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不小心惹了活阎王
作者:水君      更新:2024-05-16 14:30      字数:1946
  秦姝兮一听就知道他又误会成别的了,她挡住他作乱的手,咬牙道:“二叔!我是姝兮!你快停下来!“
  秦意之这才慢慢的抬头,脸上故意浮起一抹惊诧。
  “小侄女?你不是说回府么,怎么来这儿了?”
  秦姝兮还没有想好理由,秦意之便又笑的不怀好意的道:“是不是觉着嫁给个死人无趣,所以来这里找乐子了?”
  秦姝兮险些被自己的口水呛着,“二叔,不可乱说!”
  秦意之一副十分了解的样子,“小侄女不用不好意思,前几日我就说要带你来玩了,你不来,现在反倒偷着来了,看上哪个小倌了,我命人给你找来?”
  秦姝兮见秦意之脸上一副“不用说,我都懂”的样子,有些哭笑不得,“二叔,不是你想的那样。”
  秦意之长长的哦了一声,意味不明,但明显不信她。
  她咳了一声,“二叔,我们先起来说话吧。”
  秦意之倒是配合,乖乖侧身,让她起来。
  “今日打扰了叔叔的好事,姝兮改日定找几个俊俏的小倌,补偿叔叔。”秦姝兮迅速下床,背对着秦意之整理好方才被他弄乱的衣襟。
  秦意之笑意更深,“好啊,小侄女挑的人肯定不一样,叔叔等着。”
  秦姝兮突然想到什么,明亮的眸中忽然闪出些许微光,她整理好衣服,转身过来,朝秦意之笑道:“姝兮听闻迎春楼主生得极其俊朗,是天底下绝顶好看的人,二叔又是迎春楼的常客,不知……二叔见过他没有?”
  闻言,秦意之漆黑的眼底里极快的闪过一丝情绪,却不满的道:“怎么,就他长得俊,绝顶好看?难道你叔叔长得不好看?”
  秦姝兮被他说的微微怔住,她认真的瞧着秦意之那张妖孽般绝美的脸。
  她的二叔怎么可能不好看,一颦一笑,一个眼神仿佛都能勾走人的魂魄,尽管臭名远扬,但依旧受尽少女少妇们的追捧。
  二叔已是人间极品,可世人都说迎春楼主才是天下第一好看的男子,那迎春楼主得多好看?
  忽然,秦姝兮意识到思绪险些被秦意之带走,她忙收敛心神,笑眯眯的道:“我也只是听闻,所以好奇罢了,二叔在姝兮心里是最好看的。”
  “不过,不瞒二叔,我此次来迎春楼,也是因为听说迎春楼卖消息,所以特来打探一下,长长见识。”
  “嗯,我这张脸可是全京都最俊的,小侄女知道就好,”秦意之满意的笑了,“至于你说的什么迎春楼楼主,我熟得很,日后有事想问,你可以直接问我。”
  居然认识?
  秦姝兮有些诧异,不是说那迎春楼主神龙见首不见尾,她方才只是碰碰运气的问问罢了。
  不过,只要能买到消息,日后方便她掌握到北盛澈的动向就是好事。
  但端看今日这情形,应该是打听不到别的事了。
  “那就多谢二叔了,”秦姝兮朝着秦意之颔首,准备离开,“时辰不早了,姝兮不耽误二叔的兴致,先回去了。”
  秦意之玩味一笑,“不再多玩玩?”
  秦姝兮的唇角抽了抽,“不了,二叔好好享受吧,方才我瞧那月娘,似乎很想与二叔……共度良宵。”
  提到月娘,秦意之像是想起了什么,笑了笑,“那小侄女这回可要乖乖回家,不要到处乱跑了。”
  秦意之意有所指,秦姝兮的眼底浮起一抹暗涌,“二叔放心吧。”
  待秦姝兮走后,秦意之不紧不慢的站了起来,他看向后院的方向,潋滟的眸中刹那间浮起一道寒气。
  此时,后院中的柴房中,几个粗犷大汉被绑住了手脚,为首的大汉正在愤愤骂着——
  “月娘,你!你假意收了夫人的钱,最后却出卖了夫人!你背叛夫人,夫人知道了肯定会杀了你的!”
  不久前,李娟让他们买通迎春楼的花魁,与他们里应外合,弄死秦意之。
  这花魁应承的好好的,过程也顺利。
  谁知道秦意之今日不好美色,竟看上了个小倌。
  计划落败,他们原本要伺机而动的,又听这花魁说还有一计,可以弄死秦意之。
  他们想着交差,就听她的话,来了这里,结果!他们就被人黑灯瞎火的一顿毒打,现在还被绑了!
  月娘冷冷的看着脚下被绑住的几名冒充的“恩客”,勾唇冷笑。
  “我从来都不是她的人,何来背叛?李娟以为买通我,就可以借机在迎春楼搞事情了吗?她这是与虎谋皮,愚不可及!”
  为首的大汉气急败坏,“你不过只是一个迎春楼的花魁,现在放开我们,我们回去以后向夫人求情,夫人兴许还能放你一马!”
  突然,一道凉凉的声音传来,“你们觉得还有命回去?”
  屋内的人都一怔,纷纷抬眸瞧去。
  只见一个戴着金色面具,穿着黑色衣服的男人正倚靠着门,一双潋滟的眼睛看着他们,笑得邪气横生。
  月娘看到面具男人,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礼,唤了声:“主子。”
  “你,你是迎春楼楼主!”原本叫嚣的大汉看到面具男人的刹那莫名一颤,声音也发虚了起来。
  迎春楼楼主!听闻他是杀人不见血,手段阴狠毒辣的活阎王啊!
  怎么会这么倒霉,他们杀个二世祖而已,怎么还惹出楼主来了?
  大汉们都纷纷求饶起来:“我,我们不敢了,饶命啊活阎……活祖宗!”
  月娘问:“主子,接下来如何处理?”
  面具男人笑的很变态,“杀了,剁成一片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