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章
作者:饭山太瘦生      更新:2024-05-14 00:26      字数:1978
  第87章 祸种2
  为了达成好的目的,人可以不择手段
  多年之后,奉玄已经离开了道门,他那时已经不叫奉玄了,住在南方,有一天再次遇见了在罗源郡见过的疯道士,那个道士半白的头发完全变成了白色,他向不再叫“奉玄”的人张开嘴,嘴里空空,只剩下一片漆黑。曾经名叫奉玄的人失去了“奉玄”这个名字,那个疯道士失去了舌头,他们两个都失去了一些东西,都记得在罗源郡住了一夜的韦衡。
  或许只有在那一夜,韦衡是完全坦诚的。奉玄在那一夜知道了韦衡喜欢看《南史》,但是他不太想亲自去看看现在的南方,死了也更想埋在北边——最好埋在郁山关后长着野芍药的草原上。
  奉玄、佛子和韦衡一起在罗源郡住了一晚。天黑之后,三个人吃过饭,韦衡让小二在堂屋中放了炭盆,和奉玄、佛子在堂屋中围炉小坐、消磨长夜。佛子只是防备韦衡,并不讨厌韦衡;奉玄有时不信任韦衡,但是他对韦衡的信任总是多过不信任。
  客舍主人的儿子娶了新妇,客舍主人给住客额外送了红色的蜡烛。韦衡点燃红色的蜡烛,新烛燃烧,烛光很亮。韦衡没有给蜡烛罩上灯罩,说:“我在一年夏天也点过红蜡烛,那是我头发变成灰色的那一年,那年夏天我静静养病,手里拿着一卷《南史》,看见书上说卫元帝年少时因为自己有许多哥哥,没想过自己会当皇帝,于是唯爱看书,夏天在院中布好蚊帐,在帐中点了红蜡烛、喝一瓯冰镇甜酒,能看书看到天色渐渐发亮。我那时很羡慕他,羡慕他在酷夏的夜里,能伴着凉风夜露看一夜的书——他的眼睛不闲着,舌尖也有滋味。我那年中了毒,身体不好,不能喝酒、不能熬夜,于是只让人买了几支红蜡烛,点了红蜡烛看一小会儿书,我第一次点燃红蜡烛看书时,舌尖好像也尝到了甜酒的滋味。”
  韦衡看得懂《南史》,他看得懂书。韦德音亲自教过韦衡汉文,韦衡是一个识字的人,他无比庆幸自己识字。韦衡常年待在军队里,军中无事时,不方便饮酒,将士们往往聚在一起讲故事打发时间,韦衡有时也去听故事、讲故事,有时只自己待着看书,将《左传》《史记》《南史》翻来覆去地看。
  崔琬曾对韦衡说“田单复国,勿忘在莒”,韦衡听得懂崔琬的讽刺,因为他恰好读过《史记》,在《田单列传》中读过那段故事。《左传》风神盖世,《史记》雄健慷慨,两本史书都记载着远去的朝代发生过的事迹,用文字重现了韦衡无法亲自触摸的过去。
  《南史》是北地的赵朝为南方的曹、卫、吴三朝编修的史书。赵恭帝禅位给许太.祖,许朝在建朝后也编修史书,许朝首任宰相杨鸣谦在史馆主持编写了《赵书》,记载许朝的前朝赵朝的正史;后来史馆又续修南史,在赵朝史官《南史》中没写完的《沈书》的基础上写完了《南沈书》,为南朝的第四个朝代沈朝作传。
  韦衡不爱读北史,他自己是北人,又当过很久的室韦人,读北史时总觉得史书太薄了,觉得北地的苦难被记得过于简单。韦衡不怎么看北史,却经常看南史,尤其喜欢看赵朝修编的《南史》。
  赵朝编修《南史》,本来想为南方所有朝代记录历史,一直记录到赵朝统一南方,但是写到南朝的沈朝时,北边的赵朝先灭亡了——因此,许朝在整理《南史》时,取出了其中的南沈部分,只让《南史》为南朝前三朝留下了完整的历史。只有许朝有资格书写沈朝的历史,沈朝在陛下的手中灭亡——南沈灭亡,许朝史官综合南北史书,编写《南沈书》,上承《南史》,在纸上终结了百余年来南北对峙的历史。
  许朝统一了天下,史官颇有气度,修史严谨,绝不随意记载南北帝王臣子的轶事——许朝的前朝赵朝的史官却未必有这种气度。赵朝修《南史》,赵朝也是北地王朝,有过统一天下的野心,却始终没有过统一天下的能力,似乎是为了抹黑和嘲笑长江对岸的对手,赵朝史官在为南朝修史记事时多记南朝帝王臣子的轶闻、趣闻——这荡开的几笔,有时反而在不经意间透露了人性中的温情、挣扎与无奈,韦衡因此喜欢看《南史》。
  韦衡虽然看《南史》,却并不以为南朝一定就是书里写的那样,他只是想借着文字找到一片与北地相对的南方幻象——依靠文字,他幻想南方的国土、拥有那片幻想的国土,在其中寄托并且安放自己的遗憾和迷恋。
  韦衡曾经对隐微药师说,如果他先死了,希望她能把他的骨灰带到南方。不过韦衡其实还是舍不得北方的,他只喜欢南方的幻象,自己只是在嘴上说一说想亲自去一次南方,实际上,他从来没在心里决定要亲自去一次南方。他说他希望埋在郁山关后的草原上。
  韦衡因为一支红蜡烛想起了夏天的事情,就给奉玄和佛子讲了自己小时候在草原上看见的柳兰:朔州关外的草原上有漫山遍野的柳兰,夏天开紫色的花,茂盛得能把小羊和小牛犊藏起来,花在风里轻轻摇摆。
  韦衡也去过卢州的草原,他去过郁山关后面的那片草原,那片草原上有十万野芍药,每年六月都开白色的大花——韦衡说那样的景象很漂亮,也很震撼,不过他不敢多看:他好像是灾祸的象征,如果他去了那片草原,大概就意味着那片草原出事了,他宁愿自己少看两次野芍药,也不愿意卢州多死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