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中世纪搞建设 第25节
作者:
江千里 更新:2024-05-16 08:44 字数:6192
那是个非常寒冷的日子,下人们把这件事情传了个遍。
爱德华是最后知道这件事情的人。
“我们都不知道,在苏珊去世之前,公爵阁下曾悄悄见到过苏珊向神父忏悔过自己有罪……”戴夫说到这里的时候,深深地叹了口气,说,“苏珊让神把怒火全部降给自己,以求赦免小爱德的原罪。”
“然后她就去世了?”唐飞柳本就难过,这会儿更是要爆泪了,他说,“这不公平,爱德华才不是什么罪人。”
然后他们都沉默了一瞬,苏珊嬷嬷是个虔诚的教徒,真要说起来,生活对她才是最为不公平,她奶大的女孩死去之后,最不放心的孩子竟和她的信仰背道而驰。
她是爱德华心中最初的温暖,也是爱德华日后精神崩溃的原因之一。
虽然苏珊极力避免,可是她知道的故事大多都与宗教有关,大多都是天使爱人的故事,苏珊嬷嬷总会一遍遍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守护天使,但是小爱得,你要做一个好人,不然天使就会飞走,不再陪在你的身边。”
这些故事温暖了小小的爱德华,让他的黑眼睛里面有和其他孩子一样的天真和企盼,可是这些故事在苏珊死后,就成了折磨小爱德华的梦靥——他是恶魔之子,根本不会有属于他的守护天使,他生来克母,无论是生母还是照料他的乳母。
他于肮脏污秽之中诞生,来到人间,必然成为祸乱。
而与此同时,没了苏珊压制的老公爵的孩子们,开始是好奇,后来则是把这高塔上肮脏污秽的恶魔当做了游戏,一次次来挑衅围观,被苏珊养大的那个也曾可爱单纯的爱德华慢慢消失,最后变成了阴暗沉默的怪物。
那些残酷往事第一次摊开来说,搭配呼啸作响的风,经过多年,依然让人骨头都冷厉的慢慢发寒。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灌溉营养液和投地雷的人,大家破费了。
更新时间暂时不能定下来,因为我存稿量不够稳定,年终太忙碌。
第43章 来处
人就是这么奇怪,老公爵对爱德华绝对不算是个好父亲,甚至不算是个父亲,但是对其他几个孩子,却几乎有求必应。
于是几个孩子都被养的刁钻骄横,甚至连几个不被承认的私生子,老公爵都给了钱给了华服美居,安顿的十分优渥舒适。
唯有对爱德华,老公爵不但冷漠,甚至凶狠。
当他第一次发现几个孩子去高塔上欺凌恶魔的时候,他拿起了那条对他来说已经不算轻的鞭子,狠狠抽了爱德华一顿。
边抽还边大吼着:“你这个恶魔,休想污染我的孩子!”
他把抽打爱德华当做了一种驱邪的方式。
在这个时代,贵族之间通婚极为混乱亲密,法皇宫的直系甚至被后世的精神学家推测有家族遗传性精神病——老公爵显然也是标准的蓝血贵族,这可不是什么搞笑的中二宣言,在这个时代,贵族们十分注重血统,他们觉得血统才是一个人高贵的根源,那些下等人就算富可敌国,也比不上一个穷困破落的贵族。
而显然不但是贵族们这么觉得,所有人都这么觉得,所以商人有钱了会竭尽全力娶一位有贵族头衔的小姐,以此抬高自己的门楣,为此就算那位贵族小姐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都能忍耐。
但贵族们基本不对下联姻,甚至在约克前些年的时候,当商人还没有那么富有之前,贵族和一般人通婚甚至是不被允许的,也就是不合法的存在。
说这么多,其实在唐飞柳一连串地听下来,他觉得老公爵很可能也是多代近亲婚姻、导致精神不对劲的产物。
老公爵是认真觉得爱德华是恶魔,他可不是开玩笑,他用镶嵌银子的鞭子抽打这个恶魔,甚至曾亲自动手,想要把银匕首扎入爱德华的胸腔,以解脱这个被恶魔附体的孩子的痛苦。
这一连串的虐待和苏珊的离去,让爱德华陷入了绝望,就算戴夫一再努力,爱德华依然越来越疯癫,他曾真心实意以为自己是恶魔,居住在地狱,他产生了幻觉,害怕光和任何人,他拒绝任何人靠近,甚至试图攻击撕咬来殴打他取乐的兄弟。
虽然这换来的又是老公爵的驱邪毒打。
那些过去戴夫并不细说,但是只是一些边角料,依然听得唐飞柳心惊胆战,老公爵的疯癫扭曲,爱德华的混乱和绝望……幸而戴夫说着说着,脸色慢慢柔和,他轻声说:“然后公爵阁下遇到了一个孩子,那是个非常可爱的孩子,他于一场宴会之中,被乡绅父亲带来,长得像是壁画上的小天使……那孩子的来历公爵大人不知道,可我知道,那就是你……乡绅唐爵·道格的儿子——兰斯·道格。”
“……可是,”唐飞柳茫然地看着戴夫爷爷,他被戴夫的话给震到了,他呐呐地说,“我当时什么都不懂,我只是陪爱德华玩了一天游戏,还都是他哄我……”
“这就够了。”戴夫握住了唐飞柳的手,认真地说,“公爵大人当时精神有些糊涂,后来很长时间他才慢慢好起来,他一直说自己遇到了自己的守护天使,他被神赦免了罪恶。”
原来在爱德华心中,那段往事是这样的。
那个小小软软、金发蓝眼的孩子被精神错乱的爱德华当做了一段神迹,难怪爱德华一直对天使有那样炽烈的向往,难怪爱德华总是那么迷恋地看着他……唐飞柳现在懂了,因为爱德华虽然随着整个人好起来,忘却了那段往事,但是记忆深处却一直埋藏着关于守护天使的印象。
他生而为恶魔,却一直仰着头,希望能被光芒照耀,希望能褪去污秽,不再堕入印象中那个黑暗痛苦的地狱。
这才是真正的爱德华,只是他虽然失去了一切记忆,可是却一直深深记得自己的守护天使被人夺走的画面——纵然他后来恢复了正常,却永远记得失去的不安感。
“戴夫爷爷,谢谢你告诉我这些。”唐飞柳环视着这里的一切,他慢慢表情坚定起来,他轻声说,“我、我……我想给爱德华写封信。”
那个晚上,主卧一直亮着灯,唐飞柳甄字酌句地慢慢写着那封信,一边写,一边整理自己的思绪,第二天当信和其他文件一起被专人带着出发之后,唐飞柳在卧室呆了很久,突然问伊万丝:“……第一场冬雪还有多久?”
“应当还有一个多月。”伊万丝看了下外面的天气,轻声问,“阁下,您想出去玩吗?”
“伊万丝,我想回一趟家里。”唐飞柳看着伊万丝,轻声说,“爱德华不在这里,你没必要这么称呼我。”
唐飞柳的话让伊万丝脸上带了一丝笑容,他咳嗽一下,轻笑着说:“我忘了告诉你了吗?公爵大人让我成为你的贴身男仆……我已经不属于公爵大人了。”
“什么?!”唐飞柳这是真的震惊了,他愣了下,半响才说,“……那他自己独自去了皇宫?”
“恩,带着杰斯。”伊万丝轻声说,“我不是故意瞒你的,这两天没找到空隙和你说这些……”
“我知道。”唐飞柳说,“问题是他带着杰斯干什么,杰斯不是骑士吗?!他怎么会成为贴身男仆……所以查理王子出事是真的?!”
说到这里,唐飞柳顿时脸色变了,皇宫出事可不是小事,爱德华独自出发,除了带着保护自己的骑士队伍,还带着在约克长大、不为纳特皇宫熟悉的杰斯假扮成贴身男仆,还带了一群训练过的仆人……他到底是去干什么?
唐飞柳还没来得及担心,伊万丝就说:“没事,只是以防万一,公爵大人一直都是这么小心谨慎……皇宫有些人不是非常喜欢黑公爵,大人也只是为了小心行事。”
“每次都是这样?!”唐飞柳看到伊万丝点头,顿时越来越心疼爱德华了,他脸色变了吧,然后说,“好吧,那我还是等爱德华回来……既然还有段时间才下雪,我必须要回家一趟……我的家里这里并不远,一个多月足够来回了,你可以陪我去吗?”
“我的荣幸,阁下。”伊万丝笑着回答,其实从公爵身边被赐给唐飞柳,这可不是个好活儿,但是如果这个普通的绅士是公爵放在心尖上的人,那么显然这次职位变动将会给伊万丝更好的未来——其实伊万丝也早已经预感到了这次变动,他为了这一天已经等待了很久。
这变动一点都不委屈,甚至是伊万丝暗地里争取了很久,才得到公爵的首肯——约克所有人都想一直待在这位天使身边,因为他可不只是外表美丽,在传言之中,他有一双点石成金的手,有一双能看到未来的眼睛……他的赤足踏在哪一片土地上,哪里就会获得丰收。
伊万丝一直在兰斯身边,他当然知道传言言过其实,但是他又是最知道传言真实性的人,莉莉、斯图尔特,黑天鹅城的所有人……乃至于约克,曾出现在这位尊贵的天使身边的人,谁不是过的越来越幸福呢?
伊万丝从不信任虚无缥缈的神,他只相信自己看到的一切。
“好吧,那你知道从黑天鹅堡到奥尔维诺的路吗?”唐飞柳紧张地说,“我家就在奥尔维诺的瓦拉尔河边,那里有个小镇,叫瓦拉尔镇,我家就在镇上。”
“当然,这段路我没走过,不过城堡里一定有人走过……这些都不必您担心,尊贵的阁下,我会解决这一切。”伊万丝眨眨眼睛,对唐飞柳说着。
他说起这些,真是神采飞扬,充满了自信。
唐飞柳看着伊万丝,感激地说:“谢谢你,伊万丝,如果有什么我可以帮你的,请一定要告诉我。”
伊万丝看着唐飞柳,好一会儿突然一笑,摇摇头说:“我会的,谢谢。”
说完,伊万丝点点头,下去忙碌了。
直到伊万丝离开了好一会儿,唐飞柳才想起来,伊万丝整个人换了装扮,不再是两人流连于乡野间的那副落拓装束,伊万丝穿着标准的男仆服侍,举止又瞬间回到了彬彬有礼。
他似乎能随着身份的变幻,随意切换成任何样子,唐飞柳心中感慨。但是又很疑惑,因为伊万丝从不掩饰他野心勃勃的眼神,唐飞柳知道他一定有什么很重要的愿望,以至于伊万丝能做好公爵的管家,却也从不沉溺于这样的权势。
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心胸,可是无论唐飞柳怎么试探,伊万丝都未曾真正说出来过。
不过虽然这事儿神秘,唐飞柳想了一会儿,也过去了,他更紧张地是他要回去这件事情——在记忆中,兰斯的哥哥亚历山大·道格可不是什么正派人物。
他金发绿眼,身材挺拔高大,热爱打猎和骑马,对于家族的产业打点良好,但是生性不苟言笑,嘴角微微下垂,只要不笑的时候,就会给人一种冷酷的味道。
这是唐飞柳绝对没有的气势,事实上小兰斯在亚历山大面前乖得就好像鹌鹑,可是全瓦尔拉镇的人都知道,道格两兄弟的感情极差,亚历山大生性冷酷,对自己的弟弟丝毫不留一丝情面。
如果是前几天跟唐飞柳提起家人,唐飞柳一定会说:“……他们在二十一世纪过的很好,感谢您的关切。”
但是现在,唐飞柳十分迷茫,他知道自己是兰斯·道格,可是他重要的人格形成时期都在现代,他内心依然觉得自己是唐飞柳,只是他接纳了他同时也是兰斯的事实而已,梦中匆匆一面,当了十年的中世纪小少爷的兰斯,这会儿活在现代社会的兰斯估计也有同样的烦恼吧?
唐飞柳不知道,只是他其实也觉得这事儿不那么差……好吧他承认,其实他激动坏了,那些记忆回来之后,唐飞柳又是内疚又是高兴,很难形容那种复杂的情绪,一方面是因为内疚父亲死去,他临死都在担心真正的儿子在哪里,而这些年哥哥也过的不开心;可是另一方面,那种一直以来的不安感觉渐渐褪去了,就仿佛漂浮在空中的人扎根于大地之上,有了凭借和勇气。
他属于这个时代,这个时代也属于他,他有来处,有家人……这种感觉没经历过的人永远也不会懂。
总而言之,唐飞柳知道他必须得回去,那是他的哥哥,从小牵着他长大、照顾他的哥哥,他找了那么多年,唐飞柳觉得自己真是太混蛋了,因为没有记忆,他来到这个时空两年多之后,才打算回家看看。
唐飞柳第二天就出发了,伊万丝把马车打理的很舒适,从黑天鹅出去的路还算坦荡,唐飞柳看着窗外的风景和碧蓝的天空,整个人激动不安,却又充满了期盼。
如同每个和家人分别后,回家的游子一样。
而另一边,公爵坐在皇宫某间会客室。
打扮光线夺目的约瑟芬皇后摇晃着羽扇——皇宫之中显然没有真正的冬季。她看着室内怒放的黄玫瑰,慢条斯理地轻声说:“爱德,听说你的城堡之中,有一个金发蓝眼的小行政官,很得你的喜欢?”
“姨母,”爱德华显然并不喜欢这个话题,他轻声喊了一句约瑟芬皇后,说,“此刻显然不是关注我的领地官员的好时机。”
“……他只是你的官员吗?”约瑟芬是个非常漂亮的女人,不娇弱,反而有种硬朗的迷人风采,像是怒放的红玫瑰一般,有种妩媚和刚毅并存的矛盾美丽。
她听到爱德华的回答,脸沉下来,带着威胁低声说,“爱德,不管你作为你的姨母还是作为你的伙伴,我都要认真地警告你,不要留下任何把柄给圣殿,查理还等着他们的支持,你懂吗?”
爱德华深深呼吸,黑眼带着淡淡的怒意,轻声说:“……可是姨母,你得明白,被人抓住和男人接吻的人,正是你的儿子查理。”
两人对视,仿佛两头狮子一般,都是气势轩昂,一时之间,竟是谁也不肯让谁。
作者有话要说:
写到主线就很开心,恨不得一天三更(做梦)
其实写这爱德华的往事我还蛮担心的,因为上篇文让我明白了,我对甜文的认知程度可能和大家不太一样……因为我一直觉得,如果是两人努力互相理解,互相靠近,战胜一些自我的束缚,最后在一起,就算甜文。
但是……大家的统一认知好像是【甜蜜且没有太大波折】?
大家的认知是什么呢?有空求告知,十分感谢!
第44章 亚历山大
亚历山大·道格听说有访客的时候,自己都十分疑惑。
他虽然应酬得体,但是他自己知道,他可不算是受人欢迎的性格。因为对待弟弟太过冷酷,整个瓦尔拉镇的人对亚历山大都颇有微词——要知道虽然习俗一直是这么延续,长子能够继承全部财产确实是规定,但是一般长子继承了财富,对自己的亲兄弟姐妹都会有一定的帮助,这也是约定俗成、绅士们必须要遵守的规矩。
可是亚历山大可真是太粗鲁了,他把自己的弟弟赶出了庄园,据说只给了五镑安家费,连弟弟的东西都没能全部带走——那可怜的小家伙被赶走的时候,连匹马或者是马车都没有,就只是提了一个孤零零的小皮箱,茫然地走出了瓦尔拉镇。
偏偏小兰斯虽然不太经常出现,却实在是个样貌就让人怜惜的孩子,他茫然欲泣地走出了道格的庄园的样子,几年之中,还有人在私下窃窃私语。
连瓦尔拉镇的人都忘记了儿时的他们感情有多好,小亚历山大总是牵着自己的弟弟走在花园里面散步,而他们的父亲唐爵就在旁边看着,虽然缺少了女主人,但是这一家人感情非常好,老道格把两个儿子照料的十分活泼可爱,也一直没有再续娶。
但是后来,唐爵·道格先生带着孩子从黑天鹅堡回来之后,道格家的一切就开始慢慢变化,小兰斯的风寒发热过去之后,据说因为体弱之症加重,从此就很少再出现在大家面前。
但是老道格依然会带他们出去,偶尔会走很远,庄园的事物大多都交给了管家代管,一家人神神秘秘,直到老道格去世,亚历山大接手庄园,道格家还是这样的气氛。
因此亚历山大进入社交季之后,虽然表现正常,但是附近的姑娘们都不肯和他约会,因为他们觉得亚历山大不近人情,原本样貌就是冷厉刻薄的样子,稍微冷着脸都让人怀疑是否在琢磨什么阴谋,加上那刻薄地驱逐亲弟弟的事迹,同等家境的家庭根本也不会考虑把女儿嫁给他。
而亚历山大本人似乎也不太急于这些,他每天安分地打点自己的地,固定时间看书和上山打猎,他有自己的林中小屋,有自己的骏马,每年砸下大量收入在这些上面,似乎从未考虑过他现在最应该干的事情——比如给道格家族添一位少爷之类。
也因为亚历山大的行事,愈发与镇上的人有了隔阂,大家只是维持着表面的交际,除了缴纳税收的时候有行政官上门,亚历山大基本上全年没有别的访客。
“访客?我今年已经交够税了!”因此在听说有访客的时候,亚历山大对自己的贴身男仆诧异地说。
“先生,来的是您的亲弟弟兰斯先生。”亚历山大的男仆自小和他一起长大,隐约知道这两兄弟之间的心结,这会儿轻声在亚历山大的耳边说,“兰斯先生说他很想念你。”
“哦?他居然还活着?!”亚历山大冷哼一声,眼里有仇恨的光芒,他说,“道格家供养了他十年……他害死了我弟弟,还想从我这里拿走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