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
作者:
微雨菲菲 更新:2024-05-16 09:15 字数:4687
原本以为,拿陈年往事来搪塞,端木辰肯定只能死了心绝了念了,可谁料到,端木辰却铁了心地豁出去了。
“被世人耻笑?”端木辰闻言,唇角微扬,“元祈可以娶你,我为什么不行?元祈可以不乎世人取笑,我为什么要乎?”
火绯月闻言一惊,看来,元祈事情对端木辰刺激太大了,以至于他什么都不顾及了,彻底豁出去了。
镇定,要冷静!
端木辰已经失去理智了,她不能慌乱,一定要将整个局面掌控住。
“元祈身北真国,北轩国流言蜚语伤害不到他,可是你不一样,北轩国百姓,谁不知道当初发生事情,欲盖弥彰根本就行不通。”火绯月低声分析道。
“我从来想过要欲盖弥彰,我就打算昭告天下了,我娶妻子,关别人什么事?我想娶什么样人,轮不到别人来说三道四。”端木辰毫不乎地道。
火绯月见状,一个头两个大,看来,元祈对他刺激,不是一点点。
火绯月无奈,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当初,你以死为要挟,让我悔了那门亲事,你有没有想过,若你我成亲,元祈会不会也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呢?”火绯月柔声劝道,“将心比心,咱们就别再折腾了,好不好?”
端木辰闻言,自然不甘心,正想再说些什么,却见林心芝突然站了起来,打断了两人之间争执。
“绯儿,你姨母传来讯息,说北柳国公主南宫蝶染上了一种怪病,群医束手,南宫蝶母妃是应贵妃,与为娘和你姨母是闺中密友,应贵妃膝下就这么一个女儿,所以,娘意思是,希望你能够去一趟北柳国,为蝶公主治病。”林心芝面色凝重地道。
火绯月点点头,连声说好。
此时此刻,她需要,就是找机会离开这里。
“火夫人,你该不会是想要拒绝这门亲事,突然编造出来借口吧?事情,怎么会这么巧?”一直静观其变太后,一听此言,终于沉不住气了,低声质疑道。
“太后若是不信,可以看下臣妇手中这块传讯玉佩。”林玉芝一边说一边将传讯玉佩递给了太后。
太后看了眼传讯玉佩,垂眸无奈地点了点头。
“其实,蝶公主病,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宫中御医一直为蝶公主医治,北柳国皇帝也张贴皇榜为蝶公主寻求名医,臣妇原以为,这么多名医为蝶公主医治,应该没什么问题了,可没想到,蝶公主病不但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严重。”林心芝低声解释道。
她自然有她私心,不过,她说事情,是真,只要到北柳国稍微打听一下就知道她说话没有一句是虚言。
“既然这样,那成亲之事,等以后再说,辰儿太子妃之位,会一直为你留着。”太后拍拍火绯月手背,一脸真诚地道。
火绯月有点反应不过来了,她都已经自毁清誉了,为何太后还会执意地要她嫁给端木辰?
“你给太后喝了什么**汤?”火绯月对着端木辰,传音入密。
“没喝什么**汤啊。”端木辰一脸无辜,同样回以传音入密,道“我只是告诉皇奶奶,如果不能娶你为妻话,那我就出家当和尚去。”
“你够狠!”火绯月愤愤地回了一句,再不想多说一句话,闷头努力地吃着桌上美食。
因为火绯月要前往北柳国为公主治疗怪病,所以,端木辰求亲也就不了了之了。
原本端木辰打算陪着火绯月一同前往北柳国,但由于朝中发生叛乱,一时半会儿走不开,所以他没办法陪着火绯月一起前往北柳国了。
火绯月孤身一人前往北柳国,他自然是不放心,除了担心火绯月安全问题,还担心一路上狂蜂乱蝶扑面而来,所以,他提出了两个要求。
首先,他要求火绯月女扮男装。至于他提这个要求目是什么,那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对于这个要求,火绯月欣然答应。出门外,扮作男子为方便,别不说,起码穿衣服梳头简单多了啊。就算端木辰不提这个要求,她也打算就这么做了。
第二个要求就是要求火绯月带上薛玲珑。表面上说是为了让火绯月路上有个照应,其实是希望以薛玲珑美貌去抵挡火绯月桃花。
虽然,薛玲珑长得极其美艳,但是,与火绯月还是不能相提并论,好火绯月女扮男装,这样,男人们目光自然而然就集中到了薛玲珑身上了。
这,便是端木辰要求。说白了,就是想一切办法为自己除去潜情敌。用心之良苦,真是难为他了。
对于这些要求,火绯月自然没有意见,林心芝也非常赞同,不管怎么说,端木辰理由确实非常充足,她们没有反对道理。
火绯月身穿一袭浅蓝色长袍,三千墨发高高束起,用一根浅蓝色发带绑着,秋风拂过,吹动头上发带,灵动飘逸,再配上她那张颠倒众生脸,成了一个活脱脱少女杀手。
薛玲珑则身穿一袭浅粉色纱裙,梳了个大方得体少女发髻,美艳动人脸蛋配上婀娜多姿身材,一路上,吸引了无数男人眼球。
火绯月和薛玲珑,以惊人风姿,一路走来,迷倒了一大片男女老少。
男人们色迷迷地看着薛玲珑,凶神恶煞地瞪向火绯月。他们看来,这么美女子,就该找个像他们一样纯爷们,怎么可以跟着这么个娘娘腔呢?
与此相反,女人们则一脸痴迷地望着火绯月,阴测测地斜睨着薛玲珑,她们看来,这么漂亮少年,就该找像她们这样温柔体贴女子,怎么可以找个妖里妖气狐狸精呢?
面对无数道迷恋与嫉妒目光,火绯月和薛玲珑一脸淡然,自顾自地走着路。
原本,端木辰是想让黑鹰跟着火绯月,但被火绯月一口拒绝了。
虽然黑鹰飞行速度令火绯月十分期待,但是,端木辰刚刚受过非常严重内伤,身边必须有个实力强大又可信赖人,否则话,她会内疚一辈子。
而黑鹰本身也强烈抗议,死活不肯跟火绯月走。
于是,火绯月和薛玲珑便一路不行着前往北柳国。她们计划是,先步行一阵子,就当作是游山玩水,等玩累了,就买两匹骏马,骑马奔赴北柳国。反正,蝶公主病也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不差那么点时间。
正因为如此,所以,火绯月和薛玲珑,才会引来那么多双关注目光。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美人,是不可以随便步行。如果你是个大美人,你可以骑马,可以坐飞行神兽,怎么速度就怎么来,千万不要步行,因为步行速度太慢,以至于让好色之徒有机可寻。
当然,如果你是个深藏不露高手,那就自然另当别论。
火绯月和薛玲珑,就是这样高手!
“主子,当心。”薛玲珑将手暗暗地扣紧自己袖笼,那里,有她锋利袖箭,一旦有什么风吹草动,她宝剑将会瞬间飞出袖笼。
火绯月点点头,唇角弯起一抹嘲讽弧度。
秋风阵阵,万里无云,阳光明媚,阵阵桂花香味飘散整个山林中,此时此刻,火绯月和薛玲珑正走一条山间小道上,四周一片寂静,各种虫鸟鸣叫声异常清晰。
当然,也包括那阵窸窸窣窣脚步声。
“连带那个领头头目,来人一共三十八个。”火绯月压低声音,沉声道。
曾经失明过她,耳力异常敏捷,一下子就判断出了来人数量。
“主子放心,玲珑誓死保护主子!”一听有三十八个人,薛玲珑心中一惊,但她乎不是自己生死,而是火绯月安危,对她来说,如果牺牲自己能够保住主子性命话,她所不惜。
主子能够不嫌弃她一个烟花女子,如同姐妹一般相待,这种知遇之恩,她万死也难报答一二。
“傻瓜,我们谁都不许死,一定要活得好好,你只要保护好你自己就够了,我有是办法对付他们。”火绯月轻笑着道,一边说一边捡拾起路上柴火。
“主子,你捡这些树枝做什么?”薛玲珑一脸好奇地问道。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火绯月捡了些树枝落叶,用火柴划出火焰,之所以不用自己身上火焰,是不希望打草惊蛇。
既然对方大张旗鼓派出三十八个人来,她自然得好好“招待”一下了。
从纳戒中取出几只死鸡,这是临行前黑鹰送给她。因为脱不开身,无法充当火绯月坐骑,黑鹰对火绯月有点过意不去,于是便抓了些鸡,杀洗干净后送给火绯月当作干粮。
只是,黑鹰没有想到是,这些鸡,关键时刻,是可以发挥很大作用。
其实,如果单凭武力,这三十八个人绝对不是她对手,但是,她做人向来有原则,凡事不用动手就能解决问题,她一直坚持用智慧去毁灭敌人。所谓不战而屈人之兵,上兵伐谋,用武力解决。往往是万不得已或者懒得与对方斗智时候才用。
而火绯月现,却特别有兴趣与人斗智。
火绯月取出死鸡,升起柴火,香喷喷地烤起死鸡来。由于火绯月调料是自己研制,香气特别诱人,所以,即使是死鸡,火绯月绝密调料和烹饪手法下,没过多久,香喷喷烤鸡便鲜出炉了。
“好香啊,主子,你烹饪技术真是一流,什么时候能好?馋死我了。”阵阵烤鸡香味刺激着薛玲珑鼻尖,让她忍不住想要食指大动。
“很就好。”火绯月扬眸轻笑着道。
正这时,树丛中走出一群五大三粗男人,一个个手持钢刀,寒光逼人。
火绯月连头都不抬起一下,自顾自地拨弄着手中烤鸡,仿佛面前站着,不是三十八个活人,而只是三十八棵树木。
“玲珑,这根棒棒糖是我自己做,味道很不错,你吃吃看。”火绯月彻底无视那些盗匪,从纳戒中取出两根棒棒糖,一根塞进自己口中,另一根则递给薛玲珑。
“谢谢。”薛玲珑道了声谢,便将棒棒糖塞入自己口中,津津有味地品尝起来。
“哈哈哈哈哈!”盗匪头目见状,哈哈大笑:“这么大年纪了还吃棒棒糖,还要不要脸了?”
火绯月闻言,从纳戒中再次取出几根棒棒糖,空中扬了扬道:“想吃棒棒糖人可以举手哟。”
众盗匪被刺激得差点吐血,奸淫抢掠事情他们干过很多,那些被他们抢掠人,不是吓得半死就是气得半死,从没见过这么悠闲,居然还请他们吃棒棒糖,笑死人了。
“你棒棒糖我们没有兴趣,不过,对你,我们可是非常有兴趣。”盗匪头目一脸淫笑着道,伸出咸猪手,朝着火绯月惊世绝艳脸上摸去。
这个盗匪头目爱好还真够特别,放着薛玲珑这个大美人不去调戏,居然看中了女扮男装火绯月。
原来,女扮男装也是不安全,这个世界上多是喜欢玩弄童男变态。
火绯月冷笑一声,不动如山,眼看着就要被盗匪头目轻薄了去。
正这时,一朵带刺玫瑰从天而降,生生地刺入了盗匪手掌心,紧接着,一个比瑶池仙子还要高贵美艳绝色佳丽从天而降。
她,身材高挑,比火绯月足足高出两个头。
她,婀娜多姿,前凸后翘,纤腰不盈一握。
她,肌肤如明月一般皎洁,仿佛镀上了一层月之光辉,浑身上下散发着逼人灵气。
她,媚眼如丝,一双妖艳桃花眼眸,即使是发怒,也让人觉得是微笑。
她,美得妖艳,美得妩媚,美得纯净,美得张扬,美得天理难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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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莫要脏了自己的手
章节名:第二章:莫要脏了自己手
见又有一位绝世大美女出现了,那些盗匪眼珠子都要爆出来了,有些盗匪甚至直接滴下口水来了。
然而,他们只敢傻傻地目不转睛地过一把眼瘾,根本没胆上前去对这位突然出现绝世大美女动手动脚,不是他们不想,而是他们不敢。
以玫瑰花茎为利器刺穿一个人掌心,这样功力,令盗匪望而怯步。
“你是什么人?竟敢管老子闲事,活得不耐烦了。”盗匪头目急忙从自己外套上扯下一块布,速地为自己包扎好,然后,挥舞着手中钢刀,疯狂地向那位绝世大美女砍去。
绝美女子轻轻一闪便避开了,盗匪头目一个重心不稳,险些栽倒。
绝美女子如桃花一般眸子中凝满冰霜,浑身上下散发着犹如千年冰川一般冷寒,然而,由于她长得实太过美艳,以至于即使是千年不化冰山表情,也给人以无限遐想,宁可被冻死也忍不住渴望一亲芳泽。
连火绯月这种具有一流定力人都停下了手上动作,忍不住多看了好几眼,极品美人啊!
只是,美人一张口,火绯月差点一个失手令烤鸡掉入柴火堆里去。
“把夜明珠交出来!”美人冰寒脸上满是理所当然,仿佛说出这样话是天经地义。
原以为美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可谁知道,竟然是个黑吃黑主,这样转变令火绯月有点转不过弯来了。
“什,什么夜明珠?我们要是有夜明珠话,还用出来混吗?”盗匪头目闻言,满口否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