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分手日常 第157节
作者:公子永安      更新:2024-05-16 11:17      字数:2619
  上午十点的订婚宴,而现在是十二点。
  没有消息。
  没有动静。
  什么都没有。
  “我想睡觉了。”沈橙说,“你不用守着我,我睡不着。”
  熊母张了张嘴,还是默默地离开。
  沈橙看向窗外,玻璃通透,天朗气清,什么都很好。
  可他不好。
  很不好。
  他低下头看着自己被包扎的手腕。
  慢慢地,张嘴咬开纱布。
  伤口狰狞。
  你看,沈橙,没有用的,无论你怎么做,都留不住的。
  可能死在她面前,都不会令她有丝毫的动容。
  沈橙将自己的心收了起来。
  他像父母期望的那样,按时吃药,按时走动,按时思考,按时微笑。他手腕上的伤口开始结痂,也在父母的陪同下,去看了心理医生。
  心理医生说他状态不错。
  只是轻度抑郁而已。
  呵,轻度而已。
  没什么大不了的。
  一年之后,沈橙顺利毕业,他跟同学一起照相留念。
  最后一次的散伙饭上,热热闹闹,吵吵嚷嚷。
  有人提起了她。
  那个美丽的、引人注目的风云人物。
  “呜呜呜女神订婚太早了!”
  “我连撬墙脚的机会都没有。”
  “你小子还敢撬啊!小心人家未婚夫一锄头锄死你!”
  “可恶年下姐弟恋是不可能有好结果的我等着他们分手!”
  “啧啧啧你可真恶毒啊。”
  有人撞了他胳膊。
  “哎,你说……”
  他风轻云淡。
  “我忘了。”
  对方挠了挠头,“什么你忘了啊?哥,我只是想问你,你说大四考研会不会浪费时间啊,能一边工作一边考研吗?哎,我女朋友家里那边催婚了,感觉不拼命点,就没法把她娶回去了啊。”
  年轻的面容洋溢着蓬勃朝气,有着对未来的憧憬。
  “哥,哥,哥你咋啦?”
  咋就哭了呢?
  “我失恋了。”这个在毕业答辩上锋芒毕露的男人呜咽着,“永久性的。”
  “不是吧?那个女的这么没眼光啊。”
  男同学感到不可思议,沈橙是他们学院的太阳之子啊,说是教授手中宝也不为过,未来前途光明,女孩子不赶紧收着,还把人给甩了?“不行,哥,你说是谁,弟弟非得好好跟她理论!”他捋着袖子。
  沈橙轻声念出她的名字,“……奚般弱,你去吧。”
  男同学讪讪笑了,把自己的脚收回来,“哥,你开玩笑呢。”
  奚家的那位跟他们就不在同一个档次上,当他们为一份工作四处奔波,对方早就回家继承千万矿产了,而且未婚夫的背景神秘强大,这强强联手,谁敢有意见?
  沈橙沉默了,他手指轻轻弹着玻璃杯。
  该怎么去愈合那道伤口?
  沈橙也不知道。
  他连本带利退回了七百万,解除了跟红象科技的合约。他去工作,去加班,去赚钱,渐渐的,有人称呼他“沈组长”、“沈经理”、“沈执行官”。
  年少时曾经梦寐以求的一切在七年之后得到了彻底的实现。
  他住着带有小花园的别墅,车库里有最新限量的跑车,有越来越多的女人向他示好。
  包括林春柳。
  这个从农村出来的女人,她穿着低领衬衫跟包臀短裙,像是一件努力把自己打扮得光鲜亮丽的货物,以碰瓷的姿势,出现在他的面前。
  黑丝袜透着一股子风尘味。
  林春柳过得不太好,她一直试图跟潜力股沈橙搭上线,但这人被认回去后,打了一场拐卖官司,其手段之冷血,令林春柳心生胆怯。
  她初中学历,又不想去干活,寻思着自己重生之后,怎么也算得上是年轻貌美,最合那些富家老板的口味。
  然而人家钟情那些清汤挂面的大学生,她除了身材好,也没有其他太大的优点。
  她想钓个年轻富豪,但人家名校出身,相貌好,眼光高,口味也挑,完全把她当成没有姿色偏要卖弄的大妈。中年富豪呢,有家有室,她的手段招儿还比不过狐狸精转世的小情人们。
  至于老富豪,林春柳实在下不了嘴,她才三十岁,不想去伺候七八十岁的老头子。
  但是很快,林春柳连酒会也混不进去了,她蹲守在一些高档写字楼下,通过添加附近人进行聊天,小范围搜索目标。
  有天她看到了沈橙。
  他果然如她前世那样,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白衬衫斯文干净,气质斐然,成熟稳重,站在一群秃头男人中间,可谓极品。
  重新燃起了林春柳的追求心思。
  可是沈橙出入的地方,不是慈善晚会就是各种商贸会议,非圈内人士很难混进去。
  于是她咬咬牙,想出了碰瓷这一招。
  她脸上挂着无懈可击的笑容,正要打招呼,对方看也不看,拖出手机,“王律师是吧?你过来处理一下,有人碰瓷,对,有行车记录仪。”
  林春柳吓得慌忙跑了,高跟鞋还掉了一只。
  沈橙没把这插曲放在心上。
  他的生活如白开水般索然无味。
  他抽烟,酗酒,蹦极,玩各种刺激的极限运动。
  他也想过纵情于男女关系,利用其他女人来忘记她。
  可他不行。
  哪怕是酒精催化,他依然难以去接触那个不是她的女人。
  他感到恶心,而且负罪感极其强烈。
  她像是扎进血管里的针,微微刺痛,你放着不管,或许能麻痹一时。可是,一旦你抽出来,血流不止,整个人都垮了。
  他工作越来越晚,喝酒越来越凶。
  直到有天晚上,他摇摇晃晃从酒吧出来,抱着柱子吐得很厉害。
  后来不知怎么的,他跟街边的流浪汉有一搭没一搭聊起来。
  “小伙子,失恋啊。”
  “嗯,失恋七年了。”
  “我看你斯斯文文的,不差钱啊,干嘛不把姑娘追回来?”
  沈橙嘴唇嚅动。
  “我……不敢。”
  是的,他不敢,他当过操盘手,也当过天使投资人,在生死关头,冷静如常。为一份企划案,沈橙生生把团队骂哭,成员们私底下说,他上辈子一定是杀猪的屠夫。
  但这么杀伐果决的他,在感情的问题上,依然是个胆小鬼。
  他知道她的手机号码,知道她家的地址,知道她出差的城市,只要他想,他可以轻松营造出无数个偶遇的场合。
  可是他不敢,不敢出现在她的面前。
  “人生能有多少个七年呢?白白浪费可不好啊,来,小伙子,你手机给我,大哥今晚就讲义气,帮你把人约出来,什么爱不爱的,当面说清楚!”
  沈橙下意识掏出手机。
  流浪汉拿到手就撒腿跑了,迅速跳过红路灯。
  “……我操!”
  沈橙暗骂一声,捂着发疼的胃,追了上去。
  “手机!有人偷手机了!前面的,帮我拦一下!”
  前方是一对情侣,男方十分迅速,一个飞腿,将流浪汉撂倒在地,手机飞进灌木丛。
  该不会碎了吧?
  沈橙心一惊,慌忙跳进去四处翻找,猫儿刺挠得他满脸血痕。
  他从泥土边找到了倒插的手机,屏幕碎了一块,他摁着键,紧张地开机。
  屏幕亮起了熟悉的光,以及熟悉的面孔。
  那是他们在沙发上互相依偎着的,唯一的,合照。
  有人拍了他的肩膀,“先生,这个小偷怎么处理啊?送派出所吗?那个,我们要赶着回去,可能没办法陪你去了。”
  沈橙收拾心情,“谢谢您,接下来就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