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17)
作者:Esther以斯帖      更新:2024-05-16 19:45      字数:4770
  在他准备关门休息时,卡罗琳开口了,声音有些低哑:我很担心你,凯。
  路凯微愣,笑着问:为什么?我以为您会更担心修。
  修的父母肯定不简单,如果他要去追寻真相的话,今后的路途会很坎坷。卡罗琳说,不过就算再坎坷,他脚下的道路都是清晰的,修比你清楚自己想要做什么。但是你呢?
  路凯没有说话。
  所有人对卡罗琳的一贯印象都是直率甚至莽撞的,他们以为卡罗琳不会考虑太深远的问题,但此刻她打破了这个认知。大概是因为她成为了一个母亲,无论在某些方面是否称职,她都会为自己的孩子殚精竭虑。
  或许,卡罗琳比路凯所认为的更了解他。
  卡罗琳语重心长的说:凯,未知比坎坷更危险。
  路凯沉默许久,轻声道:我知道了,妈妈。你放心吧,我会照顾好修,也会照顾好自己。
  滚滚打着哈欠醒过来,咕噜咕噜的试图参与进他们的话题。
  对了,妈妈。路凯想起什么来,明天滚滚跟我们一起离开。
  卡罗琳立马抱紧滚滚,凶巴巴的瞪他一眼,不行!你们都走了,留我一个老人家在家里,滚滚得留下来陪我!你都这么大了,早该独立了,难道还要它一个小不点来照顾你们?
  路凯被她这一手先声夺人闹得哭笑不得,妈,你不是要跟维卡娜阿姨他们出去玩吗?怎么就成空巢老人了?
  别以为他不知道,卡罗琳急着赶他们走,是为了无牵无挂的出去浪。
  卡罗琳心虚了一瞬,然后恼怒的说:反正不行,我才不会让滚滚跟着你们两个臭小子出去吃苦呢!
  路凯:所以您儿子吃苦就没问题啦?您还记得它是我的宠物吗?
  不讲理的卡罗琳拍上他的房门,抱着滚滚急匆匆回房间。
  第二天一早,全村人齐聚在村口,送他们离开。
  村民们吵吵嚷嚷的说着话,叮嘱他们路上注意安全,还有些人在感慨,一眨眼孩子们都长这么大了。
  修用力地抱了抱卡罗琳,有些不舍的说:妈妈,等我变厉害了就回来接你。
  卡罗琳拍拍他的肩,眼角微微湿润,变厉害了还不行,你们得先找到媳妇才能来接我。
  修一哽,悲伤的情绪被打回去一半,只能挠着头尴尬的说:知、知道了。
  旁边的村民听了,哈哈大笑着说:卡罗琳你可以放心,修这么出色,肯定能找个漂亮媳妇。
  卡罗琳一脸严肃的说:找媳妇不能光找漂亮的,得性格好,还要有本事,那种花瓶一样的娇小姐我可不喜欢。
  一群人就着找媳妇的标准谈论起来,修板着脸听了好一会,勉强凑出来一个他妈想要的标准:脾气好,长得好,聪明强壮不娇气,能吃苦,有实力
  他一一将这些记在心里,打算照着这个标准找一个给他妈看看。
  眼看着太阳渐渐升起来,路凯拍拍修,示意他该离开了。
  他们要去的第一站是梅恩镇,因为不赶时间,所以他们会走大路去鲁德城附近,在那边有一条岔道沿森林边缘通往梅恩镇。
  这次仍然是巴布大叔驾驶狼车送他们。
  路凯抱着包袱在伊莱身侧坐下,等修爬上来,他向来送行的村民们挥手告别:再见!
  狼车在巴布大叔的吆喝声中逐渐奔驰起来,村口热热闹闹的一群人和他们渐渐远离,慢慢只剩下一点余音和模糊的影子,最终全被草木森林覆盖。
  修蔫头耷脑的往路凯身上靠,他没有路凯那么丰富的离别经历,他舍不得母亲,舍不得村里的长辈朋友。
  路凯也没多安慰,等着他自己缓过来。
  哥,你怎么抱着这么多东西?看到路凯怀里的包袱比昨晚大了一倍,修有些奇怪。
  话音刚落,那包袱就动了起来,不一会一搓粉毛从散开的包袱边缘漏出来。
  修瞪大眼,震惊的说:你把它偷出来了?
  什么叫偷。路凯没好气的敲他一记,滚滚自己跑过来找我的!再说了,这是我的宠物,我带它走有什么问题吗?
  修把软绵绵的粉毛球抱过来颠了颠,沉甸甸的,但手感极好,揉搓几下就莫名让人忘了之前的失落。
  嘿,小胖子!修把捏着滚滚软绵绵的身体,笑着说:我以后也要养个宠物,又大又凶的那种,吓死你!
  滚滚张大嘴,一口含住他的手,豆豆眼立起来,又凶又萌。
  修吱哇乱叫着把手拔出来,一脸嫌弃的在它的毛发上擦干净口水。
  滚滚朝他吐舌头,像是嘲讽他,等修伸手要来抓时,它立马就蹦到路凯怀里蹲好,然后继续扮鬼脸挑衅他。
  一人一兽打打闹闹中,狼车行驶到了岔路口,巴布大叔御驶着风狼们缓缓停下来。
  这里就是路口了。巴布大叔指着分叉的两条路说,往前边走,翻过一座山就是鲁德城。往这边走,经过几个村子,穿过一片森林,就到了梅恩镇。
  他还交给几人一张附近的地图,涵盖鲁德城和邻近的几座城池,梅恩镇的方位也在上面。
  路凯看了一眼,收起来,多谢大叔!
  巴布让风狼拉着车掉头,临走前叮嘱了一句:你们自己小心,有空回来看看!
  不一会,狼车也从他们的视野中消失。
  修怏怏的收回目光,苦着脸说:好了,现在就剩咱们了。
  路凯笑道:不是一直想冒险吗?这会冒险开始了,你怎么反倒不高兴了?
  修一怔,瞬间精神焕发,对哦,咱们是冒险者了!
  伊莱无奈的提醒道:冒险者也需要经过认证的,你得先去梅恩镇的公会注册。
  修大叫道:那还等什么,快走啊!
  第25章
  梅恩镇虽说是镇, 却比附近一些小城更加繁华。
  这里的普通居民极少,随处可见的反而是武者和魔法师,其中有一部分甚至不是人类。
  进了镇子以后, 修的一双眼睛就忙不过来,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在某个酒馆外面, 他看到一个淡绿色皮肤、尖耳朵的妖艳女人坐在门口,于是好奇的盯着看了好一会。
  大概是他的目光太直白, 女人忍不住回头笑着朝他勾了勾手指,道:小弟弟, 你的眼珠子不想要了?
  修抖了抖,慌忙移开目光。
  伊莱低声告诉他:那是妖精, 远古精灵被放逐的一个分支,但又跟堕落精灵不同,妖精保留着高超的自然系魔法天赋, 却不再是自然所钟爱的宠儿。这个族群分裂且复杂,正邪交织, 立场多变,或者说他们已经没有了完整的族群, 只能融入到别的种族中去。
  这些内容伊莱曾经教过他,修从记忆里翻出关于妖精的各种记载, 对他们有了更立体的印象。
  几人没有在这里停留,伊莱先带他们找到旅馆订房间休息,然后询问他们的想法。
  修拍着桌子激动的说:还用想吗,当然是当佣兵!
  路凯慢吞吞的说:我也赞同当佣兵接任务, 因为我们没带多少钱出来,不赚钱的话肯定走不到极北之地。
  修说:那我们现在就去注册吧,一起组建一个佣兵团, 我要当团长!
  路凯抬手把他摁回椅子上,冷静点,你知道组建一个佣兵团需要做些什么吗?你能准确判断队伍可以接受什么样的任务吗?你懂得佣兵团的人员配置和资源配置吗?
  他接连发问,把修整个问懵了。
  什么都不知道就老实点!路凯说。
  伊莱点头,沉声道:凯说得没错,组建佣兵团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最起码我们的人就不够。或许你可以先加入一个佣兵团学习一段时间,多认识一些伙伴,等有把握了再组建自己的佣兵团。
  修张了张嘴,蔫巴下来,好吧,好吧,我听你们的。
  我建议你们先去魔法师公会登记,获得魔法师徽章以后去佣兵工会,注册成为佣兵,然后找找有没有佣兵团招人。
  趁着时间还算早,兄弟俩按照伊莱所说的去两个公会分别登记,终于注册成为一名佣兵后,修摸着铁制的初级佣兵徽章激动不已。
  我离我的目标又进了一步!修激动的说。
  你的目标?路凯问,组建佣兵团到处冒险,名扬大陆?
  修说:这只是其一。
  伊莱问他:那其二呢?
  修十分认真的说:赚钱!赚很多很多钱!
  路凯还记得他小时候说过类似的话,这么多年也没变多少,可谓是不忘初心。
  他并没有修那么兴奋,看了一眼就将两个徽章收起来。修问他:哥哥,你都不激动吗?
  路凯说:还行吧,我的目标跟你不太一样,所以无所谓。
  修追问道:哪儿不一样?
  路凯想了想,摊着手说:我虽然也想赚钱,但我懒得自己赚,找个富婆包养我不是更轻松嘛。
  修听完沉默一会,忍不住问他:富婆是什么?
  路凯美化了一下后向他解释道:就是有钱有颜还大方的可爱的女孩子。
  这描述不太能让修理解,以他对女孩子浅薄的了解来看,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人吗?
  女孩子不应该是一种强悍且危险的生物吗?就像诺丁村的婶婶们,还有之前那个妖精一样。
  伊莱站在佣兵工会的任务榜前,目光快速浏览过一遍,然后招手叫来两人。
  你们看这些任务前面都标着星号,一星任务是最简单的,适合你们两个初出茅庐的新人练手,你们可以接一个试试。
  一星任务大多不会深入森林,在外围就可以轻松完成,顶多费一些时间,危险却很低,相对的报酬也高不到哪里去。
  修挑剔的看了好一会,终于选中了采摘十棵二阶以上蛇涎草的任务。
  蛇涎草多生长在毒蛇的巢穴边,由蛇毒浇灌而成,是一种剧毒的植物,但药剂师可以用它来制作蛇毒解药。因为采摘这种植物容易遇上毒蛇,所以难度较大,报酬也丰厚一些。
  路凯一脸嫌弃,蛇虫之类的生物他是一点都不喜欢的。
  伊莱带着他们离开佣兵工会,我们去找地图。虽然工会一般都有地图可以购买,但酒馆这类佣兵聚集的地方,往往能找到更详细的。一些佣兵会把自己走过的路线绘制出来,将遇上的魔兽、魔植等记录在上面,这种地图价格虽然贵一些,但用处很大。
  修理解的点头,并在心里考虑今后要不要用这种方法赚钱。
  梅恩镇大大小小的酒馆有好几家,伊莱带着他们直奔最大最热闹的那一家,但走到门口时他却停住了脚步。
  老师,怎么了?修问。
  伊莱扯了扯嘴角,冷静的说:没什么,我们进去吧。
  他摁住修东张西望的脑袋,目不斜视的走进酒馆内。路凯有些奇怪他的态度,抬眼往酒馆里一看,就对上了一个穿着黑色性感短裙的妖艳女人,还有她热情洋溢的飞吻。
  路凯嘴角一抽,不忍直视的扭开头。
  他是不是该夸一句,糟老头子还挺有魅力?
  酒馆是佣兵们最常聚集消费的地方,这里自然而然的也开始贩卖佣兵需要的物资,地图就是其中之一。
  这是什么?柜台后摆着不少东西,修好奇的指着某个水晶罐子里封存的酒杯问。
  那个酒杯实在没什么特色,和酒馆里佣兵们喝酒用的差不多,甚至还显得老旧一些,可它为什么就能被单独摆在这里,还奢侈的用水晶罐子密封着呢?
  站在柜台后的是个精瘦的男人,穿着酒馆侍者的衣服,闻言他看了一眼水晶罐子,然后哈哈大笑道:小鬼,新来的吧?
  修挠着头,对啊,你怎么知道?
  梅恩镇里来来往往的佣兵,哪个没听咱们老板吹嘘过!那个侍者笑嘻嘻的说,这东西可是咱们老板家祖传的,他家几十代人都经营酒馆,搬过好几个镇子,但是到哪都带着这个酒杯,你知道为什么吗?
  修好奇的问:为什么?
  那人神神秘秘的说:你知道谁用过它吗?
  修老实的摇头,周围一些听到他们谈话的佣兵已经指着他笑起来。
  侍者压低声音,骄傲的说:这可是科尔斐斯大人拿来喝过酒的,就在他成神前不久!
  修瞪大了眼,嘴巴都要合不上了,真、真的?是佣兵之神科尔斐斯大人?
  最角落里那一桌坐着五个人,明明个个外形都很出色,一整个酒馆里却没人多注意他们。
  穿着黑色短裙的妖艳女人听了侍者的话,目光往某个高大的男人身上一飘,是真的吗?科尔菲斯。
  佣兵之神科尔斐斯外貌看上去大概三十岁,虽然身形高大健壮,五官却颇为清隽,唯有眉尾一道疤痕给他添了几分野性。往常为了维持佣兵狂放霸气的形象,科尔斐斯都蓄着粗野的大胡子,但前阵子倒霉催的被火给燎了,剃了胡子后他时不时就要摸一把光滑的下巴,怪不习惯的。
  他看了一眼被收藏在水晶罐子里的酒杯,委实太平平无奇了,回想了老半天也没印象,最后只能无奈的说:或许吧。我当佣兵的时候满大□□处跑,当时天底下的酒馆我起码去过一半,用过的酒杯更是数不胜数,哪里还记得住那么多?
  说的也是。女人想了想,不再追究这个小问题。
  倒是科尔斐斯身旁的爱神安格斯,从三人进来开始就一直盯着看,这会他不太确定的开口问:多明尼克,你们说的雷神候选人,是大人旁边白白嫩嫩的那个男孩子吗?
  多明尼克闻言抬头看了一眼,虽然隔了好几年,但她还是一眼分辨出来了,不,是另一个。
  什么?安格斯突然大喊,因为过于震惊而破了音,你说的是那个又黑又壮的大个子?!
  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