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作者:中意意      更新:2024-05-16 09:57      字数:1854
  合着这屋子里昨天晚上睡了三个人?!
  我滴个阿图卢!
  顿沙倒吸一口凉气。
  虽然从前的确也有丽龙主一次选上两三个搭襟共同发展,那人家也是挨个叫上来侍.寝,搭襟之间如何排班一周里的日子都是定好的。
  绝对没有像苏和这样,一晚上吃俩的!这都可以说淫.乱了!还他纯洁的丽龙主!
  就算看上俩,怎么还有那个塔木人的事情啊!
  “你这是什么表情。”做完晨礼的丽龙主站起身,对顿沙欲哭无泪的模样感到纳闷,“顿沙,你想拉肚子吗?”
  顿沙神情恍惚,“昨、昨天晚上……”
  “昨天晚上普尔萨也留在这里,因为太晚了,林子也不好骑马,就没让他回去,不过你放心,他的马儿留在院子里的马粪他自己会清理的。”
  “所以你们三个、三个……”
  “我们三个?”
  路教授适时道:“丽龙主和我睡在屋里,普尔萨睡在外面。”
  顿沙混沌的大脑登时清明,原来如此,原来如此,还好还好,是自己想多了!
  那普尔萨也是有毛病,一点儿眼力劲儿都没有,人家两个搭襟睡一个被窝,他还要腆着脸借宿在这里当电灯泡。
  顿沙送了蹭早饭的普尔萨两枚白眼球,“下次,要不你就骑马回去,要不就不要再那么晚过来。”
  “你可管不着我,再说,我那么晚来也是有正事的。”普尔萨大口喝粥,想把路峥那一份也吃个干净,叫这个外地人饿肚子。
  顿沙无语,“正事什么?你的正事就是做电灯泡吗?”
  普尔萨:……
  说起正事,丽龙主还得赶着把普尔萨送来的消息告诉阿祖,于是吃过早饭,他就出发了。
  阿祖醒的一向也早,这种时候上门,对她来说也不算打扰。
  阿祖的小女儿问丽龙主:“吃过早饭了吗?要不要在阿祖这里再吃点儿?”
  “不用啦阿姆,我都吃过了。”
  “你的搭襟呢?带来了吗?他吃点吗?”
  “他没来,和顿沙还有普尔萨在木楼呢。”
  丽龙主出门在外,院子里的普尔萨就冲余下的两个人显摆起他的小矮马。
  塔木人的确善养马,据说一匹真能上赛场的赛马,能卖五六十万,而一般些的,十几万也是有的。
  虽然对方是情敌,但路峥不可否认,这匹枣红色的温血马被养的不错,可以看出来主人对它相当用心,“是匹好马。”
  “那当然,有马贩子要花六十万买它呢。”
  “但不值六十万。”路教授实话实说。
  普尔萨:……别装的你好像很懂的样子。
  “你个外地人懂什么马。”
  “我也学过马术。”和普尔萨这种出生就会骑马的天赋选手不一样,路峥接受的是正统的马术教育,“我有两匹马。”
  路峥的马厩里养着两匹,一匹是捷金马,一匹是特雷克纳,都是他开始学马术时,亲戚送的。
  普尔萨家里一群马,马的种类他自然也清楚,一听路峥家里有匹捷金马,当即有些心痒。
  捷金马是什么,就是俗称的汗血宝马,一身白金皮毛,因为皮肤薄毛细血管多,跑起来时血管鲜明显眼,看起来流汗,就像是在流血一般,才叫这个名字。
  普尔萨家里只有传统山地马与草原马,汗血宝马这种名贵的热血马,他只在带马儿出去参加比赛时见过别人家的。
  看着路峥淡定帮马儿梳毛的样子,普尔萨再次有了一种被比下去的感觉。
  怎么办,这该死的外地人个子比他高,身板比他壮,就连马都比他的好!
  再这样下去,普尔萨真要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了。
  “喂,你既然会骑马,要不要跟我比一比?”
  “比什么?”
  “当然是比骑马。如果我赢了,你要答应我,等你离开后,再也不要想着回丽龙来,这里不是你这种人该待的地方。”
  丽龙只有土生土长的山地马和草原马,捷金马在这里是活不下去的。
  第38章 宣示主权
  普尔萨这幅理直气壮的样子, 简直叫旁听的顿沙都为他羞耻,这涉及丽龙主未来归属的要求暂且不提,单说, “你让人家路教授一个做老师的跟你比赛马, 脸呢?”
  普尔萨打呱呱坠地至今十九年, 应当有十四年都活在马背上。
  这是天赋优势,塔木人不像雨林里的生活用地多数被植被密集覆盖的丽龙人, 他们并没有将那从雪山上带下的游牧民基因逐渐退化去, 反而借着草场的优势, 发展的愈加强大。
  用自己的与生俱来的优势去和人家一个生活在城市里的外地人比,这不是不要脸是什么?
  普尔萨不以为意,“他都说他学过骑马了,怎么不能比?”倘若只是个花架子, 就别把自己学过骑马挂在嘴边, 不够丢人的,也委屈了那两匹好马跟着这样的人。
  顿沙翻了个白眼。
  路峥对普尔萨的提议却有很兴趣。
  比起和一个还不到二十岁的毛头小子围在丽龙主身边上演‘勾心斗角’的<a href="https:///tuijian/gongdou/" target="_blank">宫斗戏码, 路峥更倾向于男人之间比拼智商或财权的成人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