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路人甲 第1节
作者:我想上天      更新:2024-05-17 00:21      字数:4741
  《民国路人甲》
  作者:我想上天
  文案一:
  一朝穿越,三岁裹足
  十二缠胸,十四定亲
  江冬秀表示:这该死的封建时代她果然惹不起,怕了怕了!
  一文封神,名动沪市
  白话小说,谁与争锋
  读者们表示:啊,宝先生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粉了粉了!
  旧派女子遭鄙视,男方是个新青年
  包办婚姻要不得,男方帅过吴彦祖
  笔名支付宝的知名小说家江东冬秀女士表示:看在神颜的份上,收了收了!
  文案二:
  声振寰宇的留洋博士胡竞之,奉母命,不得已娶了邻村的老姑娘江东秀
  婚后,胡竞之越看这个老姑娘,越觉得她不一般胡竞之:听说你是远近闻名的廿八丑女
  江冬秀:本人十里八村一枝花,靓过二八少女
  胡竞之:听说你是裹了脚的旧派女子
  江冬秀:来,给你一次瞻仰女子天足的机会;另外,我真的一点不旧派,来来来,我们现在就来探讨一下一百零八种为爱鼓掌的方法……
  胡竞之:听说你是不识字的无知村姑
  江冬秀:你听说过宝先生的大名么?
  胡竞之激动:听过啊!那是我少年时的偶像,他写的小说新奇有趣、诙谐幽默……(此处省略3000字的彩虹屁)
  江冬秀睥睨他一眼:呵,实不相瞒,那位宝先生正是本人,还不跪下叫爸爸!
  内容标签:时代奇缘
  主角:江冬秀 ┃ 配角:胡竞之 ┃ 其它:写小说
  第一章 月事带
  端秀看着吕氏递过来的东西,完全愣住了。
  这是一条两头有系带的长条形布包,藏青的细棉布上一面用彩线秀了满满的花草树木和飞禽走兽,一面绣了三个衣饰各异、满脸络腮胡子的矮墩墩四方脸糙汉子,顶端还绣有鲜红的四个字――桃园结义。
  色彩艳丽、绣像繁复、做工精致,无论配色、构图、绣工乃至针脚都极为细腻精巧,一看就是下了功夫的。
  可惜这堪称艺术品的东西,它居然是一条姨妈巾。
  “这是你嫂子的,知道你姑娘家家的爱干净,这个是她新做的,还没用过呢,便宜你了,看这做的多么精致!”
  吕氏边说边用手抚了抚那布袋,把里面塞的黄色草纸顺了顺,使其平整。
  端秀恨不能化身咆哮帝,捉住她娘的肩膀摇晃:来月经没有带翅膀的小天使助我渡劫也就算了,为什么姨妈巾上面还要绣花啊,不知道摩擦会使人变成黑木耳吗?
  而且把桃园三兄弟垫在那里吸血是为哪般啊,辟邪吗?你们问过关老爷吗,知道刘皇叔会哭吗,不怕张飞气的砍人吗?还有,您老洗手了吗,就上手摸,手上有很多细菌的,会让我感染妇科炎症的……
  看女儿神情木呆呆的,只是看着那个东西不说话,吕氏以为她是羞的,安抚到:“这可是好事儿,咱们女人家都得有这一遭,从今儿起你可就正式成人了!”
  感受着底下一阵一阵的热流,端秀也顾不得其他,麻溜的按吕氏所教导的那样,把那条月事带给绑上了。
  那感觉,嗯,摩擦摩擦,在那凸出的绣花上摩擦~酸爽的一比!
  “让双红给你再做一个,好换洗,最近可不能再洗澡了,吃食也留意些,那些酸的、辣的、冷的、重口的都不要沾……”
  吕氏正絮叨着叮嘱女儿,就见王妈用朱红描金的托盘端了个褐色陶翁进来。
  王妈是吕氏的陪嫁丫头,两人说是主仆,却情同姐妹,又是从小看着端秀长大的,还奶过她一阵子,关系是极亲密的,这会儿也不见外,笑咪咪的冲着以葛优瘫的标准姿势靠在床头的端秀道:“哟,给咱们小姐贺喜了,这是太太特地吩咐给你熬的红糖鸡蛋水,里面加了当归、黄芪、红枣,最是补气益血,对身体好着呢,快趁热喝了吧!”
  想起前世在姨妈手里遭的罪,端秀可不敢再大意,痛经不算病,可痛起来却能要人半条哪。
  她干脆的接过盛好汤水的细瓷碗,先喝一口汤,这个味儿可够怪的,红糖甜得齁人,药材又苦涩得让人舌头发麻,只好先把那两个煮成茶叶蛋样的鸡蛋吃了,待吃完蛋,汤也变得温温的了,端秀屏息,端起碗一口闷了,嗝~可撑死她了。
  王妈笑盈盈的接过空碗,打量着端秀,见她脸蛋儿粉扑扑,嘴唇红艳艳,两眼水汪汪,可见气血充足,身子骨十分康健,完全没有了小时候那病歪歪的样子,心里也很是宽慰。
  吕氏先前还怕女儿年纪小,又是第一遭遇到这样的事,一觉醒来见到身上沾了那么多血,被吓住了也是难免,便特地赶过来安慰她,不想她倒是个心大的,镇定得很。
  “肚子疼不疼?最近可不要贪凉,水要温温的才能喝,晚上睡觉也要盖着肚子,着了凉以后可是要遭罪的......”端秀乖巧的听着吕氏的絮叨,心中十分熨帖。
  她恐怕是唯一一个能有两次初潮经历的人吧,正所谓一回生二回熟,这次她可淡定多了,虽然没有姨妈巾可用,可是也没有了痛经的毛病,这就足够叫她欣喜了。
  她很清楚的记得,上辈子第一次来月经时是在初二的一堂数学课上,那时候可不像这次那么好过,真就像网上形容的一般-觉得肚子里有把旋转尖刀,下面还一阵阵不受控制的流出液体,吓得她以为自己失禁了呢,课间休息时匆匆跑到厕所去,一脱裤子便看见了满眼的血,那时候年纪小,穿的内裤都是粉色肉色的,血渍沾在上面别提多吓人了,她当时一下子就腿软了,那时候无论是家里的大人,还是学校的卫生教育课,对这方面都是讳莫如深,她压根就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只以为自己得了什么绝症,而且裤子后面全是血迹,也不敢出去,只能躲在厕所里。
  那时候的无助、恐慌和绝望,她到现在都还记得,那短短的十来分钟,对她来说无异于世界末日。
  后来还是被她同桌贡献的外套给解救出去的。
  想到那枚青涩俊秀的可爱少年,端秀心里甜滋滋的,那可是她的初恋呢。
  说起来,端秀就是因为去参加了这位初恋的婚礼,被同学打趣灌酒,这才醉倒了,结果再一睁眼,就变成个旧社会的四岁病娇女童。
  她父母早已离异重新组建了各自的家庭,她从小就是跟着姥姥长大的,姥姥在她念完大学时便去世了,倒也没有太多的牵挂,就是可惜了她才买的一套公寓啊,刚装修完,正在散味,还没住进去呢,她突然就来了这边,也不知她的房子便宜了谁,真是好不甘心啊。
  端秀想着那些有的没的,觉得腿有些麻,便稍调整了一下姿势,下面顿时有阵阵热流涌出,那种似痒似麻的异样感让她身体一僵,瞬间脱力了。
  这具身体实在是太敏感了!
  “行了,叫双红进来伺候吧,这几天就别出去了,就在屋里读你那话本子吧,不过天黑了可就不准看了,伤眼睛的。”吕氏看女儿安置好了,便掺着王妈的手拐着双小脚一颠一颠的走了。
  许是喝多了糖水,不一会儿端秀就有了尿意,上厕所时发现那月事带已经沉甸甸的了,这要是姨妈巾,就直接换一个新的,轻松省事,干净卫生,不过这月事带可不是个一次性的东西,她只能换了里面的草纸,勉强应付。
  可那湿漉漉的触感简直叫人浑身起鸡皮疙瘩,必须多做几个替换。
  “小姐,已经做好了,你看看!”
  索性这东西做起来简单,只一下午的功夫,双红就按端秀的要求做好了三条换洗的月事带。
  端秀看了一眼,藏青色细棉布,干净清爽,没有绣花和任何纹饰,而且足有半臂长巴掌宽,几乎就像是婴儿尿不湿了,算是个加长加宽的夜用款吧,看着便安心许多,起码不用当心各种侧漏了啊!
  “你把它丢到那边的开水壶里烫一烫,再拿到炉火上烘干。”必要的杀菌消毒还是要做一下的,万一真得了妇科疾病可不是闹着玩的!
  双红虽然不解其意,觉得多此一举,但与小姐相处久了,也多少了解些她的脾性,只管听她的吩咐做事便了。
  一时将那月事带又煮又烘的烤得干透了,却硬邦邦的活似条咸鱼,只得又拿干净的布包了,好生捶打搓揉了一番。
  直折腾到太阳快要落山,端秀才终于换上了“加长版姨妈巾”。
  至于换下来的那条,她是不打算要了,月事带上绣刘关张,她实在接受不良。
  双红可舍不得把它给烧了埋了,多少人一辈子还用不上月事带呢,何况这条做得那么精致,她把那月事带拿回自己屋里,在炭火上烤了会儿,那血迹被快速的烤干结痂,随便搓揉几下,去掉血块,就变得跟新的一样了!
  双红欣喜的摩挲着手里的月事带,既然小姐不要了,那她就留着吧,以前都是拿破布裹两把草灰就算了事,她还没用过这么好的呢。
  要知道,有些贫苦人家的女孩儿一辈子就连一条塞草木灰的普通月事带都用不起呢,通常都是拿芦草、棉花之类的塞在下面,甚至直接拿木片把经血刮掉完事,而且她们普遍结婚极早,婚后又会不停的生孩子,在讲究多子多福,又没有节育手段的情况下,她们会一直生到自己绝经,或者死亡,一辈子可能都不会来几次月经。
  要说这个时代确实落后得可以,物质条件与后世那是完全无法相比的,想到她未来几十年可能都要用那个月事带,她就恨不得大展雄威,把一次性卫生巾给弄出来!这得造福多少女性,甚至男性呀!
  可她知道,即便她开金手指把卫生巾给弄出来了,因为贫穷,估计也是无法普及开来的,即使21世纪的印度妇女,都还有很多用不起卫生巾呢!
  第二章 赛脚
  平安度过姨妈期,端秀痛痛快快的泡了个热水澡,就着那难得出现的冬日暖阳晾头发。
  午后的阳光和煦温柔得仿佛来自春天一般,透过镂空雕花的窗棂,在室内洒上一道道轻灵的光柱。
  端秀搁下手里泛黄的书本,懒懒的打了个呵欠,春困秋乏,索性再歇个午觉。
  丫头双红进来了,小心翼翼道:“小姐,大小姐马上就回来了,听说她得了个第一哩,大太太正张罗着要摆酒呢,听说还要请三喜班的来唱堂会,少爷小姐们都过去花厅凑热闹了,小姐你不去看看么?”
  家里大小姐今早去参加了邻县举办的赛脚大会,居然一举夺魁,这可真是给他们江家争脸了,就是她个隔房的丫头也感到脸上有光啊,哎,可惜她们家三小姐没这个福气,她那脚天生的白嫩细软,要是能早早的裹了,根本不比大小姐的差什么,若是参赛,一定也能拿个好名次,到时候她们四房可就扬眉吐气了。
  呵,赛脚大会,端秀一听这个名便抑郁不已。
  前世抱着猎奇的心态,她也在网上看过些各国奇葩审美和风俗,像欧洲的细腰、非洲的割礼、泰国的长颈、日本的染齿拔眉等等,其中自然也有中国的三寸金莲,当时只觉得不可思议,那畸形扭曲到可怕的一双脚,到底哪里好看了啊,现在亲在其中,她才能体会到这时候的人对一双小脚是如何的看重。
  脚比脸还要重要,脚便是颜值的代表。
  大脚范冰冰是绝对无法与小脚芙蓉姐相媲美的。
  “我就不去了,身上有些不得劲儿,怪不舒爽的,你要看热闹就自己去吧。”端秀心里实在膈应得慌。
  “我看你是懒病又犯了!”一个穿着石榴红衣裙的年轻少妇悄无声息的走进来。
  端秀闻声看去,原来是嫂子曲氏,她是裹了小脚的,走起路来又轻又慢,怪不得刚刚没听到声响。
  曲氏亲昵的点了点端秀的额头:“今天是惠秀的好日子,大伯娘特地请了广福楼的大厨来置办酒席呢,又叫了一个戏班子来唱戏,一家子热热闹闹的,独你一个缺席,到时候叫人怎么想呢?”
  “怎么,后悔了?现在后悔可也晚了,”曲氏打量着她的神色劝她:“其实惠秀拔得头魁不说对你们姐妹有好处,就是咱们整个江村也有脸面呐,你是不知道,连咱们族长都欢欢喜喜过来吃酒了呢,这种时候你可别闹脾气,你一向最懂事不过的,要是不去,咱娘心里得多难过。”
  端秀简直殴死,感情她嫂子是以为她嫉妒大姐了吗?不要说她那双三寸金莲不过是假作出来装个样子的,即便她真被裹了脚,也绝不会以此为荣,去什么赛脚会给人品评排名啊。
  “不为别的,平日里慧秀跟你最好了,今天就当给她捧场也要去啊!”
  端秀看她一副你不去我就继续唐僧念经的样子,只好举手投降:“好了,好了,我这就去夹道欢迎还不成么!”
  曲氏这才高兴了,叫双红赶紧拿衣服来给她换上:“捡那鲜亮的衣裳来,就拿那套藕荷色镶金蓝滚边的褂子,配粉红绣荷花的百褶裙!”
  双红应了一声便去房内找衣裳了,曲氏把小姑子拉起来,摁到梳妆台前坐下:“嫂子先给你梳个头。”
  端秀坐在圆凳上任她折腾,想着自己一会儿要去给得了裹脚冠军的大姐道喜,简直一阵恶寒。
  悄悄扭了扭脚脖子,动弹一下脚趾,好放松一下挤在小鞋里的双脚,感受到自己齐全灵活的脚趾,不由暗自舒了一口气。