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节
作者:梧桐私语      更新:2024-05-16 10:23      字数:4696
  歌词是什么,唱这首歌的人是谁,叶南笙没什么记忆。她不大听流行乐,唯一记住的这首还是当年大师姐在她宿舍反复播,她才记住的几句。
  其实有时候,叶南笙也觉得自己奇怪,就好像当初她亲眼看到欧子行挽着另一个女生在超市购物时,她也依旧面不改色的和欧子行打招呼,“嗨,这么巧。”
  欧子行说她对他,并不是喜欢。
  而大师姐对叶南笙的评价是少根筋,大师姐对欧子行的评价倒让叶南笙开心,大师姐说欧子行人面兽心。
  她叼着烟轻笑。
  身边传来声音,是推窗的声音。洗过澡的龚克上身穿件宽松的白色棉衫,领口开着,露出细瘦锁骨,下面是条米色裤子,同样的宽松款。他头发是擦干过的,没有湿的滴水,但也没干,几簇几簇的集结状。他鼻梁戴着金丝眼镜,显然刚才是在看书。
  “站很久了,会感冒。”他说。
  叶南笙扔了那只压根没点燃,滤嘴却早湿了的寿百年,却丝毫没有进屋的意思。她横跨几步,直接走到靠近902的那侧阳台边缘。
  “902,你喜欢过人吗?”她问。龚克真认真的思考,然后点头。
  叶南笙立刻炸兔子似的蹦起来,“谁!”
  龚克手指在下巴上轻点两下,然后朝叶南笙努嘴,“你。”
  叶南笙泄气,她朝龚克摆摆手,“我不算。”
  “哦,知道了。”龚克点点头,“你不算人。”
  龚克式的冷笑话效果却意外好,叶南笙隔着阳台玻璃对龚克一阵张牙舞爪,心情倒好了。
  好了之后的叶南笙沉寂下来,她问龚克一个问题,“902,我不爱打扮,也不温柔,用老穆的话说我是没女人味的,你确定你喜欢我吗?”
  叶南笙是真在认真问这个问题,说实话,直到现在,她似乎还搞不明白她当初对欧子行的感情到底算的上喜欢吗。
  对叶南笙的话,龚克竟认真点头,“其实我也不知道什么是喜欢,什么是爱,的确,你在某些方面一无是处,不过我唯一确定的是,我不会把这样的你放手给任何人。”
  他听到了乔意和叶南笙那通电话。
  说实话,龚克也不知道自己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眼睛再无法从这个女生身上移开,也许是和疼疼一起拿磁铁时候的她、也许是面对巨人观尸体时,始终没有皱眉的她,更可能是踹了万大强一脚后被自己轻轻吻着,然后紧紧抱着自己的那个叶南笙。
  爱是道没有解答过程的数学题,只有结果是唯一确定的。
  叶南笙揉揉眼睛,鼻子有些涩,“不过咱打个商量,一无是处只能我在自谦的时候说,你别那么说我好不好?”
  “好。”龚克想给她个微笑,无奈结果只是做了一个脸部抽搐运动。
  “902!”
  “嗯?”
  “我想抱抱你。”
  ……
  “现在就要!”叶南笙说着话,腿就上了阳台沿。
  “等等。”龚克揉揉抽筋的眉角,有时候他自己拿这个说风是雨的女人也是实在没辙,“疼疼睡了,我给你开门。”
  那晚,本来是可能发生什么的。叶南笙整个人挂在龚克身上,抱着他接吻。她软软的身体在龚克身上蹭来蹭去,后来两人就到了床上。衣衫半尽,龚克却发现叶医生直接打起了呼噜,她睡着了。
  哎……龚克难得叹次气,他为叶南笙盖好被子,然后起身去了书房。
  他需要冷静一下。
  可这事儿要冷静,怎么这么难!
  这一年的新年来的比往常早,大年三十就在一月末的最后一天。年前,戴明峰和夏图来龚克家看了他,对关系发生微妙变化的叶南笙和龚克,夏图是挤眉弄眼了好一阵,戴明峰则是一本正经的说结婚那天记得给我敬谢媒酒。
  他把自己当大媒,叶南笙却没忘他最初对自己的不屑。
  后来说起戴明妆,戴明峰叹气。看起来,戴家这个新年似乎不好过。
  然后自然又说起了才结案不久的那个密室案子,想到这个,叶南笙就想笑,因为龚克转天再去三和大找靳怀理,得到的却是物理学家留给龚克的一张字条。
  字条是这样写的:
  等你把我老婆的汤消化干净的,再来找我吧。
  物理学家,小气的很!叶南笙这么说。
  本来和穆中华约的三十那天回家,龚克也在那天回蓉北过年,然后两人之后再安排一起去两家拜年。可在年初二十八那天,叶南笙意外接到了穆中华的电话,内容是让她回家,家里来了客人,要见她。
  老穆很少如此隆重,叶南笙隐约猜到那个意外的访客是谁了。
  她没告诉龚克,只是说回家一次,就出了门。
  在恒容广场逛了五圈,给老爸买了一个按摩靠垫,给老穆买了件新衣服,还有龚克和疼疼的东西,叶南笙这才满足的出了正门,在门口截了车,她报了家里的地址。
  家门打开,百合花香伴随温暖的温度扑面而来,叶南笙低头换鞋,“老穆,你是开刀把自己脑子开了,还是我爸这么些年的感化终于奏效了,都舍得买鲜花了。”
  “南笙,是我买了送老师的。”
  回她的是个温润如玉的男声。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去了我们市的电视台参观,为新文取材,太累了,下午睡了一觉,四点起来码字的,这张是偏感情向,下章案情继续走起,这个的写法又是和之前两个的写法不太一样,你期待吗?另外新文的样章在适当时候我会发出来给大家看下。
  第三十四章 一场电影
  时间这个东西,总是有点怪,它在毫不留情的给世人披上层层花甲之余,似乎又对某些人格外宽容。
  几年未见,穿着一件蓝白色格子衫的欧子行眉宇间一如既往,满是英气。
  叶南笙脱完左脚那只雪地靴,踩上一只棉拖,换着脱右脚那只。有点难脱,她低着头,任凭没束起的长发慢慢滑过额头,再遮住视线,然后她看着视野里多出的另一双灰色拖鞋。
  鞋子后部是双颜色深些的短袜,“短袜”站着不动,似乎在等她和自己打招呼。
  叶南笙撇撇嘴,不情愿的踹掉在脚趾上耍赖的雪地靴,然后抬起头,冲欧子行摆摆手,“嗨,师兄!”
  可能是房间温度高的关系,也或者是情绪作祟,总之叶南笙额头冒了汗,再加上乱七八糟的头发,她现在是形象糟乱。叶南笙自己也知道,可她并不在乎。
  手胡乱分开黏在额头上的头发,叶南笙拎起之前暂时被搁置在地上的东西,绕开朝她伸手的欧子行往屋里走。
  她在扯嗓门,“老爸,你不是总说你腰快断了吗?断没断,要是没断就用用这个,我给你买的腰部按摩器。断了也没事,我和商场协商过,可以退货!”
  叶南笙的爸爸是个学者,梳着整齐的中短发,花白的倒有层次。上岁数的缘故,有了老花眼,鼻梁中段架着一副花镜,听到闺女声音,老头儿从书房出来,手里还拿着写大字的毛笔。
  他吓唬叶南笙似的,举着毛笔在叶南笙鼻头比划一下,说句“你这丫头,客人在,这么没大没小。”
  “切,他又不是外人……”叶南笙不客气的把手里的大包小裹一股脑都丢给老爸。她的话让欧子行精神一震,可马上,这种振奋就在叶南笙下一句话后迅速偃旗息鼓了。
  “他不是老穆学生吗?”叶南笙脱了外套,散架似的把自己丢进沙发,然后伸着胳膊指挥正往屋里走的老爸,“按摩器是你的,衣服是老穆的,剩下的都是给龚克和疼疼的,不许偷吃!知道不!”
  “小气劲儿……”隔着堵墙,叶爸爸的嘟囔充满了不甘心。
  然后是“哗哗”的拆包装声音。
  叶南笙也不理,她拿起桌上一个芦柑,剥了一半皮,再递给欧子行,“高血糖、高血脂、再来个高血压他就成三高小老头了,还想着吃。你吃。”
  欧子行接了东西,放在掌心。
  芦柑是微凉的温度。
  之前,他曾想过许多种和叶南笙的重逢方式。
  也许是在同学聚会上,他和她隔了很远坐着,偶尔擦肩而过的眼神带着仓皇的躲闪。
  再也许是在间餐厅,一家装潢考究、带着小情调的西式餐厅。桌台铺着红色餐布,角落立着钢琴,有乐手在演奏。侍者在桌和桌的间隙里走来走去。他和同事约见,巧遇同在那里吃饭的南笙,然后南笙随手把红酒泼在他脸上。
  更或许是在一家大型超市,人潮涌动,他从她身边经过,她甚至没看到他……
  他想过许多种重逢的情景,可无论是其中哪种,都不该是现在这样,她不排斥他,却把他当成一个曾经熟悉的陌生人。
  “龚克是你……”他想问那个叫龚克的真是她男朋友吗,话没说完,厨房传出穆中华标志性的喊话式吼声,“洗手吃饭,一分钟不到者,站着吃,饭后刷碗。”
  “快走!”叶南笙有如军人似的起身,奔去洗手间,她可不想刷碗。欧子行看着在洗手间门口为了谁先洗手问题几乎大打出手的叶氏父女,微笑着感叹,南笙还是那个南笙。
  可南笙注定不是那个南笙了。
  那是叶家吃的最无聊的一顿饭,除了筷子触碰碗沿的“叮叮”清脆声,再有就只剩叶爸爸那些时而跳跃性的时政评论。
  饭后,穆中华让叶南笙洗碗。叶南笙瞪着眼睛抗议,“明明欧子行最晚到饭桌的!”
  他是客人。穆中华轻飘飘甩了叶南笙一个眼神后,飘去客厅和她曾经的爱徒聊天。好吧,叶南笙知道,做事讲求客观的老穆就算到了现在,仍把欧子行当成她的得意门生之一。
  死老穆,那小子当初可是甩了你闺女跟个白富美跑了的。叶南笙每刷一个碗就念一句。
  洗好碗,叶南笙进客厅,恰好欧子行正在穿外套,显然是准备走。叶南笙笑眯眯和他打招呼,“师兄好走。”
  她那副狗腿样子落在穆中华眼里,明显说的是,快滚吧你呐!
  “南笙,去送送子行。”穆中华拍拍欧子行的肩,笑眯眯的对叶南笙说。
  叶南笙窝火的围围巾,老穆,你老实交代吧,其实欧子行才是你生的,我是你在垃圾桶里捡来的,是不是?一定是这样的。
  夜风徐徐,温柔的有点不似冬季。马路两旁,还有些没收摊的小摊点,卖的是对联、福字,烟火之类。偶尔有自行车经过,坐在后架上的小孩子吵嚷着要买爆竹。可随着依旧不减速的车轮,小孩子的吵闹总消声在家长“爆竹要在过年那天在买”这类的敷衍当中。
  “我之前答应过你,要在新年陪你放爆竹的。”欧子行开口的突然。叶南笙打个哈欠,眼角泛出泪花,“是吗?不记得了。”
  她不喜欢怀旧,像个琼瑶女主似得抱着一卷珠帘,然后眼含泪光,说“你当初为什么离开我,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
  复读机似得反复一百遍!她打个寒颤,矫情死了。
  “不早了,你就送到这儿吧。”欧子行停住脚,远处,两点黄色光柱正沿着马路靠近,是辆计程车,打着红色的空车车标。
  “好啊。”叶南笙也答的痛快。她解放似得表情让欧子行脸上一僵,然后他说,“初三的聚会听说你不去。”
  “是啊。”叶南笙打个哈欠,“要去龚克家拜年。”
  她和龚克约好了,初三一早的火车去蓉北。
  “我在临水呆到初七,然后要回省厅报道,在那之前,我希望能找一天约你,有些事,我想和你说。”欧子行毕业结婚后就去了邻省,现在是该省省厅的痕迹学方面的专家。
  想到老穆出门前对自己说的话,叶南笙点点头,“我初四晚上回,初五初六哪天,你定吧。”
  正月初五俗称破五。民俗一说破五前诸多禁忌过此日皆可破,一说破五这一天不宜做事,否则本年内遇事破败。叶南笙从来不信这些民俗之类,所以当她把和欧子行约在初五见面的事告诉老穆时,老穆那张锅底脸反而让她乐了好一阵。
  大年初五的马路,除了偶尔急速驶过的计程车外,车辆很少,光秃秃的道旁树把笔直的马路拉成一道似乎没尽头的灰色线条。那是临水市区一条还算出名的马路,路上本来开了许多店,可由于新年的关系,许多店都拉着滑锁门,远远看去,整条街上除了间距很远的开了几家店外,大多在歇业状态。
  叶南笙站在广场六楼的大地影都门前,无聊的跺着脚。有件事她想不通,难道欧子行说要和她说事情,是打算在电影院里说吗?
  去买票的欧子行很快折返回来。除了两张电影票外,他还拿了一大桶爆米花,两瓶苏打水。
  “买的咸j□j米花,你爱吃的。”欧子行微微笑着,递给她东西。
  “我现在吃甜的了。”因为龚克爱吃甜的,所以她也开始习惯甜食。不过这个原因,叶南笙还是没说,她觉得自己还算善良。
  电影的名字很长,足有十个字那么多,片子开始于一个绿意盎然的夏天,是大学开学的日子。女主角是个大学新生,各种朝气蓬勃,各种桀骜不驯。
  闯祸精似得女主是在一次意外里认识的男主角,如果叶南笙理解的不错的话,那个高高大大的男生该是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