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作者:花卷不投降      更新:2024-05-16 14:25      字数:1926
  又有人说“应该是代清吧。他们大神会自己打副本吗?”
  陈星予听着这些讨论,意外的挺有成就感。倒不是因为别人说他猛,他的点很奇怪,别人说他是小润的代清,他听着挺高兴。
  好像他和小润之间又多了一层其他人触及不到的关系。
  第五个boss也是南诏仙岭副本的最后一个boss,这个boss有可能掉落剑魄,也就是制作橙武的必要道具。实际上凶残小润这个号在南诏仙岭已经没有需求的装备了,每个星期来打就是为了剑魄。
  开怪之前,又有人在队伍里面问:“[凶残小润]这个号是要拍剑魄吗?”
  陈星予打了个“1”。
  别人说也对,打双人赛的刺客号,想登顶的话,橙武能帮很大忙。毕竟橙武不光攻击属性高,还有单独的技能特效,爆发会比普通装备高出个8%左右,很夸张的数据了。
  其实暴露自己有拍剑魄的打算并不是很聪明,如果真的掉剑魄了,可能会被抬价,不过陈星予也不太在意。因为现在打25人南诏本的有不少都是冲着剑魄来,南诏是装备等级最低的25人本,不管他暴不暴露意图,基本上都要和人竞价。
  而且……小润这号是真的黑,之前那几次刷任务物品陈星予就充分见识到了。掉不掉剑魄都还不一定呢。
  “别闲聊了,准备开打。”清完小怪后团长在yy说。大家于是该关聊天的关聊天,该闭麦的闭麦,所有人buff刷满,团长一声令下,就开怪了。
  这次的野队大家装备都很好,没几分钟第五个boss就倒下了,团长去摸掉落的时候,好几个人都凑了过去,一看就知道全是要剑魄。
  “没出。”团长说,“但是掉了两把武器。”
  团队频道里肉眼可见的一片叹气声。
  没有剑魄也在陈星予的预料之中,开始拍装备,分工资,按部就班地走流程。这边团长刚开始拍第一件装备,那边陈星予的微信又响了。反正游戏这里也没他事了,他就切过去看。
  -【林畅:[图片]】
  刚升到90级,没任何装备,纯粹是躺拍老板的昨夜星辰站在南诏仙岭的第五个boss前面,boss掉落的包裹里有一个橙色物件。
  -【林畅:你号掉剑魄了0.0要拍吗?】
  陈星予:“……”
  这好像是他这个号第一次打25人本吧。
  小润,你的号怎么回事小润。
  作者有话说:
  二更晚点今天!凌晨~
  29 ? 【二九】(14日二更)
  ◎昨夜星辰?◎
  剑魄陈星予自然是要拍的, 不过在那个瞬间他犹豫了下。
  他心想会不会有一些比较玄学的东西,比如要是他拍了这个剑魄,小润的号就会更难爆剑魄之类的。
  虽然陈星予是不相信这些的, 但小润这个号实在是非的让他不能不相信。
  就在陈星予犹豫时,林畅的消息又过来了。
  -【林畅:我觉得你还是拍吧。】
  -【林畅:下个版本更新, 据说要出城主系统。】
  -【陈星予:城主?】
  -【林畅:对, 有人剧透过, 以后两个阵营主城都会有城主,城主是阵营大帮会的帮主。】
  -【林畅:周末攻城战也会增加挑战城主的内容。】
  陈星予一听到“大帮会帮主”、“城主”这种词,立刻就想到念郁。
  雕像、城主, 这种一听就很气派,可以在整个服务器面前抛头露面的东西,可以想象念郁会非常喜欢。
  于是仔细想想打城主的场景, 陈星予也觉得手痒了。
  “拍。”陈星予说,“多少钱都拍。”
  林畅对于陈星予的富哥做派早已习惯, 啧啧感慨两声, 就帮他拍剑魄去了。
  .
  陈星予也就下了小润的号。因为之前小润上他号忘改键位掉马的事故,陈星予现在下号前的检查非常充分,不光键位要改回来,连聊天记录都一并清掉。
  放在以前, 陈星予其实也不会那么在意, 就算被小润发现他还有其他的号,他也会向小润坦白承认。
  没什么好骗小润的。
  不过……考虑到另外那个号刚刚被小润钦点为“有点讨厌”, 陈星予忧伤地决定,还是谨慎点吧。
  ——
  第二天祁润上号, 一看见自己包里多了金币, 就知道肯定是剑不容情又帮他打完副本了。他照例先去种菜、做小药, 然后邮寄给剑不容情。
  每次剑不容情帮他打完副本,祁润还会额外多给剑不容情邮寄点东西,以前是邮寄金币,就当是代打费,后面剑不容情不要,祁润自己也觉得生分,就会去杂货铺淘些东西看看。
  比如外观好看的便宜装备,或者趣味挂件,或者小烟花,或者青脸着火马,哦不,冥焰驹的马草。
  对这些东西,剑不容情就能接受度非常良好地收下。
  给剑不容情寄完小药,剑不容情也上线了,祁润就拉他做日常。
  他们现在除了pvp日常外,pve日常副本也会做。祁润虽然是彻头彻尾的pve新手,几个月下来,打个每日副本也早就驾轻就熟,闭着眼睛都能轻松打完。
  唯一有个小缺点,就是祁润每次跑地图都跑错。
  祁润线下有点路痴,到了游戏里也一样。
  只要副本有两条以上的小路,祁润不对着地图就一定会走错,每次都是其他人站在boss面前好奇第五个人去哪儿了,他站在死路前面一脸懵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