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节
作者:
渔小乖乖 更新:2024-05-16 09:09 字数:5432
有了不能让鲁家舅舅亏钱的压力,沈怡的研究动力更足了,就连睡梦里都是一块一块整整齐齐的盐田。沈怡觉得这是个好兆头,却不知道从高空俯瞰盐田的画面也是他曾经得到是垃圾信息之一。除了盐田,睡梦里还有鼻尖上染着黑灰的静玉弟弟。沈怡用手一蹭,边静玉鼻尖上的黑灰就被蹭掉了。
沈怡醒来时,想到边静玉捂着鼻子看着自己的画面,胸腔里的满足感都要溢出来了。
快到南婪时,沈怡又有了一个新点子。自从他弄了“饿否”,家中的院子就搭了棚子做了厨房。沈怡虽不管厨房的事,但从院子里经过时,偶尔会检查下厨房里的卫生有没有达到他说的标准等。他曾见过厨娘们做豆腐,豆子磨成浆搁大锅里煮,加入卤水后,豆浆就凝成块状了。沈怡因此有了灵感。
“如果真造了盐田,只看天气行事的话,这效率就太低了。”沈怡兴致勃勃地说,“我们能不能找到一样东西,这东西本身不贵且很容易得到,就像是卤水一样,加到盐田中就能够增加出盐的效率。”
虽说做豆腐和晒盐是两码事,但不得不说,沈怡这个新的研究课题选得不错。
两位少爷这一路上都忙着搞研究,路途就不显得遥远了。待下了船,他们又坐马车疾行了两日,颠得心肝脾胃肾都要从嘴巴里吐出来了,才终于到了姚县令治下的桐恩县。此地风俗和京城不同,边静玉和沈怡的衣着和街上来来去去的行人不一样。边静玉忍不住打量行人,行人也忍不住打量他们。
桐恩县以前不常有外地人来,但自从姚县令领着老百姓和万金商行有了合作,县里的老百姓们对于外人的防备心就下降了很多。那些打量边静玉和沈怡的目光中,好奇的目光占了多数,并无恶意。
沈怡以前来过一回,直接领着边静玉去了县衙。
“我上次来时,这里只有一排小破房子,没想到现在建得这么好了。”也许是因为马上就能见到亲人了,沈怡脚下生风、走得飞快,“这里是我爹和我大哥给他们讲课的地方,我爹现在肯定在里头!”
南婪和京城相距遥远,沈怡不能确定自己到达的具体日期,就没让父亲和大哥去接他。
边静玉忽然有些紧张。
两人朝着那排房子走过去,渐渐就能听到读书的声音了。这学舍起初是姚县令咬牙建的,当时并没有多少学生来。后来当地人靠着药材生意慢慢过上比以前好的日子了,他们对姚县令越发信服,这才抢着把家里的孩子送到了学舍里来。有些人心里有成算,不光把孩子送来了,自己也厚脸皮来了。
所以,学舍里有孩子也有大人。
沈思负责给孩子启蒙,沈德源就负责给大人讲课、教他们说官话等等。
学舍外头的阴影处蹲着一个老头子,见沈怡和边静玉远远走来,这老头只觉得沈怡非常眼熟。待沈怡走近,老头儿忽然扯着嗓子冲屋子里喊:“沈先生,你小儿子来了!你在京城里的小儿子来了!”
屋子里的读书声静了一下,很快从里面走出了一个中年人。
沈德源穿着当地服饰。边静玉的眼泪瞬间落下来了。他不想哭的,但眼泪就是忍不住。沈家人吃了那么多苦,边静玉时常担心沈德源在外过得不好,现在亲眼见到他精神奕奕的样子,终于放心了。
老头儿摸了摸脑袋,他莫不是记错了,难道那个流眼泪的才是沈先生的儿子?
边静玉很敬重沈德源。这种敬重在平时不显露,却一直深埋于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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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小迷弟不为人知的心理:感谢高祖父当年娶了我高祖母,感谢祖父当年娶了我祖母,感谢他们最终生出了我爹,感谢我爹当年对沈伯父施了援手让我能够认识沈伯父。总之,感谢我十八辈祖宗!
第46章
边静玉是一个特别会装的人。
“会装”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一个贬义词,这样的词语似乎不该用在一位总以君子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的上进的年轻人身上。但边静玉他真的很会装啊!没办法,他若是不会装,那么他的表情就会出卖他的内心,世人就能知道他其实是个时不时就会想太多的小逗比……啊不对,是个善于思考的人。
唉,要脸。
如晋江文学城的作品库一样丰富的内心世界绝对不能暴露!所以,即使边静玉在大多数情况下都正直高尚得如同生活在新闻联播里,绝不是那种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但他还是点亮了“会装”的技能。
比如说,边静玉在幼年时就陷入了一种误区,以为自己越是恭敬,大哥越会喜欢他。所以,其实一直想要被大哥摸摸头举高高的边静玉却总在大哥面前表现得极为稳重端方,一举一动就像是用尺子量过一样。他装得太好了,害得边嘉玉一直都以为弟弟没有那么喜欢自己,为了不让弟弟更讨厌他,边嘉玉明明是个爱热闹也爱玩笑的性子,但在弟弟面前却不得不收敛了,做出弟弟喜欢的正经模样。
在父亲面前恭顺,在舅舅面前聪慧,在祖母面前乖巧,在师长面前恭敬,在同窗面前稳重……这都是因为边静玉会装啊!他唯一会表现得活泼点的就是在鲁氏面前。但随着他的年龄慢慢增长,他从一个需要仰赖父母的小孩长成了一位能给母亲带去依靠的少年,在鲁氏面前也渐渐变得可靠起来了。
他的心里藏着七彩的颜色,然而他显露在人前的却只有白色。
这就像是太阳一样,外人能看到是只有白光,但其实太阳散发出来的白光是一种混光,能够被分解成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谁能有幸见到七彩光,无疑是一种幸运,就像是见到了雨后的彩虹。
边静玉正是一颗内心炽热的小太阳!
边静玉一直很崇拜沈德源。十几岁的少年郎,原本就容易被一些优秀的人吸引,正如后世那些狂热的明星粉丝们,更何况他从小就认识了沈德源,崇拜的情绪在心里积累了十几年。沈德源学问好,文章做得好,诗也写得好,曾出过文集,边静玉亲自去书铺把文集买回来细细品读,然后他惊艳了!而且,沈德源是个样貌极好的人,这并非是说他有潘安之貌,而是因为他有一张很君子的脸。边静玉第一次见到沈德源时,心里就冒出了一个念头,他也想成为像沈伯父这样的人!那时边静玉才七岁。
边静玉很有眼光,沈德源确实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不过,为了保住自己沉稳可靠的人设,边静玉从没有在人前表现出他对沈德源的崇拜。边静玉总是矜持的,就像个谦逊有礼的普通后辈一样。
但也不是完全没有显露。
像边静玉这样擅长布局的人,他是很难一见钟情的。沈怡因为垃圾信息,做了一些奇怪的事,边静玉总能把他往好了想;沈怡说玉米高产,边静玉就陪他去庄子上艰苦奋斗了一年;沈怡异想天开提出了晒盐一说,边静玉就陪着他做实验……这难道就不奇怪吗?他为什么打一开始就很相信沈怡呢?
因为,沈怡在边静玉这里拥有两重身份。
首先,沈怡是边静玉的未婚夫,所以边静玉对他有责任感,这是他尽力维护沈怡的原因。其次,沈怡是沈德源的儿子,而边静玉对偶像的儿子有一种天然的好感,他对沈怡的初始接受度就很高。这种好感具体说起来应当是……沈伯父是我岳父了!媳妇不重要,沈伯父是我岳父了!当然,等到边静玉见过沈怡并渐渐和沈怡熟悉起来后,他的心情就转变成了“媳妇很重要,不过岳父还是很重要的”。
再有,边静玉有时候和沈怡说话时的腔调很有沈德源的神-韵。这一点就连沈家的下人们都看出来了。边静玉的心情大概就是……岳父把我媳妇教得这么好,现在他不在家,我一定要督促媳妇进步!
沈怡一直以为边静玉只是单纯喜欢装得成熟老练而已。他把这当作了巧合,并不知道边静玉很崇拜自己的父亲。可惜啊可惜,远道而来、久别重逢时的眼泪一掉,边静玉的迷弟属性就彻底暴露了。
边静玉这眼泪流得有些汹涌。
沈德源和沈怡面面相觑,父子俩都有些懵逼,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办。
“怡娘,你一路上是不是欺负他了?”沈德源无声地看着小儿子,眼神中透出了些许怀疑。
“爹,肯定是你穿得这么奇怪,把他吓到了!”沈怡也用怀疑的目光看着亲爹。
父子俩用眼神互相甩锅。沈德源轻咳了一声,正要安慰边静玉,打算为边静玉做主,边静玉似乎意识到自己失态了。他很努力地想要把激动的情绪和汹涌的眼泪都憋回去。这一憋,就憋到打嗝了。
打嗝是控制不住的。
边静玉一脸懵逼地打着嗝。
我是谁,我在哪,我要做什么,我的脸是不是已经丢到地上捡不起来了?
边静玉整个人都要石化了,恨不得自己已经变成了一块没有思想不会尴尬的石头。
嗝——
好吧,就算成了石头,也是一块会打嗝的石头。
这到底还能不能好了!
看着边静玉这副怔愣中透着害羞、尴尬中透着呆萌的样子,沈德源忍不住笑了。他在此前一直很欣赏边静玉,将他视为了一位很有前途的后起之秀。但在这一刻,沈德源忽然意识到,抛开边静玉身上的种种光环不提,这也只是个和他小儿子一样大的少年而已。于是,他伸手拍了拍边静玉的肩膀。
“很好……见到你们真好。”沈德源说。
沈德源能感受到边静玉对自己的亲近,这让他的心情变得柔软。他用欣赏的目光看着边静玉。这是他的半子,也如他亲儿子一样。于是,沈德源又忍不住在边静玉肩上拍了两下,一切尽在不言中。
边静玉那一打嗝就停不下来的毛病忽然就好了。嗷,他被沈伯父肯定了!
他们正说话的时候,沈思也从院子里跑了出来。他上课的地方在后面一排的屋子里,跑过来需要一点时间。边静玉迅速开起了装逼模式,矜持地对着沈思行了一个礼,淡定地叫了一声:“沈大哥。”
沈德源:“……”
沈怡:“……”
厉害啊,这变脸的速度真是快!如果不是边静玉的眼眶还红着,他们就信了他的矜持了!
沈怡忙把京城中的好消息告诉了父兄。
沈德源和沈思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平-反了。为了防止有人冒用朝廷的公函,这种赎罪平-反的公函是顺着各地的驿站一站一站发过来的,每到一处都要登记盖章,走的是陆路。他们这种情况,还用不到快马加鞭、日夜疾行这种最高规格的送信模式,因此速度要比走水路的边静玉和沈怡稍慢一点。
等沈德源知道沈怡和边静玉是特意来接自己回去时,他和沈思对视一眼。沈德源忍不住皱起眉头:“怡娘你们做了什么?”他怕幼子为了救自己和长子回去就投靠了某位皇子,这无疑是与虎谋皮啊!
玉米一事需要保密,沈怡就说:“爹,我们回你的住处慢慢说吧。”
沈德源更担忧了。
在关键时候还是边静玉心细,忙说:“去岁秋闱出现舞弊,皇上大怒,开始肃清官场,坏人藏不住了,好人也就平-反了。这都是圣上清明的结果,与我和怡……怡娘无关。我们一直在安心读书。”
怡娘……这小名真是可怜可爱啊。边静玉忍不住在心里偷笑。
沈德源和沈思原本正在上课,此时不好抛下学生们不管,就算要提前下课,也该回教室和学生们说一声。而边静玉和沈怡经过了长途跋涉,虽说精神很兴奋,身体却有些疲累,都该沐浴休整一番。
于是,那热心的老头儿把边静玉和沈怡领去了沈德源和沈思的住处。
“住的地方也和之前不一样了。”沈怡开心地说,“我上次来,我爹和我大哥还只能住在逼仄的小屋子里,没想到现在住得这样宽敞了。”屋子明显是新造的,造得很敞亮。屋内布置得非常干净整齐。
“沈先生和小沈先生可是我们的恩人,我们哪能让恩人受委屈了。”领路的老头儿笑眯眯地说。
边静玉与有荣焉地挺起了胸膛。
等等,与有荣焉的不该是沈怡吗?沈怡试探着问:“你……好像很亲近我爹?”
“你、你发现了?”边静玉瞪圆了眼睛,就像是一只受到了惊吓的猫。
“不光是我发现了,估计我爹也发现了。”沈怡说。
边静玉脸色爆红。
像西红柿,想吃。沈怡想。
等等,西红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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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迷弟属性暴露了,边静玉就干脆破罐子破摔了。等边静玉洗漱完毕,出现在沈怡面前的他换了一身青色长衫,腰间系着一枚方型的玉佩。咦,这不是沈德源在京城里时最常穿的衣服的样式吗?
“怎么样,好不好看?”边静玉问。
沈怡面无表情地关上了门,把边静玉关在了门外。太可怕了,竟然比我更像我爹的儿子!
第47章
边静玉到底没敢穿着沈德源的同款衣服晃悠到沈德源面前去。
毕竟,他是一个矜持的人。
等到大家一起坐下来吃饭时,边静玉又重新换了一身衣服,把自己珍藏的偶像同款郑重地收了起来。沈怡怀着一种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心情看着边静玉在自己亲爹面前装成了一副淡定稳重的样子。
#说!我和我爹同时掉水里,你选择救谁#
#上一条脑内弹幕撤回,我不可能这么幼稚#
#总之,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管#
沈德源当了一些年的京官,在京城中起居都有人伺候,生活可算是养尊处优的,但在被流放后,他和沈思都只能自己动手照顾自己了。就算姚县令有心要照顾他们,碍于他们犯人的身份,让他们住了单间、免于劳苦就已经很照顾了。要知道,就连姚县令自己家里,也就只有负责做饭的老厨娘一个下人啊。好在沈德源起于微末,别说自己做饭打扫,就连田地里的活都会做一些,倒也逐渐适应了。
等到万金商行和当地百姓有了合作后,老百姓们的生活渐渐好了起来。当地民风淳朴——以前的外来人员觉得当地民风彪悍是因为当地人把他们视为了入侵者——有了老百姓们自发的感恩和照顾,沈德源和沈思的生活环境才渐渐好起来。比如说他们现在住的房子,那就是老百姓们趁农闲时造的。
边静玉和沈怡来时并非是饭点,正是上下都不靠的时候,厨房里根本没有预备吃食,沈德源就亲自下厨给他们做了一碗面条,面条是现揉的。住在附近街上的老百姓们得知沈先生的小儿子风尘仆仆地赶来了,这家端了酱肉来,那家送了水果来,等沈德源煮好面条时,桌上竟也摆得满满当当的了。
边静玉端着面条,情绪非常激动。
“不就是一碗面条么,瞧把你感动的!”坐在边静玉身边的沈怡小声嘟囔着。
边静玉不假思索地反驳说:“这不是一碗普通的面条!这可是伯父亲自给我下的面条!”在边静玉眼里,这面条是闪着金光的!边静玉每一口都吃得很虔诚。没想到沈伯父这么厉害,连面条都会做!
沈德源和沈思都不饿,但也舀了一些面汤,陪着两小子一起吃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