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父母的故事
作者:云书尘      更新:2024-05-16 22:47      字数:3875
  陆望晴一边翻看相册,一边对沈长卿问道:
  “奶奶,我姓钟,和钟灵是不是族人呀?”
  沈长卿点头道:
  “是的,你们是族人,而且还在五服之内,她就是你的堂妹。”
  陆望晴含笑道:
  “看来他叫我姐姐还真是没有叫错呢!”
  说到这,陆望晴又接着说道:
  “当年我爸妈出去打工,就没有同乡一起的吗?”
  沈长卿缓声回答道:
  “有啊,钟灵的爸妈也跟他们在一个厂的,只是后来,你妈妈生病,你又被偷走后,你爸妈就辞职离开了,之后,他们干了没多久,就相继回来了。”
  “他们说,在厂里没日没夜的干活,看起来是挣了点钱,但也都是用健康换回来的,不如在家里种地自由,回来后也都不想出去了。”
  陆望晴看完相册,把盒子拿起来后,只见下面压着七八个信封,收信人写的都是沈长卿,寄件人就是她的父亲钟云帆,寄信地址也写得很详细,就是东海的一个木业公司。
  字写得很好看,一笔一划,苍劲有力,仿佛能看到刀光剑影一般,有些近似瘦金体,可见自己老爸也是爱练字的人。
  陆望晴随口问道:
  “我爸妈什么文化程度呀?”
  沈长卿淡笑道:
  “他们能有多少文化,也就是初中毕业,不过,你爸喜欢看书,没事也喜欢写写毛笔字,那时,家里春节的对联都是他自己写的。”
  稍作犹豫,陆望晴就轻声的问道:
  “奶奶,我可以看我爸给你写的信吗?”
  沈长卿含笑道:
  “当然可以,那就是家书,你是他女儿,有什么不能看的呢?”
  于是,陆望晴就打开信封,一封一封的看起来。
  他爹倒是挺能写的,每封信都有七八张,甚至十几张信签纸,光是从内容上看,他们在外面好像过的很好,很快乐,除了写厂里的事,还会写一些他们到过了哪些地方游玩,看到了什么样的风景,连看到外国人的事都告诉自己妈妈了。
  当然,除了介绍外面的世界之外,也常常写出了自己对家乡的思念,字里行间透着对母亲深深的牵挂。
  后来,有了女儿后,又写女儿的成长情况,写的都是些日常琐碎的事情,可是看着又感觉很温暖。
  直到最后一封信,才透出了对生活,对这个世界的绝望,还有,就是对母亲的愧疚,陆望晴从他的讲述中都感受到了他的痛苦和无助。
  妻子患了绝症,自己卖血又染上了不治之症,宝贝女儿被人偷走,生活陷入绝境,人生一片黑暗,他知道找到女儿的希望非常渺茫,自己大概也回不了故乡,再也见不到深爱自己的母亲了。
  在寻找女儿的途中,他的钱包被偷走了,夫妻两人的身份证都在里面,没了身份证,更是寸步难行。
  陆望晴看着信,内心无比压抑,眼泪已经不自觉的滑落到脸上,她觉得自己在孤儿院的生活已经够凄凉,可是现在看来,与她他父母所经历的那些事情相比,好像都不算什么了。
  至少自己身体健康,在里面也有口吃的,还能好好的活着。
  陆望晴看了看最后一封信的信封,只见上面已经没有留下地址,邮戳显示的地址已经不是东海,而是东海附近的另一座城市,可见当时,他们依然拖着病魔缠身的身体,在艰难的寻找丢失的女儿。
  世界如此之大,茫茫人海中寻找一个丢失的婴儿谈何容易,现实有时候比戏剧更悲惨,电影《失孤》都没这么惨。
  这就是他从外面寄回来的最后一封信,他也知道他们大概是坚持不了多久了,所以信的最后,一再的嘱咐母亲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希望母亲能等到孙女回来的一天。
  那时,他大概也觉得只是为了给母亲留一个念想,有一个活下去的信念吧!
  他应该对此并不抱多大希望,没想到现实中还真有实现的一天。
  陆望晴看信的时候,沈长卿和云归远都默默坐在一边,没有打扰陆望晴。
  良久之后,陆望晴已经将整个箱子都翻了一个遍,然后又一件一件整理得整整齐齐的放回去,当她再次将箱子关上的时候,心情变得无比的沉重,此刻,她非常的理解沈长卿为什么会把箱子藏得那么深了。
  这个箱子里装着的,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回忆,一个痛彻心扉的故事。
  关键这故事的主人还是自己至亲的人。
  陆望晴抬起头看了看西边山头上那快要落山的太阳,秋日的夕阳,已经没有什么温度,陆望晴不禁感觉有些冷意。
  平时觉得很美的晚霞,这时候看起来也是那么的凄美伤感,陆望晴就懒洋洋的说道:
  “归远,你把箱子抱回去吧!”
  莫名的,她也特别不想再打开那只木箱,太沉重。
  陆望晴显得无比疲惫的站起身来,强颜笑道:
  “奶奶,太阳快落山了,我扶你进屋去吧!”
  沈长卿自然知道陆望晴此刻的心情很不好,所以就配合的回答道:
  “好的,我们进屋去。”
  陆望晴刚扶着沈长卿准备进屋,院子外就传来钟灵带笑的声音说道:
  “晴姐,去学校没看到你,我就猜到你来这儿了,是不是这次来了就不走了呢?”
  陆望晴平复了一下情绪,才淡笑着回答道:
  “怎么可能?我只是来陪……婆婆过中秋节而已。”
  陆望晴转身看去,只见来的不仅是钟灵,他父亲也跟着一起来了。
  钟灵的父亲对沈长卿说道:
  “婶婶,中秋节到了,我们家的月饼做得比较多,就送点过来给你们尝尝。”
  沈长卿笑着说道:
  “你们真是太客气了,那就进来坐一会儿吧!”
  他们进屋坐下后,云归远立刻给四人倒了茶水,几人闲聊了一会,沈长卿就随口问道:
  “云斌,当年你们和云帆他们都在一个厂,他们在厂里究竟过得怎么样呢?”
  原来,钟灵的父亲叫钟云斌,和钟云帆也算是五服之内的堂兄弟。
  他听到沈长卿的问话,感到很意外,于是斟酌着回答道:
  “他们那时在厂里,开始是过得很好的,只是后来……婶婶这么多年都不愿意说这个,今天怎么想起问这个了呢?”
  沈长卿叹了一口气后,才缓声说道:
  “今天中秋节,本应是一个团圆的日子,可惜……他们都不在,我们刚聊起这个话题,我就想着,我也不知道还能活几年,这么多年过去,一直不敢问,也不敢说起这件事,但是心里其实还是想知道的啊!”
  钟云斌下意识的摸了摸口袋,准备把烟拿出来抽一支,云归远就抢先从衣服口袋里拿出来一盒烟,给钟文斌递了一支过去。
  钟文斌点燃香烟,抽了一口,然后眉头微微皱起,似乎在回想当年的事情,半晌之后才悠悠的说道:
  “这些年来,我也很少回忆那段打工生活,因为一想起帆哥,我也很心痛。”
  停顿片刻后,他才接着说道:
  “其实刚开始的时候,大家都很兴奋,我们这边进那个厂的人也不少,因为第一次出门,感觉外面什么都好,乘公交车,乘地铁,看到了高楼大厦,大城市确实很繁华,一帮老乡经常一起喝酒,一起逛公园,逛商场什么的,觉得外面的世界确实很精彩。”
  “不过,几个月之后,那股新鲜劲就过去了,每天早起晚睡的上班干活,生活日复一日的重复着,感觉就不是那么好过了,真的,那时就觉得还不如在家里干农活自由。”
  “工厂里节假日很少,我们每天早上六点就开始上班,要干到晚上八九点钟才睡觉,忙的时候,甚至干到深夜十一二点,下班后就想马上躺到床上舒舒服服的睡一觉,哪怕周末偶尔休息,也都不想出去玩了,都住在工厂的宿舍里睡一整天。”
  “那个公司很大,是一个集团公司,做木材的,市面上的各种板材都做。”
  “据说公司总人数有五六万人,我们就在其中一个分公司的一个分厂而已,那个分公司有十一个厂,每个厂两三百人,全国各地的人都有,那时的工资不高,普通工人四五百一个月,低一些的两三百,高一点的五六百,也就那样,说实话,那么大的工作量,那点收入确实很低。”
  “公司有一份自己的周报,帆哥那时还在周报发表过文章,就是写写我们这边的风土人情什么的,后来有一次,周报上有一则内部的招聘启事,就是要从普通员工里面招收十八个组长和十八个统计,要求是中专或者高中以上文化。”
  “帆哥和嫂子都是初中文化,可是帆哥还是硬着头皮带着嫂子一起报名了,他应聘组长,让嫂子应聘统计。”
  “那时,帆哥就把女儿放到托儿所,带着嫂子一起去公司应聘。”
  “帆哥说,当时到总公司应聘的竟然有一千多人,几乎都是中专或者高中毕业的,甚至还有一部分大学生。”
  “第一轮面试淘汰掉了一半,剩五六百人,然后是参加笔试,又淘汰了两三百人。”
  “剩下的两百多人,先是由公司的人事部进行第二次面试,淘汰掉一百多人,嫂子就是到了这一关才被淘汰掉的。”
  “帆哥说,其实到了总公司,根本没看毕业证,就是填表格的时候自己写是什么文凭就可以了,嫂子被淘汰后,帆哥就成了那剩下的一百人左右中的一个,可是公司只需要三十六人,所以最后一关就是老总面试。”
  “其实,那公司的老总自身也没多少文化,他年轻的时候就是一个社会上的混混,后来因为失手杀了人,坐了十几年牢,出狱后找不到工作,没办法只好把一帮混混朋友和监狱的狱友召集到一起,就在自家的院子里干起了一个家具作坊。”
  “没想到那时家具生意很好,于是就注册公司,扩大规模,成立了家具厂,再后来,干脆做了板材厂,公司做大后,就不断的用公司抵押,然后贷款开分公司,短短十几年就成为一家拥有两百多个工厂的集团公司了。”
  “老总没有多少文化,可是公司的高层管理很多都是大学生,不过,也因为老总没有多少文化的缘故,所以也没在意帆哥只是初中毕业的事,最后,帆哥竟然应聘成功,做了一个组长。”
  “做了组长,每个月有一千二百元工资,还不用干活,可惜,帆哥刚当上组长没多久,嫂子就生病了,而且还是绝症,那点工资哪够看病呀?于是帆哥就偷偷的到私人小诊所卖血,没想到那小诊所的针头竟然重复使用,令帆哥也感染了不治之症。”
  “嫂子患病后,精神有些恍惚,有一次带孩子去公园玩,不知怎么搞的,孩子居然被人偷走了。”
  说到这,钟文斌的表情也变得无比凝重,好像不忍心继续说下去,就停顿了下来。
  此刻,他手上的烟也已经快要燃完,他就顺手从兜里拿出一支烟,直接用烟头点上,用力的吸了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