又乖巧伶俐,问了嫂嫂,说是还没许人家,也不知谁家有这个福气。”
说完就这么看着叶岩柏。
叶岩柏把这碗粥用完,捋了下胡须,道:“夫人的意思,为夫明白,只是晖儿一贯是有主见的,便是我们觉得好,他不愿意,也是无用的。”
“晖儿的主见?”安氏道:“他的主见就是不近女色,做个清心寡欲的假和尚。前次我听堂嫂的劝说,想到一个主意,找了个风尘女子给他通人事,结果你猜怎么着,人家姑娘一丝不挂贴在他怀里,他竟是眼都不眨,就给人推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