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来如流水兮逝如风 - 11
作者:高云章(高大全)      更新:2024-05-14 00:57      字数:2732
  我把车驶进车库停好,下车时,诺曼.夏普站在走道入口。
  「维洛利中尉,辛苦了,」他举起手朝我行了个军礼。
  「别挖苦我了。」我露出苦笑,「还是叫我的本名吧,汤普森还好吗?」
  「萧恩-不,你的搭档正在帮他治疗。」夏普笑了出来,「走吧,我带你进去。」
  我跟着夏普走进走道,四处张望油漆已经剥落,略显残旧的水泥墙面。
  这里是大英帝国在四零年代,建立的十几个无名机场之一。
  二次大战时,英军的轻型轰炸机和攻击机从这里起飞,侦察和攻击在英国四周海域巡弋的德国潜艇。
  战后驻扎在这里的部队復员,飞机送进废铁厂跟博物馆,曾经繁忙的机场成为英国政府的间置资產。
  三天后我跟夏普所在的建筑,外面不久前直升机起降的跑道也即将拆毁,改建成让游客游泳、喝鸡尾酒、欣赏海景的度假饭店。
  尤利克.汤普森坐在不久前放着他尸体的不锈钢檯上,已经换上风衣装束的王万里拿着笔灯,检查他的眼睛。
  「ok,没有问题,」我的搭档抬起头,「你把他们追丢了吗?」
  「是啊,还丢得很远呢。」我笑了出来。
  史宾塞夫妇和汉斯当时看到的,是注射麻醉剂,正在昏迷中的汤普森。
  当时我躲在旁边的房间,当他们要碰到汤普森时就出声制止,顺便在后面追他们一程,给他们机会逃出这里。
  「有他们三个人作证,加上之前在教堂的欧布莱恩警长、还有跟着你的那些空勤团成员。」王万里说:「用不了多久,大家应该会相信,尤利克.汤普森已经死了。」
  几天前我们一到镇上的酒馆,就遇到喝得醉醺醺,在酒馆四处破坏、殴打酒客的马伕。
  我们跟几名酒客制服了马伕,送进当地的警局。
  我的伙伴赔偿了酒馆的损失,然后扮成马伕。
  我跟帮忙我们制服马伕的酒客续摊喝了几杯后,套出他们也是空勤团的成员,知道汤普森在镇上的教堂后,请假到了镇上,但却没办法混进教堂。
  以前在市警局工作时,接触过不少国家的特勤部队。我自称是他们的同僚,弄了几套苦修士的粗布衣服,以苦修士的身份混入教堂。
  「谢谢,」汤普森点点头,「神父还好吗?」
  「听说我们离开后不久,当地教区派了几辆黑色厢型车,载着继任的神父跟装饰品到教堂,随车的人清理了里面,顺便把神父送到医院。哦,他们离开时,连那个十字架也载走了。」夏普转向我:「这些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他们是『信使军团』。」
  「信使军团?」
  「听过宗教裁判所吗?宗教裁判所原本是为了对抗传说中的『基督之敌』而成立的组织,后来宗教裁判所因为愈来愈专制、暴力和独裁,不得不取消时。有很多神职人员认为『基督之敌』仍然存在,于是他们组成不公开、不接受任何封赏和品位的武装组织,对抗违反教义,甚至会危害教会存在的个人和团体。」我说:「不讲别的,你真的以为靠我们警察的斤两,抓得住那么多『喜欢小孩』的神职人员?」
  「那他们怎么会到这里来?」
  「应该是你的神父朋友向教廷报告,『信使军团』认为需要保护汤普森,他们才会派那个新神父过来。」我说:「大部份『信使军团』的成员,会携带一个存放装备的武器匣,所以你一提到新神父上任时带了个大型的十字架,我才会怀疑神父是不是『信使军团』的人。」
  三年前在各个佣兵团体为市警局蒐集情资时,『信使军团』透过市警局找上我,为他们设计一副内含武器的装备匣,还有一对可以斩断马克西米连鎧甲的长剑,长剑可以合成一把双手重剑,剑身内还藏有可以发射多种弹药的枪支。
  我在瑞士和义大利边境山区,一座有很多古董鎧甲可以试刀的城堡工作了一个月,最后交给他们一副原型跟设计图。
  「他们有时必须生擒对方,所以长剑上的枪枝可以发射削减威力,里面装了灌血浆布袋的衝击弹,弹头击中目标时里面的血浆会喷出来,衝击力能让一个成年人昏死过去,但是一个鐘头内就会醒过来。」
  「当你拿着那把剑瞄准我时,我原本以为你是来真的,」汤普森说:「直到你伙伴提到劳伦斯神父和茱丽叶修女。」
  「劳伦斯神父跟茱丽叶修女?」夏普说:「难不成-」
  「『罗密欧与茱丽叶』里,劳伦斯神父给了茱丽叶一种服用后会假死的药,让她可以逃离家族的监视,」王万里点头,「不过士图不但能编出孤儿院的故事,还知道要补一句『你马上就会跟他们一样了』。」
  「说到这个,」夏普说:「欧布莱恩告诉我,真正的马伕一天根本讲不了几个字,如果你扮成他,怎么跟士图交换消息?」
  「用手语,」我的伙伴说:「那一次士图来找我,我们表面上谈马匹的障碍赛,实际上士图提醒我史宾塞夫妇是以长针为武器的暗杀专家,我则提醒他学生也是恐怖份子,还有欧布莱恩其实是警察。」
  「所以你才会一天到晚磨那把铡刀?」汤普森问。
  「以前中国的农民遇到盗匪袭扰村庄时,把铡刀拆下来当成武器使用。而且铡刀的刀身厚重可以练力,有些武术门派就把铡刀当成正式的武器设计招式,还取了『战身刀』的名字。」王万里说:「这种刀看起来笨钝,但只要使用得法,可以剋制大部份的近战武器,或许也包括史宾塞夫妇的长针跟改装眼镜在内。」
  「您应该早就知道史宾塞夫妇的身份,那晚才会拿着镰刀要去袭击他们吧。」我说:「被我发现后,您应该用自己妻子跟女儿的故事,改编成史宾塞夫妇抢银行的版本。不过里面有个小小的问题。」
  「哦?」
  「我以前在纽约市警局工作了五年,如果绑匪跟我们要车,我们不会给他们可以容纳所有人的车款,」我说:「当车子在面前,劫匪却发现坐不下他们跟人质时,就会开始慌张。有时我还会扮成驾驶,趁他们慌张时朝他们开个,呃,一两枪吧。」
  汤普森笑了出来,「夏普,你说这些人是美国来的记者?」
  「承认吧,老弟,」夏普拍拍他的肩膀,「不过他们可不是没事跑来这里救你喔。」
  「谢谢你们救了我一命,」汤普森坐直,望着我们,「我这个老头子有什么好东西,值得两位从美国跑过来?」
  我拿出当年在警校时的照片放在不锈钢檯上,指着身穿蓝色警服的易千帆。「您认识这个人吗?」
  汤普森低头仔细端详,「我看看...等一下,这个人...他是不是双腿瘫痪,坐在轮椅上?」
  「没错,您认识他?」
  「他是我的徒弟,不,应该说是助手。我跟『夜行军』里的人都叫他『安徒生』。」汤普森说:「他以前是警察?」
  「不。」我摇头,「因为意外,他在警校毕业前就退训了。」
  「难怪啊,」汤普森把粗糙的双手放在膝盖上,就像个准备要讲故事给蹲在一旁小孙子听的老爷爷,「我第一次看到他时,就觉得他像七年前的我。」
  「那您跟他是什么时候认识的?」王万里问。
  「五年前在伦敦,」汤普森咯咯笑了一声,「当时他还威胁要杀掉『夜行军』的几个组长跟我。」
  「五年前在伦敦,」汤普森咯咯笑了一声,「当时他还威胁要杀掉『夜行军』的几个组长跟我。」
  他抬头望向头顶闪烁不定的日光灯,语音有点朦胧,听起来就像降神会里灵媒被神灵附身后的喃喃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